她真美啊!我的主人头!
她看到我之后,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她上上下下打量着我,此时的眼光显得冷冰冰的。
“想什么好事儿。”她冷冷地说,“穿着绯衣汗衫,刚又给谁看你的把儿了。快穿上,我可不想长鸡眼。”
我用手拉着门,让开路:“别鬼扯。我正在换衣服,一个武候来找我,他刚走。”
“是诸孤生不是?”一阵幽香随风轻漫,到了近前,她停住,扰着一袭白狐大氅,袅袅娜娜地走了过来。那白狐氅虽然包裹得密不透风,将她腴润曼妙的身段尽皆俺去,却依然露出一双踝骨浑圆、肤如细雪的脚儿来,套着小巧鲜嫩的水波绿绣带朱漆木履,益发的娇艳动人。
我点了点头。用点头来撒谎也是撒谎,但这容易做到。她犹豫了一下,然后从我身边走了过去,带着一股喷过香粉的皮毛味儿。
我关好门。
她慢慢走过房中,眼睛直直地盯着墙壁,接着迅速地转过身来。
“咱们把话说清楚。”她说,“我不是那么容易被人弄上手的女人。我对太粗野的男人没感兴趣,这种人我见得太多了。现在,我喜欢在高雅的郎君。”
“你是说得喝上一杯不是?”我仍然靠在门上,与她隔着整个厅堂的远近。
“你不想我来不是?”
“你给我说过的,你并不喜欢我。”
“我只是说一说,可一见着你,我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我不是那种到处打探男人的淫妇,不能让你随随便便得到我。嗯,让我先喝一杯酒。”回身至窗下一张坐榻上坐了,踢掉一只朱漆履,晃悠着腿。
我走到酒酉仓前,用有些颤抖的手烧了壶酒,把它们端到房中里,递给了她一杯。屏风后没任何声音,甚至连呼吸的声音也听不到。
她拿着那杯酒尝了一口,眼睛从酒盏上面望着对面的通花窗扇。
“我不喜欢男人穿着随便的衣衫见我。”她说,“可你很有意思。我喜欢你这样,我十分喜欢你,可是我要把这丑样忘掉的。我总是把这种丑事儿忘掉。”
我点点头,喝了口酒。
“你们这些带把的大多数不过是讨厌的畜生。”她说,“我懂,这个世道可真够讨厌的。”只见一双脚儿轻轻踢地,一抹栀子花似的明黄罗裙拂动飘荡。裙掖里翘出一只小巧的朱漆木履,履上未着罗袜,雪白的足背酥腻莹润,浑不露骨,更难得的是娇腴如雪面团子一般;花汁染艳玉趾,两只肉呼呼的香滑小脚,教人忍不住想捧在手里,轻轻握着揉着,恣意品尝。
“有钱就会好过点儿。”
“在你没钱的时候你会这么看,其实有钱更不好过。”她古怪地一笑,“而这时你就记起了那些省心的穷日子。”
她从桌上拿起一只酒盏。我上前去替她倒了杯酒。她轻轻地抿了一口,眼睛半睁半闭地瞧着那酒水。
“来我身边,来。”她突然说。
“咱们先聊聊。”
“谈什么?嘿?”
“咱们来谈谈绿玉髓金香薰的事儿。”
她的面部表情丝毫不能变化。她又向空中弹了一缕酒水,比起诸孤生他们粗俗的蘸甲动作,她的动作更加柔美,也更加仔细。“这真让人讨厌。我们非得这么杀风景去谈它不是?”
我点了点我的头。
“我可讨厌说这些事儿了。”
她用眼睛冷冷地盯了我很久,然后把手伸进她那荷包里,取出一块丝绢。
“封五郎不是什么圣人,我不觉得他是个打劫珠宝的匪帮眼线。”我说,“县衙上的傻子们才这样觉得的,我甚至觉得他不象一个敲老实人的竹竿的歹人。这很可笑,不是不是?”
“是不是?”那声音现在变得十分冷淡了。
“嗯,难道不是这样。”我答应着她,把我剩下的酒喝光了,“你到我这里来,实在是太客气了,阿梓。可是我们两个人都晓得。比如说,我觉得封铭不是被那伙歹人杀死的,我觉得他也不是要去那旧中桥南的惠训坊附近买回一个绿玉髓金香薰,我在想那个绿玉髓金香薰从来就没被人抢走过。我觉得那小子只是去送死的,他还以为他是去那里是要帮助某人行侠仗义。可这老小子对打打杀杀这种事儿根本不在行。”
她的身体略向前倾,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呆滞,尽管她本身不能任何变化,但突然之间她的美丽之处却荡然无存了。现在她给人的感觉是:倒退到百来年,她也许会是那些个老想着改朝换代的危险的皇后公主们;倒退几十年,她可能是个祸国殃民的贵妃什么的;而今天,她只不过是个来太医署闲溜达的小妇人而已。
她一言不发,但她的右手却在轻轻地敲着她那只酒的边沿。
“他对什么很不在行。”我说,“就像刚进妓坊的小姑女儿一样。那个乞索儿偏偏又有一点点贪心,还想要黑那笔钱。而到头来他根本没胆去摸刀,因为他下不了决心。这种猪队友是很危险的,他们必须被除掉——有时候要用短棍。”
她微笑着说:“你以为他要去杀死谁呢?”
“我。”
“这可实在叫人难以相信——有什么人会把你恨成这样。而且你刚才说我的绿玉髓金香薰从来没被人抢走。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处不是?”
“没屁用。都是我瞎猜的。”
“那你为啥要这么笨,要把它说出来呢?”
“因为我笨,”我说,“总爱七想八想。最早,我只不过想要找到一个从前在狮子坊一个酒肆的胡娘。那是因为,一只叫何莫驾咄的胖大虫,从遥远的徒流之地回来了,也在找她。该说我是在帮助他找到她。显而易见,要想找到她是件简简单单的事,否则就不值得去骗封五郎,对他说必须尽快杀了我。而且,这里还有一个更要命的缘由非杀死封五郎不可,他是为你昏了头了,什么事都言听计从。可是他越来越害怕,可偏偏又不是为他自己害怕。他是害怕这勾当干多了会伤到你,因为他明白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涅脚。他明白这是早晚的事,所以他就挺而走险了。”
我停了下来。她点了一下头说:“有意思,你晓得你在说什么?”
“你晓得。”我说。
“晓得什么?”
“不然你为何要骗我说阿摩夫人善舞,来混乱我的视听,主人头?”
“哈,你昏了头了,满嘴胡言乱语!”
我们两个人逼视着对方。她此刻已把右手伸进了她身后。我很清楚那后面有什么。但那东西还没被端出来。什么事儿都要一步一步来。
“我在这里好好给你胡言乱语一番。”我说,“这里只有你我两个人。我说些什么都不算。一个从西域徒流回来的姑女儿儿成了正经人家的好姑女儿,他被一个老好人,一个老武候收养了,在她正想安生的时候有一个寒酸的老妇人认出了她一一她也许是听到了她说话,便认出了她的声音后去找了她一一而这个老妇人的嘴必须被封住。但她的要价不高,所以她晓得的事情也不多。而那个与她打交道的人却晓得这一切的底细。他按月付钱给她,而且还拥有她房子的房契,一旦那老妇人不听话,他就可以把她赶到大街上去。这个人可并不是那么容易打发的。但这也没关系,只要没别人晓得这件事。
可是有朝一日那只凶猛的大虫也从流放地回来了,并且开始打听他旧情人的下落。
因为这个大个子傻东西从前可喜欢她了一一而且现在仍然她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这一下可有意思了,。而大约就在那时,有个太医署的咒禁生也搅了进来。这样一来这封五郎,就不仅仅是个费钱的小麻烦了。他可就成了个有意思的大麻烦,他们会从他里入手,让他把什么实情都吐出来。他是那一种一遇到事就会慌张的人,所以得在他遇事慌张之前就杀了了事。他是被用一根短棍打死的,你真狠心。”
她只是把手从身后探了出来,手中握着一把小小的连发百步王。然后,她只是微笑着把这小东西对着我。这种小东西劲道小得很,连最软的甲都穿不透,只能噌破一点皮,所以人们合情合理的为每一颗箭簇都淬了剧毒,更别说能一口气连发十来支毒箭喽,我连转一下眼珠子都不敢。
可此时又发生了另一件事情。大块头从那屏后走了出来,那把尚玛式的止则大刀在他那只巨掌中,仍然显得像个小玩具。
他看都没看我一眼。他的眼睛瞧着任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