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忠心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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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清池,这座曾经在大唐年间曾经大放异彩的皇家洗浴中心,如今已经彻底的换了主人,那个什么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大胖子美人,也被历史彻底的扔进了角落,取而代之的,是无穷无尽的花船,和那些仗着自己会写一些淫词滥调的什么菜籽,在这雕栏玉砌的昔日皇宫里,抒发着自己无限的寂寞,卖弄着自己白首多年沉淀下来的所谓诗词歌赋。

夜色就像一块黑天鹅绒一般,但是现在的秦淮河上,仍旧一片灯火通明。在华清池内,满满当当的挤着无数的花船,当然,这些花船是属于当时那些失足妇女们的。但是,这些失足妇女在当时还是有着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的---花魁。可能是由于当时社会环境的关系,这些失足妇女们的从业素质普遍较高,很多人不仅能写的一笔好字,还会歌舞,诗词歌赋,很有现在这些白领小资们的味道。当然了,如果和现在的这些从业人员相比,一口大茬子味,恐怕早就被当时的官员和谐掉了。

当然,这个行业的收入还是比较高的,“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每天晚上下来,这些不知有多少王公子弟,风流才子一掷千金,只为博得美人一笑。西安虽然在这行业里远远比不过扬州那群玩瘦马的,可是一晚下来,老鸨也能输钱数到手抽筋。

而这些失足妇女和老鸨们,显然也是领会到了当代概念营销和会销的精髓,所以才会选定在西安文士大会的机会倾巢出动,不用说,等到大会结束的时候,这些人的手里,恐怕少说也都要捏有上万两的白花花的银子了。

吴大世子带着云娘也混在这群纸醉金迷的才子佳人当中,他的身边,是新收的两个走狗,罗克敌和黄越。这两个货在这种场合里,不能不说是如鱼得水,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可惜,我们的吴大世子深受当代的爱情文化影响,骨子里是不折不扣的文艺小青年,即使在前世的时候,也不愿意随便的出入这些场所,所以,无论身边的几位美女如何的搔首弄姿,卖弄风骚,吴大世子只是和扮作男人的云娘附耳低语,使得在座的人严重怀疑吴大世子的某种取向有问题。

当然,吴大世子来的目的也是相当的不纯,首先,他是怀着要找几个文士当走狗的目的来的,但是,到了这里,发现这些人满嘴喷着酒气,然后用华丽丽的词汇来几句没什么实际内容的所谓诗词,或者在哪吃果果的装作十分忧愁的样子,但是,吴大世子知道,他们忧虑的只会是再讨几个小老婆合适。

这样的文士,即使跪在我眼前求我用他们,我都要好好考虑考虑。吴大世子叹了口气,心里想道。当然,除此之外,吴大世子还有另外一个目的,那就是要好好地奖励一下这两位和自己出生入死的新走狗,让他们死心塌地的为自己卖命。因此,吴大世子毫不吝惜的拿出2000两白银,一切花销都是他抢着掏钱。而他那两条走狗,本就是混迹花丛多年的老手了,再加上有个冤大头连茶水钱都出了,那当然是用尽全力的来得瑟了。

“大哥,你看到那艘最大的花船了吗。”黄越兴奋的喊道。“我刚才听说,今天要选出花魁的前三甲。我们过去看看好吗。”

“你们去吧。我好像看到了一位老熟人。”吴大世子沉声说道。而他的眼睛,却在人群里不断的搜寻着刚看到的那个熟悉的身影。可惜,那个身影只是在人群中昙花一现,就彻底的隐去了身形,就连吴大世子自己都怀疑自己的眼花看错了。

不一会,一个小厮模样的人毕恭毕敬的走进了吴大世子所在的船舱内,恭恭敬敬的对吴大世子说道:“这位爷,我们家老爷想请大爷您过船一叙旧情,还望爷您能赏个脸。”

“你们的主子是谁?”黄越一脸奇怪的问道。

“我们家爷姓陈,至于名讳,小的可不敢提及,怕污了您几位的耳朵。”小厮仍然毕恭毕敬的回话道。

“我知道了。你带路吧。”吴大世子不耐烦的挥了挥袖子对小厮说道。

“相公,我和你一起去吧。”云娘站起身来说道。

“不必,带人过去保护我,就显得我太小家子气了。”吴大世子淡然说道。“人家是古往今来第一号的正人君子,料也不会对我如何的。”

说罢,对小厮挥了挥手,示意他前面带路。

吴大世子跟着小厮上了一艘船,一路上峰回路转,也不知过了多少花船,才上了一艘巨大的花船,这艘花船高五丈,长十丈,共分三层,花船上披红挂彩,彩灯遍布,亮如白昼。楼层上也是雕梁画栋,极显豪华奢侈之能是。

小厮派人将小船靠上大船,在两船之间连上了一块踏板,才恭敬地请吴大世子上到大船上,吴大世子上船后,立刻被一群身上只有几块布料的失足妇女包围,极尽魅惑的声音也是此起彼伏,“小帅哥,第一次来吧。来,姐姐陪你乐一乐。”“哟。这位公子可是俊俏的很那。面很生啊,第一次来吧。你算有眼福了,今天我们这边就要选出新的花魁来呢。”

“滚一边去。”小厮厉声喝道。同时,也不见他动手,只是那些失足妇女,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再接近吴大世子。

“高手。”吴大世子心里一惊。但是,脸上却还是一副淡定的表情,随着小厮上了花船。

随着小厮上了三楼,当然,吴大世子已经猜到,里面坐的人,就是武功天下第一,智谋天下无双的大英雄陈永华了。果不其然,当小厮引他进去的时候,陈永华正襟危坐在仓中,面色苍白。

而吴大世子则恭敬地施礼道:“陈军师,好久不见了。”

陈永华见到了眼前的吴大世子,语带嘲讽的说道:“刘兄,我是不是改口要叫你吴大世子呢。”

“名字只是一个称呼,代表不了什么。”吴大世子平静的说道。

“是吗。可是,我敬重刘永利的为人,可我郑家的声誉,却被吴应熊弄得一片狼藉。你说这笔账又该怎么算呢。”陈永华面色阴郁的说道。

“那是因为郑经那个阴毛家一心想当皇帝,我也不过是将计就计而已,陈军师也不愿看到我被江湖人士每天追杀,过着惶恐不安的日子吧。”吴大世子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笑着说道。

“你那张嘴啊。死人都能被你说活。我还真是说不过你。”陈永华无奈的笑道。“不过你这么对付我们郑家,恐怕不止是为了活命这么简单吧。”

“陈军师邀我过来,恐怕不是喝喝花酒叙叙旧这么简单吧。”吴大世子毫不客气的回敬回去。“陈军师,咱们喝酒可以,交朋友也行,但是,你若现在劝我起兵,或者和郑家结盟的话,就请恕应熊无法奉陪了。“

“事到如今,这两件事,对我而言,都已经没什么意义了。“陈永华眼光浑浊,叹了口气道。“知道了你的身份,想想你以前做的事,就知道你已经和满清结下了梁子,只有起兵一途了,至于你起兵的时间,只要你觉得时间成熟,你肯定不会拖泥带水,至于和郑家联盟,你已经和郑经闹成了那样,就算我有心,恐怕延平郡王都不会答应的。“

“你还真了解我啊。”吴大世子也是神色严肃,惋惜的说道:“如果有可能,我绝对不想和你成为敌人。你是个一等一的人才,只可惜跟错了人,所以注定被埋没,做不出什么事来。”

被吴大世子说到了痛处,陈永华的脸色更显苍白,无力的说道:“是啊。台湾现在乱的就和一锅粥一样,大家都在拼命地内斗打横拳,施琅被逼的投靠了鞑子。我都不知道哪天会死在自己人的手里。可是,延平王对我有知遇之恩,我不能舍他而去啊。”

“陈兄,我不会劝你投降我,因为那是对你的亵渎。但是,陈兄,我也绝对不想和你成为敌人,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郑家被彻底消灭,或者你觉得正价已经不配你在为他们效力了,你就来找我好吗。我的大门,永远都为你敞开。”吴大世子语带失落,却不失真诚的说道。

“诶。你也是个人才。我以前还希望你和我一起为延平郡王效力的。现在看起来,延平郡王府还真的是容不下你这个大神。”陈永华满心郁结的说道。

“我也不想和你为敌。因为我们眼前最大的敌人,是鞑子。所以,我这次只是派人护送世子回台,而我留下来组建天地会,一起反清复明。”

“天父地母?”吴大世子笑着说道。知道陈永华已经厌倦了内斗,想要借此事逃避台湾如火如荼的权力斗争,“如此甚好,你要钱要物,就和我说一声,只要我能帮你的,我都会尽力帮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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