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厨房,顾晚晴去浴室洗了一个澡,等出来的时候,慕容笙已经做好了一张香喷喷的夏威夷匹萨,还给她冲了一杯热牛奶可可。两人一边吃匹萨,一边聊案子,正说得兴起,顾晚晴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她打开一看,是温煦发的短信。
“让咱们开开电视。”顾晚晴拿过遥控器,打开了六十五寸的壁挂电视。
播到温煦发过来的频道,就看到一档特别的访谈节目,还是现场直播,地点竟然就在荒村里。
只见一个带着浓重地方口音的女主持人正兴奋得跟打了鸡血似的讲解着荒村里发生的一系列神秘命案,特别是凶宅的尸体,更是整个过程都拍了下来。
紧接着,几个被邀请的嘉宾开始说坟岭荒村的来历,其中一个特别活跃,上蹿下跳的干瘪中年妇女,围着一大块花布,把自己捯饬的跟老巫婆似的,阴阳怪气地道:“这是鬼村的诅咒。”
夜枭般低沉沙哑的声音缓缓说道:“这么短的时间,能做到这种事情的绝对不是人类。所有进入鬼村的人,都会被诅咒,不得好死……”
“又开始编故事了。”顾晚晴很不屑地道,“神棍们上千年如一日,都不知道什么叫与时俱进。”
慕容笙的食指在嘴边轻轻的“嘘”了一声,示意她听电视里怎么描述这个地方的。
“这个地方原来叫做坟岭,有不到十个村子,其中现在荒村的位置,就是各个村子埋葬死人的地方。”一个脑满肠肥的中年男人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说,“这个地方确实有些邪门之处,尤其是那座被冠以爱情圣地美名的忘忧湖,传说那里面全都是死人的骨头。”
“有两女一男就是死在忘忧湖畔呢。”女主持人在火上又浇了些油,把矛头指向忘忧湖。
“说起忘忧湖,还真有一个故事呢。”另外一个岁数比较大的,沉静一些的开始讲话,“明末清初的时候,坟岭流行瘟疫,死了不少人,尤其是荒村这个地方,几乎都死光了。活着的人都出去逃荒,死了的人没有人搭理,就暴尸荒野,任由野狗啃噬。”
“过了几年,有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出阁,从满是死人的村子里经过,嫁到北方去。出嫁的队伍走到一半,就在现在忘忧湖这个地方停下来歇脚,遇到了山匪。队伍被冲散,所有人都被杀死,扔进了湖里面,新娘子慌不择路,跳了湖,活活淹死了。”
“按照地方志上的记载,荒村地处偏僻,常年阴暗潮湿,又死了不少的人,就成了专门出僵尸的养尸地。”中年妇女说得言之凿凿,就好像是真实发生的一样。
“那位小姐心中不甘,在湖里变成了吃人的僵尸。不知过去了多久,她从湖里上来的时候,爱上了一个要去进京赶考的俊俏书生。”
顾晚晴一口可可奶差点没喷到电视上,伸手捅了捅慕容笙,“得,从灵异故事改爱情故事了。”
慕容笙拿起刀开始切苹果和橙子,面部表情显示着三个大字——好无聊。
“那个书生被女僵尸的迷魂术所迷惑,留在了空无一人的村子里,和她结了婚。”岁数大一些的人接着道,“书生的弟弟本来是和哥哥一起进京赶考的,因为中途生了病,晚了些日子,在经过这个村子的时候,看到了面容苍白的哥哥和他身边的女人,心中产生了怀疑。”
顾晚晴觉得这个故事挺常听的,弟弟必然是去找了到有法术的道士和尚过来降妖除魔。她有些意兴阑珊,想要关掉电视,和慕容笙继续讨论案情,慕容笙却按住了她的手,让她继续听下去,还往她的嘴里塞了一片裹着蜂蜜的苹果。
“弟弟请来的道士法力高强,与女僵尸打斗一场,终于将她封印,那书生大病一场,进京赶考,高中了进士,娶妻生子。他本来以为噩梦已经过去,没想到噩梦才刚刚开始。就在他春风得意衣锦还乡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孤女。那女子便是当初被封印的僵尸,她要报复书生,搅得书生家宅不宁。”
“跟着书生来到了京城,还没有开展她的报复,那书生便找人去荒村为她修建了一个墓碑,僵尸看到书生此举,心软了,便放弃了报复,安心的留在书生身边,帮助他,保护他。”
顾晚晴略有惊讶的看着慕容笙,嘴里叼着一块橙子瓤,“峰回路转,又改成白蛇传了。”
慕容笙淡定的继续看电视,还不忘向嘴里塞水果,“马上就会有另一个转折。”
“在僵尸的帮助下,书生的官越做越大,野心也越来越大。他想要得到僵尸身上的力量,却又不想遭受天谴。于是,他找到了几个和尚,用阵法困住了僵尸,吸取她的法力,看着她化成一滩脓水。僵尸临死之际,对那书生下了一个诅咒。”
“这故事还挺曲折的。”顾晚晴掏了掏耳朵,感慨道,“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别发牢骚了,接着往下听。”慕容笙在一旁打了一个哈欠,把声音调大了一些。
顾晚晴不满的撇了撇嘴,道:“这女鬼也够倒霉的,不过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屏幕上的老者顿了顿,继续讲道:“书生和他的家人在同一天晚上突然发疯,丫鬟小厮都七窍流血而亡。好好的宅院瞬间变成了地狱血池,倒出都是血,倒出都是尖叫。第二天日出,诺大的庭院里,只剩下了一具具残缺不全的尸体,黏糊糊的血浆铺了一地。一大家子,连猫狗都不剩,只有书生没有死,他疯疯癫癫的跑去了忘忧湖,化作了一滩碎肉。他临死前诅咒所有来到这个村子里的人,活着进去,死了出来……”
“后来呢,那个诅咒应验了对吗?”女主持声音颤抖的问道。
“是啊,那个村子后来就成了著名的鬼村,鬼能进入,人不能进入。幸亏后来有一位法力高强的道人,让徒弟下水捞出了怨念颇深的骸骨,埋在村子中央,上面还盖上了钟馗庙,用青铜法器镇压,才让这个村子有了一丝生机。”
“据说,第一起命案发生之前,有人挖出过青铜器皿,会不会就是当年镇压用的法器?”女主持的暗示相当明显,“阵法破了,怨气冲天,所以才会死这么多的人。”
“现在,我才听出点味道来。”顾晚晴微微一笑,“你是不是早就猜到了?”
慕容笙看她,笑道:“魔由心生,装神弄鬼只会让自己变成那个鬼,等着被收拾。”
拿起遥控器,顾晚晴深吸了一口气,“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想到了。”
慕容笙微笑,突然看到电视荧屏一阵抖动,现场已经乱了套,人们尖叫着往外面跑,镜头一闪,一个男人头朝着天仰面躺在地上,眼睛瞪得大大的,喉咙被什么东西咬断……
女主持尖叫一声,大喊道:“快报警,叫救护车,快……”
那个跟巫婆似的中年妇女还在疯了似地大叫:“诅咒,鬼村的诅咒!没有人能逃得掉!”
顾晚晴和慕容笙紧紧的盯着电视荧屏,说不出话来,因为他们都看到,男人瞳孔中的倒影,惊恐异常的盯着远处的湖面,上面一道白影一闪而过。
“你觉得,刚刚那个故事可信度有多少?”顾晚晴清了清嗓子,关掉了电视。
“我只对最后那个钟馗庙感兴趣。”慕容笙架起二郎腿,选了一个比较舒服的角度一靠,缓缓地道,“有人费尽心机的把我们,不,准备的说是你的思路往诅咒的方向引。”
“我?”顾晚晴指了指自己,“为什么这么说?我看上去很脑残吗?”
“因为你是女人,只要是女人,对诅咒传说之类的东西就会有着非一般的兴趣。”慕容笙看着她淡淡一笑,“我们一直在一起,可以说形影不离,你要去什么地方,我都会跟着,那些人也就不容易下手了,他们不可能同时对付我们两个。”
顾晚晴冷笑着点头,道:“我想上次慕容樱的事儿已经给他们一个教训了,没想到都是属耗子的,记吃不记打。对了,你觉得咱们住的这个房子怎么样?”
慕容笙一怔,平淡而不带丝毫感情的道,“这座‘空中巴比伦’是特意为你准备的,自然不错。至少,比下面那些墙壁之间有缝隙和暗道的好得多。”
“我就知道你一定发现了。”顾晚晴笑着道,“这个客栈的一层房间使用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很大差距,而能够造成这么大差距的,就只有添加隐形的夹层了。”
喝了一口白水漱漱口,她继续说道,“我记得以前看过一本小说,叫做吸血迷情。就是中世纪一个旅店的老板生下了白化病的孩子,当时白化病的孩子都被认为是吸血鬼,要被烧死,而孩子的家人也会连坐,跟着倒霉。于是,老板将刚出生的孩子扔进了房间的特制夹层里。”
“孩子活了下来,每天晚上装神弄鬼的吓唬旅店的客人,攫取金钱。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又生活在阴冷潮湿又狭窄的夹缝里,孩子的身体产生了某种病变,只能吃生肉,喝鲜血。因为饥饿,他第一个杀死的就是旅店的老板,他的亲生父亲。”
“自作孽,不可活。”慕容笙用冰冷的六个字高度概括了这个看着可怜的父亲。
“老板死了,旅店被拍卖,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旅店里面有什么样的机关暗道,只要住进去几乎没有活着出来的。所有人都说,那是一栋鬼屋,里面住着魔鬼。”
“有一个牧师不信邪,带着他的独生女儿住了进去,结果当天晚上,那个牧师就被那孩子袭击,尸体被拖进了墙壁的夹层。可笑的是,为了增加戏剧效果,作者让一个没有感情,嗜血暴虐的杀人魔王爱上了牧师那如天使般善良美丽的女儿。”
“不是有句话说么,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慕容笙淡淡地道。
“说起主题,我想吃冰糖猪蹄了。”顾晚晴跳跃性思维往往让慕容笙哑口无言。
“后来了,结局是什么样的?”慕容笙很镇定的继续原来的话题,“说完了,找个时间给你做,别说猪蹄,就是肘子也没问题。”
顾晚晴一拍大腿,仿佛加了油有了动力,接着说,“后来那个天使知道自己爱上的是恶魔之后就报了警,警察在墙里的夹层发现了上百具骸骨,上面都带着牙印。”
“天使报警了?”慕容笙不解的问道,“通常爱情小说不都是爱情战胜了一切吗?”
“对于恶魔来说,这个世界除了天使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是食物,和猪啊牛呀的没区别。但是天使却不一定想要爱上一个吃人的恶魔。她原本是想要用自己的善良感化恶魔,希望把他变成一个正常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一个想要让他收手,另外一个则是想要把对方也变成和自己一样,你说最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顾晚晴看了看他,叹了口气道,“恶魔的小天使最后爱上了一个正直的警察,想要和他结婚,离开那个恶魔,跟自己心爱的人远走,去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过开心快乐的生活。所以,她选择将真相公之于众,看着恶魔被烧死之后,和所爱的人永远离开。”
“所以,你也想学那个小天使?”慕容笙斜着眼看着她,语带调侃地问道。
顾晚晴淡笑一声,嘴唇向上轻挑,“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不下点本钱,是不会有收获的。”
“可是,你会非常危险。”慕容笙犹豫了一下道。
“我相信你。”顾晚晴伸手握住他的肩膀,“你不会让我有事的,对不对?”
慕容笙与她对视良久,终于点了点头,叹息道:“这是最后一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