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怎么啦?摔伤了。”余汕妈关心地问道。
“是啊,小智太皮了,在沙发上跳来跳去,摔倒了,磕到了嘴唇,那血止都止不住,我赶紧送他到医院。”小智的妈妈陈欣宜一手拿着钱包,一手捂着儿子的嘴巴,一脸焦急说道。
余汕和原子听到声响,也跟了出来。余汕说道:“张大哥,别紧张,把小智抱回去,我有办法。”
张高统和陈欣宜一瞧见余汕,大吃一惊,表情十分复杂,分明就是一副活见鬼的表情。
但陈欣宜还是禁不住地说道:“余汕,你不是已经那个了吗……”
“嫂子,让你受惊了,其实,我没死,相信我。”
陈欣宜见儿子的伤势不能再拖了,因为,鲜血已经渗透了她的手了。
因余琼见识到了哥的法力,就说道:“嫂子,我哥的确没死,你要相信他,他能治好小智的伤,赶紧回屋。”
张高统见余琼说得十分肯定,但还是犹豫着,毕竟,小智是自己的心头肉,而且,鲜血还在流,要是余汕治不好,恐怕耽搁不起。
“张大哥,快啊,我们这个小区离医院还有好一段路,你要相信我。”余汕都有点急了。
张高统只好半信半疑地抱着儿子回屋,坐在沙发上,余汕就凑了过去说道:“张大哥,你的手拿开,我来吧。”
张高统的手一拿开,余汕就掀开了小智嘴巴上的纱布,见他的上唇已开裂,鲜血直流,急忙就鼓动魂力,用肉掌按住了小智的嘴巴,小智立马就不哭了。
一会儿,余汕的五指缝之间就冒出了丝丝的轻烟,拿开手掌,小智的嘴唇就止住了血,余汕再次鼓动魂力,按住了小智的伤口,又过了一会儿,拿开手掌,伤口就完好如初了。
余汕说道:“嫂子,你揉一条干净的面巾来,给小智擦擦。”
陈欣宜应声而去,拿来了面巾,给儿子擦拭嘴巴,一瞧,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是张大了嘴巴。
“这怎么可能……”陈欣宜给儿子擦嘴,越擦越觉得实在不可信,可眼前,儿子开裂的嘴唇真的是痊愈了的。
“不可能啊,就这么好了?”张高统几乎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小智的伤好了,有什么不可能的。”余汕妈知道儿子今非昔比,是个神仙了,这点伤他当然能治好。
“这也太神奇了,余汕,快一年没见面了,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都懵了。”张高统说道。
“唉,张大哥,一言难尽,反正,我没死到,不过,我躲进了深山老林里,练就了一身气功,能给人治病罢了。”
余汕真不知道跟他们说什么好了,只能打个马虎眼,要说他现在是神仙,还真玄乎了。
“不可能,就算气功师也没办法将人的伤口愈合上,更何况,半分钟还不到就止了血,而且一点伤痕都没有,整容也没这么快吧?”
“余汕,我怀疑你现在是神仙了。”陈欣宜瞪大眼睛说道。
余汕当然知道陈欣宜这句话的意思,她不好意思说他是鬼,只能说他是神仙了,在这里,只要有人死,大家一般都说是成仙了,这是对死者礼貌的说法。
“对,我哥非但没死,还成了神仙。”
“真的?神仙哥哥,你变个魔法我看看呗。”小智一好起来,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拽起余汕的手嗲嗲说道。
“小智,余汕哥哥刚为你治病,你怎么这么没礼貌,让哥哥休息休息。”
“没事,嫂子,来,小智,哥哥变个戏法给你看看。”
余汕伸出手掌慢慢握拳说道:“小智,你闭上眼睛,然后想一想要什么东西,哥哥就能变出来。”
小智即刻就闭上眼睛,一张小脸想得特别认真,余汕见他的模样就笑了,说道:“好,你睁开眼睛。”
小智睁开眼睛,见余汕还是握着拳头,并没见到他想要的东西,就抓了抓头皮,朝余汕笑。
余汕又说道:“你朝拳头吹口气,就有你要的东西了。”
小智就嘟起小嘴,朝余汕的拳头吹了一口气,余汕摊开手掌,小智就跳了起来,原来是一只玩具小轿车,而且在余汕的手心上弹了弹,就变得比余汕的手掌还要大。
“哥哥真棒。”小智抓起玩具车就开心地玩去了。
“这不可能吧,小智几天前还真吵着要我给他买玩具车的,你竟然能知道他的所想?”张高统既感激又佩服。
“要是余汕愿意表演魔术,那肯定比刘谦厉害。”陈欣宜说道。
“对,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余琼眨眨眼说道。
余汕苦笑了一下,说道:“我哪能跟刘谦比,他是名人。”
“要我说,你比刘谦厉害。”
“对,我哥牛逼哄哄的。”
“什么是刘谦,什么是牛逼哄哄。”原子此时开口说道。
原子不说话还好,话一出口,张高统和陈欣宜双眼都直了。
“怎么?没见过美女啊,瞧你俩那眼神。”余琼说道:“她是我嫂子,亲嫂子,她叫原子。”
“不……不不,我见过的美女无数,可就是没见过仙女。”张高统说话都结巴了。
陈欣宜一把捏住张高统的耳朵,一扭说道:“也难怪,我身为女人,还从没见过这么超凡脱俗的美人,余汕,你太有福气了,不但身怀绝技,还讨了个仙女做老婆,说真的,刘谦哪有你这么牛逼哄哄。”
“只不过,弟妹的名字,好像是一个日本人?”张高统很好奇。
“哦,原子她曾到日本留学过,就起了这么个名字,不过,她百分之百是中国血统。”
“哦,是这样啊,还是留学生,了不起,了不起。”
“哎呀,快快快,快请坐,怎么都站着呢,高统,赶紧泡茶,我们还没感谢余汕兄弟呢。”
张高统听了,这才急忙烧水泡茶,把余汕爸也唤了过来,把他们一家人看成了贵宾了。
余汕妈喝了几杯茶,就说道:“你们继续喝茶,我得赶紧为他小两口准备一个房间,哎呀,还少了一张棉被呢。”
“妈,我去买吧。”余琼说道。
“要不,我跟小姑子一起去,我很想到街里走走。”原子说道。
“好吧,你俩快去快回。”余汕妈说道。
“那我就在家里陪爸妈多聊聊。”余汕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沓钞票递给余琼。
余琼接过钞票,一把捉起原子的手,双双走出了邻居的家门。
原子在民国时期哪有见过这么多的车水马龙,特别是那些高楼大厦,她心里暗暗赞叹,不过,她显得十分镇定从容。
余琼今年只有19岁,跟原子一样大,两人都喜欢热闹,来到了金康步行街,到处逛,原子被街上琳琅满目的小商品迷住,尽管她是神仙,但这个年龄的女孩,哪个不喜欢热闹。
两人在摊上买了无骨鸡柳,一人一袋边走边吃,原子何曾吃过这种东西,感觉美味无比,流连忘返。
来到一家床上用品店,两人选了许久,原子看着那么多花花绿绿的被子,觉得都好,倒是余琼精明,帮她选上了一款粉红绣花棉被,两只枕头,外加一只双人枕。
余琼刚捉起肩膀上的挎包,想掏出钱包时,大吃了一惊,钱包竟不见了。
原子意识到了什么,刚才她俩在选棉被之时,似有一名身着灰夹克的男人挨着余琼而站,原子颇疑,但不敢确定,钱包肯定被那人偷了。
原子抬头,刚好就那灰夹克男人站在店门旁,正朝另一个女顾客下手,急忙就奔了过去,一把就捉起男人的手。
“美女,你捉我的手干什么?”那灰夹克瞪着圆溜溜的双眼,恶狠狠地说道。
“你不该偷人家的钱包。”原子冷冷地说道。
“哟呵,看你长得蛮漂亮的,也会诬陷人呐,你那只眼睛瞧见我偷钱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