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很久之前我定义暮雨为睚眦必报的人是正确的。
对于海滩边的调戏暮雨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介怀,在外面吃过晚饭后,我们回到酒店的房间。
我洗完澡就靠在床头边看电视边吃葡萄。葡萄是回来的路上买的,商贩忽悠说这种叫什么什么的葡萄是他们当地特产,有点小贵。我倒不是在乎钱,就是怕被骗,看看暮雨,他点头说买点儿吧,我看他都发话了就买了点儿,还别说,真挺不错的,就是比我在超市里买的好吃。
暮雨洗完澡出来,带着一身花香坐在我身边儿。经过一天,他身上的印子浅了许多,不过仍然明显。锁骨上两弧牙印估计短时间是下不去了,因为我是真用了点儿力气。
是不是有点过分了,欺负了人家还奚落人家……难得的良心发现,我谄媚地笑着捡了一粒葡萄递到他唇边,“尝尝,挺好吃的。”
他就着我的手张嘴接过去,嚼了两下,把葡萄皮扔到垃圾桶里,说了一个字,“酸!”
“不可能,我刚吃了那么多都不酸,怎么你吃一个就酸呢?”我不信,又给他拿了一个,他吃完,还是那个评价“酸”。
看他样子丝毫不像开玩笑,难不成他作为当地人对当地特产的要求比我这个外地人要高,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曾说他家那边都种葡萄,他大概是因为回家吃太多而吃伤了。
“明明就很甜……这种要是还不算甜,那就没有甜的了……”我不再理他,嘀咕着继续吃,就在我把果肉挤进嘴里的时候,暮雨忽然伸手扳过我的肩膀。
“恩?恁么了?”我吐字不清地问,他直白地看着我,回答到:“我觉得你比葡萄甜……”
然后,我就被人家这么句毫无水准的情话给搞得不好意思了,假装不耐烦地拿手臂挡开他,“什么跟什么啊,说话没头没脑的……起开,别挡着我看电视……”
他自然没有起开,而是直接扳着我的脸亲下来……
吻,就是那种试一次便会上瘾的东西。
睡觉时他仍只是拉了我的手。我半夜醒过来看着他在月光下恬静绝美的脸,心里盘算着,美人不应该抱在怀里么?于是,我下床关了窗,开了空调,温度调到20,然后扯开珊瑚绒的被子给他盖好,随后自己也钻到被子里,大大方方搂上他的腰。
这才像话,牵个手算什么啊!
暮雨被我这一折腾,也就醒过来了,直到我躺好他才问,“安然,你在干什么?”声音带着些迷糊,仿佛清泉缭绕着薄雾。
“没事儿,睡吧你!”只是想要拥抱而已。
早晨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又滚到了床的边疆,要不是暮雨揽着我,恐怕我得掉床底下去。这床大了也不好,我滚得太放心了,以至于忘了警惕,我宿舍里的小床就不会,因为我翻个身都得提防着变自由落体。
起床时暮雨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儿,要笑不笑的。终于,我在洗漱时明白了其中的缘由,镜子里的人青白的皮肤表面布满暗紫色的吻痕,胸口、脖子,甚至耳后,比昨天加之于暮雨身上的有过之无不及。
我正郁闷着,已经收拾妥当的暮雨靠在浴室门口,淡淡地说道,“昨晚,跟你男朋友还蛮激烈的……”
于是,我从他的欠扁地姿态得知他根本就是故意的,这根本就是报复。
我气得一时接不上话,牙刷都快被我给掰断了。这个小心眼儿的人!太记仇了吧!不就是调戏了你一下儿么,至于么?可是鉴于我之前的所作所为也不是那么占理,我只好用各种眼神瞪他,结果,他最终在我威力强大的眼神儿下屈服——赔礼道歉?不是,这混蛋只是过来将我按在浴室的墙上里里外外舔过一遍,直到我们都呼吸困难,直到俩人的身体状态都不允许我们走出门去。
后来,我俩达成共识:亲,可以,吻痕什么的,就算了吧,毕竟,这不是冬天,毕竟,我们还是要出去玩儿的。
当然聪明如我,为已经造成的现状提供了补救的方法。
从眼镜店出来,我和暮雨对视一眼,都满意地点点头。我俩配了店里最大号的太阳镜,整张脸被遮起来一半儿,就算是我妈恐怕打冷眼儿也认不出我来。暮雨带上眼镜显得更酷,背着包不声不响地跟电视里演得那些杀手差不多。这样我俩就坦然了,你管我身上是吻痕还是人体彩绘,反正你看不清我是谁。
我们去了当地比较出名的一个大型游乐场,那里最有特色的项目就是滑沙,坐在特制的木板上从高高的沙堆冲下来,感觉还挺刺激的,还有其他一些常规的游乐项目比如高空缆车、丛林火车、碰碰车、旋转木马、疯狂洗衣机什么的,所有的项目里,我最钟情的还是摩天轮。之前跟去吴越北京欢乐谷玩的时候,我就坐在摩天轮上不肯下来,吴越鄙视我说我一个大男人如此少女情怀真是让人受不了。
喜欢一个东西往往都是没什么原因的。当我和暮雨在摩天轮的最顶端停住的时候,我照例把头探出窗外,大喊一声,“啊,祖国,我爱你!”
暮雨只是扯住了我的衣角,大概是怕我翻下去。于是,我更声嘶力竭地冲着远处喊道,“韩暮雨,我爱你……”虽说这戏码老套,可还是情不自禁地想这么干,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痛快地朝着广阔天地、芸芸众生喊出这话,而无忧无惧。
我沉默下来。
暮雨从背后抱紧了我,头搭在我肩膀上,他说,“安然,我爱你。”
轻声地,就可以盖过所有歇斯底里的呼喊。
任那三个字在心里层层回响,我抬头看看像是近在咫尺的天空,忽然明白,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在这个地方表白,原来,这里是如此的接近神明。
我转过身面对他,特自信地说:“必须的!”
他点头,“恩,必须的。”
下午的时候有个鸟类表演,我跟暮雨也转悠累了,便跑过去看,顺便休息。表演中间有这么一个环节,就是训练员说他家鹦鹉认识钱的面额大小,观众们可以在自己的座位上拿出钱挥手,鹦鹉会拣那些面额大的飞过去,跟人说声谢谢之后把钱叼走。当然,叼走就不会再还回来了。
切,这不是变相跟观众要钱么?我异常地鄙视,不过,我看周围很多人都拿着钱在那里挥手,于是我也从包里掏出张百元大钞举起来,还扭头对暮雨说,“唉,我看这么多人都拿佰元的,不知道那只傻鸟儿最后会选谁?”
结果,暮雨看着我就说了一个字,“你!”
我回过头时,那傻鸟儿已经扑棱着翅膀飞到我面前了,它停在我胳膊上,生硬地说了句谢谢,然后就要叼走我手里的粉色大钞。
那是一百块啊,被它叼走不是剜我的肉吗?结果我还没来得及收回手,暮雨先我一步把那一百块抢过去,几乎是同时的,塞到我手里一条真空装的牛肉干。
那只鹦鹉看目标被偷换了,也有点蒙,估计是之前它没遭遇过这么无耻的观众,不过最后,大概出于聊胜于无的心态,它还是把牛肉干叼走了。
那只傻鸟儿是带着全场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飞到我手上的,结果这招偷梁换柱也是在全场观众的目光下惊悚上演,所以,调戏了鹦鹉后,我们还被大家伙儿附赠了各种各样的鄙视。
为了亲钱,我是不在乎的,暮雨就更别说了,人家根本就没感觉。唯一让他不爽的是,那只傻鸟儿在我手臂上抓出来两条红肿的印子。
谁让咱调戏人家呢!这就是报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