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钟后, 顾钦开车带着庄锦找到家湘菜馆。
顾钦怀疑自己可能有病。
明明是抱着找庄锦麻烦的心态来的, 结果他现在在干嘛?!
仍然是包厢, 仍然是小龙虾。
顾钦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庄锦的剥虾服务, 整顿饭几乎一言不发,而后利落地结账, 拽着庄锦往下走。
真人秀的影响力已辐射到这座城市, 警方捣毁传销窝点的消息更是上了电视, 聂浪打工的宠物店人流如织, 铲屎官们纷纷牵着自家狗子去光顾, 另外四位选手则采取了各种伪装——如果不是节目组规定不能离开萍化, 估计已经有人坐车回家睡觉了。
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
这句话放到哪里都很合适。
庄锦是戴着口罩的, 可即使遮住大半张脸也不是那么难认, 那双琥珀色的眸子带着浅浅的幽光, 在灯光下勾动人的心弦。
来湘菜馆吃辣的多半是年轻人, 此时便有一桌男女似是认出了庄锦,蠢蠢欲动, 却被顾钦的瞪视逼退, 只得眼睁睁地看着这莫名气势汹汹的少年拉着庄锦走出了他们的视线,面面相觑。
“那个是庄锦吧?”
“我觉得像。”
“所以另一个是他朋友?”
“可能吧。”
“看起来真凶。”
“咦, 是吗?我倒觉得像护食, 挺可爱的。”
“……”
顾钦打开车门,把庄锦塞进副驾驶,自己再从另一边坐上架势位, 开着车往不知名处驶去。
夕阳西沉。
天际的云朵被晚霞渲染成亮丽的金橙色,有几缕带着红,似是燃烧的水与火,漂亮极了。庄锦安静地注视着窗外的景色,看着人烟逐渐稀少乃至于无,不由轻笑着道:“怎么,要杀人灭口?”
同样的话语,画面仿佛重合。
顾钦想起上月的情景,那时庄锦一个短信把自己叫过去,又是换发型又是买衣服折腾半天,最后竟然是在为自杀做准备……混蛋!
汹涌的情感终于决堤,顾钦猛地踩下刹车,拳头扬起——
“现在不行。”攻击被挡下,宽大的手掌困住他的,庄锦好脾气地微笑着,神情像是在看着不懂事的孩子,“我明天要上节目,有伤会很不方便。”
这是什么表情……
可恶!
顾钦简直要被气死。
挣了两下收回自己的手,顾钦冷冷道:“我刚去做了鉴定。”
庄锦反应很快,“dna亲子鉴定?”
“你说的没错,我们没有血缘关系。”顾钦的声音很平静,“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就像我不明白你怎么会找到我的位置。”棕色的眼眸在黄昏的天光下显得有些沉,“庄锦,你到底有什么秘密?”
“不想说。”
意料之中的回答。顾钦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出口,庄锦却仿佛看破了他的心思,道:“你来这里,是因为担心我。”庄锦喃喃着,“现在,知道我并不是你的哥哥,是不是轻松多了?从此少了一个拖油瓶……”
“闭嘴!”
顾钦大声打断他的话,恶狠狠道,“别以为你不是我哥我就没法管你!别忘了你的命是谁救的!”
两人在狭窄的空间里对视。
良久,庄锦忍不住笑起来,笑着道:“小钦,我们说的是一件事吗?”
顾钦恼羞成怒,偏偏还记得不能打,泄愤地抓住庄锦的领子摇晃起来,其行为之幼稚,动作之无脑,让庄锦更是笑得止不住,然后顾钦就更生气了,眼见一个没有头尾的循环正在形成——
“叩叩。”
有人在敲车窗。
交警小吴忍很久了。
这个地方是可以临时停车的,但“临时”就代表不能久停,小吴本来还在抓紧时间欣赏这辆不常见的豪华跑车,暗暗骄傲于作为跑车发烧友的自己能够将它辨认出来,就见这车开始摇晃……摇晃……
车震?!
只要里面的人不是三秒搞定,肯定会违章的。
怀着微妙的心情,单身狗·小吴黑着脸履行了其作为交警的职责,并在心里暗暗祝愿里面的兄弟如男足般临门一脚射偏。
“咳。”
尴尬地驶离刚才的地段,顾钦坐得端正,庄锦则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理了理领子,而后道:“有空的话,陪我去个地方吧。”
两人在路边一家宠物店买了许多猫粮,前往市郊的民居——传销窝点曾经在的地方。
按照庄锦的意思,茶杯喵从宿主的口袋里轻盈地跃出,喵喵叫起来。
顾钦:“这是什么?”
庄锦:“猫。”
顾钦:“……”
不想跟这个人说话。
即便如此,顾钦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茶杯喵,此时太阳还未彻底落山,顾钦清楚地看到小猫的毛色是白中带橘,换句话说,这真的是只橘猫……不是说“十只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压倒炕”吗?基因变异?
跟着庄锦把猫粮洒在地上,两人站远了些,看着闻声而来的流浪猫,它们警惕地徘徊,在谨慎的观察后才保持着随时能够逃跑的姿势走来,尝试着吃起东西。
两人走到下一栋居民楼,如法炮制,直到把附近十栋楼都走遍。
顾钦看到好几只在直播中出场的猫,或许它们全都出场过,但作为眼拙的人类,他只能认出有显著特征的那些。
鉴于它们可说是庄锦的救命恩猫,顾钦的态度很不错,他看了会儿猫咪们吃饭的场景,提议道:“如果买几个自动投喂机在这儿……”
“我建议你不要这么做。”自动投喂机是为流浪猫狗准备的带有公益性质的机器,当然私人也可购买,模样像是饮水机的放大改良版,里面储存着猫/狗粮,只要猫狗简单的操作,粮就会倾倒在地面供它们进食。庄锦蹲下来,抚摸着一只主动亲近他的白猫,唇角的弧度泛着凉意,“如果流浪猫有了固定的取食地点,就代表它们有了固定的弱点,心怀不轨的人类只要设好陷阱,便能够轻松地将这些警惕性强的小家伙们一网打尽。”
“抓猫干什么?”
“吃。”
“猫肉不是很难吃吗?”
“顾大少爷,不要告诉我你没听说过龙虎斗这道菜。”庄锦摇了摇头,“你知道路边摊的羊肉串为什么那么便宜吗?因为主料不是羊肉。”
“猫……肉?”
庄锦没有回答。
顾钦自己上网看,果然找到了新闻,无良商贩将猫肉浸在羊尿里,泡出羊腥味后制成肉串贩卖……这都是他的生活圈子里接触不到的事。顾钦心情复杂地关闭网页,看向庄锦。
青年的侧脸,在夕阳的余晖下如此完美,他天生就该站在光里被众人赞叹,为什么看到的却总是黑暗?怎样的生活和经历,造就了现在的他?
很多故事,都是由好奇开始的。
而顾钦对庄锦的好奇,从知道这个人存在的第一天起,便未曾断绝。
晚霞更明艳。
顾钦蹲下来,试着去摸白猫,猫咪灵巧地躲开他的手,跃入同类间吃起猫粮来。
顾钦:“……”
他这次学会了提前询问,“如果发动爱猫人来收养它们呢?”
庄锦再次摇了摇头。
“人类养育宠物,总是盼着它对自己亲近的,但流浪猫很难养熟。等到主人耐心耗尽,或者干脆是猫这方一去不回,它们又会重新回到流浪的状态。”庄锦淡淡道,“人们以为猫总有一天会被自己的付出打动,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在小猫出生后一到两个月之间,如果频繁与人类接触,并受到人类的善待,就会在日后亲近人类;而如果在这段时期没有遇到人类,甚至遭遇人类的恶意,那么它终生也不会放下心防。”
“流浪猫多是后者。”
“人类已经失去了驯养它们的唯一机会。”
庄锦的话,似乎从未这么多过。
琥珀色的眼眸看着身旁的人,在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辉下仿佛有碎金在闪烁,顾钦忍不住反驳:“刚才那只白猫,明明很亲近你……”
“大概是因为,我跟它很像吧。”这句话很轻,倏忽消散在风中。
“你说什么?”
“没事。”
“……”
不干不脆的模样,真是讨厌极了。顾钦烦躁地看了庄锦一眼,最终决定眼不见为净。
“‘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只是一只狐狸,和其他成千上万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猫粮被流浪猫瓜分完毕时,这段话以诗歌般的韵律被念出,庄锦带头向着跑车走去,问道,“你读过《小王子》吗?”
“读过。怎么了?”
“没什么。”庄锦行了个绅士的礼仪,“开车吧,我的小王子。”
“……”
阴阳怪气!
顾钦再次怀疑自己有病,为什么要上赶着来伺候这种养不熟的家伙?!
跑车划出个流畅的弧线,驶向街道。
顾钦不知道的是,在他无法看见的角落里,庄锦看着他的眼神,有多么柔和。
在地底被救出时,是庄锦的又一次“新生”,而在疗养院的三年,正是“小庄锦”能够被“驯养”的时间……
——真狡猾啊,你驯养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
庄锦:小钦的爱称——趁虚而入小王子。
顾钦:这算什么鬼爱称啊?!
觉得这有点像双向暗恋了……难道剧情流的年糕也能写甜文了?!突然兴奋.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