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枪声(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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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黄昏,刘胤正在家中做饭。

忙碌了一会儿后,他洗了把手,把饭菜端上桌。

一碟青瓜炒蛋,一碟素炒青菜,一碗粗米饭,简单朴素,却已羡煞这个时代的许多人。

刚出锅的菜肴还冒着袅袅飘气,引人食欲大动。

他坐到椅子上,拿起碗筷,静静吃起来。

屋里此刻只剩下吃饭的轻微声音,稍显寂寥,但他早已习惯了这种独处。

只是没过几分钟,就听外面风声不断,他抬头望着窗子一瞧,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天色已经由晴转阴,乌云盖顶。

轰隆——

一声雷鸣声响彻,拖拽着长长的尾音。

紧接着就有雨点噼里啪啦地砸到了玻璃上,让窗户逐渐模糊。

这一场雨本来对他没什么影响,但脑海中那柄如意的再度出现、再放光明,却令他手中的筷子僵持在半空中。

啪。

放下碗筷,刘胤立即起身。

幸好这些日中他除了练武和打探消息之外,也还做了不少事,就比如购买各种生活用具。

披上蓑衣,戴上斗笠,推开了房门,迎面而来一股子弥漫的水汽,滴落于门前的雨花飞溅到了他的裤脚上。

“很好,不用浇了。”

扫了一眼被雨水灌溉的院子,那些被打蔫的花花草草,他转身锁门,然后出了院子。

已经有了一次先例,这一次便轻车熟路。

脑海中那种引导方向的感觉就是最好的指路明灯。

而这一次给出的位置,又是在租界之外。

怪的是,这次不是固定的方位,而是在移动,目的地在不断移动!

他若有所思,孤影行在雨中。

...

“快,快特么点,跟上!”

“这边来几个,那边去人,都给爷盯紧了,放跑了人就拿你们的脑袋来顶!”

“闲杂人等都滚开,妨碍者杀无赦!”

长街上喝令之声不绝,一队队戴着斗笠型红帽,穿着刺有“兵”、“勇”二字号服,手持五花八门冷兵器的辫子兵踏着雨水,在挎有腰刀的长官呼喝下行动。

湿润的空气里弥漫着肃杀之气,街上的人多数钻进了家里,少数人缩在躲雨处窃窃私语。

一处商铺正门檐下,刘胤靠过去,问一个正在抽旱烟的汉子道:“老哥,这是出了什么事?闹这么大动静。”

汉子狠狠嘬一口旱烟,吐出一口白雾,瞧了刘胤一眼,后道:“说是抓什么乱党贼党,多的俺们也不晓得。”

刘胤点点头,没说话,只是把目光看向辫子兵们。

以他的目光来看,这些兵勇们个个面色发黄、身形消瘦,都一幅营养极其不良的样子,且行动拖沓散漫,说是乌合之众都是对不起这个词汇。

他们现在把守各个街道口,似乎有封锁盘查的意思?

还有,乱党、贼党,说的是谁?是侠义拳的余党,还是...

想到此,刘胤觉得自己必须快点,不然真要开始逐一盘查,逮到他头上,那就不好玩了。

于是,他压了压头上的斗笠,快步离开了这里。

按照那一直都在变动的方位去寻着,他发现各条街上也都布满了兵丁,大有把整个夏界都要铺满、封锁的意思。

他没多想,小心避开兵丁,穿过几条街后,没想到又回到了公共租界里。

租界是洋人的地盘,普通的夏人老百姓进入没说的,可要是有兵丁进入,那事情的性质就不一样了。

所以,租界之外兵马啸聚,但租界里面却一个兵都没有。

只不过...

望着一群群手持棍棒刀斧,明显是帮会混混之流的人在街上晃荡,他们似是在搜查什么,刘胤不禁微微眯起了眸子。

很明显,这大批的青皮流氓大雨天出来,绝对不是为挨浇的!

只要一思考就能明白,他们一定与租界外兵丁到处封锁街道有着密切关联。

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此大动干戈,黑白两道都开始发力,要找谁,要抓谁?

刘胤不知道,他也很想一探究竟。

但他明白这一定是个大麻烦,能不沾尽量别沾碰。

于是,他装作路人的模样,小心走在街边,悄悄向着自己要找的方位前进。

啪~

直至在这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骤然响起了一声刺耳枪鸣。

他瞬间停下脚步,猛地一抬头,眼中闪过异色,因为这枪声他很熟悉。

啪~啪~啪~啪~

紧接着又有连续响彻的枪声,令刘胤心中更加确定。

就是那种枪——毛瑟厂的速射型军用手枪!

他在柏鲁士时,军方曾从毛瑟兵工厂购买过一批这样的手枪,下发到军队使用。

但此枪在战场上的表现相当糟糕,因作为手枪却重量过沉,射击时后坐力极大,枪身不易控制,尤其连射状态下精准度缺失,从而遭到士兵们的普遍讨厌。

这种枪他用过一段时间,也觉得不如其他枪支好用,但正因为用过,所以他对此枪颇为熟悉,一听枪声便听出来了!

“在这里,应该叫驳壳枪,匣子炮吧?”记忆中某些影视剧的内容涌现,使他微微一笑。

啪~啪~啪~啪~

刘胤的耳朵动了动,目光瞄向了一个方位。

“快!在那个方向!”

“快跟上!”

街上的青皮流氓们也听到了动静,锁定了方向,呼呼啦一大片地冲向枪声来源处。

刘胤本不想掺和此事,但他却发现自己要找的目标竟然也向着枪声来源处移动,这不由让他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

怎么办?要不要跟过去瞧一瞧?

可是,那不是打架斗殴,也不是冷兵器相搏,那是枪战!是武功再高也会被一枪撂倒的枪战!

别看他有身手,但子弹不长眼,挨上一颗不凉也要跪。

“码的,把枪带上好了。”

咒骂一声,刘胤后悔没把自己的枪拿上。

他也有一把枪,那枪与军刀、勋章等物件放在一起,一直在行李箱底下压着。

“老子风里来雨里去,战场上来回打滚,现在怕个鸟?”

他做出了决定,立即行动。

身影疾驰,到了距离枪声最近的一条街后,左右看了两眼,见四周没人,随后贴着墙壁猛地一蹿!

这一蹿足有两米,身体在空中时两只手掌瞬间固定在一口窗沿上,脚尖一蹭墙缝,双臂用力一起,整个人向上起飞,连番伸臂蹬腿借力攀爬,他竟在两个呼吸的功夫里徒手上了五六米的房顶!

蹲下身,雨水顺着蓑衣不断滑落,裤腿已经湿了大半,但他不在乎,只是小心的向前慢行。

翻过凸起的房顶,已经能看到巷子里的场景:

巷子一头有五个人,他们手持驳壳枪,不断朝着巷子里面射击,身边有两个躺着的,殷红的鲜血流在地面上被雨水冲刷成了一幅画。

巷子另一头是大批的流氓打手,他们躲在巷子口两侧不敢冒头,几具中枪倒下的尸体证明已经有人为自己的冒失而付出了代价。

巷子中间有三个人,三人持的也是驳壳枪,他们躲在巷子里一些推车、木箱等杂物堆积而成的掩体后面,一面朝巷子一头的五个枪手开火还击,一面警告似地朝着巷子另一头开上两枪,阻止混混们冲进来。

眼下这局面对于夹在中间的三人来说十分不利,一头有枪手,一头有持着刀斧棍棒的大批流氓,属于进退两难的局面。

幸好流氓那头没有枪,对方不敢冲进来,只能守在外面。

但相对的,混混们躲在巷子口两侧守着,他们手里有枪也不敢往外冲。

房顶上只露出一双眼睛观察着这一切的刘胤眉头微皱,低声自语:“是你们,那怪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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