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她们的意思,当年江庭跟乔思离开京都的确是没有带走原主,的确是将她抛在了这里!
光是这一点,江晚心里就有些膈应,不愿意跟两人多说。
不论如何,让自己的孩子独自一人在京都承受那样的痛苦,本就是一件极其残忍的事。
而且当时原主还失忆了,可见处境之艰难。
想到这里,她秀眉紧紧一蹙,起身要出门。
“晚晚,此事真的不简单,你给我们时间,到时候一定会给你一个解释。”乔思拉着她的手腕,一脸痛苦,似是在哀求。
江晚心头一软,沉思了许久,终究还是妥协,“我等你们告诉我真相的那一天。”
几人又在她房间呆了很久才走,他们前脚刚走,她便拿出手机打给李念。
“尽快调查当年的江家之事!”
没多久,李念就找到了线索。
“说来话长,估计还是当面才能讲清楚,我明天会来鹤城,到时候见个面?”
“可以。”她轻轻应道,刚挂断电话,一阵敲门声又响起。
开门见到的是脸色苍白的艾伦。
江晚知道他身为一个白种人,一定不是江庭乔思的亲生儿子。
不过她也不好直接问。
开门让男人进来,她疑惑地问,“怎么了?”
“没事,就是想问问你要怎么处理那个流氓?还有,应该不止他一个人作案吧?”对方笑的很柔和,不像外人面前那般冷酷。
说起这个,江晚脸色忍不住狠狠一沉,“三个人,还有一个所谓的老板娘,估计是拐卖人口的。”
“对了,我还有一半房租没给房东,今天估计还要回去一趟。”
闻言,艾伦摇摇头,“不用了,我们今天去之前已经给你结了。”
……
江晚没想到他效率这么高,耸耸肩,“好吧。”
“那个人你应该还没有处理掉吧?”她忽然挑眉说道。
“没有,怎么了?”
“走吧,比起自己调查,不如直接去审问那个男人。”江晚嘴角冷冷一勾,拿起一旁的大衣穿在身上,推着身材高大的男人除了房间。
地下室内。
已经被人打得遍体鳞伤的流氓瘫倒在地上,鼻青脸肿的,看的几个保镖都忍不住皱眉。
与其这样受苦,还不如直接来个痛快。
正想着,“吱呀!”铁门被打开,身形高大的金发男子进门了,他身后跟着一个绝世美女。
几人有眼力见的保镖立刻恭敬地弯腰低头喊道,“少爷,小姐!”
虽然他们一直都在国外生活,但很多时候学习的都是京都的传统,这声称呼让江晚微微一愣。
印象中好像除了在傅离川那儿,她还没受过这么高的待遇。
看来江庭这几年发展的不错。
艾伦微微颔首,踩着精致高贵的皮鞋,修身的西装长裤将他的身材凸显的愈发完美。
地上的男人闻言,缓缓抬头,眸中的恨意一闪而过。
很快他又哭着跪在了地上,连声求饶,“先生,求求你放过我,放过我吧!”
他实在是想不到自己只是拿钱办事,今天居然会撞上这么一档子事儿!
而且以往走的夜路也不少,怎么这次就惹上了一个大佬!
想到这里,他只觉得脑壳剧痛,感觉自己这次逃不过了。
然而艾伦却是轻轻勾唇,缓缓蹲下,盯着他那张肮脏凄惨的脸,“想或者吗?”
“想,想!”流氓一脸激动,双眼充满期待,扯着疼痛的嘴角又说,“只要您绕过我,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闻言,江晚淡淡地扫了一眼这个令人作呕的男人,悠哉地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做什么都可以?那好,告诉我是谁派你们来的。”她的眸中迸发出强烈的冷意,让流氓浑身一震!
要是说出来,这不也是死路一条?!
他已经跟地下黑帮签了契约,要是中途把他们供出去那可是要遭到追杀的!
江晚看着他微妙的表情,唇角冷冷一勾,“看来你没有诚意,那就算了吧,来人,把他拖出去喂鱼。”
“我听说鹤城的鱼类久久没有开荤,应该挺喜欢这种意外美味。”
嘶!
几个保镖听到她阴森森的话,整个人都忍不住颤抖起来,心想这小姐真的是狠心!
艾伦眼里闪过几分意外与赞赏,起身拍了拍自己的手掌,冷声呵斥,“还愣着干什么?!”
“是,是!”
“不,我说,我说!”刚被人碰到,那流氓就像是触电一般,赶紧缩起来抓着一旁的柱子。
……
出了地下室,金发男人目光微凛,看着昏暗灯光下一脸沉寂的女子,“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样,把房东跟地下黑帮送给警察局好了。”江晚小脸阴鸷,说出的话让人心底发颤。
她倒是没想到想对自己下手的竟然是房东!
而且看来她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行当了,牵扯的背后势力并不简单。
艾伦却并不支持她的做法,眉头狠狠拧起,“刚才我的人告诉我,她是一个黑帮老大的情人,依托的势力不弱,而且还牵扯到京都那边。”
“我们不能打草惊蛇。”
闻言,她的秀眉轻轻一蹙,抬头疑惑地看着他,“京都?”
“对。”
什么人的势力可以从京都延伸到鹤城?!
江晚也反应过来这件事不简单,于是作罢,“那就先把那个流氓养着,过阵子用他把幕后之人勾出来。”
“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男人轻笑出声,忍不住抬手想揉揉她的脑袋。
但被对方给避开了。
她还不是很习惯别人对自己这么亲密。
艾伦有些尴尬,随后巧妙地用笑意化解了这份微妙,“过几天CV集团就会回京都了,到时候会开设发布会,你也准备准备向公众公布自己的真实身份。”
晚餐时间。
江晚看着桌上的满汉全席,嘴角忍不住一抽。
这么多菜,也就四个人吃,有点太夸张了吧?难道M国的生活就是这么纸醉金迷的么?
“晚晚,快吃呀,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红烧排骨了,来!”乔思见她发愣,夹起一块肉便往她碗里放。
“谢谢。”她礼貌地回了一句,随后夹起来吃了一口。
只是一口,便不由得想起之前在百味大赛吃的红烧河豚。
这两种菜味道相近,但排骨还是比不上那韧劲十足的河豚肉。
脑中忽然闪过男人亲自给自己夹肉的画面,江晚鼻子微微一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