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也并不知道沈景云会对我有这样的评价。你现在直接问我信不信,我都无法回答你。”
徐朗理解的点点头:“在我眼里,沈景云做事从来都是雷霆万钧,但不是那种有预兆的雷霆万钧,就像晴朗的天空,忽然就雷公万丈。”
说到了这里,徐朗忽然抱歉的对我笑了一下道:“原谅我,虽然和沈景云接触不多,就这样评价他。我的意思是说,他做事的时候是这个风格,那么他忽然这么评价你,而你并不知情也是正常的。”
这是什么逻辑啊?但我还是嗯了一声。
徐朗认真的对我说道:“你看,你是沈景云有这样评价的人,我看见你,就很自然的想对你倾诉这一切了。”
看着徐朗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你的意思是我会成为很厉害的人物,然后你先行和我建立一些关系吗?”
“不是这样的。”徐朗很认真的说道:“你看在这个城市中,每天熙熙攘攘的有多少过客?但他们眼中的世界和我眼中的世界已经不同了。我就算想要逃避过回以前的生活都不行,况且我还背负着想要做的事情。你明白三观彻底毁灭那种感觉吗,也许这真的只能通过催眠忘记才可以。所以,我很孤独,虽然我生死都不怕,但这种无人诉说的孤独却很可怕。就好像面对着各种人,而我是一个有着秘密,和他们隔离了一个世界的人。”
徐朗继续说道:“遇到了你是种拯救,我可以找个人一股脑的说说,但却不怕别人觉得我是怪物,哈哈。”徐朗真的放松了。
我绝对相信徐朗这个看似荒诞的说法,我是有南风可以诉说的,但到现在,我都无法摆脱那种忘记一切,远离那个古怪的世界,重新生活的念头。
有催眠这种好事,沈景云为什么不用在我身上呢?我真想催眠忘记他啊。
想到这里,我心中刺痛了一下,徐朗却在刚才要来的纸上快速的写着什么。
“给你。”他撕下了那张纸的一部分,递给了我,我接过一看,上面是一个地址,还有他的联络方式,后面有个小括号(暂时)。
“我知道很冒昧,但我希望我们还能有联络。我是一个忽然闯入了这个世界的陌生人,我需要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还有人知道我在做什么。就算哪一天我死了,有人知道我是为什么而死。这是一种抱团取暖,你能接收吗?”他的眼眸很真诚。
也许是那一句忽然闯入了这个世界的陌生人打动了我,我何尝不是呢?所以我拿着这张纸条,对他笑笑,说道:“当然,我不介意你把我当朋友。”
我和徐朗的谈话就进行到了这里。或许是这个男人的坚持与坚韧打动了我,我心中第一次有了一种自己又何必逃避的意念。
为了保密和安全,我和徐朗还是一前一后离开咖啡厅的。
等我走出咖啡厅的时候,他的背影早就融入了茫茫的人海,看不见了。
能够相遇真的是一种神奇的缘分,我忽然发现,我怎么忘记问他,怎么变成了那副容貌了?
这样想着,我已经走出了不远了,原本老是想起沈景云在疯人院的行动,却又想今天自己明明有很多琐事要做,哪有时间想那些呢?
于是,我又开始行色匆匆起来。
上午要去一一面试的公司,基本集中在某一区。可是,下午的,又比较集中在另外一个区,我得去坐地铁。
穿过马路,和无数的行人擦肩而过。这接近春节的日子里,好像每个人脸上都写着“我很忙”。就在我要进入地铁站的时候,我的身后,突兀的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晓霜。”
那种带着别扭中文感觉的声音,我一听,就知道是谁。
看来,今天是一个有无数巧合的日子啊,我转过了身,微笑着招呼道:“阿钟!”
却看见他在车里,车子暂停在路边,探出了一个脑袋在招呼我。
“很忙吗?要去哪里?不介意的话,我送你。”阿钟笑得很灿烂,那口白牙依旧有着耀眼的感觉。
这样的混血帅哥大声的说话,引得好几个路人的注意,我肯定乐得他相送,却又怕麻烦他,于是问了一句:“不耽误你吗?”
“不耽误,你不觉得整个城市我最闲吗?我是来休假陪女朋友的。而且,南风要是知道我遇见你,都不送你,她会怪我的。”阿钟的风度从来都是很好的。
话说到了这个份儿上,我还有什么推脱的理由?于是我拉开了车门,坐进了阿钟的车子。
“去哪里?”阿钟对我微笑。
“xx区。”我真的觉得南风有这么一个脾气好风度又好的男朋友,真是一种幸运。联想起沈景云,好像在他身上,从来没有风度二字的体现,当然我指的是他对我,他对别人就像一个披着风度那种皮的“老狐狸”。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老是要想起沈景云,而一想起他我就很疲惫,我忍不住靠在了椅背上。
这时,我却意外的发现,在阿钟的后视镜上绑着一串玉链子,那上面吊着一个挂坠,挂坠上是他和南风的合影,两个人笑得很甜。
我忍不住拿起那个挂坠看了一眼,又仔细打量了一番,这才发现,原来这车上有不少属于南风的痕迹。比如说,她的拖鞋整齐的摆在副驾驶下,放杂物的位置,是南风爱吃的话梅糖,而且车子里的香味儿都不是那种传统的汽车香水,而是南风喜爱的一个香水牌子。
更搞笑的是,阿钟的方向盘中央贴着一个史努比,那是南风最爱的卡通狗狗。
看到这么多细节,我忍不住微笑了。
阿钟一边开着车,一边很无辜不解的问我:“晓霜,你在笑什么?”
“阿钟,租来的车子这样弄上很多南风的痕迹,归还的时候,你会舍得吗?”其实,我很感动阿钟的这一片心,我也理所当然的认为这车子是租的,阿钟毕竟是从泰国过来度假的,时间不会很长,这车子又不是南风的,他应该不会为了一个月左右的假期,就买一辆车吧?
“租的?”阿钟先是望着我,摇摇头,然后继续看着路的前方说道:“不,这辆车是买的。南风陪我一起去挑的,是她喜欢男人开的这种车子,我就买了。我觉得一个好男朋友应该是有一辆车的,这才可以接送女友,随叫随到。或者,女友想去什么地方,有辆车有个司机,她会觉得幸福的。”
阿钟的中文虽然不是那么流利,表述的也断断续续,内容却让人温暖感动。
不过我还是有些吃惊:“于是,你就买辆车?”
我虽然不懂车,但还是知道奔驰的车子不会便宜。
“对啊,我走了,就把车子给南风开啊。再说,我会回来的,我还想争取留在这里。我努力的把事业的方向往这边拓展了。”阿钟真诚的说道。
听到这里,我内心一阵无言的感动,真是,无法言说的好啊!高富帅,又那么贴心深情,从一切的细节,愿意做出的牺牲来看,简直如同梦幻一般。南风这死丫头,能够有这么一个男朋友,真的应该好好珍惜啊。
“我最好的朋友,能遇见你,真好。”我由衷的说道,对阿钟的印象越发的好了起来。
但这时,阿钟却突兀的和我说了一句:“晓霜,我是想和南风结婚的,你相信吗?抛开一切来说,我第一眼看见南风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个女人我要她,一定想要她。”
“啊?”这番话不可谓不深情,但是阿钟忽然对我这样说,我总是感觉有些怪怪的,感觉阿钟想要努力给我证明,他对南风的感情是真的。
但话说回来,这种情到深处的时候,自然的就想要对人倾诉,也是正常的,我觉得我太敏感了。
不过除去南风的话题,我就找不到什么话与阿钟说了。不太会聊天是我一向的缺点,可是阿钟却很幽默健谈的样子,一路上和我闲话家常倒也不无聊。
一直快要目的地,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于是忍不住问阿钟:“你请假过来陪南风,今天怎么不在她身边?倒是和我遇见了?”
我其实也只是想起了这么随口一问,并不是太在意问题的答案。
阿钟却笑着说道:“这就是你们中国人所说的缘分啊。”
“哈哈。”我也跟着笑了,想要指一地方让阿钟停车。
阿钟却指着后排的座椅对我说道:“前几天和南风一起逛街,发现她有很多喜欢的东西最后都没有买,于是我悄悄的给她买了。她是一个倔强的女孩子,都不怎么会用我的钱,可我总是想要对她多做一些。”
我诧异的回过头一看,的确,在后排的座椅上有着很多购物袋,许多都是女装的牌子。
这样的男朋友......真的是好的无法想象,原来遇见我,是因为他在附近逛商场来着啊?现在还有多少男人为女朋友做的到这一步?
我真心的希望南风能一直这么幸福下去。
不过,各人有各命,南风可以被男朋友宠溺的活着,而我也注定是劳碌命。
在告别了阿钟以后,我继续了下午的面试工作和要做的事情,就这样一直奔波忙碌着,等我回到了南风的家里,已经是晚上8点多的事情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