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名,莫迪。”
陆垚这句话一说出口,在场的便有诸多人不服,他们觉得莫迪采用这种手段存留到最后的时候,如果真的将他录取成为最后的那五个人了,对其他的参赛者是不公平的。对于大家提出的抗议,陆垚始终就只有一句话。
“他能凭借这种手段和方法存活到最后的阶段,是他的本事,我从来没有说,这次比赛是正大光明的比拼武功,是你们觉得只有这一种方法而已。”
显然,陆垚的这个说法并不能够让在场的参赛者们的认同,不过,陆垚对此也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他交代棠溪和折克行,在自己公布完结果后,也是直接遣散了在场除了那五个人之外的所有参赛者。在阵阵议论声中,终于擂台边上只剩下了这五个参赛选手。
自己的这一番言论,一定会成为汴梁城内百姓的谈资。不过,陆垚对此倒是丝毫不在意。
“我看现在时候也不早了,你们五个,先回去好好休息一下,等到晚上的时候,我带你们夜游汴梁,晚饭就在酒中仙吃吧,今天晚上一切的消费,都由我来买单,至于你们的第二轮比拼,等到后天的时候再举行,到时候明天会有人来告诉你们怎么安排,今天就好好放松一下吧。”
在古代,蜡烛是一种奢侈品,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并不常见。现代人可能已经习惯了各种人造光源,但在古代,人们只能点蜡烛来照明,蜡烛的亮度比现代的电灯要差得多。事实上,古代的照明方式与现代相比差距更大,甚至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糟糕。
古代的蜡烛通常由蜂蜡、白蜡和动物油脂混合而成,燃烧不稳定、容易熔化、烟气很重,动物油脂也会因为变质发出难闻的气味。因此,古代人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样依赖蜡烛照明。
据著名化学家曾昭抡回忆,晚清以前平民在夜间需要照明,常常是点燃一根松枝或一条篾片来解决,而夜间使用蜡烛照明是非常罕见的。普通人家可能买不起蜡烛,尤其是在古代。
据《宋史》记载,北宋名相寇準少年时富有奢侈,从未用过油灯,而是使用烛火。这表明,蜡烛在古代是富贵的象征。
油灯是古代比较普遍的照明工具,可以调节亮度。使用较多的燃油和较粗的灯芯可以使油灯的亮度与蜡烛相当,但费用同样昂贵。普通的油灯亮度较暗,如“一灯如豆”所描述的那样。古代经常出现灯花落在书本上引起火灾的事件,说明油灯有一定的风险。同时也说明古人看书时需要靠油灯,书本和眼睛离油灯很近。
然而,油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承担的费用。例如在《儒林外史》中,守财奴严监生临死前伸出两个手指表示不愿死去,因为油灯里点了两茎灯草,他觉得费用太高了。另外,凿壁偷光和囊萤映雪的典故也表明,古代油灯远不如今天的蜡烛普及。
在唐宋时期,禁城宫殿的道路上很少有灯光。当臣子在夜间被召见时,若能获赐以灯光送归,便会被视为无上恩宠。
整个宋代只有十个人曾经享受过这种待遇,其中最著名的是苏东坡。一次夜间被太皇太后和哲宗召见时,临走时命人用“御前金莲烛”送归,这个故事传为美谈。
在明代,紫禁城中出现了路灯。据《明宫史》记载:“路灯的底座是石头,灯楼是铜,门壁用铜丝做成。每天晚上,内府库监工会添油点灯,以便巡视关防。”然而,后来魏忠贤为了方便自己夜间出入,把这些路灯全部撤去。
到了清代,除了皇帝、皇后和皇子的住所之外,紫禁城中不再设路灯。这让官员们很困扰,上朝时通常只能自己用小灯笼照明。
在光绪初年的一个大雨之夜,有个笔帖式(文书)竟因天黑失足落入御河而死。直到1888年,慈禧太后的寝宫安装了李鸿章进贡的电灯,紫禁城才摆脱了漆黑一片的夜晚。
在古代,平民百姓或许舍不得点灯燃烛,但经营酒楼茶肆的店家却没有这个压力。以这些店家为核心,能形成一个相当壮观的夜间市场——如果古代官府不去管制的话。
在夜晚,官府最易失去对平民的控制,因为赌博、盗窃和阴谋造反等问题都会在此时浮出水面。
例如在唐宋时期,官员们发现各地经常有人夜聚晓散,形成“合党连群”的群体,这让他们感到很担忧,因为这些人可能是食菜事魔(摩尼教,魔教)的信徒,需要抓起来治罪。
因此,在中国古代的绝大多数时期,都实行了关于宵禁的法令:每到黄昏,城门关闭,各居民区也封闭起来,如非必要,不得在街上行走,否则就被视为“犯夜”,将会受到惩罚。
对于犯夜者的处罚相当严厉,举个与曹操相关的极端例子:他曾在担任洛阳北部尉时,因为皇帝宠臣蹇硕的叔父触犯了宵禁,就将他处以杖刑。尽管大多数犯夜者不会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但据《大清律》规定,通常会处以30~50下的杖刑,拒捕者则会被杖打一百下。
唐代的长安城是实行宵禁令的模范。长安城在规划上将商业区(市)和住宅区(坊)严格分开,东西两市的营业时间是正午到黄昏。在黄昏时分,长安的承天门会敲响四百下鼓声,城门也会全部关闭。之后,城内的坊门也会关闭,行人也被禁止在夜间走动。在夜鼓和晓鼓之间,如果在街上行走就会被视为犯夜,违者会受到二十次笞打。这就是长安城夜晚街头的景象,“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
如果不小心回来晚了怎么办呢?《太平广记》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天宝年间,布政坊居民张无是走在街上,夜鼓忽然停了,坊门也都关闭了,他只好在桥下蹲了一整夜。
在明清时期,宵禁制度仍然非常严格,清代北.平内城(大致是今天的二环以内)的每个胡同口都有栅栏,其中皇城内有116个,皇城外有1199个。每晚这些栅栏都会关闭,使得内城居民的夜生活变得非常困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的夜生活仅限于室内。事实上,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下,人们仍然可以在夜晚外出。例如,唐宋时期的夜市和明清时期的灯会都是在晚上举办的。
唐宋时期的夜市是一种独特的夜生活形式,通常设立在庙会或集市之中。夜市的开放时间是从黄昏到深夜,这也是一些小贩们赚取收入的重要时段。夜市上售卖的商品包括食品、手工艺品、玩具和书籍等等。人们可以在夜市上享受美食,购买礼物,也可以聚集在一起听故事、看戏剧表演等。
明清时期的灯会则是一种节日庆祝活动,通常在元宵节期间举行。在灯会上,人们会在城市的广场上点燃灯笼,展示各种各样的艺术和手工艺品,包括糖画、纸扎、灯彩等等。此外,人们还可以在灯会上观赏戏剧表演、舞蹈和音乐表演等等,这些活动也会一直持续到深夜。
虽然中国古代的宵禁制度对人们的夜生活产生了很大的限制,但人们仍然在特定的场合下享受着夜生活。这些夜生活形式丰富多彩,让人们能够在繁忙的白天之后放松身心,感受到生活的乐趣。
如果想要绕过宵禁令,最简单的方法是进入夜市区域并在那里彻夜不归,这样就不会受到宵禁令的限制。一般来说,内城的宵禁比外城严格,而外城通常没有人巡逻。因此,古代夜生活丰富的场所通常位于大城市的外城,例如北平的八大胡同、南京的秦淮河、杭州的北关、苏州的阊门外等,或者干脆就在城外。
虽然唐代长安城的宵禁非常严格,但是这并不妨碍人们到特定的区域寻欢作乐。例如,平康里就是主要的“红灯区”。在卢照邻的名诗《长安古意》中,有这样的故事情节:一群游侠少年在长安红灯区寻欢作乐,继而朝廷命官“执金吾”带着大批随从光顾,过了不久又有贵为将相的大人物莅临。
如果不想在外面过夜,还可以享受上府服务。唐宋至明朝的中央地方官府往往会蓄养“官妓”,方便公职人员设宴时陪酒。后来,只要愿意花钱,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同等待遇。清代行话称之为“叫一个局”。
例如,苏东坡在杭州时,经常邀请宾客来到西湖,在早餐之后,各自上船,每条船上都有数名歌妓陪伴,随客人泛舟游玩。傍晚时,他们再集合,一起到其他地方游玩,直到深夜才归。《东京梦华录》和《梦粱录》记载了古代宴会的“四司六局”,主人只需花钱即可请来厨师、歌姬等官私服务行业的人员,在自己家中摆上高档酒席。甚至更富有的人还会自己蓄养和调教歌姬,这在唐代传奇小说《昆仑奴》中有所记载。相比于普通市民夜宿娼家还要担心宵禁,拥有歌姬的一品大员则更显高明。
宋代是中国古代罕见的取消宵禁的时代,与唐代长安不同,宋代开封和临安的城市布局打破了市与坊的界限,宵禁难以执行。宋太祖喜欢夜行,将宵禁时间延迟到三更,而五更解除宵禁,禁止夜行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两个时辰。在宋代,东京城内普遍出现了“夜市”与“早市”。北宋末年,宵禁令已经名存实亡。南宋临安的夜市更加繁荣,甚至被称为中国古代的不夜城。
然而,解除宵禁的代价是频繁发生的火灾。北宋一朝,开封失火多达44次,导致朝廷实行非常严厉的灯火管制。主管的官吏必须掌握点火的情况,否则一旦失火却找不到纵火者,就会获罪。为了降低失火的概率,朝廷实施了禁火令。但是,有些人却开始故意纵火以陷害主管的官吏,朝廷只好放宽限制。
古代的夜生活不仅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经济和文化,还可以视为朝廷控制力的“晴雨表”。如果一个朝代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来实施宵禁,人们的夜生活往往会变得更加丰富。晚唐的长安城宵禁制度逐渐松懈,与盛唐时期形成鲜明对比。明代和清代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因此,如果你穿越到古代突然发现宵禁逐渐松下来,先别急着高兴,要做好迎接黄巾、闯王们的准备。历史上,一些重大的社会动荡和政治变革都是在夜间发生的,例如唐朝的安史之乱和明朝的靖难之役。因此,宵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
不过,宵禁制度也有一些不良影响。宵禁会限制人们的自由和个人权利,同时也会给商业和文化活动带来一定的影响。在现代社会,宵禁已经很少出现,因为现代社会已经实现了高度的社会管理和监控,同时也具备了高效的执法机制。然而,夜生活仍然是现代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为人们提供了娱乐和文化享受,也反映了现代城市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
宋代是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高峰,"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而造极于赵宋之世。"宋朝人不但追求政治、经济的大发展,同时也追求清新、雅致的生活。
在宋代,丰富多彩的夜间生活已成为宋人业余生活的重要部分。宋代夜间生活,依场所不同,可分为家庭中的活动,以及在酒楼、瓦肆等娱乐场所的消费、娱乐、宴饮活动两类。
宋朝人的夜间生活是有差异的,那他们都是怎么过"夜生活"的呢?富贵之家多为日常宴饮、夜游等寻欢之举,平常百姓家则多为节日庆祝丰收等活动。但是无论哪种活动,都可以用"吃喝玩乐,兼而有之"来概括。
首先是夜宴。每当端午、中秋、元宵等重大节日,或者娶亲嫁女、亲朋探访等日常应酬时节,富贵人家就要在家中置办宴席。届时高朋满座,美味珍馐,还常伴有歌舞、赏花活动。
宋代贵族人家甚至有时会举办长达两昼夜的大型宴会,座客饮酒观舞,不知昼夜,尽欢极乐。"酒浪摇春不受寒,烛花垂烬忽堆盘",稍显宋人夜宴的奢华。
其次是夜游。古人有秉烛夜游的喜好,"消忧何处最好?夜游频秉烛"。有一部分文人墨客认为秉烛夜游是忘记所有烦恼的最佳方式。
其三是自娱自乐。诸如舞文弄墨、灯下赏花、抚琴作乐、著书对弈等。汪莘"一窗月色元无响",陆游"饥鼠窥残灯"都是夜晚所做的诗句。,陈傅良曾"于灯下观蜀客卿作梅"。
宋人追求雅致的生活,灯下赏花为常有之事。王安石"灯前玉面披香出,雪后春容取胜回"。杨万里"如何对立烛光中,只见江梅白于雪。" 陆游也写道"贪看不辞持夜烛",苏轼"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在连绵不断的雨夜里,即使燃尽银烛也阻挡不了大诗人东坡先生赏花的冲动。
夜间抚琴更被认为是一件雅事。崔尊度曾得到一个绝世琴谱,为此他坐在室中弹琴,整晚不绝。宋代的夜市分商业夜市和文化夜市两种。
汴京夜市有买卖日常有品诸如衣服、靴鞋的,有买卖蔬菜瓜果诸如香菜、果品的,也有买卖奢侈品诸如珠翠、玉石、书画的,品种繁多,市场十分活跃。
临安的夜市则"奇巧器皿,百色物件"。尤其以各种小吃最为丰富多彩,并且都是专店出售,有卖南食的寺桥金家、九曲子周家,有卖北食的矾楼前李四家、段家熵物、石逢巴子。
各种小吃,品种多样,冬夏季节不同,食品也各异。夏季炎热,则多卖凉性食品,如冰雪冷元子、绿豆、甘草冰雪凉水、荔枝膏等等;冬季寒冷,则卖热性食品,如野鸭肉、煎夹子、滴酥水晶绘、旋炙猪皮肉、等,价格非常便宜。
商业夜市的经营方式和营业时间,都非常灵活。有日夜商店型的,如汴京潘楼街的商店,晚上卖珍玩、冠梳、领抹之类,白天卖农物、书画、珍玩、犀玉等。有定点设摊型的,汴京城架设彩棚铺卖货物,临安卖猪胰胡饼的从业者每夜在太平坊巷口设摊出售。
有的,或个人顶盘挑架一路叫卖,或放置在车担上走街串巷。还有一种"鬼市子",与后世"黑市"相仿,五更天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等物品,天将拂晓就散市。
当时还有一些人因为公务或商务活动要起早贪晚,于是夜市中出现专为"上早班"、"下夜班"的人卖茶水、洗面水和点心的服务性行业,这些从业人员都是通宵工作,不论早晚。宋代夜生活因为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消费队伍扩展至城市中各个层次的居民,普通市民百姓能够根据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在城市所提供的文化娱乐生活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一类活动。特别是勾栏瓦舍此类专业演出场所的出现,以及专业艺人的演出,成为夜市娱乐经营的主体构成。
夜市中观赏性娱乐消费非常突出。"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弦调于茶坊酒肆"。城市建起瓦舍勾栏等娱乐场所,说书、讲史、歌舞、戏剧、游艺、杂耍等行当的艺人纷纷出现,古代社会所没有的独具特色的城市娱乐市场就此形成。
在瓦舍勾栏中,人们可以观看歌舞、说唱类伎艺表演。这里的伎艺言语多诙谐不羁、笑谑不断,音调色彩多变、低回顿挫,故事情节紧凑连贯、扣人心弦,使观众从感官到心灵上都能得到愉悦和熏陶。还可以以猎奇的心态去观看小说、叫果子、影戏、乔影戏等新的表演形式,儿童更愿意去看体育、杂技和魔术类表演。大量的人流使饮食等其他消费项目也随之兴盛起来。人们走出住所,走向市场,兴起饮酒,腹饥饱餐。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茶肆里通常聚集着舞文弄墨的文人们,这类地方的文化气息就显得特别浓厚,这里主打的节目一般是说话表演、音乐欣赏,甚至是有一些体育活动表演。
店家针对客人的需求不断拓展项目,以此招揽顾客,当时著名的蒋检阅茶肆等,成为士大夫呼朋唤友、聚会游玩的主要打卡地。
在场的五个获得名额的练武之人,听到陆垚这么说,也都是松了口气,毕竟他们之前可是经历过五十个人的大混战局面,体力现在消耗的都十分严重。若是现在让他们和金台或者方庄交手,肯定是会落败的。所以,陆垚知道这一点,于是便下令让他们各回各家去休息,等到晚上再带他们放松一下,毕竟是千挑万选选出来的这五个人,今天晚上就当是团建了,毕竟,这种机会以后不一定会有了,琼林宴过后,官员任命一到,到时候陆垚可能就要出使边关了,所以,一定要珍惜眼下的时间才可以。
安排完这五个人之后,陆垚便让折克行架马车送他们一个一个回到住处去,自己这边呢,则是跟金台、张牟还有方庄交流了一番,定下来的也就是第二轮比赛的事情。当然,陆垚也邀请了他们晚上一同参加夜游,这种聚会,自然是人越多越好。
金台和方庄他们自然也是答应了下来,大家都知道,陆垚能够留在汴梁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他们也十分珍惜能跟陆垚相聚的机会。
一切都安排妥当,此时时间已经到了下午,陆垚于是就让棠溪弄来马车,打道回府,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处理。
既然是夜游,自然要带上两个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