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魏知行听了成鸿略的话,眼睛瞪得比初听消息的成鸿略眼睛还要圆,这李成悦竟然有这个野心,想,想当自己岳父?!!!
成鸿略嘴角忍不住上扬,为了抢先一步,成鸿略在衙门门口及时叫住了李成悦,慌称西城郊外出现了人命案,哄骗李成悦去查案,自己则先一步找到了魏知行。
果然,魏知行在听说此事后,比自己的不满还要大。
魏知行不满的瞟了一眼成鸿略道:“你个堂堂县太爷,一管不了属下,二管不了官媒,干脆辞官回家种田算了!!!你让县丞不过庚贴、不转官籍不就行了。”
成大人苦呵呵的点着头,却又是摇了摇头,为难道:“大人有所不知,这官籍是死的,可人是活的,我总不能将李捕头关起来,不让他见刘氏的面吧?再说,这男女之事嘛......天长日久,若是到影响声名之时,怕是大人也会让下官过了官籍的。”
成鸿略说得语重心长,虽未言明,魏知行却是听明白了,这成鸿略是担心管得了官籍管不了人!若是刘氏与李成悦两情相悦,无媒苟合,做出伤风败俗之事来,到那时,怕是魏知行也会逼着成鸿略给转官籍成了明媒正娶了!!!
魏知行自上而下仔细瞅了瞅成鸿略,直看得成鸿略渗出了一身的汗。
这成鸿略中等身姿,浓眉大眼,身形微胖,给人一种义正辞严的形象,为人虽够世故、够圆滑、长袖善舞,但也没听说有过什么太大的瑕疵,算是一个秉承中庸之道的一个七品县官,这种人,不会有什么大的晋升,但也不会惹出什么大祸来,若是刘氏改嫁,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魏知行意味深长道:“这李成悦为人太过毛燥,没问了刘氏的意思,便剔头担子一头热,闹得沸沸扬扬,堵了官媒是治标,歇了刘氏的心思才是治本。若是刘氏也有了这个心思,倒也不失为美事一桩。”
成鸿略脸色一晒,这事他若是能问刘氏,他还绕这个弯阻挠李成悦做甚?依那刘氏的性子,自己前头一问,后头恐怕就以为自己名声受损,立马找块白布悬梁自尽了。
见成鸿略一脸吃鳖的样子,魏知行安慰性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成大人,你不会抱着和李捕快一样的想法吧?”
成鸿略的肩膀猛的一塌,想要反驳之时,魏知行已经坐在座位上,拿着茶轻轻啜着,那云淡风轻的模样,让成鸿略怀疑刚刚的话不是出自魏知行之口,而是自己的错觉,定是错觉。
二人正沉默着,李成悦脚步匆匆的推门而入,成鸿略脸色流露出一丝不满,这李捕头如此急切的进来,定是抱着必娶刘氏的心思了!心里别提多别扭了。
刚要出言叱责,李成悦当先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抱拳施礼,急切道:“禀告魏大人、成大人,城西柳河村村头发现了一具女尸,看身上残余的饰物和衣裳,应该是欢喜无误。”
成鸿略错愕的站起身来,刚刚自己不过是顺嘴胡诌骗李成悦的,没想到一语成谶,西郊真的发生了命案,死者还是魏大人的贴身丫鬟!自己这个县令怕是要当到头儿了。
成鸿略悔得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嘴巴,以后万不敢胡说八道了。
偷瞟魏知行,后者的脸上仍旧一幅云淡风清的模样,淡然道:“哦,本官一整天未见过欢喜,亦不知她去做了什么,待我去问问魏炎和魏来。”
很快,魏炎和魏来进得屋内,魏来当先向魏知行抱拳施礼道:“禀大人,接近午时时分,属下见欢喜出了县驿丞,欢喜甚是高兴,属下问去做什么,她回答说是帮王妃买蜜饯去,还问属下有没有托她买的物件,午时后就一直没见过她回来。”
魏知行皱了皱眉头道:“午时至现在,己过了一个多时辰不止,欢喜一向做事稳妥,至今未归,那女尸定是她无疑。欢喜入我魏家为奴时日尚短,这认人领尸之事,还是让许家派人来认吧,别找那个许二,让柳氏来认人,如果确凿无误,多发些抚恤银子,再怎么说,欢喜也算是魏家之仆,不能亏待于她。”
魏炎答了一声诺,李成悦得令去找柳氏,到了县衙门口,李成悦略一思量,觉得欢喜与殷家三房渊源也颇深,自己正要想着求娶之事,岂能简单含糊了事,于是,让属下去请柳氏,自己则暗揣着小心思拐进了东来客栈。
听李成悦说明欢喜死亡之事,明月心里突然咯噔一声,仿佛心弦断了一般,眼睛木然的看着李成悦问道:“欢喜是在哪儿发现的,杵作验明死因了吗?”
李成悦点了点头道:“在西城郊外临近柳河村的山路上,杵作已经验明了,是被下山觅食的髭狗咬死的。”
明月自然不信,欢喜是个聪明人,更是个谨小慎微之人,连夜路不敢走,何况一个人走山路?直觉告诉她,这不是个意外,绝对不是。
明月眼睛瞟着县衙的方向,不由得狐疑不定,这件事,到底与魏知行有没有关系?
越想越是怀疑,越想越觉得笃定,先就给魏知行定了罪。心里似有两种力量在互拧着,一种是嗔责魏知行视欢喜命如草芥;而另一种则是清楚魏知行是为自己才报复欢喜。追根溯源,自己才是最魁祸首。
理智告诉自己,不要去探明真相,也许知道了反而不如不知道。
感性上又告诉自己,自己定是怀疑错了,不是魏知行,是欢喜真的走了山路,偶遇了猛兽......
明月的身体执扭的跟在李成悦身后,她想知道真相,哪怕,那是魏知行想要让她知道的真相。
李老汉陪着柳氏前来认尸。
那尸体被草率的裹在一张草席子下,草席子打开,那尸身登时七零八落,已经面目全非,没有一块完整之处,若不是那上面粘染着丝丝缕缕的破败衣裳,她甚至不知道,那些残余的红的肉、白的骨,竟然曾经是人类的躯体。
杵作将从尸体上捡下来的完整的物件放在一起,一只最简朴的银钗子,一对银丁香,一包金银花,一包蜜饯,一双粉色的绣花鞋。
柳氏己经泣不成声,虽然进入魏家之后,欢喜就再也没有见过柳氏,但欢喜自九岁来到许家,在柳氏身边呆了整整五年,被柳氏当成了和小翠一样的闺女养着,如今却落得如此凄惨下场。
柳氏摸着粉色的绣花鞋,顿时嚎淘大哭,其他物件她不认得,但这鞋子却是认得的,那鞋面上绣着红色的双蒂牡丹,那式样还是柳氏当年到亲戚家借的花样。想不到欢喜生前苦心经营,不惜与柳氏等人绝情,到最后却落得这步田地,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洪丰走到欢喜身边,低头仔细看着地上那一滩不能称之为尸体的血肉,用大铁钳夹出一只胳膊来,掩着鼻子看了半天,从指甲缝儿里挑出一绺狗毛来,轻描淡写道:“尸身虽己破碎不堪,但从指甲里能挑出狗毛,说明死者死前试图跟髭狗搏斗或挣扎过,也就是说,事主在遇到髭狗群之前是活着的,而且是活生生的被咬死,残缺的血肉也是被髭狗群吃掉的。”
虽然有心理准备,众人还是不由自主的倒抽了一口冷气,即使是一个久经杀场的老兵,被如此的四分五裂也是惨不忍睹,何况是一个嬌滴滴的小姑娘?该是何其痛苦?!
成鸿略脸色一正,意正严词的告诉衙役们加强巡逻,号召村民们在路旁多挖陷井,在一定程度上阻止猛兽下山,切不可独自走山路,保证安全。
明月不发一言,只是深深的看了魏知行一眼,然而遗憾的是,她没有从魏知行眼里看到任何的思绪波动,如同,欢喜是他身边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无关悲喜,更无关风月。
罢了,明月搀着已经昏撅的柳氏回了东来客栈,让柳氏稍做休息,自己则回到县衙,帮着李老汉将欢喜的尸身放在了牛车上。
牛车笃笃的渐行渐远,渐渐走出了明月的视线,明月的心里却是异常的烦乱,一点儿喘息的针眼儿大小的空隙也没有,压抑得紧。
少女小小的身形,执扭的站在衙门门口,如那头常年累月立在那里的石狮子,任风吹雨打,岿然不动。
魏知行轻叹了一口气,少女这般倔强,如果自己直接打杀了欢喜,她会不会恨自己一辈子?自己,该不该撕开这世界的血淋淋的真面目,打破她的天真和善良?
魏知行脸上现出难得的犹豫,犹疑不定,沉思片刻,终于走向了明月,心里已经暗下了决心,自己归京在即,也许,让她成长起来不是一处坏事,最起码,要懂得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道理,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的生活,总好过莫名其妙的横尸山野。
魏知行走过明月身边,却是连看也没看明月一眼,就如同街上任何一个擦肩而过的承路人。
明月却是鬼使神差的跟了上去,脑海里反复浮现的,是欢喜那血肉模糊的躯壳,甚至还有临死前绝望的眼,她要亲口问了才甘心。
男子越走越快,少女越跟越紧,二人如猫抓老鼠一般一前一后,一路绕过小巷,穿过大街,路过成衣铺子,换了衣裳。
明月暗自狐疑,这魏知行似乎知道自己在后边眼踪他,为何搞这么多的花样?还换了装束,成了一个六十岁的鳏夫模样,为什么?
明月狐疑不定,不由得也学着魏知行的样子,将一件披风连头带脚都裹了,如同行走江湖的侠女般。
二人兜兜转转,最后竟又回到了县衙旁边,在明月气馁又转回起点之时,魏知行的身子一转,却转进了县衙旁边的一座破败的庙宇里。
明月紧随其后,伸手推开了庙宇,眼前顿时昏暗一片,很不适应的闭了眼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