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袖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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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盗墓生涯里,经历过无数难以解释的事,这一切,还要从很久以前说起……

十三岁那年,因为没饭吃,我最爱的小妹妹彩蝶被活活饿死,看着她咽气时,我泪流满面,一阵阵呼唤,却再也换不回她的笑声。

我是家里的长子,看着二妹、三妹整天叫饿,我于心不忍,从垃圾堆里捡来半张烟盒纸,用铅笔在上面写下一行字:爸,妈,我去城里了,你们好好照顾小妹,不要找我。

我没什么文化,只念到二年级,就回家帮父母带小妹妹了。

当时,我的裤兜里只有五分钱,这是我去火车站的车费,钱也不值钱,毛的不行了,最主要是缺吃的,怀里揣着钱,死活买不了一张饼,可见困难到了什么地步。

到火车站时,我看到一个女人追着一个老头跑,那老头手里拿着一个馒头,边跑边往嘴里塞,见女人快追上了,在馒头上乱吐唾沫,女人气的在老头的脑袋上用竹篮抡了几下。看到老头手里嘀嗒着唾沫的半个馒头,我咽了一下口水,转过头不敢多看。

那时的火车都是烧煤的,不像现在这么快,尤其是进出站的时候,制动很是缓慢,有不少人为了省钱,会趁机爬火车。

我没钱,自然是要爬火车的,我虽然爬过树爬过墙,但爬火车还是头一回,心里非常的忐忑,我们村有一个青年,就是爬火车的时候不小心掉了下去,虽然捡回一条命,却被车轮压断了一条胳膊,非常的惨,想到此处,我更加害怕了。

前往杭州的火车开动了。

人们纷纷开始爬火车,我跟在一个肩膀宽阔的男人身后,快速爬上了火车,没想到非常的容易,怕查票,我不敢待在一个车厢,每隔几分钟,就会换一个车厢,见到火车管理员,更是心里直发毛,生怕被逮住让我补票。

一路上平安无事,快到站的时候,我再次见到了那个肩膀宽阔的男人,他的身手非常敏捷,迅速从一个车窗跳下了车,落地之后,在月台上滚了一下,站起来就走了。

我不敢冒险,还是等车速再慢些,约莫过了有三十秒,我看差不多了,见火车管理员不在,便从车窗中跃身跳了出去。

上车下车都是要验票的,所以我必须提前下车,可是第一次从运动的车厢往下跳,没有半点儿经验,车速看着不是很快,但惯性还是很大,我以为会直直的跳出去落地,没想到我是斜着出去的,屁股着地,好悬没摔成八瓣儿,痛得我眼泪当场就流出来了,捂着屁股赶紧爬起来,一边擦眼泪,一边往出站口跑。

进出站不用验票,我混在汹涌的人群中离开了车站,来到大街上,心里空落落的,我常听说杭州城很繁华,没想到看起来有些萧条,可能是傍晚的缘故吧。

在火车上十多个小时,我又饿又渴,街边有一条清澈的小水渠,我跪在地上,用双手捧着水,不过瘾,直接将头探了下去,大口大口的牛饮着。

直喝到肚子发胀,我才打了一个饱嗝,站起来走路都觉得脚下轻飘飘的,说实话当时我意识都不是很清醒,脑子里颠三倒四的,停在一家饭馆的门口,问那个正在倒脏水的男人:“大叔,你们要人吗?我什么都能做。”

“不要!”

男人提着桶头也不回的往里走去。

我看到下水道的入口处,竟然有两根长长的白面条,我跟饿疯了的狗一样,趁着周围没人,赶紧捡起来放到了嘴里,面条还是温热的,带着碱水的味道,看来男人刚才倒的是面汤。

别小看这两根小小的面条。

这是食物啊!

吃下去,我感觉自己都不头晕眼花了。

每走一步,肚子里的水就会晃荡一下,叮咚作响,我又到了一家饭馆门前,先没有去问要不要人,而是看了看倒污水的小洞,让我失望的是连个米粒都没有。

毫无疑问,这家也不要人。

我一连走了十多家,有的根本没理我,天也快黑了,我准备先找个落脚的地方。

街边店铺的灯一盏盏灭了,不知不觉,我已经来到了西湖边,饥寒交迫的,什么西湖美景,我根本就没注意到,过了一条很长的石拱桥,我沿着白堤溜达,发现有一个圆形拱门的院子里亮着灯,本来想问一下可不可以让我在里面过夜,但终究是没敢进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发现前面又有一户亮灯的,走近发现是一个古玩店,门头悬着一块黑底金字的匾额,上书‘三石居’字样,更让我震惊的是门口的那个青花瓷的狗食盆,里面还有一个鸡腿与半拉熏肉,这到底是什么出身的家世啊,竟然用肉喂狗,简直太奢侈了。

说实话,我上次吃肉,还是半年前捉的一只麻雀。

见到那黄澄澄的鸡腿和油滋滋的熏肉,我馋的直流口水,顿时起了贼心,不过狗窝就在旁边,被发现了怎么办?

豁出去了!

我把心一横,三两步上前,抓起鸡腿和熏肉就跑,狼狗见我抢食,从狗窝冲出来狂吠不已,好在有铁链拴着,不然非被咬死不可。

我边跑边吃,两手是油,身后传来骂声,很快,我的衣领被一只大手撜住了,屁股上挨了一脚,当场趴在了地上,但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手里抓着鸡腿和熏肉在往嘴里猛塞,可见饿成什么样了,完全没把挨打的事放在心上。

抓住我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他的左脸有一块很大的蓝色胎记,看起来有些吓人,拖着我就往古玩店的方向走,嘴里骂骂咧咧的,好在没有再打我。

“绿雷,怎么了?”

古玩店中响起一个浑厚的声音。

“九叔,有个小崽子偷狗食,让我逮住了。”

门里走出一个人来,我和他四目相对,竟然是我在火车站见到的那个肩膀宽阔的男人,他理着寸头,看起来非常精干,没想到又在这里遇到了。

他也认出了我,我当时跟在他身后上的车,下车时也打过照面,他让绿雷放开了我,问我是不是从丽水过来的,我说是,他问我想不想赚钱,吃香的喝辣的?钱不钱的我倒不在乎,但听说有饭吃,我说想。

他说还得考验一下,看我是否合格。

这个肩膀宽阔的男人,便是九叔,我起初以为他有三十多岁,后来才知道他不过比我大五岁而已,可见他从小吃的有多好,营养上去了那身体自然是倍儿棒,不像我,细胳膊细腿儿,面黄肌瘦的。

他好吃好喝的养了我半个月,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肚子里有食后,气色也比之前好多了。九叔找到了我,让我搬石头,爬树,下河游泳,从小在乡下生活,这些都是家常便饭,根本难不住我,而且我全力发挥,表现的非常出色。

他看了非常满意,问我嘴严不严?

我告诉他,不管什么秘密,我都能守口如瓶。

一入江湖深似海。

若非走投无路,谁会吃这碗饭?当时,但凡有一口吃的,我也不会误入歧途了。

九叔对我说,枚子,以后就跟着我干吧,只要有我肉吃,就不会让你喝汤。

我满口答应。

九叔并非他的本名,这是一种代号,更确切的说是尊称,至于他的真名,我是不会说的,你们也别问。

九叔对绿雷说:你弄一条袖犬来,那群老东西不带我,咱就另起炉灶自己干。

绿雷被吓了一跳:九叔,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九叔冷哼一声,开你妈,快去!

他口中的袖犬,是一种名为西藏獚的狗,永远也长不大,可以在袖子里养,故名袖犬,不仅便于携带,还能在下斗时用作探路。

那会儿,我根本不知道盗墓犯法,稀里糊涂就入了伙,绿雷找来了一条袖犬,是纯白色的,跟兔宝宝差不多大,九叔把袖犬交给了我,让我好好养着,以后有大用处。

狗这东西,很容易养熟,没出三天,袖犬就跟狗皮膏药似的黏上我了,可以说是形影不离,九叔叮嘱我尽量不要让外人看到,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我全都应下了。

我平时就在古玩店里打下手,跟着绿雷学习一些古玩知识,提高鉴赏能力,为以后做事打基础,非常清闲,不光吃喝不愁,还每日发工钱。

每隔几天,我都会寄钱和吃的回家,并写信让爸妈不要担心,说自己在城里找到了活干,老板人很好,为了不让他们操心,我没留地址,所以也就不会收到回信了。

其实,我心里挂念两个小妹。

不知道她们现在过的怎么样……

两个月后,九叔来了店里,他情绪高涨地对我跟绿雷说:伙计们,发财的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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