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天早就大亮,我装作还没睡醒的样子,却听着对方平稳的呼吸,我突然明白他其实早已醒来,只不过和自己一样在装睡而已
良久,还是六爷挺不住了,先起身走了出去。六爷前脚刚走,毛毛虫后脚便火三火四地冲进来。
“小姐!六爷没有把你怎么样吧?”
呃……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呢?我们没有XXOO,算不算是个意外情况?我有些尴尬地想要转移话题,就看见毛毛虫的眼圈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的样子。苍天呀,大地呀,行行好,给我换个陪嫁丫头好不好?
“怎么了?”抱怨归抱怨,我还是耐心的询问道,毕竟这里只有一个人她站在我这一边,虽然我是个山寨小姐。
“小姐……绿真就是觉得难受。”她抽抽噎噎地回答。
这个小丫头真是个水做的,我真害怕自己身边有一天发大水呀!!
“你难受什么?”我没好气的噎了她一句,好在她反应迟钝,或者说根本没反应,不错。
“我也该起了!”我说,毛毛虫听到之后尖叫了一声,冲出屋子。
我扶着头,一物降一物呀。想想以后的日子,我突然觉得未来毫无希望。给我根绳子,吊死我吧。
过了一会儿,毛毛虫端着木盆走进屋子。
洗完脸,我走到铜镜前让毛毛虫替自己换衣梳头。
透过铜镜,我第一次整体的打量这个身体。细长的脖子下面是两块美丽的锁骨,纤细的手臂,修长的双腿,算是一副模特身材,就是胸部扁平,十足一个太平公主。我狠狠的瞪了一眼窗外,老天爷,还我三十四D的胸!!
梳妆打扮好后,穿了件水绿色纱丽,看着窗外已经大亮,大喝一声:“为了明天努力奋斗!”
轻轻推开门。一眼便看到书案上的平铺的宣纸上已经画了东西。便走过去坐在案前仔细看看这幅画。大片的泼墨荷叶,张扬地横在整张纸的正中,孤零零一株莲花伸着长长的茎,骄傲地直立着,肆意跋扈中透着孤高骄傲之意。
“这个构图还真是……呵呵……六爷有意思……”我小声嘀咕着,下意识伸手拿起笔,蘸了墨,几笔在莲叶下面加了一条游得自在刁钻的鲤鱼。
收笔的时候才想起自己好像没学过画画吧,简笔画算么……
望向右手,握笔的姿势十分标准。下意识的将笔丢了出去,难道这个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灵魂?
再捡起来的时候,觉得怎么拿怎么别扭。
本来还想要多画几条鱼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先拿其他宣纸试了试,画出来的东西轻一笔重一笔,间或落下一大块墨汁,样子惨不忍睹。
坦然地将练习用纸撕得粉碎,关于这件事,就浮云去吧!
“绿真,知不知道哪里有书看?”我问毛毛虫。但看到她呆愣愣摇头的样子就放弃了,不怕虎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战友呀。
除了毛毛虫之外,这个大宅子里所有人似乎都对我抱有很大意见,见面只是敷衍着行个礼,眼神要多轻蔑有多轻蔑,称自己是“灵姑娘”,话里话外也冷嘲热讽夹枪带棒的。气得我火冒三丈的同时隐约有点担忧,连粗使的丫鬟都能给自己脸色看,八成自己在府里的地位不高啊……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疯狂的啃着自己的手指甲。
“绿真,你知不知道六爷有多少女人?”我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了解一下自己目前的处境,便随口问。
没想到毛毛虫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小声嘟囔着:“小姐,六爷目前只有您一位夫人呀!!”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我一位夫人!!哈哈,看来老天爷还是待我不薄呀。不过我忘记了毛毛虫说话大喘气的毛病。
“可是听说六爷马上就要迎娶位什么公主了。”毛毛虫有点义愤填膺。
“什么!!公主!!!”我大叫一声,完了这下来了个大角色呀,公主不可怕,可怕的是她爹!!
刹那间我感到无数凌厉的视线朝自己射来,如果目光能够杀人,我已经被刺成筛子了。
于是,我和周围其他人的关系降至冰点以下,就差在胸口挂个“全府公敌”的牌子。偏偏毛毛虫眼圈红的像个兔子,抽抽搭搭张口“可怜的小姐”闭口“都是绿真不好”。为了避免更多不必要的麻烦,我让她回房休息去了,我不叫她,不许出来。
不过她临走的时候好像下定了什么决心,眼神坚定得让我心里发憷。我拉住毛毛虫的袖子,可怜巴巴的望着她,大姐,我求你别给我惹麻烦,你自娱自乐好不,千万别拉上我。
到处打听了半个小时,在府里走了三圈又三圈,走得脚底板发麻就快骂娘的时候,才在府里最偏僻的角落找到六爷的书房。鬼知道这户人家是不是脑筋都有问题,这是书房,不是茅房,干嘛弄得这么远。
我没好气的推开书房门,装饰的到不错,可惜我没心情欣赏。
一边翻着架子上摞在一起的书,一边做着心里辅导——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残酷的现实定了现阶段我只能依靠六爷才能活下去。即使封建社会的三妻四妾的生活实在不是我这个现代人能够接受的,也必须咬牙忍耐。
——《余国风土志》?好像蛮有用,不过自己的第一目标是找到魂穿回二十一世纪的方法,而且恐怕暂时怕是出不了这个府邸了,以后有时间再看好了。
——想想那天早上自己如疯子一般在庭院奔跑的情景,如果这是在府里备受冷遇的原因,那么这个将要嫁进来的公主应该很得人心。虽然不是自愿穿越的,但成了别人家里的小三,这个认知才是我最无法接受的。
暗骂自己,尊严算个X,有你的小命重要吗?现在出了这个府,你根本连小命都保不住!!识相的就在这里住着,否则就抱着尊严去死吧!
反复安慰自己几句,才渐渐冷静下来,这才觉得掌心有点痛,原来刚刚指甲竟然抠进了肉里。鲜红的血滴在一本薄薄的线装书上。不由得眼前一亮。
——《破魂族记》?这名字加上封面上滴落的两滴鲜血,稍微有点渗人。
就是它了!破魂破魂,管他呢,反正和灵魂沾了点边。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加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