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的归来让医院里所有人都惊讶不已。当他如旋风般冲进第九病区时,他归来的消息如燎原烈火迅速蔓延开来。有关他的谣言和传说更是不可阻挡地被四处传播。流传最广、最能被人接受的版本就是他良心发现,被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被可能遇到的法律诉讼所惊吓,不得已回来履行他本该履行的职责。
林大夫和骨髓移植科的医疗人员根本就没时间,也没心思去关心披头离开了这么久到底去做了什么,他们在最初惊诧后不到五分钟,一切有关抽髓的准备就开始了。
在这之后,林大夫与披头有过一段对话,是关于采用何种骨髓采集方法的对话。林大夫给了披头两种方法供他选择:一种是髋骨穿刺直接抽取骨髓,另一种是将骨髓里的造血干细胞通过药物动员到外围血液中,然后抽血到分离器中在分离器里分离出造血干细胞。
“哪种更快?”披头问。
“当然是前一种,后一种首先要给你的血管里打入骨髓移植动员剂,让骨髓里的造血干细胞全部动员到外围血液里,过十二个小时再对你的血液做检验,看转移是否达到要求,然后再把血抽出在分离器分离出骨髓里的造血干细胞,这个分离过程依然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
“小宝已经等得够久了。”披头说,“再等十几个小时,哼!算了吧!我可不想让她再等十几个小时。”
“那就只能用第一种了,要从你骨头里直接抽取。”林大夫说。
“那就直接从我的骨头里抽吧!”披头下定了决心。
“我在这里要告诉你,我们医院自从采用抽血分离的方法后再没采取过髋骨抽取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会很疼的。”
“是吗?那就让我试试看。不要罗嗦了,马上就开始。”
“好吧!那就这样”然后林大夫转头对周围的护士说,“开始准备,二十分钟后开始抽取手术。”
整个骨髓抽取过程非常简单,披头躺在手术台上,医生用抽髓针管刺穿披头的骨头,把针头伸入骨髓,然后抽出来,这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小时,因为抽取是多次完成的,要在不同的部位分次穿刺抽取,整个过程里披头虽然被打了麻药,但依然能感觉到针头刺入骨髓的疼痛。
对于披头的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林大夫一字不问。在手术过程中那些曾对披头的消失恨之入骨的医院护士,此时对披头的看法发生了整个转变。他在上手术台前让一个护士给他下楼买了一包口香糖,然后一古脑全放在嘴里。于是,两个小时的过程中他就使劲地咀嚼着嘴里柔软的、已经毫无滋味的橡胶,这种咀嚼常常因为疼痛而十分剧烈、迅速,因为抽取骨髓带给皮头的痛苦感也在那拼命的咀嚼中减弱了许多。
骨髓血被一袋袋送进小宝的病室,然后通过输液管流入到这个六岁的正在生死线上挣扎的小女孩的血管里,这种过程不断持续,直到最后一袋完成。在输入过程中,小宝是昏迷的,并不知道生命之源已经注入她的心田。到输送全部完成为止,别人的工作已经几乎全部完成,剩下的就看她自己的生命力是否顽强到能够抵抗死神的法力了。
小宝从这天开始所面临将是另一个关口,就是注入她身体的生命之血是否能在她体内扎下根来,在她的骨髓里成长起来,从而达到让她脱胎换骨的改变。
如果一切顺利,她将不再是过去的B型血,而是O型的了。而她血管里流动的血细胞的DNA结构也将和披头完全一致了。
姚兰依然在向着命运给她的既定目标努力。前面提到过,姚兰终究有一天将用自己手里的剑去斩爱人的头。这个过程此时谁都不知道,除了万能的上帝和作者之外。在她的世界中除了学习之外就是那个让她心动的寻找计划。自从她开始对披头回心转意,能主动与她联系失望之后,她就决定用自己的力量完成一项对她这种从小就生活在优裕环境中的女孩不曾有过的举动。她听从谢兵传的建议,以及彭伟天才般的设计所指引的方向前进。在她的心中,只要能找到爱人,其他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她不愿意去想披头此时是否还爱她,是否一如过去一样保持那些让她激动不已的品质,是否依然仅仅是一个误入歧途的本性美好的年轻人。她自信地以为爱是可以化解一切分歧、偏见和误解的灵丹妙药,尤其当她开始变得漂亮,成为人人喜爱的可人儿之后,她就更有信心得到披头的爱情了。
“我一定能让他回心转意,”姚兰对自己说,“我一定能让他爱我,就像我爱他一样。我们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天荒地老。”姚兰这样憧憬着未来,幻想着美丽新世界的重新到来。而她并不知道的是,那个她爱,她喜欢,她挂念的人此时已经向法律和道德的反面滑去了,她的爱人在经历了一次次生活的磨难和曲折之后,已经用少年时期经验的力量开始了自己对社会的反叛,他彻底走向一条黑暗的道路。一条不是本性,而仅仅是习惯使然,披头在新的地点,用新的方式重新融入了新的帮派之中,甚至比过去更有持无恐。
关于披头是如何发生了这样的转变在后面将会叙述。这里先讲姚兰是如何展开对披头的找寻的。
姚兰在放暑假前就为外出旅行筹集到足够的金钱。她从父亲那里要了一部分钱,其借口是暑假要随同学外出旅游,然后又从二哥那里借了一部分,再加上她平时的积蓄。这次随她一起旅行的有三个人。谢兵传和彭伟是早定好的,另一个女孩是张晓凡,张晓凡曾征询男友陈彤的意见和她一起旅行,但陈彤父亲有病需要他回家照顾,所以整个旅行团队只有两男两女四个人。他们在彭伟的建议下决定骑车完成从本地穿过内蒙到达中蒙边界,最后抵达北京的全程。行程共一千二百公里,他们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沿着国道穿州越府,每天计划骑车四十公里,这个速度对他们几个年轻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在临出发的前一天,四个年轻人来到披头曾带姚兰去过的夜总会里。为什么选这么个地点,姚兰并没有详细说明,她只是说这里能勾起她生活的乐趣和对旧日的怀念。当她把在这里聚会的建议提出来后,其他几个人都对姚兰刮目相看,这种惊讶一直持续到他们进了夜总会的大门。
“没想到你尽然来过这种地方!”张晓凡惊讶地说。
“是啊!姚兰,你怎么从没说过你来过这里。”谢兵传也附和道。
姚兰面带微笑,她的脸上泛起不宜察觉的甜蜜神态,披头的影子重新浮现在她的面前。
“我也只来过一次,是好奇来的。”姚兰说。
他们走进大厅后,整个场子里一如姚兰上次来一样热闹非凡。他们找了个靠边的座位,然后要了几大杯啤酒以及两盘水果,之后他们开始出发前最后的狂欢。
这一晚,他们四个都到台子上跳舞,蹦迪的疯狂劲一点都不亚于周围的其他人。四个人尽情发泄着身体内积存的能量,各自表达着对学习的枯燥和对平淡生活的不满。
“这里都是些什么人?”张晓凡在四个人跳舞间隙喝啤酒的时候一如姚兰过去问披头那样问姚兰。
“男人大多是做生意的,女的一部分是良家妇女,其他呢我就不说啦。”姚兰嬉笑着说。
“为什么女的不说?”张晓凡固执地问。
“不说就不说。”
“说嘛,到底是什么。”
“不说就不说,你小孩子问那么多干嘛?”姚兰继续嬉笑着。
姚兰一说完彭伟和谢兵传都笑了起来,他们都明白姚兰说的是什么。但张晓凡钻牛角尖非要搞明白。
“姚兰,你说不说?”张晓凡上前来掐姚兰。
姚兰见状赶忙躲避,同时祷告求饶,“行了,我告诉你!”
“说吧!”
“来的都是良家妇女。”
“呸!不信。”张晓凡嗔怪道。
“真的,你说不是良家妇女,还是什么?”
“你不说我也知道。算了,不问你了。”张晓凡生气地坐下来,不再找姚兰的麻烦。姚兰跑到张晓凡身边,拉着她的手说,“走吧,我带你去。”
“干什么?”
“去做个试验。”
“什么试验?”
“去了你就知道了。”
张晓凡和姚兰手拉手走到大厅相对显眼的地方,然后找了座位坐下来。
“我们现在摆个很淑女的样子,”姚兰说,“我们别说话,就静静地坐着,看会发生什么。”
“这是干什么?”
“一会你就知道了。”
“哦!那我该怎么摆呢?”张晓凡问。
“学我这样。”姚兰想起过去与披头一起来的时候看到的那个女孩的样子,于是模仿那个女孩。
“是这样吗?”张晓凡问。
“对!”
“可这样能有什么用?”
“一会你就知道了。”
两个女孩相对静静地坐着,不说话,也没去看舞台表演,似乎在沉思。
过了一会,果然如姚兰预料的那样,两个男子走了过来,坐在她们傍边。圆桌周围现在坐了四个人。
“你们好!可以坐吗?”其中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问。
姚兰面色天真地抿嘴笑了笑,点点头。而张晓凡却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吃惊不小。
“我——”张晓凡刚要发话就被姚兰阻止了。
“你们就两个人?”刚才问话的那个男子笑着问。
“是啊!”姚兰说。
“哦!喝酒吗?”男子接着说。
“好啊!”
于是男子招了招手,一个男侍走了过来,男子对男侍说了几句,一会桌子上摆了一瓶红酒,还有点心和水果,四个高脚酒杯。
男子让男侍给四个人都倒上酒,然后端起杯子,示意大家碰杯。
“请吧!大家碰个杯认识一下。”男子说。
姚兰给张晓凡递了个眼色,让她也把杯子举起来,于是四个人碰杯。两个男子浅尝即止,姚兰和张晓凡仅仅是让酒碰了碰嘴皮而已。
“让我猜猜!你们是学生吧!”男子语气肯定地说。
姚兰微笑着点点头。
“是大学生?”
姚兰又点点头。
男子面带兴奋轻轻感叹了一声:“今天真是幸运,我以前还没见过你这么漂亮的女大学生。认识一下,我叫张明,这是我的名片。”说着男子把拿出名片盒,从里面拿出一张递姚兰和张晓凡各一张。
姚兰接过名片,偷偷瞄了张晓凡一眼,发现张晓凡正痴呆呆地拿着名片发愣。姚兰把名片拿在手里看了看,然后把玩了几下,最后放在桌子上。
“请问小姐贵姓?”男子谦恭地问姚兰。
姚兰笑了笑,没有回答。
男子见姚兰并不主动,感觉姚兰更加魅力了。他改口用轻松地语气说:“你们就是傍边大学城的学生吧,其实我经常去那里,对你们学校挺熟的。”
“是吗?那很好啊!”姚兰开口道。
“我怎么没在校园里见过你呢?”男子问道。
“我从不出门的!”
“怪不得!我说美女都哪去了,原来都在宿舍里不出来。”男子嬉笑着调侃道。
姚兰又笑笑,没有说话。
“我们跳个舞吧,好吗?”男子建议道。
姚兰摇摇头,说:“不了,我男朋友在那里等我呢!”她站起身,“小凡,我们过去吧,小谢他们一定等急了。”
张晓凡站了起来,在两个男子还没回过神的当口,她就拉着张晓凡的手穿过桌椅和人群消失了。
回到谢兵传和彭伟身边后,姚兰和张晓凡哈哈大笑起来。她们的样子搞得两个男生莫名其妙。
“你们怎么了?笑得那么开心干嘛?”彭伟问。
“姚兰把那两个男的涮了!”张晓凡笑得止不住,捂肚子笑。
“怎么了?你们怎么搞的?”
于是张晓凡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两个男生也笑了起来。最后,姚兰喃喃道:“说实在的我以前从没体验过这种滋味,今天算是知道了,原来他是这样找女孩的。”
“谁这样找女孩的?他是谁?”张晓凡问。
“没谁!”姚兰急忙掩饰道。
“我知道了!”张晓凡嬉笑起来,她猜到姚兰说的他是谁。而她的表情,让身边的两个男孩都尴尬起来。
第二天,四个年轻人就出发了。
在内蒙草原自西向东的一条公路上有四个年轻人,两男两女。他们每人骑了辆自行车,背着旅行背包,脸上带着墨镜,头上是白色的太阳帽,脚穿旅行鞋,就他们的着装来看完全一副学生模样的打扮,但从他们神态上看,那就只能用残兵败将来形容了。
七月的阳光照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中午光线的灼热使四个年轻人热汗直流。两个男生甚至已经把上衣脱了下来,**着身体,在暴热的阳光下吃力地蹬着自行车的脚蹬。两个女生已经被男生拉开了五、六十米,蹬车的样子更加艰难。到最后,其中一个终于没了力气,从车上下来,把车子扔在路边,蹒跚着走到公路边的草地上,一屁股坐下来。她喘着粗气喊:“不走了!不走了!我要累死了。”说完就挺直了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
另一个女孩看到同伴的样子,也从车子下来,把车子扔在路边。她如同前一个一样蹒跚着走到躺在地上的女孩身边,跪下来,拍拍躺在地上装死的女孩的脸,说:“起来!小丫头,别装死了。”
“不行!姚兰,我不行了,我要死了。让我死吧!”女孩用耍赖的语气说。
“不行!起来,再坚持一下,就要到了。”
“不行!不行!你就让我死在这里吧!”女孩使劲在地上跺脚,赖皮的样子让姚兰可气又可笑。
“那好吧!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吧。”说完姚兰也躺在女孩的身边。她把胳膊放在眼睛上,档住炙热的太阳光线。她此时感到异常疲乏,从内心到身体都是如此。
大约十几分钟后,前面两个男生骑车转了回来,看到两个女孩东倒西歪躺在地上的可怜样哈哈大笑起来。
“不行了吧!才走了三天你们就成这样了。以后的路你们怎么走?”彭伟笑着说。
姚兰起身,坐在地上,她用手拉了拉遮阳帽,挡住太阳的光线说:“男女有别啊!我们只是开始不如你们罢了,以后会比你们强的。”说完她挣扎着站起来。
“给我点水喝,我的都喝完了。”姚兰问谢兵传要水,但彭伟却首先把水送到她手中。姚兰用特别的目光看了彭伟一眼,算是一种感谢吧。
到傍晚的时候,他们来到一处小镇,在这里,他们决定休息,然后再为第二天的旅行做准备。
在谢兵传和张晓凡出门采购的时候,姚兰在彭伟的陪同下开始四处打听披头的下落。姚兰手头只有一张披头的照片,这是从冬瓜手里要到的,是披头与冬瓜前几年到郊外游玩时的合影。姚兰把照片翻拍放大,只保留了披头,同时做了处理,使照片更清晰一些,这些办法都是彭伟出的主意。
另外,他们还印了一些寻人启事,每到一处,都在电线杆或者醒目的墙壁上贴了,也不管有没有人找他们麻烦,总之,他们是过路人,即便当地有关部门找麻烦他们也已经远走高飞了。
整个行走线路是彭伟经过仔细计算后得出的,他认为王谦必定不会离开大路很远,如果王谦曾在哪里驻足的话,那么基本不会离开大道五十公里,而公路主干道是查找的重点,每个市镇都有可能是王谦曾停留的地方。另外,像王谦这么个没学历、没技术的人,他生存只能有两条途径:一条是打苦工,一条是干非法勾当。关于这点,他对姚兰说得很明确。他告诉姚兰,既然王谦以前是黑道上混的,那么他很难保手脚干净,尤其是衣食无着的情况下,像王谦这种人不会太在乎做非法勾当。关于这种说法,姚兰也认可。她并不以王谦为了生存而做几件小错而引以为耻。
姚兰对彭伟说:“只要他不做出太出格的事,我就不会怪他。他本性是善良的,如果他做了什么错事,那也是因为他不得已的缘故。”
彭伟回答姚兰说:“你读过《礼记·檀弓下》么?”
“什么?”姚兰问。
“里面有个故事说春秋战国时齐国有一年大荒,有个叫黔敖给路边的人施舍食物,有一个饿的快死的人过来,黔敖拿着食物对那人说:‘嗟!来吃!’,那个饥饿的人听到他带有蔑视侮辱的口气后抬头怒目而视着他说:‘我就是不吃嗟来之食。’最后他终于饥饿而死。”
姚兰听后沉默了良久,她看了看彭伟,对他点点头,说:“你说的对!人是应该有志气的。如果我将来知道王谦是个没有志气的男人,我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知道就好!”彭伟坦言道,“其实自小谢给我讲了王谦的故事,我也被他身上的某些精神所感动,我真希望将来你见到他的时候他依然你过去看到的样子。但我想我们还是要做好思想准备,假如王谦一如过去在黑帮里混,依然像以前那样靠非法手段生活,你该怎样面对他就是你现在好好考虑的问题了。”
“假如他还在黑帮里混,还像过去一样,我会规劝他。如果他能改正我就会接受他,如果他不行,那我会离开他,然后找个地方把我对他的感情全部埋葬掉。”
“你真是个了不起的女孩!”彭伟说,“我会陪伴你,直到找到他的那一天。”
“彭伟!”姚兰用诚挚的语气说:“其实你是个很不错的人,要说偏见我对你早已经没有了。其实我并不希望你对我有那么大的付出。说实在的,即便将来命运没有让我如愿以偿,但我还是感觉自己不会和你在一起。也许上帝给我一颗爱上王谦的心,而没有给我爱上你的心。假如理智能够左右感情,由能同时让激情洋溢在理智选择的异性身上,那我可能会服从理智的安排,做理智的俘虏。但我从小到大都是充满幻想,对爱情充满天真的渴望。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屈从于理智给我安排的感情世界,我是个宁可玉碎也不瓦全的女孩。小的时候军区大院里很多男孩子欺负我,我常常被那些男孩子当做取笑的对象,那时侯虽然我无法和他们对抗,但我选择沉默和蔑视,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我特别依赖我三哥,他常常在我受欺负的时候保护我,让我感觉男孩子的野性是我特别向往和崇拜的。说实话,我爱上王谦,很可能就是我小时候对男生野蛮和强力羡慕的潜意识吧。”
“哦!这我还从来没听你说过。”彭伟说,“我刚见你的时候你特别冷傲,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似乎没有男人你能瞧得上。可现在,我越来越发现你原来是个很柔弱,需要男人呵护的女人。”
“是的!我现在的样子才是真正的我。王谦刚见我的时候,我是特别胖的,身材很差。我记得当时我看出他对我一点都没兴趣。可那时我对他也没兴趣。可后来,我发现他身上有我特别向往的东西,那就是男性的味道。还有,他有一股劲,我说不上那是什么,也许是他对生命的毫不在乎,对在他身边向他依赖的弱者所给予的庇护,他那种对弱者的庇护是丝毫不带装假的,是那么自然,似乎就是他身体里蕴涵的血液那样,好像就是他的天性。后来我明白了那就是所谓的绿林好汉气质。像他这样的人如果不上战场成为英雄,那就只能落草为寇做土匪了。所以说我明白我所面对的人是什么,他很难像你这样成为社会的栋梁、国家的精英。如果我理智一些,能把爱情放在世俗的天平上称斤断两,那我真会选择你而不是选择他。唉!怎么说了,我现在越来越发现我在追逐一个梦,一个美丽但一触即碎的梦。”
彭伟听姚兰说完,不再说话,他点燃一只烟,猛抽了几口。然后脸上展现了笑容,张开手臂说:“走吧!让我们去把告示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