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风之刃,亚索?’
凝视着男人平静如潭的漆黑眼瞳,吴文胥愈发觉得他深不可测,心中暗暗思咐了起来。
‘我只听过无极剑圣—易,没听说这个名号啊,可能真的是我多疑了,如若是英雄联盟的超级巨擎,怎么会落魄到乞讨的田地。’
想到这里,吴文胥撇了撇嘴巴。
“咳咳。”故作深沉的自喉咙里传来一阵严肃拘谨的咳嗽声音,吴文胥将枫罗弥赛拉扯过来,指着他凶神恶煞的牛头鬼面,认认真真的说:“这位仁兄,你看见他的面具了吗?你得放清楚我们的位置,我们是诺克萨斯的正规士兵,跟着我们,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的。”
好像听见十分有趣的事情,男人一直紧抿的、略微苍白的嘴唇,突然微松动,而是点头称赞道:“如果可以,在下也希望拥有一个牛头鬼面,这样子,寒冰就不会把眉梢冻成冰结,我的脸也不会再受到北风腐蚀。”
我勒个擦?你妹的,你到底有没有听见老子在说什么,听重点啊,听重点!
“咳咳。”
吴文胥再度尴尬的咳嗽了一声,于是搂紧约帝的肩膀,指着枫罗弥赛精致绝伦的肩甲,语气变得更为不善和严肃:“听着,我不需要什么侍卫,因为我有很多手下,生命十分的安全,侍从,来我身边!”
“喀达喀达。”
只待一声令下,就把流浪汉抛出去的十四个追随者,用钢铁的鞋掌击踏地面,立刻井然有序的排成一列,双手交叉,昂首挺胸,整整齐齐的站在吴文胥身后,配合少年那双略显幽暗恐怖的眸子,十五个鬼面带着一种压迫与窒息感恍如潮水的在旅馆中蔓延。
亚索深深皱起了八字眉,为难的说:“鄙人说出的话,从来都会兑现,如果阁下认为他们能够保护你的话,我可以与他们一战。”
什么,这个肮脏的流浪汉居然敢挑衅身为追随者的荣誉,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必须要教育他!
十三追随者里,身材最为高大的是史泰格罗纳,他的性格也最为暴躁,史泰格罗纳顿时叫骂道:“亚索小子,你敢和我单挑吗?”
“鄙人说的是,要单挑你们十四人。”
亚索说罢,风轻云淡的解下破烂剑鞘,随意扔在了桌子上,剑鞘缠绕的白绳碰巧悬在空荡荡的酒坛子里,一股刺鼻的酒香,居然顺着白绳缭绕在他的剑鞘上。
好狂,太他妈狂了,孩子有前途,小爷就喜欢你的暴脾气!
吴文胥兴趣顿时被这位名为亚索的流浪汉勾上来,从来只听说一群人单挑一个的,敢说出一个人单挑一群人这种狂妄的话语,何况目标还是人们心里只如恶魔的诺克萨斯士兵,那究竟要具备多大的气魄与胆量!
“好,既然你这么诚心诚意的单挑了,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穿梭在我身边的伟大士兵们,他们~患着残暴与真实的邪恶,现在,恐怖、黑色的明天在等待着你。”
“给我上!”
吴文胥狰狞的翘起嘴角,整个人爆发出王者天下的气息,流浪汉亚索,是时候让我瞧瞧你的真正实力了。
“开什么玩笑,我一个人就能够收拾他了。”杰斯卡满脸不屑的说。
十四个体格高大的诺克萨斯士兵,把一个衣衫褴褛,满脸疲倦滞涩的流浪汉团团包围,这种景象,简直就像是一只被十几条老猫围在墙角正瑟瑟发抖的老鼠。
奇怪的是,这老鼠是一只没有任何恐惧表情、非比寻常的异类,他只是高高举起了似剑似刀的鞘,满脸陶醉的品铭着自白绳滴下的香醇酒液,旋即啧啧嘴巴赞叹说:“我的剑,比什么都重要,除了美酒。”
‘哗!’
眨眼的时候,甚至不足电光火石的瞬间,一股无形疾风自流浪汉的剑鞘里散发,吴文胥十指猛然捏紧,心底仿佛被铁锤子敲打般的发出噶哒一声巨响,雪枫世界树叶子哗哗坠落,洒了一地春秋。
此般情景,除了震撼,别无它感!
时间静止不动,旅馆里柴火烧了一大半,噼里啪啦的暴响雷鸣似的涌进众人耳朵里,每个人都僵硬的像一尊雕像,眼睛也忘记眨。
强大的意志,驱使着枫罗弥赛缓缓摸向了脖颈,粘稠的血,顿时染红了黄布手套,染得他甚至不敢蠕动喉结。
十四条细密的血痕,淡淡出现在众人脖颈,潺潺的血流旋即顺着痕印中流淌而出,仔细看去,每一条血痕无比均匀,这种均匀,是对力道、速度、以至于身体协调的绝对掌控。
他们深深明白,脖颈前的伤口,只要再深入一丝,就可以割开血管,当场横尸!
吴文胥强忍住骤然收缩的瞳孔,只觉得身体抖如筛糠,用力握住腰间的长刀,豌豆大小的汗粒已经从鬓发里面滚落下来,顺着太阳穴滚进眼眶,湿湿漉漉,世界都变得模糊不清。
号称灵魂天赋巅峰的自己,也没有看见亚索的动作,吴文胥心有余悸的缩了缩脑袋,觉得后脑勺凉飕飕的,生怕头颅不小心的和脖子分开。
今天还好死不活的撞了他一下,我的天,没想到自己也会有眼无珠了。
“汝欲赴死,易如反掌。”
亚索冷冷的放下剑鞘,眼睛里的平静与倒下的酒液混淆,盯着翻滚而香醇的烈酒,他迫不及待的舔了舔下唇,分明是忘记了刚才的所作所为。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滚回自己的位置上!”
吴文胥吼了一声,坐到亚索身边,亲自为他斟满美酒,这个家伙,全然放下了身为一个疯狂的诺克萨斯军人的尊严。
我的朋友,快喝快喝!喝饱了才有力气陪小爷打仗,哎呀呀,早知道你这么吊,一个羊腿算什么,十个羊腿我也认了。
吴文胥暗暗搓了搓了手,看着亚索的杀马特的样子,愈发觉得亲切迷人,要是有块肥皂就更好了,吴文胥毫无节操的心想。
多了他这道王牌,卡特琳娜那婊子算什么?哈哈哈,让亚索去挡好了,什么?你问我杀马特要是被打死了怎么办?
这个嘛,打死拉倒,死不了,也算还了自己人情,多么一举两得。
想到等于无形中去掉了一条拦路虎,吴文胥不禁心情大好的哼起了小曲。
“老板,再为我们加一间房,要最上等的。”
吴文胥将一个金币精准无误的抛向柜台,金币翻了几个身,正好落在老板擦得雪亮的玻璃杯里面,老板五指颤抖,心惊胆颤的将金币从里面取出来,都不敢放进抽屉中。
幸亏啊,有彪悍男那个替死鬼,否则刚才自己真要对他驱逐,不知道会发生怎样的血案了。
“我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雪域竞技场,你真要跟随我们一同前往吗?”
吴文胥再度为他斟满了一杯酒,试探着问道。
“吾虽浪迹天涯,却未迷失本心,然,鄙人不会参加那般无聊比赛,鄙人只会在最关键的时候,保阁下一命。”
“很好,在这种浑浊的,人和人之间缺乏信任的年代里,有阁下这样的人,真的是瓦洛兰的福音,您是瓦洛兰最璀璨的光明,我们深深以你为荣。”
“来,兄弟们,咱们敬亚索一杯,致我们的第十六兄弟!”
“仁义道德,也是一种奢侈啊……”
亚索还算给面子的举起了酒,吴文胥看在眼里,乐在心里,又掂量起梦魇与他谁更加厉害一些,想来想去,或许还是黑秃子更为强大,因为黑秃子是不死之身。
一夜无话……
翌日,大雪已经消停,一排排低矮的房顶填压着重重的积雪,这一片片银光眩目的光彩,却能够令人感受到宇宙的清寒、壮旷与纯洁,远远望去,如开满了白色的水锦花。
十五匹马被老板安排在温暖的马厩里,它们吃得很饱,当被牵出来的时候,有力的四蹄张显出别样的神采与活力,显然是精神抖擞。
吴文胥以两个银币的价格为亚索买了一匹拥有棕白斑纹的马,看起来,它与他杀马特的造型十分搭调,至少吴文胥是这么认为的。
“下雪的时候,可以很快掩埋踪迹,不过雪停了,脚印和马蹄反而成为追踪敌人的最醒目手段。”
吴文胥自然明白枫罗弥赛想表述什么,赞同点了点头。
对于他们来说,每一次出行,每一次暴露,都等同在危险的天枰增加几分筹码,当筹码彻底压垮另一边的时候,离撕碎面具,就不远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