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达目的决不罢休,野狼骑士,压根不关心个人安危,他们直接把斛律云这个最大的威胁无视了,最终在付出起六个人性命的代价后,成功猎杀斛律轰。
要知道斛律轰率领的是中军,一旦这个家伙被射杀的话,群龙无首,中军顿时大乱,这下子野狼骑士团像是打鸡血一般,三支队伍齐头并进,疯狂地冲击敌人的中军,而且三只军队分成左中右三队,遥相呼应,就像是战场上的坦克一样横冲直闯,一下子打乱了斛律云的整体部署。
远处观战的斛律光的脸色凝重更多了,只不过他并没有做调整的意思。在斛律光看来,这小小的意外,并不会对斛律云造成致命的伤害,让这个年轻人经历一点磨难也好,毕竟今后还有而很长的路要走,如果只能打顺风战的话,那未来会相当的麻烦。
一个伟大的军事指挥官,不仅要能打顺风战,还要能打逆风战。打顺风战要赢得漂亮,打逆风战,要能够保存实力,争取反败为胜,最起码要做到全身而退。
斛律光在看到斛律轰被杀死之后,就知道中军大乱已成定局,这种情况下,全歼野狼骑士团是很困难的,可以说战局开始出现被动的景象,如何逆转,就看斛律云的排兵布阵了。
排兵布阵,说实话,斛律云和斛律光还是有很大的差距,这个年轻人的确是很优秀,在战场上也展示出来了过人的天赋,可是一直打顺风球,今天风向突变,可以说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使得战场上出现了一阵的慌乱。
战场上,优秀的指挥官都不会只有一套战术,一定都会有应付突如其来变化的第二套战术,也就是所谓的应急方案,补救方案。
在斛律轰被射杀后不到一刻钟,斛律云就对军队进行了第一轮的调整,不再是奢望把野狼骑士团拦腰斩断,实行分割包围,而是采取小范围的战术回缩,压榨野狼骑士团的活动空间。
野狼骑士团的战斗力很强,那也是需要一定的战略空间,让骑兵冲刺起来,才发挥战斗力的,要是没有足够的战略总是,骑兵冲刺不起来的话,那么战斗力就会大打折扣。
在狭小的战场上,兵力多的优势就会逐渐展示出来,从而抵消战斗力的不足。斛律云并没有一上来就进行大范围的变动,毕竟自己士兵的领悟力有限,变动太大怕不适应,最终自乱阵脚。他的命令就是不断地压缩对方的活动空间,可以说用伤亡最大的近身战,来抵消中军群龙无首尴尬的不利局面,等局势稳定下来下来之后,再做新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损耗野狼骑士团。
斛律光对于斛律云这次的调整很满意,毕竟这种状态下,不适合大面积的调整,第一步就是稳住局势,然后再图变化。他不着急,相信斛律云能够应付现在的局面。
果不其然,当整个战场在不断地压缩空间的时候,野狼骑士团就冲刺不起来了,虽然战斗力强于对方,但是在这种你来我往的近身战之中,战斗力的强大最多是密不人数的不足,并不能对敌人形成碾压之势,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是旗鼓相当,双方杀的难解难分,一时间看不出来究竟谁占据优势。
调整,野狼骑士团在战斗出现僵局的时候,在出现不利局面的时候,往往会在短暂的适应期过后,进行调整,来重新布置战术,尽而打破僵局,这点就是他们最强大的地方。
呐奴很快就看出来了敌人最薄弱的一环那就是斛律文的那支队伍防守的西侧明显的战斗力弱于其他几支队伍,于是就迅速地变阵,去朝西侧大面积的转移,一旦突破了封锁之后,就可以对敌人展开反向猎杀,尽而将其队伍冲垮,最终完成分割包围。
三万对阵五万,依旧想要将敌人分割包围,不知道谁给呐奴的勇气,或许野狼骑士团的骨子里都是这么骄
傲,只有猎杀敌人的份,没有战败的基因。
变阵,当变阵的号角吹响之后,莫鞑一马当先就冲杀了过去,这个家伙的战术修养还是蛮高的,完全听从只会,只不过是冲刺的时候太快,太狠而已。
这个时候,锯齿狼牙棒上面早就血迹斑斑了,足见,莫鞑是多么的凶残,他不知道自己杀死了多少人,只是知道要成功地杀出去,要不然在被困的局面下战斗,太压抑,太憋屈。
莫鞑质素一一马当先朝西侧冲杀过去,其实还有一个很主要的原因,那就是斛律光就在西侧,他想要冲杀过去,亲手杀死斛律光。
只要杀死斛律光,那么战斗就可以说会朝着野狼骑士团大胜的方向发展,最起码莫鞑是这样想额,实际上呐奴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在看到莫鞑像出笼的猛虎一般朝西侧冲杀过去的时候,呐奴就下令千夫长玛蒂尔率领本部人骂,要不惜代价地跟随莫鞑的后面冲杀过去。
莫鞑就像是一头咆哮的猛虎,疯狂地朝西侧冲杀过去,玛蒂尔率领一千骑兵紧随其后,而呐奴则指挥其他军队作掩护,可以说为莫鞑这支敢死队保驾护航。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斛律文顿时就有点懵圈了,这个家伙仓皇指挥手下进行防御,可是有点迟了,这个时候莫鞑已经冲杀了过来,压根就阻挡不了。
眼见西侧快要被冲垮了,斛律云无奈之下执好让斛律齐,斛律喜两支队伍前来援助,三支队伍很快就混合到一起了,死死地坚守阵地,把莫鞑为首的野狼骑士团团团围住。
愚蠢,这个时候,远处的斛律光有点失望了,看来自己还是高估了斛律云,太过计较小范围的得失,大局观还是有点欠缺。只有三只军队合在一起,的确是可以围歼莫鞑以及这个家伙身后的一千军队,可是整个战场上就会出现很大的防守漏洞,可以说整个防御体系瞬间崩盘,再也无法形成对野狼骑士团的合围。
怎么办,要不要及时调整,要不要接过来军队指挥权。最关键时刻,斛律光犹豫了,最终还是选择相信,既然把指挥权交给了斛律云,那就相信这个孩子能够指挥好这一场战役。
要是在这个时候,接过指挥权的话,军队的调整也不会瞬间到位,战局也不会发生惊天大逆转,还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进行调整,慌乱的局面短时间不会发生改变。
思前想后,斛律光坚信这一切都是假象,实际上斛律云应该还有后手,只是不知道这个后手方案,啥时候打出来。不管怎么说,只要是做到了祸水东引,最终把野狼骑士团引导东山坳,那里还有格丹布罗的两万骑兵,那里将会是野狼骑士团的坟墓,这支柔然历史上最强大的骑兵兵团将会彻底的消失再也没有存在的可能性。
果不其然,野狼骑士团在莫鞑和玛蒂尔等人被困之后第一时间就做出反应,哈赤,木哒兵分两路开始朝外,一左一右,像是两只铁拳,轮番出击,硬生生把敌人的包围圈撕裂了两个很大的口子,野狼骑士团成功地杀出,并且从外围对斛律喜,斛律齐,斛律文的三万骑兵进行反包围。
呐奴手下队伍骑兵死死地拖住斛律轰部,斛律云部,使其不能去救援,这边只是交缠,拖住,阻击哈赤,木哒绞杀敌人赢得时间。
此时形势岌岌可危,如果再不做调整的话,那么就会出现败局。斛律云并没有出现慌乱,他下令斛律喜本部撤离战场,朝东山坳防线撤退,斛律齐,斛律文两部掩护,拖住哈赤部,木哒部。
在斛律喜本部撤离的时候,战场上的缺口就出现了,莫鞑不理会整个战局的走向,当然理会也没用,压根指挥不了野狼骑士团,这个家伙就像是一只狡猾的野兽,很快就锁定了自己的目标,那就是三四百步之外的小山头上的斛律光,他要做的就是杀死斛律光。
莫鞑还是知道一句中原战场上流行的话‘擒贼先擒王’,只要是自己猎杀了斛律光,那么剩下的就交给野狼骑士团了,应该可以大获全胜。
看到莫鞑像出笼的猛虎一样冲杀出去,玛蒂尔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他当然也知道对方想要作什么,当然也知道猎杀斛律光意味着什么,于是就率领手下一千骑兵紧紧跟随在后面。
我勒了个去,今天没有白来,这一战太精彩了。这个时候,胡老六兴奋不已,在看到莫鞑以及一千野狼骑士冲杀出来的时候,这个家伙有种幸灾乐祸的感觉,莫鞑的一千野狼骑士和斛律光的一千亲兵血战到一起,那么最终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那么自己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看着鹬蚌相争,最终不管哪一个活下来,都将会成为猎杀的对象。
野狼骑士团的作战宗旨就是把敌人赶尽杀绝,而不是猎杀一个斛律光那么简单,在看到莫鞑,玛蒂尔率领一欠骑兵冲杀向斛律光的时候,哈赤就开始下令击杀剩下的敌人,呐奴则率领本部去追赶斛律喜。
战争最关键时刻终于到来,斛律云丝毫不敢大意,现在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要么大胜,要么惨败。他见呐奴率领本部追赶斛律喜去了,于是就下令斛律文,斛律齐去追赶下去。
表面上看是斛律文,斛律齐要连和斛律喜较杀呐奴本部,实际上是整体朝东山坳撤军。这个时候,木哒也率领本部追赶了下去。
差不多,是适合收尾了,斛律云知道大局基本上已经在掌控,现在只要是确保数服斛律光安然无恙,那么大局可定,自己这边一定可以绞杀哈赤部的。
保护斛律光,在这个时候,斛律云下令斛律冲率领两千士兵去援助斛律光,他自己亲自指挥剩下的军队绞杀哈赤部。说实话,现在斛律云这边满打满算也就是一万六千左右的样子,而哈赤部至少还有九千,以野狼骑士团超强的战斗力,双方应该是旗鼓相当,可以说野狼骑士团还隐隐约约占据上风,这种情况下绞杀显然不现实的。
绞杀哈赤部,靠的不是兵力,不是战斗力,而是脑子。最起码,斛律云相信自己是可以绞杀哈赤部的,最终获取最后的胜利。
战术,在这个时候,战术终于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斛律云下令一万四千骑兵困住九千野狼骑士,从战力上讲是吃亏的,也困不了多久,最多一刻钟,整个阵型就会被拖垮。
而斛律云要的就是这一刻钟,这一局的胜负就在这一刻种。当一万四千骑兵困住九千野狼骑士之后,斛律云下令剩下的两千骑兵用骑射招呼野狼骑士。
野狼骑士身上有重重的盔甲,远距离的飞箭几乎伤害不了他们,冲刺的时候,也很少被射伤。可是现在几乎是禁止状态,可以说是活靶子,再加上距离比较近,那么飞箭的杀伤力就被无形之中放大了。
面对密密麻麻的飞箭,说实话被射中的是野狼骑士不假,可是很多斛律部落的士兵也被误杀,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么近的距离,双方在激战,不管射手多么小心,都不可能做到零误杀。
误杀率不超过两成,基本上是可以接受范围,斛律云不在乎士兵的死亡,只要绞杀哈赤部,只要绞杀野狼骑士团,这就足够了。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一战注定了自己的成名之战,至于死多少人,他不管。
战场上的事情,永远都不会按照某个人设想的轨迹发展下去,误杀率不超过两成,大部分被射杀的还是野狼骑士不假,可是毕竟有大批士兵被误杀,这种情况下,其他的骑兵心态上就发生了变化,没有那么勇敢的去杀戮,更多的是学着自保,先确保自己不被误杀,然后再想办法去杀敌,在这种心态下整个战斗力就大打折扣,防守再也不是密不透风,开始出现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