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支军队,三个战场。
勇士,真正的勇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莫鞑部落一直都有善战的传统,每一个青年男子都以上阵杀敌为光荣,一个没有杀过敌的男子,都不能叫成年,既不能分享财富,也不能娶妻生子,因为没有一个女子愿意嫁给没有杀过敌的懦夫。在这里,不是说你有钱,长得好就受欢迎,而是你在战场上有多么勇敢,杀过多少敌人,一句话,勇士最受欢迎。
莫鞑部落的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为小王子而战的信念,今天小王子出征为汗王复仇去了,那么剩下的人有义务保卫家园,当然也是保护自己的家人。这些勇士,虽然没有很好的军事指挥,但是他们就像是飞蛾投火一般,前赴后继地冲杀向前,没有别的,唯有血战。
阿讷尔,这个小孩子才十五岁,按照莫鞑部落的规矩,十六岁以后才会通过选拔进入野狼军团,要不然以他的骁勇善战,早就是一名骄傲的野狼军团战士了,这个家伙身高已经超过大多数成人,力大无穷,在和柔然第一勇士莫鞑摔跤比赛的时候,也是互有胜负,缺少的是经验,是交战的机会。
昨天,阿纳尔第一次从男孩变成男人,和心爱的女孩子阿黛尔一起享受美妙的时刻,一夜疯狂,凌晨才沉沉入睡,由于睡的比较晚,再加上一夜征伐,这个家伙有点困倦,外面的厮杀很久了,他才缓缓醒来。
听到外面呐喊声不断地船来,阿纳尔就知道不对劲,他看了看身边依旧沉睡的阿黛尔,看着床单上的斑斑血迹,就明白了自己已经不再是无忧无虑的大男孩,已经变成男人了,要像偶像莫鞑小王子那样,为了家园,为了家人而战。
“阿黛尔,你好好睡吧,你的那男人会保护好你的,绝对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阿纳尔飞快地穿上衣服,就在他准备出去的时候,几个穷凶极恶的哥达勇士闯了进来。
说来奇怪,整个柔然有大大小小上百个部落,不知道为什么,哥达部落的男人长得都是那么的凶残,好像是野兽窝爬出来的似的,一个比一个凶残,当然战场上,也的确是凶残。
在很多草原部落人们的心中哥达部落的男人都是野兽,都是噩梦,一旦遭遇绝对是噩梦来袭。哥达部落的男人不仅战场上凶残,像野兽一样肆无忌惮地厮杀,对待女人,那更是女人的噩梦。被他们掠夺走的女人,大多都活不过五年,基本上都是惨死。
雪白修长的美腿,上面还血迹斑斑,尽管被羊皮遮掩着大部分身体,可是这群哥达勇士依旧被白皙大腿上的血迹斑斑吸引住了目光。这些家伙简直就是恶狼,当然明白昨晚上发生了什么,他们不在乎,因为接下来,该自己享受了。
两个人高马大的哥达勇士朝阿纳尔扑去,剩下的几个朝阿黛尔扑去。
“畜生,找死。”阿纳尔怒了,在看到这几个丑八怪目光盯在阿黛尔美腿上的时候,他就怒火中烧,眼见两个蠢货朝自己扑过来的那一瞬间就直接出手了。
是时候证明自己实力了,昨晚上阿纳尔在阿黛尔身上证明了自己是一个男人,今天他要证明自己是一个可以大杀四方的勇士。
阿纳尔抬起左脚狠狠地踹向一个哥达部落的勇士,与此同时,他的右拳重重地击中对面这个家伙的腹部还朝下的位置,这一拳是快狠准,简直就是这个倒霉鬼的噩梦。
上一秒还看到白花花美腿而亢奋,下一秒亢奋就被重拳摧毁,这个倒霉鬼遭受重创,当场就站不起来了。旁边那个倒霉蛋也没有好到哪去,膝盖被硬生生地踹断,当场摔倒在地。
一出招,就报废了两个敌人。这下子镇住了剩下的几个哥达勇士,这些家伙知道今天是遭遇劲敌了,今天不是一场血战,杀死了对面这个狂野的小豹子,就可以享受这个还在沉睡的野猫,要不然只有被小豹子撕碎的份,绝对没有存活的可能性。
距离阿纳尔最近的那个家伙抽出弯刀狠狠地砍了过来,这个家伙是个十夫长,也是一个罪行累累,血债累累的家伙,如果不是过于残暴好色的话,以他的军功早就应该晋升百夫长,甚至千夫长了。
第一次杀人,阿纳尔难免有点紧张,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可是看到一个敌人伸出邪恶的爪子掀开了压在阿黛尔身上额羊皮毯子时,他彻底的狂暴了,不再是那个懵懂少年,简直就是恶魔附身,杀神归位,要用拳头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要杀死这群入侵家园的野兽。
眼见银光一闪,弯刀朝自己砍了过来,阿纳尔也不躲闪,整个人使出一招‘老和尚撞金钟’,头重重地撞向这个十夫长的腹部,与此同时,还使出一招猴子偷桃。
猴子偷桃,是对付男人杀伤力最强的一招,简直是无往不利,被列为男人两大必杀技之一。对付美女的必杀技是百发百中抓乃龙抓手,对付男人就是战力十足的猴子偷桃。
猴子偷到桃子了,只不过,桃当场就被捏碎了。
蛋疼,这一招真的是蛋疼,剩下的那三个家伙吓得双手本能地捂住,生怕被偷桃。
这个时候,沉睡中的阿黛尔终于醒来了,她很快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从枕头底下抽出用匕首狠狠地朝一个敌人双手捂住的地方刺去。
阿黛尔是美女不容置疑,可是这个十八岁的女孩子是个高手,就很少有人知道了,甚至阿纳尔都不清楚。这一刀刺过去,倒霉鬼的手不仅蛋疼,而且手掌被刺穿。
抽出匕首之后,阿黛尔就战了起来,右手一挥,那双刚才还盯着自己身体看得眼睛就再也看不见了。下一步就是割喉,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可以说动作干净利落。
一出手就结果了两个敌人,阿黛尔的出击,吓住了阿纳尔,当然也吓住了最后一个倒霉蛋,这个家伙当场就吓尿裤子了,两只手仿
佛一下子不够用了,真的不知道是应该护住双眼,还是护住另外一个地方。
暴走的阿纳尔很快就恢复了意识,这个家伙从地上捡起弯刀,手起刀落,让那个倒霉蛋不用去捂任何地方了,人头落地,鲜血喷出。
“怎么办。”在这一刻阿纳尔才恢复意识,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岁孩子,虽然昨晚上在阿黛尔身上证明了是男人,可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岁额孩子,第一次杀人不紧张才怪。
阿黛尔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这是哥达部落的家伙,他们所到之处就会变成人间地狱。今天部落遭难了,如果不能杀退敌人的话,部落就完了。你抓紧冲出去,向王子报信去,让他抓紧派兵前来救援。”
“不, 我要保护你,保护阿爹,阿姆。”
阿纳尔怒火中烧,他要杀戮,要杀光这群侵略者。
“傻孩子,敌人既然能够杀到帐篷里面,那就说明部落保不住了,你留下来,也是战死,还不如去报信去,让王子前来救助。”
阿黛尔毕竟大几岁,看问题更加透彻,她知道,大势已去,已经无力回天了。一般来说敌人来袭的时候,男人们都会第一时间去迎战,可是敌人都杀进帐篷里面了,那就是说明敌人很多,男人大部分都战死了,现在能够参战的只有,老人,女人和孩子了,一句话,遭遇了灭顶之灾。
“不,我要杀死这群可恶的侵略者。”
阿纳尔的牛脾气上来了,他挥动着手中的弯刀就朝外走,一边走,一边说道:“我给你找一匹马,抓紧去找王子求助吧,我要杀光这群野兽。
野兽,的确是野兽,这群混球,已经闯了进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就是哥达部落的风格,人家其他部落进攻的时候,都是先把妇女儿童掠夺回去,然后再展示野兽的一面,他们不是,更加简单粗暴,当场就开战,开始一个个的闯禁蒙古包里面,然后做不可描述之事。
流氓行径,强盗罪行。
到处都是杀戮,到处都是哭喊声,这个时候阿纳尔仿佛是杀神附体,也来不起骑马了,他挥动着手中的弯刀朝对面的敌人冲杀过去。
这个时候,阿黛尔也出来了,她很快就看清楚了形势,大势已去,已经无力回天,眼见阿纳尔这个家伙不愿意离去,现在只有自己去求援了。
没有援军的话,部落就被彻底摧毁了,没有人可以当救世主力挽狂澜,这点阿黛尔要比阿纳尔理智的多,尽管她知道自己的姐妹,父母都会遭逢劫难,可是没办法,自己血战致死也改变不了部落陨落的事实,唯一能做的就是求助,或许小王子派兵前来还会有救。
不到两百里的路程,对于轻骑兵来说压根不是什么事,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杀出去,阿黛尔朝一个骑马的敌人冲了过去,在靠近的时候,她高高跃起,手中的弯刀砍了过去。
手起刀落,人头落地,无头的尸体滚落马下。
阿黛尔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抢夺战马然后就朝外跑。
想跑,没有那么容易。
哥达部落的勇士当然知道这个美女想要干什么去,想搬救兵,门都没有,一群士兵就追赶了过去。
哥达部落这群勇士冲进莫鞑部落,那就预示着这里变成人间地狱了,没有人能够充当救世主。无数的人被杀死,哎,人间地狱惨不忍睹。
尽管大势已去,可是剩下为数不多,依旧能够战斗的男人,女人,老人,孩子拿起武器,和侵略者血战到底。那么每一个人都是悲壮的,每一次手中的刀挥舞出去,都使出浑身的力量。
鸟无头不飞,战场上也需要头领,需要有勇士指引大家积需血战下去。
尽管才十五岁,可是骁勇善战的阿纳尔依旧成为了这几百人的头领,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和侵略者血战到一起。
不死不休,每一个人的信念都是血战到底,哪怕是受伤,身上在流血,可是他们在阿纳尔的带领下,依旧在苦苦支撑,在用鲜血守卫自己的家园,杀光每一个侵略者。
没有投降,只有血战。
阿纳尔在这一刻算是真正成长了起来,他就像是战神附体一样,挥动手中的弯刀,一次又一次杀退敌人的进攻。真正的勇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现在剩下的只有血战。
格达尔罕已经宣泄过了,这个家伙从帐篷里面出来的时候,还有点意犹未尽,他很快就看到了最后的战场,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率领一群老弱病残在苦苦恶战。
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很厉害,哥达勇士压根不是他的对手,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一只猛虎,不断地杀戮,在他身上能够可能到莫鞑王子的影子,太勇敢了,战斗力不错,不过已经是强弩之末。
不得不说,阿纳尔的勇敢赢得了敌人的尊重,在这个时候,格达尔罕要和这个少年单挑,他要亲手杀死对方,来彻底摧毁最后的反抗者。
草原勇士之所以骁勇善战,就是一旦近身战,基本上就不会再用弓箭射杀,纯粹是战斗力最真实的的体验,硬碰硬的血战,这真的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这点比中原军队强太多了。要知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中原军队交战的时候,会最大限度地使用弓箭,用最先进的武器击溃对方。而草原勇士很简单,只要遭遇战,那绝对是硬碰硬的血战,依靠的是勇敢,强大的战斗力。
血战,在继续,不过结束只是时间问题。
“住手。”格达尔罕最终叫停了最后的血战,他要出手,要亲自击败这个少年,就当是自己亲手猎杀了莫鞑,来满足小小的虚荣心。
“你只要是打赢了我,们么你们这些人都能活,你看怎么样!”
格达尔罕拿着开山斧来到了莫鞑的面前。
这时候还有得选么,阿纳尔上前走了几步后说道:“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打赢了再说。”
格达尔罕不想说太多的废话,他双手挥动开山斧狠狠地朝阿纳尔的脑袋砍去。
弯刀遭遇开山斧这种重兵器,注定是要吃亏的,阿纳尔并没有立刻迎战,他快速地朝旁边冲去,手起刀落,把一个手持狼牙棒的敌人脑袋砍掉,然后夺走狼牙棒去迎战格达尔罕。
狼牙棒和开山斧都属于重兵器,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力量的优势,掌握对于人高马大的格达尔罕,对于力量型选手阿纳尔来说都是十分有利的,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特长。
公平,还算是一场公平的对决,因为只有格达尔罕和阿纳尔两个人的对决,说不公平,也不公平,阿纳尔已经血战很久,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力量上还是吃亏的。
格达尔罕也战斗了很久,只不过是在莫鞑女人的肚皮上激战了很久,这个家伙对莫鞑的仇恨全部发泄到对方女人的身上了,可以说也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这样算起来还算是一场公平的对决。
丽达,这个昔日桑达部落最高贵的花朵,这今天凋零,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原来的部署没有任何问题,毕竟莫鞑留下了两万野狼骑士团,确保不会被侵袭。
可是昨天晚上,莫鞑派人前来求援,说前方斛律大汗出尔反尔,自己的野狼军团遭遇的不仅仅是斛律光的本部,还有数万其他部落的士兵,如果没有援军的话,一定会全军覆没的。
来传信的是莫鞑的表弟纳龙,这点就让丽达没有怀疑什么,要知道一旦莫鞑被击败,那就全完了,她想由自己的兄长桑达鲁袭击斛律光的老巢,相信自己这边是安全的。就因为这点相信,让丽达因为过于自信而吃大亏,给整个部落带来灭顶之灾。
没有想到两万野狼骑士当天晚上出去,第二天早上哥达部落的骑兵就冲杀过来了,丽达意识到了上当,可是她毕竟是一介女流,虽然有智慧,可是智慧在强盗面前是没有用的。
丽达从格达尔罕那野兽般的眼神只是就读懂了对方想怎么样,她想过去死,用死来保护自己的清白。尽管草原女人没有为丈夫守护清白的传统,但是不代表没有女人刚烈。
不能死,丽达想到了腹中的孩儿,这里遭受重创,部落被摧毁,估计莫鞑那边也好不到那去,搞不好会全军覆没。自己一旦死了,莫鞑就绝后了。
为了给莫鞑留下血脉,丽达主动解开衣服,躺下去,闭上双眼,等待野兽的摧残。
野兽额每一次肆虐,就让丽达内心多一重仇恨,她要复仇,要让野蛮的哥达部落付出血的代价。
野兽满足之后走了,丽达强忍疼痛,穿上衣服,骑马悄然返回桑达部落,乞求父亲出兵为自己复仇,为莫鞑复仇。在草原上,桑达部落的势力排第三,甚至强过斛律光部。
桑达部落的花朵岂能被小小的哥达部野兽侵犯,桑达部落的头领当场就下令出征,两万桑达部落的勇士就杀了出来,他们这次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歼灭哥达部落。
桑达部落整体实力远远不如斛律大汗,也赶不上莫鞑部落,可是对付小小的哥达部落还是绰绰有余。桑达部落第一路大军早就杀到斛律光的老巢了,那里也是一场血战。现在桑德亲自率领两万大军出征,要给丽达报仇。
草原部落是有报仇的传统,可是真正是为了出气么?那倒不是,只不过是出兵的借口罢啦,只有这样正大光明地出兵,才能更好地扩充地盘,掠夺人口,掠夺财富,掠夺女人,孩子,牛羊,马匹。
桑德这次出征是为丽达复仇么?只是口号而已,实际上是要掠夺莫鞑部落的人口,财富,顺道灭掉哥达部落,扩充地盘,这才是出兵的目的。
哥达部落敢袭击莫鞑部落,那就说明莫鞑要陨落,最终还是没有玩过斛律大汗这个老狐狸。在这种情况下,桑达部落如果不能尽快和莫鞑部落划清界限的话,搞不好会被牵连的。这次从出兵,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向斛律大汗表忠心。
桑德这次出兵,目的很明确,掠夺桑达部落的财富,人口,至于地盘还是留着让斛律大汗接受吧,至于对哥达部落,那是毫不留情地摧毁,并吞地盘。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格达尔罕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他以为摧残了莫鞑的女人,就是向莫鞑玄石自己复仇成功,用玩弄对方的女人达到羞辱的目的。可是,这个家伙忘记了丽达是桑达部落的花朵,强大的桑达部落当然会借机出兵了。
两支军队,三个战场
两支军队是斛律光的轻骑兵,莫鞑的野狼军团。
三个战场,一个是斛律光的老巢,一个是莫鞑的老巢,还有一个,就是他们两个遭遇的崮山山口,这三场战役几乎是同一时间开战的,每一个地方都是在血战,每一个地方都是不死不休。
格达尔罕就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他天生适合做强盗,不适合做头领。只看到了利益,出兵歼灭莫鞑部落。只看中了丽达的美色,却忘记了这背后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桑达部落,这种疏忽往往是致命的,可惜这个家伙正在和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在较劲,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三个战场同时开战,究竟是什么样的命运,说实话斛律光不知道,莫鞑也不知道,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考虑吧那么多,面前就是血战,只有击败对方,那么才能够获取胜利,否则就是兵败,无力回天。
愚蠢的格达尔罕在丽达身上消耗太多,太多了,开始对决阿纳尔的时候,还看不出来什么不妥,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家伙逐渐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双腿像是灌了铅,好沉,好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