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番外——
所以说,就算想要识字,也是要有条件的,不是像学就能学到的。
最起码,也得要有这个学习环境才可以……
村子里,唯二两个会识字的人,他们,也仅仅能够认识一些最为基础的字,要是比划复杂一些的,他们就不甚了了了。
但是,没办法,谁让这文字,平时使用起来十分方便呢!
就算是调换了顺序,只要不是太细心的人,一眼望去,都看不出来,都是一样通顺的……
故而,尽管平时生活中,需要识别文字的时候,这两个人也没有一次性能够辨别出所有字的能力。
只不过,他们连猜带蒙,再加上这文字读取顺序的优越性,每次都不会搞错意思。
大概上,就算有一些字不认识,但是,意思上,也是明明白白的,基本不会出错……
所以,唯二能够识字的人,在村子里,地位可不算低。
甚至可以说,除了某些真的年纪大的德高望重的长辈们,这两个人,威望可以说是特别高了……
有什么事情,大伙儿都会来找他们,请他们替自己主持公道。
再者,过年过节什么的,全村人都会给他们拜年送礼等等。
并且,每年的过年,村民们的对联,也都是他们写的。
只不过,写出来的字,那真是不堪入目,但在这一村子里的文盲当中,已经是究极文豪知识分子的存在了……
毕竟,我之前就说过了。
这两个人,是当初外出打工,找工作赚钱,这才得以从村子里走了出去。
在外面,耳濡目染之下,也为了自己更好的工作,就跟着别人,闲暇之余写到了一些文字。
但是,他们写识字这种事情,也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
都是跟着会写字的人,平时拉下脸皮问问他们,回过头去,自己私底下就努力学习,也幸好遇上了愿意教他们的人,他们这才磕磕绊绊的学到了一些文字。
虽然,程度不高,但是,也比绝大多数的百姓强多了……
毕竟,更多的人,就如同许家村里的这些人,大字不识一个的,认得一些字,已经是文盲当中的人上人了。
俗称——半文盲!
试问,在这种学习环境之下,他们就算能够识到一些文字,但是,还能写得有多美观呢?
写字写得好这回事,基本上是痴心妄想!
他们写出来的字,和狗啃的也差不多了。
毕竟,相信大家都知道,几千年前的世界,这时候的人们,写字,用的可不是后世现代社会里那么方便快捷的笔。
而是毛笔!
老实说,毛笔这玩意儿,一般人可真玩不来。
到了几千年后的世界,由于有了更加方便,便于操作的笔,就有着更多的人不会写毛笔字了。
毕竟,这毛笔,一不小心,一撇一捺,一下笔,就全部完蛋了!
力气稍微大一些,恐怕都是一堆墨迹,看起来脏兮兮的,乱七八糟,和美观简直是搭不上边儿……
后世,除非是专门练这个的,或者是自己感兴趣的人,普通人根本没有一个会写毛笔字的。
当然,这也是因为,大伙儿用的笔,都跟着时代与时俱进了,没有必要去钻研古时候的毛笔。
可是,这也证明了,毛笔这玩意儿,真不方便。
如果不是太麻烦,也不至于会被时代淘汰。
大家细想一下,古时候写字,要磨墨,要买镇纸,要清洗毛笔等等等等,写一篇字下来,花费的功夫可没少过……
再加上,练毛笔字,也确实得花好长一段时间。
入门的简易程度,简直比后世那种笔困难百倍……
后世的小孩子学习练字,入门的时候,也不用担心练习毛笔字一样,刚开始就得控制手上的力气。
就算力气大了,笔迹也不会散开,变成一团乌糟糟的黑色墨迹……
所以说,练习毛笔字,后面还好,但是,入门还真不容易。
故而,我所说的,村子里那两个仅仅会识字的村民,让他们能够认识基础的文字,已经是十分难得的事情了,难不成,还能奢望他们会精通毛笔字吗?
这是压根儿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他们要是有着能耐,也不用后来就回到了村子里平静度日了。
毕竟,能够识字写字了,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在外头,就算是支起一套桌椅,在外面买文书,帮人家写信,也比村子里耕田种地的生活强多了。
如果有这个能力,还回来干嘛?
在外头打拼,这不有钱途多了?
而且,在外面,会识字写字的读书人,相当受人尊敬,有这个实力的话,在外头打拼,能够赢来不少自尊心……
自尊心这种东西,对于一个农民出身的人来说,还是相当重要的。
毕竟,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被人瞧不起了一辈子,祖祖辈辈也是过这种生活的,处于社会底层也习惯了。
有朝一日,如果能够有机会改变这个局面,大伙儿都会趋之若鹜的。
故而,自尊心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对于一般人而言,可能还不会觉得有多重要。
但是,对于一个背着祖祖辈辈的苦难过日子,农民出身的人来说,这玩意儿,得来可真不容易……
所以,试问有真本事的话,谁还会放弃这种会为自己赢来自尊心的行当,回偏僻乡村的老家去,继续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呢?
当然是混不下去了,同时也没有这个能力了,才会迫不得已回老家去的。
当然~~~
自尊心这种东西,也是相对而言的。
在外面,他们这样的人,找不到丝毫的地位,更找不到自己在社会上的定位,彷佛随时都能被丢弃。
而且,悲催的是,就算是被丢弃了,也对周围产生不了任何影响。
彷佛,有他们和没有他们,都是一个样儿的,根本差不了什么……
虽然,这样说来,好像有点儿残酷。
但是,细想一下,彷佛真是如此……
只不过,回到老家后,那一切,就开始完全不一样了。
这两个人,彷佛一下子就找到了自己的地位,也赢来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自尊心。
在外头,他们两个人微不足道。
尽管,天底下,绝大多数人都是文盲。
就算在外面,他们也不是仅剩的两个文盲。
就算是识字,那也是后来勉强学回来的,要论有多精通,那还真是没有任何说服力……
虽然,大家都是文盲,也不会瞧不起同是文盲的对方。
但是,在外面,也有不少会读书写字的读书人,他们懂的东西,可比这两个学了点儿皮毛的半文盲强多了。
就算平时百姓们有什么事情,需要的时候,也可以去找在街上摆摊的读书人。
请他们帮自己写信,读信什么的,这不比半文盲强多了?
所以,尽管,在外头,这两个人,不至于一无是处,但是,对比起大多数的人来说,他们也不见得有多稀罕就是了……
毕竟,虽然许多人和他们两个一样,都是文盲,只不过,别人也见过真正的读书人,对他们后来学会了点儿字,也根本不在乎。
还有那么多真材实料的真正读书人在此,也并不陌生,普通百姓们,怎么可能会对半文盲的这两个人,另眼相待呢……
但是,凡事都会有例外的。
就好比如说,这两个人,灰熘熘的回到了村子之后,就发现,自己的地位,完全不同了。
以前,他们在外出之前,在村子里也丝毫没有存在感。
当然,外出之后,在外面,也没有任何存在感就是了……
总而言之,这一辈子,无论在哪儿,他们始终都相当于透明人似的。
也不会被人多加关注……
但是,回到村子之后,他们一跃成为了村子里唯二的会识字的人。
由此开始,咸鱼翻身了!
他们成为了德高望重的群体成员之一,无论村子里发生什么事情,他们都是坐上座的大老。
老实说,他们也就只会那些最简单的文字,要论复杂的,他们也是一头抓瞎两头懵。
所以,光是识字,他们都是磕磕绊绊,更别说写字了……
而且,我刚才才说过,古时候写字,要困难得多。
毛笔这种东西驾驭起来,可比后世的那些笔麻烦多了。
要花费的功夫,也不少……
想要精通,其实也不算太过艰难,但是,要论入门,可比通往精通这一路,痛苦多了。
光是控制写字的力道,就有的忙活了。
所以,一般人,想要写好毛笔字,可并不简单。
故而,大家心里也清楚,这两个人,充其量也就是半文盲的存在,能够识点儿字,已经是十分难得的事情了,他们还会写出怎样美观的字来呢?
只不过,没办法,就算写得再难看,那也是正儿八经的文字。
总比那些个村民们,大字不识一个的,强多了……
所以,尽管写出来的那些字,这两个人自己也不忍心看下去,总觉得十分丢人,可是,架不住别人的恭维啊!
不不不……
说是恭维,其实还是先入为主了。
其实吧,村民们看到了他们写的字,就算难看,那也不是恭维。
绝对是真心实意的夸赞!
毕竟,大伙儿连这样难看的字都写不出来,岂不是更加废物?
能够写字的人,不论写得如何,都比他们一村子的人,强多了……
别人真正的读书人,还可以嫌弃这两人写出来的字,他们一村子的文盲,感激夸奖还来不及呢,还会嫌弃?
更何况,就算嫌弃,他们有这个资格么?
没有啊!
他们连字都不认识一个,哪儿来的脸嘲讽别人写字写得难看?
如果别人写字写得难看是废物,那么,他们连字都不会认的人,岂不是连废物都不如呢?
这是嘲讽别人呢,还是骂自己呢?
不过,村民们也没有这么复杂的心思,更不会考虑嘲讽不嘲讽的得失心。
他们确实是真真切切的夸奖这两个人写出来的歪歪扭扭的文字……
也正是因为真心佩服,每年过年,村民们都会慕名而来,自备工具,请这两个人为自家书写过年要张贴的对练。
就算是大喜日子,也都是请他们回家住持,顺写写一点儿祝福语和吉祥语等等……
后世的人嘲讽人有一手的。
照这种情况,他们写出来的字,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
在纸上撒一把米,鸡啄出来都比你写出来的好看!
就是这么残酷!
当然,现实也不会那么夸张,但是,难看,那是一定的了。
只不过,再难看的字,也架不住别人真心喜欢啊!
总比其他人不识字不会写字来得好……
我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都明白了,许家村里,学习氛围这种东西,是真不存在。
小孩子就算到了年纪,也不会送去念书的。
在以前的年代,普通人哪有这个条件去念书呀!
尤其是许家村这种地处深山里面的偏僻乡村,走出深山都是一种苦难了,还去念书?
谁有这个条件?
谁有这个能力去供书教学?
所以说,我好死不死,刚好出生在了这种地方,仔细想一想,可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不幸。
村子里,唯二会识字的人,写的字也跟狗爬的似的,试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拿什么去学习?
没有学习的途径呀!
所以说,尽管后来,我想要告诉别人,我其实对青草,还有自己的生存环境不太满意,但是,我也没有这个机会可以做到。
毕竟,一来,连我自己都找不到偷偷学习文字的机会,二来,那就更简单了。
村民们自个儿都不会识字,就算我自带天赋,自己天生就会了。
但是,我就算用蹄子写出来了,谁知道我写的是什么……
总不能指望这些不识字的人,看得懂我写出来的是什么吧?
关于这种事情,许家人更不会因为这点儿在他们看来是小事的问题上,去请教那两个会识字的村民了。
只会当我发神经了,莫名其妙用蹄子胡来……
或许,还会戳中他们的敏感神经。
以为我是哪里来的妖怪,将我火烧祭天了,那我岂不是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