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臣治世?古有文臣如此谏君:‘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为治世之臣!你也敢称文臣,敢论治世?蠢臣!”
刘淮瘫坐不动,脸颊通红,不知是臊的,还是被风雪割的。
元修望向暮青,见少年面迎风雪凛立,上顶青天,下踏县衙,衣袂猎猎,一身正气浩荡如天。
县衙里,步惜欢端坐正堂,怅然一笑,她虽在屋顶,但所言又怎能避过他聪明的耳力?有时,他真希望自己不是一国之君,便可如她这般痛快行事!
那怅然之意尚在胸间,心头又起疑惑。古有文官?何人之言,竟未听过。能出此言者,定为治世之贤臣,千古流芳,何以未曾听过?
正疑惑,元修带着暮青和刘淮从屋顶跃了下来,三人再进大堂时,刘淮似失了魂儿,再无言语。
步惜欢瞧也未瞧他,淡淡瞥了眼地上跪着的一干臣子,道:“奉县知县。”
奉县知县正偷瞄刘淮,闻言一惊,忙伏低身子道:“微臣在!”
“朕问你,何为刁民?”
奉县知县心里咯噔一声!
“刁民者,无赖奸猾者为刁,此刻你县衙门口的可是此等百姓?”
奉县知县跪伏在地,面朝地上,脸瞧不见,只眼来回转动。
“他们乃何人,为何事而来,为何事而怒?”
“这……”奉县知县不敢答,也不敢不答,支吾难言。
“你不知?朕来告诉你。”年轻的帝王坐在堂上,敛那一身慵懒散漫,眸光慑人,“他们乃边关将士家眷,为瞧热闹而来,却为你等贪污抚恤银两而怒!贪官作恶,反诬百姓为刁民?你真以为朕昏聩无边,会纵你杀民?”
“微臣不敢!”奉县知县哆嗦着,额头抵在地上,只觉青砖冰凉,风雪袭背,寒意透心。
陛下昏聩,十三岁起便纵情声色不理朝政,荒诞轻狂之事孩童都知一二!陛下一年有半年在汴河行宫玩乐,朝事全由元相国主持,与监国无异,说得不好听些,这朝廷是元家的朝廷,步家子孙虽为帝王,却不过是傀儡罢了。
他虽是小小知县,却也没将圣上放在心上,自古昏君皆一样,哪会管百姓死活?他以为百姓冲撞县衙定会惊了圣驾,圣上定以自身安危为先,命御林卫杀几个震慑暴民,哪成想事态竟会如此?
“你身为一方父母官,不教民王化,反当官为恶,官逼民反,这等佞臣朕留你何用?来人!”
“臣在!”李朝荣在大堂门口应道。
“摘了他的乌纱,褪了他的官袍!”
“臣领旨!”
圣旨下得果断,御林卫来得也快,四名铁甲卫大步进了县衙大堂,两人一左一右押住奉县知县,一人摘去乌纱,一人褪去官袍。堂外寒风凛凛,奉县知县只穿着中衣被拖死狗般拖下,心中一个念头惊起——圣上要杀他以平民愤,以止暴乱?
念头刚生,便听堂上帝王又道:“押入囚车,明日随驾入京,抚恤银两一案,彻查!”
奉县知县顿惊,圣上若想平民愤,只需下旨将他斩立决,他的人头滚落在衙门口,百姓之怒自会平息,此法最有速效。可圣上未杀他,反要将他押回朝中,莫非是真要查抚恤银两一案?
这还是那不理朝政的昏君?
有此念头的并非奉县知县一人。
亲眼看见狗官被革职查办,衙门口的百姓齐望堂上。
雪不知何时大了起来,密如白帘,远远的只见堂上帝王穿一身大红龙袍,别的皆瞧不真切,只闻帝音慵懒,大雪天儿里听着,别有一番春意,暖融融,“朝荣,撤了你的人,搬去衙门口的门槛,放百姓入衙。”
“啊?”跪在堂下的朝官们纷纷抬头,惊怔互望。
依大兴律,衙门审案要开着门,百姓观审要在大门外,不得踏上衙门口的石阶。门内到大堂有九丈阔院,百姓观审实际上只能看见堂上人影,连堂上的话也听不太清。今日奉县百姓暴乱,已是冲上了石阶,圣驾到了堂上,百姓在大门外台阶上见驾已是不合规矩,哪有再请进来的道理?还要搬去门槛,这是多大的礼遇?
帝王见民,不设门槛,这等事古来未闻!
朝官们大不赞同,李朝荣却只遵圣意,领旨便撤了人,命八名御林卫抬走衙门口的门槛,竖去了一边。
奉县衙门口四门大敞,御林卫让路,帝王端坐堂上,一条君民相见的路平坦宽阔,不见门槛,不见台阶。
奉县的百姓聚在门口,嗡的一声,人人相顾,反倒却步,无人敢进了。
步惜欢起身,下了堂来。
门口嗡声又起,百姓们齐盯着堂内,见一男子缓步而来,墨发红袍,红袖舒卷,片雪不沾,立在堂门口含笑遥望,雪天儿里如升明珠,容颜惊了天。
百姓们瞪眼张嘴,人人屏息。
这便是帝王风姿?
大兴的皇帝,六岁登基,十八年来昏名遍天下,竟是这等风华如仙,宛若神祗?
这般风华与昏君之名实难想到一处,百姓们惊怔无言,只见帝王一笑,那一笑似风雪皆歇,碧天无际里有雁高行。
听步惜欢道:“朕登基起至今十八载,年年在盛京与江南行宫,未曾到过边关,今在边关住了些日子,边关苦寒,朕亲眼见之,亲身试之,实知将士不易。两国开战,苦及百姓,如今议和,边贸可开,朕望边关百姓过些安乐日子,也望将士们可歇上一歇,望天下娘亲可见儿郎,天下儿女可见亲父。这等喜事,自朕登基后未有,理应大赦天下!”
大赦天下!
此言一出惊了满堂!
大赦乃新皇登基、立后立储等重大喜庆亦或天鸡星动才会颁布,且赦令应在朝中颁布,仪式亦该在朝中举行,这般在奉县县衙宣布大赦实不合朝制。
有朝官欲谏,尚未拜下便被人按住衣袖,那朝官转头看向一旁,见同僚摇头,目含深意。
陛下已开金口,大赦未必有害,抚恤银两一案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