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可恨的老师父,本公子师从他多年,他给过我什么东西吃过?一叶菜、一粒米、一颗果都没有过!
你不吃饭,难道本公子也不吃饭吗?
没有解决本公子这个最大的需要,就是你当师父不够格的一个硬伤!
这个你不行,其它的还用比吗?
其它的即使老师父全胜,又有什么意思?
至少本公子不会站在你那一边支持你的。
要不你跟我新师父打一场,拳脚上见高低?
那正是本公子喜闻乐见求之不得的。
对了,还有一件事,就是本公子也到了男大当婚之年,你什么时候关心过问过我这个切身需要?
没有吧?
可是我新师父呢?
新房都在鸳鸯楼里给我准备好了。
虽然还没有如同其它房间那样贴上的我的名字,但是我师父已经心里有数,有我的一份了。
断不能别的八不相干的愣小子都有,没有自己徒弟的吧。
就凭这个,我兜里的光明王牌新版货币,我就要和新师父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
对了,还有一项本领,老师父很高级,就是一种人们不见的存在;这个徒儿望尘莫及。
但是新师父呢,似乎也不差,而且特色鲜明。
我到现在也想不通,他怎么就眼见还和我说话,转眼就无影无踪了呢。
更恐怖的是,那个傻大个大师兄也能隐身,而且还能自由现身!
这个要是学到手,那个经常打我的老师父还能得逞吗?
我虽然知道师道尊严,也坚决维护,但是当你老师父打我的时候,我突然失踪了,让你打不到,这个应该不逾礼吧?
况且还给师父节省了力气,一举两得。
可是老师父你呢,顶多在你觉得需要的时候,就是一阵狂风把我摄走,这样摄来摄去的,考虑没考虑我被摄之人的感受?
似乎在这个领域,新师父也是占了上风,至少要让我投票,我会把宝贵的一票,投给新师父。
一路思绪纷纷,不觉到了老城主拉麦的宫殿。
因为有了百里良骝商贸中心,这个原来大城的标志性建筑显得非常可怜,
恰似一只凤凰脚下的一只鹌鹑,那只鹌鹑还很不幸,被浇了一桶凉水。
智繇上去叫门,过了一会儿,老城主拉麦才睡眼朦胧地出来开门。
他这几天也是日夜操劳,难得休息,今天本来别的十大媒婆都去了该隐大城,他也争着要去的,却被陈百草留下。
毕竟他还是拉麦大城城主,要负责这个大城的稳定。
这也是智繇的幸运,否则,他就见不到人了。
一见这位的样子,智繇就是一叹。
和自己的那个新师父比,这个老拉麦太懒惰了!
从早晨到现在,我师父干了多少事啊!
可是你这个老东西,还是城主呢,却一直睡大觉!
我虽然比不上师父,也比你强多了。
不过,智繇也不是来监督出勤的,他和他的关系,顶多就是一个合作。
这个时候,老拉麦已经清楚来人是谁了,他们以前打过交道,知道这个人是撒旦的代表,负责指导他们这个地区怎样干事的。
老拉麦虽然不是太厉害,在乱世中生存的门道还是清楚的。
目前来说,就是两个神仙打架,他一个小鬼不掺和。
有好处得着,有危险躲着。
在他眼中,别人都有谁他不管,这两个神仙的代表一个就是百里良骝,另一个就是智繇。
虽然他内心对百里良骝的好感特别强烈,如果站队按百分之百计算的话,百里良骝能得到百分之八十。
智繇只得到百分之二十。
这完全是根据他从两个人那里得到的好处分配的。
当然,今天早晨的那些光明王画像,就是那些能当货币使用的东西。老拉麦没有计算在内。
那时,他还在搂着老婆酣然大睡。
尽管心里的倾斜度很大,表面上他还是一碗水端平,不能把他的真实态度显露出来。
否则就是违反了他的两个神仙打架原则。
惹恼了任何一个神仙,忙里偷闲给他一下子,他就陷入了灭顶之灾。
没有什么寒暄,智繇直接就拉起来师父这张虎皮。
“老老麦啊,我跟你说一下,我这里有些变化:我原来的权利没变,依然是为光明王做事。
“不过,承蒙新师父不弃,让我列入他的门墙,成为他的第三个徒弟。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我有了新师父了!
“所以你要睁开眼睛清楚,我现在是替师父效力,特此来找你巡视一下全城的情况,老城主,跟我走一圈吧?”
老城主拉麦眨了一下眼睛:“你有了新师父,听起来似乎很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认识吗?”
智繇哈哈一笑:“是我心急了!师父的名讳徒弟不敢提起,但是他的两个徒弟,也就是我的大师兄和二师兄,老城主应该熟知。”
老拉麦再次眨眼间:“师父我都不知道,怎么知道徒弟?
“难道他们重要到那种程度,我必须知道吗?
“老弟今天反常,是不是还没有睡醒?
“哦,一说这个我又困了,没事有空再聊,我要回去继续困觉。”
说着就做了一个关门的动作,还顺势转过去半个身子。
“我大师兄和二师兄,就是那两个黑大个,一个叫慕容嚣张,另一个,不知道叫啥……”
“牛牛子!”
老拉麦顺口接上,哗的一声打开大门:“失敬失敬,快请进!”
他能不印象深刻吗?
就是这两个小子,把他的亲孙子给打死了好几个。
不过,就是对他们的小妈心怀叵测了一下。
怕他们,顺便也怕了他们的师弟,就是这个白面书生智繇。
不怕不行!
万一以后他一撺掇他的两个师兄,把大锤砸到自己的头上,可就一切都晚了。
智繇不由感叹,没有想到自己的两个师兄都如此威力巨大,可见当今世界还是拳头硬是老大哥。
“进去就不用了,不过你也要动动,陪我,我要熟悉情况,还完成师父交给我的任务,这个老哥可以帮忙吧?”
“可以可以绝对可以,走,马上走!”
“好,不过,你不去换身衣服,光着膀子不大好吧?还有,你平常出门只穿短裤?”
老拉麦老脸一红:“等我一下,我换下衣服!如果我自己的话,这样就可以了,不过今天陪着兄弟,不能给兄弟丢脸。”
谁说这老家伙脾气直不会说话,瞧这话说的,也是面面俱到,尤其是拐着弯捧了智繇一把,算的上高级语言技术了。
时间不长,老城主跑了出来,如同一股旋风刮过,腿脚绝对不比年轻人差。
智繇一,这还差不多,活脱脱一个地主老财。
虽然土,至少干净整洁。
“第一站,去那个美食楼!正好第三锅的饭点。”
智繇心中大喜,岂不是马上就能吃到最大一项好处了?
跟着兴冲冲在前面走的老头儿,直奔美食楼而去。
这个时候,百里良骝已经到达该隐王城,他是万万想不到那个新科徒弟世界第一智人智繇正在扯着他的虎皮骗吃骗喝。
不过,即使知道,他也会一笑置之。
以智慧着称的家伙连一顿饭都不能白吃,岂不是白痴?
同时,他也真的顾不上。
因为他到了这里,就遇上了一个头疼的大难题。
麦柯建造的中枢超级商场,被一群人给围住了。
挑头的人不是别人,乃是名列第一位的中级天使,号称骄傲天使的首徒,魁大!
前天那些高级堕落天使开会的时候,决定把远东地区的第一个重要城市,该隐王城分给魁大,他立刻就马不停蹄的奔袭过来。
跟着他一起来的,就是他的三千死党,还有属于骄傲天使十万普通天使,也就是外行人所称的天兵。
天兵都是没有物质形体的存在,他们因此也不受物质距离的阻碍,说来就来了。
可是魁大和他的三千死党,就必须赶路过来,大概也就是五十里的样子。
但是那是直线距离。
路上的山岭、河流等等,还必须绕道而行,就耽误时间了。
即使如此,他们也是行动非常快速,只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达到了该隐大城。
那个速度,放在后世,就是一个全程马拉松世界冠军的水平。
如果一二个人如此,不足为奇,可是他们是三千人的集体行动,整体实力就不容小觑了。
到了该隐大城,他们长驱直入,直接就把该隐居住的那个区域给包围了。
这个时候,十万天兵也同步采取了行动,把整个该隐王城都包围起来。
该隐这个时候,正好是二百岁,正是当打之年,精力充沛,血气方刚。
为什么二百岁,比那个老拉麦还大不少,还是当打之年呢?
这就是根据他那个同时代的人的正常寿命来说论定的。
他们那个时候,也就是亚丹和亚丹之下的几辈人,平均年龄都是八百到九百之间,即使按照下限,也是八百年。
该隐的年龄是二百年,和亚丹一样,根据八百年为基数基数计算,才百分之二十五而已。
如果换算成后世人的人,高龄一百岁,也不过是二十五岁而已,
不管怎么算,二十五岁都是当打之年。
所以,当打之年的该隐一有人来他的领地撒野,立刻就勃然大怒!
立刻就大声斥骂起来。
“你们是哪里的小兔崽子,不想活了吗,敢到爷爷面前撒野?爷爷不打得你们喊爷爷,我就不是你们的爷爷!”
不过,魁大显然现在也有点长大了意思,态度一直不错,怎么骂他都不还口。
不过他心里可没有消停。
“太爷爷呀,你怎么自己把自己降一辈呢!
“我们本该管您老人家叫太爷爷的,再打的厉害,也不能给您降辈啊,您这不是给自己找难题吗?”
直到该隐家族一个经常在外转悠的中年人悄悄地在该隐耳边告诉他对面都是重孙子辈的,该隐才停止骂人。
底气不足地问:“说说,你们这群小辈,今日所来为何?”
魁大跨步而出,回答道:“太爷爷呀!我是魁大,天下第一的英雄好汉。
“我的师父,就是人人敬仰的第一天使长,名字就是骄傲,凡长耳朵必然知道,如雷贯耳的一个盖世英雄!
“我今天来,是因为光明王把这个以太爷爷名字命名的王城分给我当作领地。
“我今天就是前来履职,顺便熟悉一些我的这些属民,也就是奴隶了!
“太爷爷您和他们不同,您是我的奴隶总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该隐也是一个天生叛逆之人,甚至比亚丹还叛逆,一言不合就暴起杀人的主儿,哪里受得了这个?
当下暴喝一声:“呔,你个重孙,好大的胆子,竟敢捋你太爷爷的虎须!
“来人,把我的三千虎贲集合起来,给我灭了这些反叛!”
该隐王城虽然不如拉麦的城大,人口也只有十五万,但是供养起三千常备卫士,还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他们就是和其他人一样的市民,只是需要的时候,可以特殊集合起来,形成一个战斗的整体。
今天魁大的脾气不错,毕竟对面的老人是自己的太爷爷。
不但是他,城内的大多数居民,都不是爷爷,就是叔伯,最不济也是哥哥弟弟,甚至连三服都没出。
但是,最主要的他是对自己三千死党有信心。
他们都和自己一样,本质上狂傲无比。
这种狂傲,在骄傲天使长的运作之下,可以给他的死党每个人增加百分之二十武力加成。
注意,这是综合加成,不是单一项目的提高。
这位情况不明的太爷爷不是聚众抵抗吗?
正好我给你来个彻底弹压,让你们不得不服。
时间不长,三千虎贲全部来到,为首的一个是一个黑大个。
论块头可以套进去魁大三个。
过来以后,就是不可一世,不把魁大放在眼里,甚至正眼瞧他一样都不肯。
手中的兵器甚为特殊,乃是一个中型碾子,直径不少于二尺五,重量起码有八百斤。
到这个情况,魁大建议,为了防止不必要的伤亡,就来个斗将如何?
这个提议正中该隐下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