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冗长的梦,在梦里,我回到了年少时魂萦梦绕的地方。
黄河小浪底旁边的一座小木屋里,老头子摸摸我的脑袋,慈祥的问道:“师父刚才教你的,你都记住了吗?”
我自豪的点点头,道:“都记住了。”
老头子咧着嘴笑着,拍着我的肩膀道:“嗯,很好,你现在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要去想,认真的跟着我唱一首歌。”
然后,一首鬼哭狼嚎般的死了都要爱惊飞鸟、退鱼虾般破空而出,老头子的声音婉转凄凉,就跟哭丧差不多,我唱到一半就就被老头子感动的哭了出来。
一首歌唱完,老头子清了清嗓子,拍着我的脑袋慈祥的继续问道:“师父刚才教你的招式,你现在还记得多少?”
我想了一会,略显吃力的答道:“差不多全忘了。”
老头子咯咯一笑,道:“很好,不错。师父刚才走神了,教你的那些招式是错的,现在重新教,你好好学。”
我顿时哑口无言,呆呆的看着老头子。
这是我十岁那年老头子经常对我说的话,也不知道他是真的走神了还是老糊涂了,反正这种教错招式的事情经常发生,后来的几年里,我都习以为常了。每次老头子教完我招式,我都会先问上一句,师父,你有没有教错招式,当老头子摇头否认的时候,我就会像棉花糖一样缠着他,然后弱弱的说:“师父,你刚才的招式我没有记住,你再多教我几遍吧。”然后老头子就会怒目瞪着我,脸色沉沉的骂道:“好你个小兔崽子,学会跟师父耍小心眼了,看我一会怎么收拾你。”
我18岁那年,老头子被一家游戏公司重金聘走,好像是去做一号首席执行师,老头子临走那天,阳光明媚,春暖花开,天空中飘着朵朵的蘑菇云,深蓝色的天幕之上,抬头便可以看见成群结队的鸟群排成‘之’字形飞过。
老头子拉着黑色的行李箱,带着六七十年代的老爷帽,拉着我的手依依不舍的跟我告别。
“小兵,你已经成年了,可以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了,从今天开始,你就可以出师了。”
“师父已经把毕身所学都传授给你了,你以后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就完全看你自己的修行跟造化了。”
“你也年龄不小了,你记得给自己找一个媳妇,师父回来的时候,还想抱徒孙呢。”
……
老头子整整跟我讲了一上午的理论跟道理,那影响力真的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啊!
最后我才知道,原来那天堵车,游戏公司派来接老头子商务车在郑州市区堵了4个多小时,而且那个司机还不识路,竟然沿着黄河绕了好几个小时,直到下午2点左右才终于到达了老头子的小木屋。
跟老头子挥手告别的那一天,说真的,我心里特么的开心,终于可以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了,我心中难免激动不已,当心中老头子放好行李,关上车门的那一刻,我竟然还高兴的哭了出来,而老头子只道是我太伤心了,感动的那是热泪盈眶啊!于是又下车安慰了我几句,这才放心的绝尘而去。
老头子这一走,从此杳无音讯,到现在是死是活也不知道,3天之后,黄河发洪水,老头子的小木屋不幸被洪水冲走,当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暴雨如注,河水混着泥沙,放眼望去,黄色的巨浪层层交叠,整个黄河就跟泥砂浆一样,身在黄河水中,差不多就跟身陷沼泽地差不多,幸好我是学过工夫的人,身子骨比常人要矫健数倍,这才拼尽全身力气游到了岸边,惊险的保住了一条小命。
这场洪灾过后,我就成了无家可归之人,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老头子也从没有跟我提过,从我记事开始,就每天跟着老头子练功夫,学唱歌,读书识字,老头子也是全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课程他竟然全部精通,当然,我在学习方面很不争气,连老头子十分之一的才学都没有学到。
小木屋被洪水冲走后的第三天,为了不流落街头,我终于还是决定一个人北上,徒步走了好几十公里来到了焦作,开始了我人生中的崭新一面。
但是,这是21世纪,是一个需要文凭才能找到好工作的社会,而我,虽然也算是山寨的大学生,但终究还是口说无凭,拿出文凭再说,靠,老子连学校的大门都没跨进去过,又怎么可能拿得出文凭,所以最终还是只能做些苦力,再后来,我就糊里糊涂的误入歧途,从此过上了水深火热的日子。
※※※
我慢慢的睁开眼睛,昏暗的光线让我很不适应,我摸索了好一会还是没有摸到照明灯的开关,于是乎,掀开被子,翻身下床。
“啪”
一声清脆的声响,房间的照明灯瞬间打开。
我恍然大悟,难怪刚才找不到开关,原来这个房间装的是声控灯,看来这间房子的主人也是一个怪人。
房间里的布置很豪华,防制汉白玉地板,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一等红木家具,木床,木衣柜,木梳妆台,木书桌,梳妆台跟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化妆品跟女孩子的小首饰,粉色心形壁纸,整个房间里漂着淡淡木兰花香味。
“吱呀!”
房间的木门应声而开,一个穿着粉色毛衣,浅蓝色牛仔裤的女子缓缓的走进了房间,女子手中端着一个医用药盘,盘子里摆放各色药水,还有一卷纱布。
我抬头看去,下一秒钟,我不停的擦拭眼睛,但是越擦就看的越清楚。
这个女子不是樊玲又是何人?
很快,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看到我站在梳妆台前发呆,樊玲嫣然一笑,甜甜的声音萦绕,轻声对我说道:“你醒了,先把衣服脱了吧,我来给你换药了。”
靠,不是吧,连说话都能跟陆嘉一样,换药就换药呗,干嘛要我脱衣服了,而且,而且我现在哪里有穿衣服,不就是一个白色的小白兔睡衣吗。
我看着樊玲,满脑子的疑问,但却不知应该先从哪里问起,所以就胡乱的蹦出了两个貌似跟幼稚的问题。
我问:“这里是哪里?是你带我来的?”
樊玲笑的跟一朵桃花似的,把药盘放到书桌上,甜美柔情的回答道:“这里当然是我的房间呀,不然你以为是哪里?放心吧,这套房子只有我一个人住,没人打扰我们的。”
没人打扰我们?
樊玲究竟想说什么?
是在暗示我什么吗?
可是,面对这件每个男人都梦寐以求艳遇,我竟然会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深心处,两个邪恶的小人又开始唧唧歪歪的争吵不休。
小人甲:“还愣着干吗,赶紧上啊!主动送上门的菜还不吃,她可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不管你一会对她做了什么,都可以不用负责任的,这么好的机会,用GPS定位都难找,摇微信摇破手机也摇不出来啊!”
小人乙:“邵兵,你一定要坚守原则,你是一个好男人,你已经在心里许诺过这辈子要好好的爱陆嘉,所以,不管怎样,你都要坚守承诺。”
……
艰难的选择,艰难的选择,这绝对是我涨这么以来遇到的最艰难的选择。
我该怎么办?
不然,我还是从了吧。
这样想着,心中竟然邪恶的一笑,但是很快理智就再一次全权占控了我的大脑。
千万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啊!
樊玲见我不说话,也没有任何的动作,只是傻傻的现在原地,一动也不动,所以好奇不解的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伤口又疼了。”
我:“……”
“原来你身上受了这么严重的伤,我还一直纳闷你怎么会冷冰冰的呢,而且你为了自己的兄弟,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依旧敢跟我表哥对抗,你果然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我笑笑,谦虚的说道:“我没你说的那么伟大啦,其实我也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樊玲嬉笑不已,轻声说道:“自从我从军队回来之后,就常常听到表哥说起跟你有关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就觉得你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而且私下里都把你当成了白马王子了,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以后能嫁给你,我这辈子就真的无怨无悔了。”
我笑笑,很是无语,这个时候,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想了一会,我轻描淡写的说道:“还是先换药吧,其它的事情,我们等一会再聊。”
于是我抬起手,熟练的解开了睡衣上的纽扣,然后一个优美的挥臂,小白兔睡衣凌空飞起,落在了木床上。
“嗯,…,喂,你别…,啊!你怎么把衣服全脱了?”
樊玲羞红了脸,迅速的转过身,羞怯的说道:“我本来想告诉你的,下午扶你进我房间的时候,我发现你后背上有血迹,所以我就给你洗了个澡,…,所以……”
樊玲的声音越来越轻,很快就听不见她在说些什么了。
大小姐,姑奶奶,不带你这么坑人的好不,就算是帮我洗了澡,最起码也得给我找条内裤穿吧,我又不知道我没穿内裤,而且我浑身都是伤,你竟然只给我披着一条小白兔睡衣,我本来还想有件衣服遮羞的,现在可好,像剥香蕉似的,一次性把皮全都剥光了。
我尴尬的重新穿上睡衣,脸蛋不知不觉中变的火辣辣的。
“我穿好衣服了,你现在可以转过来了。”
樊玲红着脸,眼睛闪烁着可爱的目光,抿着红唇,一双明眸水汪汪的盯着我,害羞的笑着。
“我的衣服呢?”
“都血迹斑斑了,扔了。”
“哦,跟我猜想的一样,可是,我一会穿什么?”
樊玲笑嘻嘻的说:“穿我的运动休闲装吧,我的休闲装是不分男女的,额,只不过,你穿起来会可能会感觉很紧身。”
我笑笑,道:“这总比没衣服穿要好。”
樊玲盯着我看了一会,红唇微动,轻声道:“你还是先把衣服脱了吧,你身上的伤还是要换药的,我…,你应该不会介意的吧!”
我迟疑了一下,然后淡淡说道:“好吧,反正你在给我洗澡的时候都已经把我看个精光了,也不在乎让你再看一遍,不过,我现在可是醒着的,一会如果有什么生理反应你不要骂我就是了。”
樊玲一听,脸蛋红的跟晚霞一样,明眸似水,抿着红唇用力的点点头。
唉,也不晓得是哪个王八蛋在我大腿上砍了两刀,不偏不倚,就砍在屁股下面10公分左右的位置,否则,腿上的伤我都可以自己擦药水,哪里用的到‘献身’啊!
樊玲走到木桌前,一会的工夫就打开了好几瓶药水,我细数了一下,大大小小的瓶子加起来差不多要有10几种。
我撇撇嘴,惊讶道:“喂,就算是洗伤口也用不着这么多药水吧?我怎么感觉你像是在做生化实验一样。”
樊玲撇着嘴角笑着,柔声说道:“这是我的独家配方,对愈合伤口非常有效,而且不会让伤口留下疤痕,要不是给你用,我还舍不得拿出来呢。”
虽然我依然听不明白樊玲在说什么,但是隐约的还是有一点点的明白了这些药水的作用,听上去这些药水好像真的很珍贵的样子。
擦完药水,已经是10分钟之后了,这10分钟对我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折磨,面对绝世美女,而且你还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她呼吸的气息,甚至连她身上的温度都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再加上樊玲‘销魂’般的声音,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定力再强的男人都顶不住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