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随便她吧。”我没理会,继续行走着。
这一路也许会很漫长,但起码对我们来说是一次迁徙,以为我总喜欢和其他女孩子勾勾搭搭,是我的错。
但从现在开始,不会了,我只想好好陪着小嫣,等这辈子结束,我便去孟婆那里喝碗孟婆汤。
忘记了这世的恩恩怨怨,下辈子,我们再重新相遇一次吧。
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走了一个星期,遇到过很多人,但也忘记了很多人,我的大脑似乎正在一天天吞噬我的记忆。
我看着哈哈,抱着脑袋疼痛的说道:“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哈哈坐在我旁边,说:“这个应该是你没有出门所引起的反应,大脑皮层开始吞噬你的记忆,过段时间,你便会连自己都记不清楚的。”
“不会吧,这不可能,我体内有御龙珠,怎么可能忘记以前的事情呢。”
“御龙珠,在你离开城隍庙时就已经消失了,你现在,是一个凡人。”
我苦笑了一声,脑袋也稍微不那么疼痛。坐在那我就在想这个问题。
失忆对于我来说,是好还是坏呢,忘记了以前发生过的一切,我便远离了这个世界的是是非非。
但如果哪天我真的忘记了所有,我是不是就不再记得小嫣了呢。原来,所有的一切都在抛弃着我,御龙珠消失了,我再也不是当初的那个陈安。
连一个鬼怪都打不倒的我,似乎已经回到了从前,这,不就是我想要的吗。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着,我的头发从原来的短发变成了长发,胡须也开始长长,在这个新的地方,我徒手建造了只属于我和小嫣的木屋。
虽然记忆力一天不如一天,但起码我还记得小嫣。就在这日,我像往常一样上山寻找药材,哈哈留在家里。
以前我只是在山腰一带,可这次,我去了山顶。走到山顶时,却发现了这里其实是一个棺材山,对于我现在的认知来说,里面的僵尸,也只是晚上才会出来。
在古代乃至现代,都有棺材山,这是一个习俗,但也属于一个陋习。人们把死去的亲人放置在棺材内,举办葬礼后便丢弃在山头之上。
还有一些棺材山,是麻匪死去的遗迹,他们死后,被丢弃在山头之上,继续做着占山为王的事情。
我从中间穿了过去,也没怎么理会,可就在这时,身后的棺材却全部炸开了。就在那一刻,二十多副尸体,全部站了起来。
僵尸一般都是按牙齿的长度来决定位置的先后,所以朝我走过来的,就是他们当中最厉害的一位。
这个僵尸很特别,他不像其他的尸一般用跳动行走,而是像人类一般,虽然看上去有些呆涩,但行走的也算快。
“小子,上了我幽灵山,也不先打个招呼,这样可是很不尊重我们这些老前辈的啊。”
我转过头,笑道:“不好意思,这山头,以后都是我的,你们最好别惹我,不然……”
一说到这,我就开始沉默起来,他依旧不依不饶的说:“不然怎么样?杀了我们?哈哈哈~可笑,就凭你也想杀了我们,你不觉得是一个笑话吗?”
“总之,这以后山头是你们的,山下是我的,最好别打扰我。”
“小子,你哪来的这么大勇气啊,不过你还挺特别的,不怕我们,要不这样吧,你以后啊就替我们做事,我们给你一个位置,先插个队怎么样。”
“休想。”说完,我便继续走着,可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从地里突然钻出两只手,将我的脚死死的抓着。
我在身上摸索了一番,拿出一张黄符,直接丢在了地上。在那一刻,一个声音从地里传了出来。
身后的僵尸王一看,说:“哟,小子有一手啊,这样看来,不是对友就是对手。兄弟们,厮了他,今天晚上加餐。”
那一刻,所有的僵尸都朝我跑了过来,我丢下背上的背篓,从身上掏出一叠黄符,直到抛洒出去的那一刻,我才发现。
原来这一叠,全是黄纸,从来到这里以后,我就再也没画个符,大脑的记忆消失速度告诉我,可能再过一个月,我的记忆就全部消失了。
我被一只僵尸拎了起来,直接甩到了一旁的树上,这一下,直接把我砸晕了。
没有了御龙珠的帮忙,我的身体根本就承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力,同样的,不能使用黑符,无非是对现在的我雪上加霜。
我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我都已经想好了,只要他们杀了我,我就直接去地府投胎,不管用什么办法,我都不会再回来。
可当我醒来之时,我依旧躺着这里,身体完好无损,那些僵尸,却都躺在了地上。环顾四周以后,我并没有发现任何人或者鬼怪出现过。
回到木屋,我躺在床上,哈哈走过来说:“我肚子好饿,怎么办啊?”
“你不是自己会找东西吃吗?再说了,我也没吃呢。”
这个时候,哈哈突然察觉到了我手心上的伤,它看了一眼,便问道:“你这伤,是在哪弄的?”
我低头看了一眼,说:“这个啊,是那次我和鬼童去黄泉时不小心弄的。”
“唉,你这人也真会给我惹麻烦。”
“怎么了,这伤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这个啊,叫做孟婆印,只有孟婆才有,但只要她一出现不测,就会将孟婆印交给她最在乎的男人。等下辈子她投胎为人,便能够凭借这孟婆印找到这个男人。”
“这应该不会吧,我看挺平常的啊。”
“那是因为你现在没有了御龙珠,真是麻烦,又得与那女人吵一次了。”
“你认识孟兰?”
“认识,我们算是旧友了,不过啊,过程你也不需要知道太多。这孟婆印在你这里也好,你现在也可以保护好自己了。”
照哈哈的意思,难道刚才是这孟婆印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