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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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救人

三年来,随着马斯职位的提升,他的亲信也越来越多,当他成为马斯军团军团长时,全军团所有的军官都是亲信,而士兵则达到了百分之八十的地步。

不过,就在自己开始准备实行最后计划的时候,隆纳也派了个人,拿着父王的命令来当自己的副将,说是帮忙,其实就是监视。

马斯被隆纳的话语叫醒:“马斯,那个夏兰国的元帅呢,是不是已经被控制了?”

看到隆纳的样子,马斯心一震,点了点头,他知道大哥对捉拿元帅之功,志在必得,其实他何尝不是呢?面对如此功劳,不动心才怪。

他正矛盾要不要把元帅叫出来,叫出来的话,那么这个功劳肯定轮不到自己的身上。不交的话,和大哥之间的决裂就先一步来临。

隆纳看到马斯皱着眉头的样子,不由心中冷笑,就算马斯不交人也无所谓,因为自己的亲信一定会帮自己干好这件事。

两人无语的随着大军前进,已经看到敌军大营了,隆纳兴奋的手一挥喊道:“进攻!”

马斯则向跟在身旁的马斯军使个眼色。那名骑士会意的点头,解下弓箭,向天空射了一支明亮的白色火箭。

顿时,大营内传来了厮杀声,营外的骑兵也不甘示弱抽出武器,齐齐向军营大门冲去。

雪羽帝国真正的入侵战终于开始了。

军营里跟着马斯军搜索的士兵,看到空中的火箭愣了一下。接着看到那些马斯军在看到火箭后,齐齐从怀里掏出一条白布巾系在手臂上,又是一愣,不过他们没能愣上多久。

马斯军一系上白巾,就挥刀把身旁的其他士兵砍翻,不管这些士兵是求饶还是大声询问,都是全部砍死。

很快地,数万名马斯军马上把整个军营闹翻之后,开始朝营外的两个军团营地突进。

这些军营中士兵大多是步兵,怎是全是骑兵兼训练有素的马斯军的对手呢?而且他们的上司都不在了,没有统一号令,再加上是睡梦中被吵醒的,这两个军团的士兵可想而知是有多么的混乱。

而这帮混乱的士兵人数虽然多,但却只能跟着小队长或大队长,组织毫无作用的抵抗。

这些抵抗的人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数人都在往后方逃跑。因为他们在遇到马斯军的突击时,军营外也同时出现敌军的攻击。

现在没有人会去追究马斯军为何会叛变,所谓的大难临头各自飞,我又不是将军,管你们去死,打不赢的战争还是保住自己的命为紧。这些人一见到敌人,选择的路只有一条——逃。

什么都不拿就逃的人,很多都躲过一劫。

但除了那些抵抗的,很多士兵逃走时的劣根性出现了。

他们拥到军需官处,哄抢保存的军饷、军用物资等等值钱的东西,等抢到东西想逃时,整个军营已经被敌人把守住了。面对全副武装的敌人和明晃晃的兵刀,这帮倒霉的士兵只好跪下投降。

龙璇认识的那个叫做奎奇的团队军需官,早就在军营外远处的山头了。

奎奇坐在马车上回头望着远处灯火大亮,杀声大传的军营,叹了一息:“保重,龙璇。”掉转头,缰绳一抽,马车离开了山头驶向夜幕。

这位叫奎奇的军需官,在听到龙璇的话后,就把他治理的军饷和贵重物资搬了一空。

这些都是他管的,没有人理会他。他会这么干,是认为这些东西与其被敌人夺去,不如被自己夺走。

不要说他什么,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么干的,不带走难道留着资敌?没有谁会这么傻。

奎奇只要抛出自己的官衔证件,说句去购物,就走出了军营。

幸好这边的营门守卫不是马斯军,所以很顺利的离开了。他知道自己车上的东西值多少钱,但完全没有想着发财,只是不想让敌人**。至于以后的事情谁也不清楚,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龙璇在听到喊杀声时,知道敌人终于来了,他也开始了救人的行动。

要找公主的所在地,实在是很容易,因为听到的情报,有人站在门外看守。而有人的话,那么就有灯光,在一片漆黑的营地里,这会行多难找呢?

很快,龙璇找到了,他躲在暗处远远的打量着眼前的屋子。

门口只有四名穿着马斯军盔甲的士兵守护着,他们没有提着长枪,只是腰间佩戴着一把马刀。

这帮家伙可能认为没有人会到这里来吧,又或者是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不但没有把手按在刀柄上,也没有处于警戒状况的注意着四周,反而是在聊天说笑。

“唉,真艳羡外面的兄弟,可以杀敌立功。”一个士兵艳羡的聆听着外面的喊杀声。

“嘿,我倒不艳羡他们,刀剑无眼,谁也说不准会出什么事,再说了,只要我们把里面夏兰国的元帅看好了,等殿下来的时候,就是大功一件啊。”另一个士兵笑道。

一个士兵不以为意地说:“监视一个曹老头算什么大功,还是砍几个将军的脑袋才算是大功呢。”

“嘻嘻,你还想砍几个将军啊?难道你不知道,这里夏兰国的将军都被副军团长大人干掉了吗?外面最大的一个夏兰国军官,也就是团队长这一级别的,没有贵族的啦。也许整个夏兰国的贵族,就剩下我们身后的元帅阁下了呢。”另外—个士兵笑道。

听到这些,龙璇知道自己找对目标了,立刻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口,嗯,干掉这四个人的力量还是有的。

但难就难在怎么一次干掉四个人,而且绝对不能让一个人呼喊。

外面虽然闹翻了天,但谁知道外面的人听不听得见?要是听见了跑进几十个人来,自己就完了。现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在战场上和人拼搏,一切都要小心行事才行。

龙璇隐在暗处,想着法子,忽然他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以前打猎为生的时光。

记得那时,自己为了猎得一只山猪,把自己伪装在丛林里等待机会。想到这,龙璇嘴角动了动,灵光一闪:“对!伪装成他们的伙伴,但去哪找他们的盔甲呢?难道又要跑出去?”

正想着,一名士兵向其他三人打声招呼,拿起一支火把就独自一人离开了。

龙璇心中一喜,真是好运,想什么就来什么,不管他去干什么,这样的机会可不能放过啊。

龙璇立刻小心翼翼的跟去,只见那士兵来到昏暗角落的一间木屋,屋内隐隐约约传来难闻的厕所臭味。那士兵嘀咕了一句,没有推门进去,把火把插在地上,站在墙角就脱下裤子方便。

很多时候,守卫的士兵因为警戒任务不能走远,都是就地解决的。这名士兵嫌厕所脏,不肯进去是对的,因为他的尸体不会被遗弃在厕所内。

龙璇无声无息的干掉那名士兵后,马上换上他的盔甲和头盔,并且带上了他那把佩刀。

尸体就放在地上,没有隐藏,一来是临时没有人会来这里,二来是没有这个时间。龙璇想早点救出公主离去,要是等战争结束后,那就插翅难飞了。

房前本来只有两支火把,又被那名上厕所的十兵拿走一把,三个士兵就挤在一支火把周围等待那名士兵回来。

也许人类应该跟飞蛾一样都是奇怪的生物,天生都向往光明吧?在黑暗中都会不自觉的追求和渴望光明。

那三个士兵从隐约的昏暗中见到了那名士兵,但他却没有拿着火把。这时有个士兵不满的喊道:“喂,火把呢?怎么不带回来?”

那名士兵越走越近,虽然容貌看不见,但身形却能看清楚,只见那名士兵一边在地面蹉着鞋底,一边甩着手,模糊的骂骂咧咧的走来。

他这个样子的动作很容易让人误解,三名士兵都笑了:“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哈哈哈!”

“哈哈,喂,别靠我们这么近,可不要污染空气哦。”

“对呀,不然等下我们连宵夜都……”

说这话的士兵的声音忽然停止,其他两人扭头看去,只见那名士兵嘴里插着一把明晃晃的马刀,不用想,这名士兵绝对生还无望。

在两名士兵还被这一幕震得反应不过来时,龙璇已经用身上这身盔甲主人的佩刀,把靠自己最近的那名士兵的脑袋砍飞。

这名士兵的鲜血刚喷出来,龙璇回手一刀,削断最后一名士兵的喉咙,这名士兵的手才刚摸到刀柄,就无力的垂下了。

龙璇也觉得十分顺利,自己完全没有受伤,而且才几秒钟就解决了三个人,并且完全没有让敌人发出一丝惨叫,而且就算屋内有敌人,他们肯定也没发觉。可以说是来到这个空间以来,杀人杀得最利索的一次。

龙璇明白,会有这样的结果,一是自己速度快,并且专砍脖子,二是自已使用的计谋好。

看着地上的尸体,龙璇第一次感到计谋的重要,要是自己和他们硬拼的话,虽然可以杀死他们,但自己也会受伤,而且可能惊动别人,哪有现在如此轻松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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