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谨慎小心的回到卫生间时,发现梅耶在,警察在,但是小丙和那四具尸体已经不在了。
我多少松了一口气,并不是小丙和那四个利用道术为虎作伥的人不该死,而是我从心底下,不想自己的手上沾上血腥。
这场剧斗突如其来,时间虽然短暂,但情况十分激烈,后来我又得护着里昂躲到古墓中,我的体力和法力消耗巨大,这时候是隐不了身的。好在,在糊弄普通人类的方法是很多的,比如……化妆。
于是我很顺利的在酒店内外溜达了一圈,确定没有猎人协会的人或者是其他不怀好意的人埋伏后,又回到了古墓中。
里昂已经能坐起来了,但他腹部的伤还是很可怕,血肉外翻着,行动也很吃力。
“外面还算平静,我们快走吧。”我上前扶起他,“不过那四个保镖就解雇了吧,身为主人的你消失不见了,酒店内发生奇怪的事,他们四个居然也跑得不见踪影,实在太不负责了!”
“反正是摆设。”里昂无所谓地说,但是却不跟我走,害我拖了两下也没拖动他。
“亲王殿下,您又想出什么幺蛾子啊?”我笑眯眯的,但白眼飞刀一对对往他身上戳。
“我不回哈德斯岛。”他说得很认真。
我一愣,“为什么?难道有内奸?”
“想象力不必那么丰富。”他微笑,一手还搭在我肩上,“我只是不想让李斯特看到我这么狼狈。”
“哦,原来是无聊的虚荣心。”我鄙视了他一下,却没有反对。
李斯特那个人,似乎永远在找别人最痛的地方,然后明目张胆地拿着针去刺。说他恶劣也好,说他可恶也罢,反正他就是那样一个天底下最无聊又可耻的人。偏偏他排名第一,帅到让人很难真正生他的气。
这样的人,还是少惹为妙,于我也是如此。
所以我答应了里昂的要求,送他去一处所在。常言道狡兔三窟,里昂在别处有几处房子并不稀奇,稀奇的他想去的地方是居然是在山林深处,临湖的一幢小小木屋,我们足足开了三个小时的车才到。到达时天色已经快亮了,疲惫至极的我们来不及多看什么,多说什么,各自找地方入睡。
或者因为消耗大,又大量失血,我直到第二天临近黄昏时才醒来。在陌生环境里的不安全感,令我没敢懒惰,穿上衣服就跑了出去,观察附近的情况。
这幢小木屋有两层,一楼是宽大的会客室、餐厅、厨房,二楼是两间自带浴室的卧房和一间小小的书房。不管是家具还是墙壁、屋顶,都是粗糙而结实的原木,整个小屋透着这么一股子粗犷野性,又原始安详的气息。我住的是向阳的一间,里昂住在另一间。窗帘是电控的活动板,如果放下来,房间内一丝光线也不透。若打开,湖光山色,尽收眼底。
昨晚在仓促之下,我并没有细细参观,今天楼下楼下、里里外外走了一遍,我发现这里真是个放松身心的好地方,屋里布置得温馨舒适、很家居,连灰尘也很少,被褥松软干燥,显然是经常有人打扫晾晒的。
最重要的是,在我的印象里,这些山居之地难免有各种各样的不便,比方日用品匮乏、没有水电、网络、瓦斯、电器、昨晚车子里汽油快耗尽了,我还发愁怎么离开才好。可转了一圈后我才理解了,什么是真正的、低调的奢华。
小木屋里,各种电器设备一应俱全,有一个专门的冰箱,放置了很多血袋和冰块。除了吃的,凡繁华都市能享受到的物质舒适,这里一样不缺,就连汽油,屋后都有储备。总之它看似简朴,实际上是由金元堆起来的。正如之前我惊叹哈德斯岛的奢华时里昂所说:只要有钱,任何线路都可以铺设到任何地方,包括地狱里。相比之下,这里的水是自屋外的井水引来的,纯净甘美,比自来水强了不知多少。
走到屋外,会看到这幢小房子的外表看来有点破旧,白色的木头斑斑驳驳,好像经历了很多岁月,但却还非常结实、稳固、像山林的堡垒似的。
在房子的左边,是一片静谧幽美的树林,钢铁般的枝桠和温暖厚重的遍地落叶相映成趣,在房子的右边,临着一汪湖水,水面清澈得晃眼,映着灰色的山崖和蓝天白云,是真正的碧水青天,人间仙境。
与哈德斯岛上所有的豪华、奢靡、灯红酒绿不同,这里简约、纯净、安详得接近天堂,风吹过的声音都似乎听得到,空气清新得没有一丝杂质,连呼吸都觉得痛快,直达肺部最深处。
只一眼,我就爱上了这个地方。
唉,有钱就是好,在哪里都可以置业,不像我,能混在协会或者月光情人里白吃白住,就觉得生活很幸福了似的。
我在这天然美景中流连忘返,直到天色暗了下来,要不是怕迷路,要不是怕有野兽,我可能还要待得久一点,连饥饿也忘记了。有个成语叫秀色可餐,很多人用来形容美女,可我觉得用来形容这里也很贴切。
奇怪,我在哈德斯岛上也有几个月了,却似乎没见里昂出过岛。或者,是我并没有那么了解他吧。每个人,都有他的另一面。
“还喜欢吗?”我悄悄回屋时,里昂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吓了我一跳。
“还将就。”尽管心里爱极了,但我习惯性的和里昂对着干,“至少,这里不算安全。万一有歹徒袭击的话……”我没说下去,因为很明白,里昂会怕什么歹徒呢?不管是否持械,不管有多少人,还不够他老大人一顿吸的。要真有不长眼的混蛋敢来,那纯粹是找死。
可是,他却把话题接了下去,“我会保护你的。假如以后你还想来,我可以陪你。”
我有点吃惊的看着他。
金钱和市俗并没有污染了这里的自然美景和清新空气,它还是个让人心灵宁静的好地方。特别适合养老、适合养伤,适合隐居、还适合……度蜜月。
因为除了天与地,会让人感觉世界上只有两个人。可惜,现在只有我和里昂。
大概看出我的疑惑,他有些尴尬的补充了一句,“作为……报答。”
“嗯,您能大发慈悲让我吃点东西就算报答了。”我故作轻松的扯开话题,“你要吃点东西吗?不会还要喝我的血吧?”我下意识地挡住我的脖子。
他举了举手中的杯子。
我看了看水晶杯中的红色液体,调侃道,“什么血型的?”
“不如你的好喝。”
“喂,你可不可以别把当成食物看待?很不爽啊。”
他挑挑眉,把杯子塞在我手里,“倒满,再加点冰块。”说完就坐到沙发上去,两条笔直的长腿搭在茶几上。
我气的,刚才看到好山好水的好心情全没了。哼,怪不得非带我来,原来他是想要个仆人。
“你的伤到底好了没?”要好的了的话,本小爷就走了,谁乐意在这儿侍候他啊。
他没说话,而是唰的一下脱掉了紧身长袖的无领T恤。
这举动容易让人误会,于是我后跳一步,然后看到他的伤口还没有愈合,不过不那么血肉模糊了。
“你师妹拿的是圣器级别的武器,这个伤至少要一周才能完全恢复。”他优哉游哉地说,“所以,你必须保护我和照顾我。要不,你就让我再吸一次你的血,守到我麻醉期过,这样只需要一天。”
好!算我以前觉得他有风度的话没说过!
我气呼呼的走进厨房,帮他弄好“饮品”,赌气似的回到客厅,重重放在茶几上。
“亲王殿下,要是您没什么可吩咐的了,你想开车去买点吃的。这里除了血,就没有人类食物。”
“因为,这里从来没有人类出现。”他喝了一口血,姿态优雅,没有我想象中饮血的恶心感。给我的感觉,就像人类喝蕃茄汁,或者红酒。
“你是第一个进入这屋子的人类。”
“我很荣幸,不过荣幸不能当饭吃。”因为饥饿,我心情很不好。
里昂望望窗外,“去洗个澡,换件衣服,等天色再黑些,我陪你去。”
“不敢劳动大驾。”
“山里有野兽,你不怕?”
我不说话了,因为我是怕的。
里昂微笑,“快去吧。山脚边有一个小村子,不过两百来人口,但有一家餐馆,一家便利店,专门为进山打猎的人服务的,应该有你想要的食物。”
我顺从了。
形势比人强时,我的正义感还是很有弹性的。只不过热水澡越洗越饿,而且我没有换洗的衣服,只好真空穿上里昂的衣服。裤子太长可以挽起来,上衣太肥,正好掩盖我没有内衣穿的事实。
收拾好后,天色已经全黑了下来。从窗子处,我看到里昂把汽油加满了,已经坐到车上等我。
唉,可能要跟他独处一个星期,还是不要闹别扭了,不然大家不痛快。我劝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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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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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乙和里昂真的会安全咩?他们独处时会发生什么事?
请听下回分解。(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