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们这是在哪里?”
邓南昌的老婆孟姜醒来一看,发现自己并没有在嘉年华的现场,而是一个充斥着霉腐味的陌生地方。
再一看站在旁边的施密斯邓肯,微微有些惊讶。
“魔……魔术师先生,俺这是在哪里?”
孟姜认得眼前这个男人,是嘉年华演出现场的主要演员,听说是一个很有名的大魔术师,只是他把自己带到这种地方是干什么?总不能是魔术表演的一部分吧。
再一瞅旁边还在昏睡之中的两个孩子,孟姜忽然有了一种警惕感。
“你……你想干什么?”
施密斯邓肯勾一勾唇角,脸上掠过一丝轻蔑的笑意,像逗猫逗狗一般弯下身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地方你也是熟悉的,你和你丈夫是一块在这条巷子里长大的。你好好想一想,这个地方你是不是眼熟?”
听施密斯这样一讲,孟姜往周围仔细看了一眼,没想起来这是什么地方。
但当她目光看向房外,那条阴影斑驳的陋巷时,好像想起了一点儿什么,用无比惊讶的眼神看向施密斯邓肯。
“哈哈,你也想起来了吧。这个地方是你和你老公一块长大的地方,那时候你老公是这巷子里的街头一霸,而你是小巷里的小辣椒,两个人虽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却没有什么交集。谁能够想到,十几年后你们居然成了俩夫妻。”
“你把俺弄到这老地方干啥?你知道俺以前的事情,又想干啥?”孟姜感觉得到对方来者不善。
“别着急嘛,既然来了,就好好想一想,你们以前做过一些什么?”
孟姜的脸色抖然间一变,分明是想起了什么,却死撑着假装什么也没有记起来。
“没有,俺什么也没有想起来。你快放了俺,否则……否则俺报警了!”
施密斯邓肯哈哈一笑,过后,脸色变得更加的阴沉。
“果然还是巷子里的老辣椒一枚,不但口音一点儿没变,连无耻的特性也一点儿没变呢。”施密斯邓肯语带嘲讽,眼神中划过一丝狠厉,“你什么都没有想起来?十几年前,你曾经一把火烧着了这里,却逃之夭夭,还把事情嫁祸给别人,你不记得,我却记得清清楚楚,而且这辈子也不会忘记的!”
孟姜的身子瑟缩一下,听到这声音,思绪一下联想到多年以前……
那年的孟姜,刚刚十七岁,从老家嫁到这里,只为了挣一口饭吃,嫁给巷子里六十多岁的老锁匠。
或许是因为年轻,又仗着老锁匠的宠爱,哪怕是带着一口浓重的家乡音,生活在巷子里也很是骄纵跋扈。
而那年邓南昌十八岁,作为在这条小巷子里长大,生活了十年的小霸王,也很是横行霸道,在街头巷尾收保护费已经算是平常,欺侮比自己年纪小的孩子更是小事。
好巧不巧的,童年的施密斯邓肯也是生活在这里。
邓南昌在这条巷子里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纠集一群比自己年纪小的孩子,然后跑到一条街上耀武扬威,常常以欺侮其他人为乐。
那年孟姜亲眼看见,邓南昌拦下一个刚刚放学的孩子,把他的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来,抢走了里面的零食,还拿走了那个孩子的零花钱。
邓南昌藏起来零花钱,他不喜欢吃零食,把抢来的零食分给了身边的孩子。
或许是看孟姜年纪也不大,以为她也是跟随自己的小孩,也分了她一包。
当初还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就算是这样结下了缘。
邓南昌最喜欢欺侮的人,无疑是姓邓的鞋匠家的二儿子。
邓家有五个孩子,三儿两女,二儿子邓阿发从来不喜欢跟其他的孩子玩,而且也不喜欢说话,别人都说那个孩子天生有毛病。
懦弱有障碍的小孩,自然是邓南昌这种欺软怕硬的恶霸最喜欢欺侮的对象。
不知道有多少回邓南昌欺侮那个小孩不敢吭声,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有一回,邓南昌带着一帮人在巷子里抽烟,不小心烧着了巷子里的老房子,引来了消防员。
邓南昌自知这一回肯定躲不过一劫,便把这倒霉事情诬陷到那个孩子身上。
反正他们一家人除他之外,都在大火之中丧生,事情推不推到他身上,反正他活着也没有意思。
警方还问了问事情的经过,邓南昌找了不少的孩子当他的证人,吃过他零食的孟姜自然算是一个。
孟姜还记得,当所有人都指认那个小哑巴是放火的真凶时,那看似懦弱的孩子眼中头一次迸射出令人恐惧的光芒,她忽然想起来,那小哑巴的家里人都把那个孩子当作怪物一样看待。
“你……你就是当年那个孩子?!”孟姜吃了一惊。
但看到施密斯邓肯那样一幅悠闲笃定的样子,立刻肯定了心中的猜测。
十多年前,施密斯邓肯还不叫施密斯邓肯,叫做邓阿发,这条小巷曾经是他和家人生活的地方。
“放了我的家人,当初诬陷我的人是谁,与我的家人无关!”
“哈哈,你倒是挺仗义。你放火烧着了整条街,烧死了我的家人,还赖在我的头上,如果不让当年的事情重演一遍,我怎么对得起我自己?”邓阿发淡风轻的说道。
从上至下把一塑料壶的液体浇向邓南昌的全身,孟姜闻出那气味是汽油,马上用头撞向邓阿发:“放开俺男人。”
邓阿发吃痛一下,马上朝孟姜的肚子上踹一脚,把她狠狠的踹在地上。
孟姜随即晕过去,邓南昌从地下室仰着头望着邓阿发,两眼之中满是绝望的眼神。
“爸爸,爸爸……”
邓南昌的两个孩子醒了,可是他们也被绑住了手脚,平生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情,除了惊慌就是害怕。
一同被带过来的陆十美也醒了,怎么也想不明白世界著名的魔术大师怎么会有一个土得掉渣的名字,还认识这种如同底层寄生虫一般的外地人。
邓阿发有些饿了,身为狩猎者的本能,让他有一种想要喝血的冲动。
邓阿发抓起一个孩子,就想朝他的脖子上咬下去。
在地下室看得真真切切的邓南昌急了,“别动我的孩子!”
他用头拼命的撞天花板,想要阻止邓阿发伤害自己的孩子,可是无济于事。
邓阿发感到地板颤动了几下,他脚下的地板正是邓南昌上方的天花板。
“找死!”除于愤怒,邓阿发点燃了打火机。
火光冲天,邓南昌身上的汽油全部被烧着了,他仿佛是一只在厨房里面被烹饪的烤乳猪,浑身发出噼哩叭啦的烧焦声。
“老公!”刚刚被踢晕的孟姜醒了,看到老公在火光中被烧得发出尖叫声,心里一阵心疼。
“那你下去陪你的残废老公吧!”
邓阿发顺势踢了一脚,孟姜和邓南昌滚在一处,夫妻两个倒是恩爱,一起共赴火海。
两个孩子吓得大哭起来,陆十美直接看傻了,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报复了仇人,接下来就是邓阿发的两个孩子,还有陆十美。
邓阿发是不可能会留下活口的,至于陆十美,是邓阿发明天的口粮。
他早就做好了计划,用陆十美牵制陆百川,一旦陆百川不听话,就用陆十美要挟他。
邓阿发拎起两个孩子,有一些犹豫,不知道这两个孩子的血够不够他今天的口粮。
要知道,他以前可从来没有对孩子下过手,一是因为孩子太麻烦,二是因为小孩的血量少。
“放开那两个孩子,我或许可以饶你一命。”
邓阿发回过头,就看到身后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口,眼神有些奇怪,像是兴奋,又像是找到同类那样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