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扭头就走的我一般,琳达也没有搭理阿水,只伸出一只手,轻轻摸了摸她腰间的手枪,然后用另一只手指指路,露出她标志性的浅笑。虽然一句话也没听她吐出,那狡猾的阿水却十分自觉,已经屁颠屁颠地小跑着上了路。
一时间,我只觉得身前的他好像有什么跟之前不一样的地方:定睛一看,我才猛地发现,原来是阿水之前挂在腰间的那串护身符一般的铜钱,叮叮当当碰响的声音有些不同! 仔细一看,我才想起,那串之前应该是有七枚的铜钱,现在在那细细的红线下吊着的,好像只剩下了两颗。
看来,坏人都是吃硬不吃软的吧,大概。
就这样,我们三人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来到了一片泥泞的沼泽前。我祭出望气一看那冒着绿色水泡的沼泽不时泛出一阵阵恶心的疝气,心里不由一阵翻江,差点一个hold不住,把腹中之物给吐了出来。再看琳达和阿水,却一副无动于衷的模样,仿佛见惯了这种情景一般,各自在那积满淤泥的沼泽近旁站定。好吧,果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捏着鼻子跟着琳达来到沼泽边,只见她四处查探了下,已经断定阿霞他们应该是越过沼泽去了。这我倒也是不觉奇怪:毕竟,金四娘那种程度的高手,御起金风,载人飞过这片足球场般大小的沼泽,应该也不是太难的事情吧。只是问题在于,现在换成我们,究竟要怎样通过呢?我当然是没什么办法的,只得根据一路上的经验,把目光望向琳达——
“别看我。我也没办法。”琳达自然发现我看向她那充满依赖的目光,竟意外地朝我耸耸肩,摊开了双手,摆出一个无可奈何的姿势来。
怎么会这样!我这才意识到,一路上,我已经下意识地把琳达当成了我的救命稻草,但凡遇到困难,心中早觉得她理所应当地可以摆平,只没想到,在这雨林里,竟然也有她力所不能及的事情。
也算是修正了我心中对之前表现得无所不能的琳达的认知。
在内心里把对琳达的印象重新拉回“人类”的水平线后,我只得很不习惯地依靠起自己,在沼泽周围打量起来,心想,要是能找到能够渡过沼泽的工具就好了!
只是,任凭我在边上转了好几圈,脑袋里点子倒是想出不少,心里面却仍旧没什么底。毕竟,这沼泽地我也是第一次亲眼看到,以前只是从父辈们讲起的红军爬雪山、过草地的故事里了解到这吞没万物于无形的沼地泥潭的可怕——自己亲眼看到了,果真还是感到十分棘手。思量间,我自己都逐一否决了那些个所谓砍树搭桥,或者编织叶作筏的方案。
然而一想到自己竟然束手无策,心中却马上升起对阿霞的思念:自从和她好到一块后,我俩还几乎就一直是处于腻在一起的状态,想想还真没有超过半小时的时间见不到对方。而现在,粗略算来,我都已经和阿霞失散超过二十四小时了。思念之情一涌起,也是立即泛滥起来,看看云雾缭绕的老山,再望向天边落寞的晚霞,我突然间才感觉真正明白书中常见的那句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话中所蕴含的深意了。
还真是贴切呢!用来形容现在的我们的话。
“小兄弟,看你这模样,莫非是和相好的走散了?”阿水见我失魂落魄地在那兀自对着落日发呆,不由得转动着贼眉鼠眼的脑袋,屁颠屁颠地跑到我身边,瞅见一脸颓丧的我消沉起来,居然也不尊称我“好汉”了,反而自来熟地跟我套起近乎来:“呐,你水哥我也是过来人,与心爱之人失散的痛苦,我也是知道的……”
若是放在平常,阿水这种人我是万万不会去听他唠叨的,只是,眼下我正沉浸在与阿霞分离 的愁思中,听闻他说起与爱人分别的往事,竟鬼死神差地没有马上走开,反而呆立在原地,不知不觉中,已经把他那狗屁不通的跨境爱情故事给一股脑儿听了进去。
阿水曾经有个爱人,是越南人,两人从小就隔着边境一起上山,赶牛,长大后又经常一起相约着赶集,不知不觉就好到了一块儿……
这些都不重要,我恍惚的脑袋哪里有空去管阿水吐沫横飞地吹嘘他与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的女人之间的卿卿我我,于是直接选择性地跳过了大半段废话,聚焦到了关键的部分:
有一次,阿水又过境去贩卖衣服,女人已经在对面等他了。两个来到集市摆好摊子,正在一来一往地说着甜腻的情话,一点儿也没发现集市上的人已经越来越少,而主街一头,已经聚集起百余名举着黑色盾牌,拿着警棍的防暴警察,而老城那边,已经无声无息压过来一大片头上扎着红头巾,手握酒瓶、菜刀、锄头,身上袒胸露乳只穿着短褂的赤脚民众。
阿水他俩发觉不妥时已经被两拨人夹在了中间。就在这时,领头的暴乱份子指挥手下从人群里推出了一个嘴里被塞着破布,五花大绑捆成个粽子一般的白人男子。随着那头目一声令下,众人已经七手八脚把那被眼前的阵势吓得面如死灰的倒霉蛋按倒在地,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家伙则对着他本就面无血色,现在更是惨白的枯脸举起了钉满钉子的大棒。
“呯!”
天空乌云密布,热带季风的湿气顿时把所有人都笼罩在这厚重的低气压下。眼看情况危急,警察这边终于沉不住气了,一名警员在这令人窒息的形势下忍不住开了枪——那名正要行凶的大汉应声倒地的同时,千百名暴乱的民众却失去了控制,一时间人流如决堤的洪水,黑潮般淹没了那被吓傻的白人。阿水看他时,只从众人纷乱的脚影中间依稀看到那惊惧的蓝眼无力地变得黯淡……
只过了几分钟,数量十倍于警员的暴民们就把黑衣黑靴的制服人悉数淹没,集市上的情况马上陷入失控:杀红了眼的暴民们开始无差别地攻击群众,只要看到头上没有红头巾的,马上就对其棍棒相向。趁乱跑到集市边小巷里的阿水见状早吓坏了,赶紧拉着女友的手往郊外贫瘠的耕地方向跑去,不一会就越过水田,上到了旱地,而身后,也陆陆续续追来了红头巾。
还等什么呢?阿水见状早拉了女友,跟着几个慌不择路的群众,接二连三地冲上了水田边的土路。
“轰隆!”
爆炸声十分突兀,瞬间就剥夺了阿水的听觉。待他反应过来时,前方的一个越南老人瘦骨嶙峋的身躯已经散发着血花被炸得四分五裂,一条胳膊,也无力地从阿水眼前划过一条绝望的弧线,重重地砸在他脚下。
身后,却是疯狂了的红头巾们丧心病狂的扫射——周围,又有几名同行的商人倒在了地上,其中既有越南本地的商贩,也有阿水熟识的边城货郎……
往前,是密密麻麻的地雷阵,身后,则是凶神恶煞的暴民。阿水一瞬间迷茫了,他生平第一次感到了命运的无力,只恨自己没有本事,不能带给身边这位生长在这动乱国度底层的女人平淡无华的幸福。
然而,正是在这危急万分的关头,阿水的爱人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暂时失聪的两人就在这静谧的喧嚣里凝望了对方几秒后,在彼此的笑容里义无反顾地冲进了九死一生的雷区——
“轰!轰!隆!”
阿水虽然听不到声音,但从周围飞溅的土石和四散飞起的残肢,以及脚下震颤的大地,还是能通感出四周雷鸣般的爆响。只是他嗡嗡作响的脑袋里哪里还有闲暇顾及这些,漫天血染的沙尘中,他一双眼睛只紧紧盯住那土路的尽头,心中不住地祈祷着奇迹的发生!
十米、五米、三米!
眼看生路就在面前,阿水只觉背后被气浪猛地往前一推,身子已经冲上了云霄,脑袋猛地感到一阵刺疼,身体瞬间失去了知觉,意识也在慢慢流失——他对她最后的记忆,就是那火光中凄美的回眸一笑,以及,他之前刚帮她扎到发髻边的那丛白色水石榕淡淡的暗香……
最终,幸存下来的阿水永远失去了左耳的听觉,右耳的听力也只有常人的百分之五十。多年后,估计是扎进脑子里的弹片损害了他的感觉神经,他的味觉和左眼的视力也开始变弱。不过,好消息是,他的鼻子一直都能闻到那记忆中白色水石榕的香气,不仅如此,空气里很多微弱的气味,他都能一一辨识出来,小到几公里外山茶的芬芳,大到边境集市上榴莲的浓香……或许,这就是来自她的馈赠吧。阿水时常想,要是当初让她跑在自己前面,或许活下来的人就是她了。只是,人生没有假如,生命没有返程,她为他挡了大多数地雷的弹片和爆炸的冲击,才换来了他今天的苟活。这样的话,用阿水自己的话来说,他可是背负了两人份对幸福的眷念,所以他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才可以把经历过的精彩故事讲给她听。
听阿水声泪俱下地说完他的往事,我虽然还是有些半信半疑,但对他的敌意已经减弱了几分,又一听他自称鼻子比狗还灵,心中马上燃起了希望:照这么一说,我要是能找到阿霞拉下的一件半件带有她气味的物品,或许,靠阿水的超常嗅觉,搞不好就能找到阿霞的所在呢!
把这想法跟琳达一说,她倒也没有什么异议,马上拔出枪把那恢复了猥琐模样的阿水赶到了我身旁,妩媚地坏笑着对我说道:“何必多此一举,你跟那丫头这么亲近,身上难道没有一丝她的体味?趁着还没下过雨,气味的话,林子里应该还残留有一些。”
我闻言一惊,随即也感觉无法反驳,毕竟这一个月以来,我跟阿霞的确早就超越了彼此,道门典籍都有记载,多次缠绵过的道侣,体内都含有对方的气,这么说来,身上带有一些对方的气味又有什么不可能呢?于是,我只好忍住恶心,让那猥琐的阿水凑近我,吸着鼻子来来回回地一番猛嗅。这一来倒好,他有没有在我身上找到阿霞残余的体味我虽然不得而知,然而我却先受不了他身上混杂了蟒蛇腹内消化液的腥臭,以及集合了汗臭和淤泥腐臭的气味。好不容易挨到阿水眯起眼睛,点头表示找到了空气里残留的微弱痕迹,我已经一头栽倒在地,趴在草丛边干呕了起来。
跟着阿水绕过沼泽,拐了一大圈往老山脚下走去,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希望你这反复无常的混蛋,这次不要让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