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水见我满脸不屑,也是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嘴里则碎碎念着:“干!你们这班白眼狼,水哥我带你们进了山,就不把哥们儿放在眼里了?看你们个个身怀绝技,本来还以为遇上了世外高人,谁知却是一群过河拆桥的家伙……”
喂喂!你说话可不要太过分啊!我听他说得越来越离谱,也是有些火大,正想喝斥他,一转身,才发现,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爬到了半山腰,放眼望去,只见老山若隐若现的主峰已经在云海里分成了一个“山”字形状,而我们,已经顺着最近的一支,爬到了接近山顶的位置。那“山”字中间最高的那支,则赫然高出了云海不少距离,在一望无垠的白云里,反倒向那平原上的地标一般高耸的土包。
正在这时,夕阳的余晖正好擦过中间那险峻坡顶的一侧,划出一道橘黄色的光带,好似从一架巨大的探照灯里射出的光束,深深插入那此起彼伏的云海深处,把经过之处那云雾缭绕间的若干细小山头顺次染成一片金黄:那云端里活灵活现的山石,有的像那跃马扬鞭的将军,有的正如那负荷薪满满的樵夫,有的好似那窗前对镜梳妆的少女……一时间,被光影照亮的云海,宛若上映了一出栩栩如生的皮影戏,诉说着老山古寨里住民的前世今生。随着太阳的滑落,光带拖得更长后,一座座藏在云海里的山头又一齐蹦了出来,大家似乎在赶往一场热闹的晚会,在这光影的盛宴中,簇拥在那陡峭的主峰周围,对那中央剑一般的绝顶恭敬地朝圣——就好比,一座绚丽多彩的舞台上,金色聚光灯下惟妙惟肖的人间百态一般……
心旷神怡间,我一时间都不由得停住了脚步,忍不住凝望起这神异非常的奇景来。看看众人,也是如我一般,极目瞻仰起这美轮美奂的演出来。霎那间我甚至都有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我们这难道是,走进了一部古老的画卷中了吗?
想到这里,我也是突然很想知道,阿水那混蛋,到底是在怎样的机缘巧合之下,才能到达这种凡人根本就是难以企及的地方的呢?心痒之余,我更多是好奇:他到底是为了什么,才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历尽艰险,跑来这地方——如果说只是来看风景,我怎么会信呢?即便我信了,其他人又能信他吗?
“说说吧!你的故事。”金四娘见大家一心向上的劲头已泄,索性找了一块宽敞的草坪,带着我们坐了下来,朝众人跟前一块突出的条石上一指,示意阿水坐下,盘问起他来。
阿水也倒识相,贼溜溜的眼神一接触到金四娘不怒而威的目光,也是乖巧地坐了下来,眼珠子一转,正要开口,我已经迅速把怀里的鬼猴“小实”摇醒,不由分说就按到了他肩上。
呵呵!这下子,我还看你怎么耍花样!
阿水见状也是一愣,但毕竟人家好歹是人精啊!应变能力也不是盖的?只见他那表情丰富的脸眨眼间已经有如那舞台上的川剧变脸一般,一抹,一换,早把之前铺垫好的煽情风格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严肃和正经,好比人民面前,一个积极招供的伪军一般。
他的故事,整理下来,其实并不复杂:
阿水在相好死在地雷阵里以后,就没有再踏足越南。休整了一段时间后,两年前,他才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去缅甸做起了玉石生意,也是想借机冲淡对那相好的姑娘的回忆。一路上倒也顺利,除了一个意外的小插曲。
那是在滇缅公路边上一个平常的赌石摊上发生的事情。当时,阿水只是想碰碰运气,于是挑了一块其貌不扬的石头,花五万块钱买了下来,就让摊主给开。那摊主是个麻脸老汉,熟练地把那表皮都已经发霉的毛坯开出一个角后,竟然已经吃惊得大呼小叫地嚷了起来。
阿水自然是听不懂缅甸语言。让随行的朋友给翻译了下,才知道,老汉开石开了四十多年,第一次开出这么个不得了的东西——照理说,这颗鸡子大的翡翠也没啥稀奇的,只是,这块缅玉,通体都是粉艳艳的,好比那绽放的樱花,或者是春末夏初,桃花的那种娇艳欲滴的颜色。
而更加牵起阿水神经的是,老头吐沫横飞地讲起的,那个难辨真假的传言。
据说,粉色桃红翡翠十分稀有,历经多年,才能从数以百万计的原石里开出一颗。而如果把这种桃红翡翠投入三途河水中,就能召唤亡灵之魂,跟逝去的死者对话。
切!骗小孩的把戏。这是阿水的朋友,也是大部分人听到这种事情的第一反应。只是,阿水一想到相好生命最后的那哀怨的回眸,虽然迟疑了一下,但他最后还是相信了。
只因为,相好的曾经说过,村子里流传,她坐在家里远远可以看到的那座老山,里面住着神仙,更藏有能够拨开尘世迷雾,直望万千轮回的法宝。当时阿水当然不信,只是也不好揭穿她,只一个劲儿劝她多学学我们中华好公民,多读读书,别整那些有用没用的封建迷信……直到他从那顾自喋喋不休的缅甸老头手里接过那形如水晶,状如牛眼的绯色玉石。
当时老山已经被雨林环绕,阿水和陪他赌石的那位朋友,雇了一个越南脚夫,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走到雨林尽头,当然,活下来的,只有精疲力尽的他一个人。半昏半醒间,他只觉得这一切都是得益于冥冥中那相好的保佑,他才能在这险象环生的丛林里苟活下来。当时雨季刚过,他也是顺着汇入湿地草海的溪流往上游走去,想顺着从老山上流淌下的山泉,找到通往老山上,神仙洞府的路。
结果,跟赌石那会一模一样,还真给阿水这厮给赌中了。
阿水只记得他顺着一条水中不时漂流着下桃花的不知名的清溪,一直走,一直走,穿过乱石滩,走上老林山,一直爬到了云海尽头,他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置身于一片被云雾包裹着的桃花林里了。一看那绝顶上层层叠叠的桃树里居然没有一颗野花杂草,鲜嫩的落花更是铺满遍地,阿水马上意识到,他已经离山里那“仙人的洞府”,不远了。顺着桃林,踩着花瓣往山顶走去,阿水终于在一处有着倒开叉缺口的地方看到一条仅能让一人勉强侧身钻过的狭窄石缝。在那幽深不见底的石缝面前,阿水犹豫了。不过,摸着腰包里的绯红翡翠,想起相好的那逐渐模糊了的倩影,他还是咬了咬牙,义无反顾地钻了进去。
就这样在黑暗中走了不知多久,等到他感到五感逐渐失去了知觉时,才赫然发现四周已经变宽,变高,变亮起来。然后他就出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黑洞,默默地来到了一个尘封的世界。
遗憾的是,这里并非仙人的洞府。相反,地上到处是烧杀抢掠后的痕迹,以及一些经年久远,已经风干了的尸体。
没错,按照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这里就是蛮瞎子曾经花草鲜美,落英缤纷的家乡所残留下来的,满目疮痍的故土。
阿水当时是不知道这些的,他看到遍地都是来不及掩埋的尸体时,第一反应是惶恐不已的。只是,在他下决心要离开时,他多了一个心眼,那就是:既然来都来了,干脆摸他一票!要是有什么值钱的,带出去找个识货的卖掉,那可就发了!
也正是这个上不得台面的龌龊想法,让他没有错过一个他等待了半辈子的机会。
那是村落中央,地势最高,也是坡顶之上,最接近天的地方。然而神奇的是,山风到附近就停止了呼啸,花香到这里也驻足了芬芳。世间万物,来到这里,也仿佛瞻仰朝圣一般,停住自己忙碌的脚步,不由自主地沉醉在这停滞的时空中,流连忘返一般。
这里有什么呢?只有一个破败的祭坛,上面有一张萧条的竹编架子,托着一个青铜小鼎,里面有一汪,深邃而苍凉的死水。而阿水手里的那颗绯红翡翠,一靠近那汪粘稠的重水,居然自己挣脱了他的手心,“噗通”一声,掉到鼎里,泡泡都没冒一个,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诧异和心疼交织的阿水见状,忍不住往其中一望,他惊慌失措的目光已然已经透过这应该不过五、六公分深的浅水,穿过千山万水,越过茫茫云海,来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远方。
那是生命起始和终结的地方,凡人哪怕第一次见到,都会自动唤醒降世时对它的记忆。在一些少数民族部落的图腾上也是有雕刻着它的形象,然而,在大多数文明的古籍里,对这片神异之景,却都有着一个近乎相通的称谓——三涂川。
默然间,阿水只觉得灵魂已经随着目光飘得越来越远,仿佛来到了那一**在河岸边蹉跎行走的行尸走肉中间,被一股不可抗力牵引着,漫无目的地往一个共同的方向走去。
茫茫人海中,阿水竟然一眼看到了他相好那熟悉的身影。
阿水想喊她的名字,喉咙里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他想追上去拉住她,却只能眼看着自己的灵魂穿过她的身体,和她短暂地重合了只一瞬,然后无奈地与她擦肩而过……
跌倒在地后,阿水只觉得自己飘了起来,离那些沿着河岸走远的人们,离他的相好越来越远。
终究,想说的话,一句也没有说出口。
缓过神来,阿水已经回到了那竹帘古鼎处。只是,不知何时,他身边已经多了一只呲牙咧嘴,梳理着尾巴上绒毛的鬼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