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贤山庄在浚仪桥街的最西端,已是贯穿金陵全城的那条秦淮河之尾,但房舍鳞次栉比,仍是繁华富贵之地。浚仪桥旁停着一辆酒香四溢的宽大马车,在清晨的小雨里,仿似一头沉静蛰伏着的醉狮,醉眼惺忪着伺机而动。
燕然已经陪着公孙大小姐吃完了那盘炸鸡,喝尽了那两坛花雕,此时的大小姐正一**过最后一根猪蹄,边吃边说道:“步兵统领衙门的官军太慢,咱们在这里候了多久了?居然还没有合围上!小燕子,莫跟我抢这最后一根猪蹄,否则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滴!”
燕然苦笑着抗议道:“可不可以别叫我小燕子?挺威武的大老爷们,愣是被你叫成了不男不女的二大爷!”大小姐咯咯乱笑,脸上、脖子上、胸脯上的块块肥肉刹时变得生动活泼了起来,“在我面前你不就是只小燕子?很贴切,很形象,比那什么酸溜溜的燕公子、燕兄好听多啦!”她一锤定音,不容置疑。
细雨中,奕辉打着一把油纸伞,快步从桥头走来,掀开门帘,一头便钻进了马车里。他全然不顾车内三人火辣辣的眼光,自顾自地摇晃着案几上的酒坛,仰头喝尽坛中的残酒,这才抱怨着说道:“大清早的落这场雨,阴冷阴冷的,想不到我堂堂一个世子爷,今日竟做了一个小小传令兵!”
燕然不耐烦地回道:“可是都安排妥当了?”奕辉横了他一眼,幽怨地嗔道:“你就不能问问我这来回十数里奔波有多累?忒无情了,至少也得留杯酒给我暖暖身子吧。”
燕然顿觉毛骨悚然,连忙喝道:“甭废话,赶紧说正经的,等忙完了这事儿,本公子带你去金陵最好的酒楼、点最美的姑娘、喝最贵的花酒!”奕辉打趣一会,这才正色说道:“城防校尉甘大人已经报备了步兵统领衙门,眼下骁骑营、锐骑营、巡捕营三路兵马已是将浚仪桥一带团团围住,包管它一只鸟儿都飞不出去!”
他又转头向公孙大小姐说道:“步兵统领衙门魏大统领有令,长乐帮藏污纳垢,污浊不堪,衙门早就有心将之除去,奈何查无实据。大小姐直管便宜从事,莫惊扰到寻常百姓便好!”
公孙大小姐冲着燕然莞尔一笑,娇声说道:“小燕子现在可明白我为何执意与你合作了吧?自来官匪不分家,衙门里总有些当权者不方便,或是不屑于去做的事情,这就需要大小姐我去处理了。魏大统领执白,我公孙馥执黑,双管齐下,相得益彰,这京师啊,才得相安无事,共享清朗太平!”
奕辉失声笑道:“小燕子?”燕然狠狠瞪了他一眼,却是突然冲着公孙大小姐问道:“为什么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你知道我会来找你?你知道我会答应和你一起合作除掉长乐帮?”
公孙大小姐笑道:“好机灵的小燕子!原打算此间事了后,再同你说个明白,只是可惜,好像你已经是猜出了些什么,你让本大小姐很是彷徨啊。”
燕然挠挠头发,老老实实地回道:“我只是想,大小姐肯定早就想除去长乐帮了,只是苦无良机,轻举妄动呢,又怕惹怒了执白的魏大统领。凑巧的是本公子杨楼街遭袭,南梁小郡主也是被困囚在长乐帮总舵里,机缘巧合下大小姐却是正好有了一个动手清除长乐帮的最佳借口,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大小姐如今想必惬意得紧!”
公孙大小姐咯咯乱笑,笑得就像一只刚偷吃了只小母鸡的胖狐狸,复又正色说道:“燕公子是个聪明人,我很欢喜。为了日后咱们之间不生芥蒂,我还是跟你挑明吧。”
“这世上从来没有无心插柳的事,所谓机缘巧合,也是有心栽花后的水到渠成。从瘦西湖边我救了小凌子开始,我便一直在关注着你,因为长乐帮晁错正是因为你,才在那小酒肆里铩羽而归。”
燕然插口道:“那是因为全大叔!”公孙大小姐道:“不错,晁错、秦商侯都忌惮着全无敌的锈色剑,可他们不会忌惮你!只要那南梁的小郡主跟着你,终有一天他们会再次露出他的狐狸尾巴。呵呵,天可怜见,我并没有等多久,便发现全无敌不知为何竟是离开了你,相信那一刻晁错和秦商侯也是大喜过望,所以才有了这次的杨楼街伏击!最后再告诉你一句,你的行踪是奕辉透露给我,而我施了个巧,又故意泄露给晁错和秦商侯二人,引蛇出洞方来这趟可乘之机!”
燕然瞪大了眼睛,茫然地望着奕辉,奕辉耸耸肩,理直气壮地说道:“别看我,我只是想请大小姐教训下你,谁知道她会玩一手引蛇出洞,不关我的事!”
公孙大小姐笑道:“人在江湖,总得被别人利用才能凸显出自身几分价值来,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的人才是真正可悲!男子汉,心胸开阔些,眼光长远些。废话已经说得太多,下车吧,小燕子,那小郡主应该是等得焦急了!”
公孙大小姐从车尾下了车,撑开了一把油纸伞,一步三摇地向聚贤山庄走去。濛濛细雨中,那把素色的油纸伞仅仅只能遮住她的头部,她的衣衫很快便被淋湿,贴在她圆润浮凸的庞大身躯上,有一些滑稽,还有一些骄傲。
燕然默默地跟着下了车,心底有股说不出的滋味,他一直在父亲的呵护下长大,何曾经历过如此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江湖生涯?虽说天资聪颖,但像大小姐这般地布局深远、机关算尽,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矣。
凌恒之看了看他脸色,道:“像个男人一般地去战斗,行不行?人在江湖难免有时身不由己,大小姐有她的安排,你有你的打算,大伙儿有缘聚在了一起,目标既然一致那我们为什么不携手走到底?”
燕然默默地点点头,抹了抹脸上的雨水,拔出长生刀,与凌恒之一左一右地跟在大小姐身后,满脸肃然,一言不发。
不多时,公孙大小姐便如一座大山似地立在了聚贤山庄的大门口,但见四门紧闭,正中悬挂一个斗大的朱红灯笼,随着风雨摇摇欲坠。大小姐轻笑道:“小燕子、小凌子,咱们这就进吧!你们直管放手而为,莫要放走这其中任何一人!”
公孙大小姐缓缓走上门前的几步台阶,不紧不慢,不急不躁,风雨之中轻移莲步,一步步,淡定从容。她周身气机流转,真气磅礴而出,短短几步间,身上衣衫便已是被自身真气蒸干,散发出阵阵蒸汽,那雨水竟是再不得近她身体三尺之内!
山庄大门已是近在咫尺,公孙大小姐仍是撑着油纸伞,缓慢而又坚定地迎门走了过去。无声无息间,她已是破开了大门,缓步走进了山庄之内,只留下了一个身形的破洞,巨洞!
就像平常人走进一道敞开的大门一样,视若无物,行云流水,毫无丝毫阻碍与迟滞!
燕然尾随其后,不免大吃一惊,暗忖道,这公孙大小姐一身功力果然深不可测,委实令人惊怖莫名!须知那两扇大门可是上好梨木所制,材质坚硬如铁,便是寻常壮汉蓄势用力撞之,亦是难以撞开,更别说破门而入了。
倘若公孙大小姐使力撞碎那两扇大门,燕然倒觉得那应该是情理之中的事,因为大小姐体型庞大,本身也是强横无匹的高手。但大小姐却是闲庭信步似地直接走了过去,这份功力的确令人匪夷所思了。她的每一个动作,由抬步、破门以至轻笑、眼神,腰脚肘膊的配合,无不浑然天成,使人无懈可击。
凌恒之亦是满脸惊骇,与燕然对视一眼,均掩饰不住彼此眼里的敬畏之色。只听得山庄内陡然喧嚣起来,有个阴沉的声音厉声惊呼道:“谁?什么人?”二人忙纵身从那破洞内走入山庄中。
聚贤山庄内人影绰绰,会客厅前已是零零落落站了约摸二三十名汉子,观其服饰,灰衣应是无量剑派弟子,而黑衣也是长乐帮帮众。细雨如丝,晨风似刀,这众多汉子均是虎视眈眈地盯着一个人,一个撑着一把油纸伞、体重逾过两百斤的肥胖女人!
公孙大小姐嫣然一笑,道:“大家早!大家好!我是公孙馥,江湖上都道我一声大小姐,晁错与秦商侯在么?”
众人顿时一片哗然,惊讶者有之,窃喜者有之,畏惧者有之,跃跃欲试者更有之。一个黑衣汉子左右看看,高声笑道:“我道公孙大小姐是位多了不得的人物,原来竟是个肥胖如猪的大肥婆!哈哈哈……”
笑声突然戛然而止,因为大小姐已鬼魅般地闪到他身前,但见剑光一闪,一柄细长如钎的长剑已是刺破了他的咽喉!
众人只见到人影一晃,那黑衣汉子已是双手捂着咽喉,指间里满是汹涌而出的鲜血,满脸尽是不甘与惊怖的神色,转眼间便仰倒在地上,再也一动不动。
公孙大小姐面带微笑,一手撑着油纸伞,一手提着柔钎剑,婀娜多姿地朝着众人走去。众人面面相觑,均是不自禁地后撤了一步!方才那阴沉的声音骤然喝道:“大伙儿并肩子上啊!晁帮主说过了,谁杀了公孙馥,谁就是金陵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