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对普通的夫妇是她人生至今,屈指可数的真心实意对她好的人。两行热泪顺着温偃的苍白的面容上滑落,在她重生时,她曾告诉过自己,此生绝不再轻易落泪,但此刻她的泪已决堤。
在她身前再也没有了可以为她挡刀的人,此时所有匪徒手中的利剑已经一齐向她刺来,温偃紧了紧手中的剪子,心底浮起一阵强烈的不甘。
——她不是惧死,她只是觉得在她死之前不能将这群畜生给解决掉,她连死都不甘心!
正当温偃以为自己今日会死不瞑目之时,大门处忽然传来了一声重响,“抓住他们!”不知是谁喊了一声,门外即刻涌进了一群穿着官服的护卫兵。
“操,这群护卫兵又来坏老子们的好事!兄弟们,快撤!”那群匪徒已无心再对温偃动手,一心只想逃命,一会时间下来就已经死的死,逃的逃,徒留满院的尸体散发出浓重的血腥味。
温偃站在原地没有动弹,不一会就有‘嗒嗒’的声音朝着她的方向逐渐逼近,她低着头,只能看见一双黑色官靴停在了她的面前。
“抬起头来。”说话的人是个男子,声音很是冷漠,甚至还有些空洞。
温偃抬首,脸上的神情是傲然不羁,眼眶中还未消褪的血红让她更添几分冷厉。
方则在见到温偃的面容时,眼中快速地闪过了一丝惊艳。“跟我走吧。”语气还是一样的淡漠,但比起方才来却已经好上了不少。
“可以。”温偃答应的爽快,“但我有个条件。”
方则面色平静,“你说。”
“我要方才所有逃走的匪徒的头颅,你什么时候送来我面前,我什么时候跟你走。”温偃面无表情地道。
方则脸上闪过一丝意外,他低头沉思了一下,简短地答,“三日后,人头悉数奉上,姑娘在此等我便是。”说完,他便转了身,“走。”一声毫无感情的命令后,院子里的护卫兵们便入潮水一般退了出去。
温偃在院子里呆呆地站了半晌,而后才像是提线木偶一般,眼神空洞地将那对死去的夫妇拖到屋子后面的那块空地里。
她花了一夜的时间将尸体安葬好,又随手在菜地里采了一朵白色的菜花插在头上。两日两夜的守孝,她滴水未进,直到第三日,才又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而后便从屋后回到了前院。
方则是第三日中午过来的,过来时,温偃正蜷膝坐在当天他见她的那个位置上。
“头带来了吗?”她抬起了头,几近透明的肤色在阳光底下闪着光,那副又柔又倔的神情叫人忍不住心中一颤。
方则偏过头对身后的人道:“将东西拿上来。”
他声音刚落,一群动作整齐的护卫兵就走了进来,每个人都将手上包着的东西一 一展开,而后一字排开,放在了温偃的面前。
温偃一个个看去,在看完最后一个后,她终于变了脸色。
“你怎么了?”方则的语气中难得地出现了一丝波澜。
温偃没说话,转身便扶着墙干呕了起来。
方则见此,嘴角似乎勾起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又扭头对身后的护卫兵们打了个眼色,那些人便很快会意,复又走上前捧起那些恐怖的头颅退了出去。
两天没进食,自然是什么东西都吐不出来的,温偃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待那股恶心的感觉消下去之后,这才又转过了身来。
“走吧。”她淡淡地道。
……
方则独居,住的是一栋三进三出的小宅子,温偃就在这栋宅子里住下。
平日里方则很忙,温偃几乎很少看见他,宅子里没有仆人,每日到吃饭的时辰会有一个固定的老婆婆来给她送饭,说是方则付了银子叫她送过来的。
一个奇怪的人。这是温偃给方则的评价,她永远猜不透他那副石头脸下隐藏的是什么心思,就比如她跟方则回来之后,方则几乎没有跟她说过话,只是让她一个人待在宅子里,也不怕她逃跑,不过温偃想方则应该是有信心即使她逃出了这里,他仍然有办法将她给抓回来,所以她也就不白费那力气了,不过她始终想不通是,方则带她回来,究竟是想要做什么?
这日方则出奇的早归,而且还带回了一个女子。
“跟她去梳洗打扮,一会送你出去。”还是一贯漠然的语调。
温偃看了方则一眼,长而翘的睫毛颤了颤。她知道,她要发挥她的利用价值了。
梳妆完出来的时候,方则站在正堂门口负手而立,穿的也不是他每日都不离身的官服,而是一身寻常的长袍,看起来终于显得有人情味了一些。
听见脚步声的方则扭头望去,只见温偃款款向他走来,身姿婀娜,螓首蛾眉,即使是最普通的衣裙穿在她身上,也显得她格外的明艳动人,尤其是今日刻意描上的那一抹红唇,美而不妖,艳而不俗,一眼望去就是惊心动魄的美。
方则一向平静的眸子里像是泛起了丝丝涟漪,原本早就在心中做好的决定,竟然也开始有些动摇起来。
“走吧。”温偃还是那副淡然自若的神情,好像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她都能应付自如。
方则轻微地点了点头,二人坐上了同一辆马车,二人一路无话,只是当马车到达目的地停下的时候,他忽然开口道:“你不是个简单的女子。”他如是说。
温偃扭头笑了笑,刹那芳华,仿佛整个车厢里都变得亮堂了许多。“你跟我是一类人。”
因为他们都有野心。
方则不可置否,起身跳下车去,又扶了温偃下来。
当先映入温偃眼帘的是一座大气的宅子,当然这也只是跟方则所住的那栋破旧的宅子比起来,毕竟她曾经住的那些地方,都是最辉煌的存在,并不是这些俗气的宅子可以比拟的。
方则显然是这里的常客,进了府门后畅通无阻,有下人见了甚至还恭敬地对他行礼。
一路穿过前院,路过回廊轩榭,最后方则才带着她走进了一间书房。
“见过李大人。”方则拱手行礼,不卑不亢的语气,既显得恭敬,又不会过于的放低自己的姿态。
是方则一贯的风格,温偃如是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