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说他没有家,也没有娘。
“怎么可能?”乐陶陶不信。
“爱信不信。”少年说着就要走,但,能走去哪里?
“别告诉我这树就是你就寝的地方啊。”
“不是。”
听到少年说不是,乐陶陶松了口气。
“不过……”她不解地问道:“哪个没娘的孩儿会讲究成这样?”
她是说他的打扮——身着灰色襦 ,戴臂箍,小腿着绑腿,头戴鸟羽帽,足踏草鞋,连发髻都缠着流苏穗子,全身衣料看得出是上好的本色麻布所制成。
不高档,但是绝不随便,不可能是无家可归的孩子。
“所以你的落脚点在哪儿?”乐陶陶直接问,不和他弯弯绕绕说话。
“戏班里。”
“戏班?”
没想到是半个同行。
“是啊,记事起便在那儿,听说是爹娘将我卖去的。”
少年云淡风轻地说,好似这事儿与他无关。
可这于乐陶陶来说却有点不可想象。
卖自己的孩子?有没有搞错?
“正常。”少年态度冷冷的。
他忍不住解释,不知是解释给乐陶陶听,还是替他父母开脱让自个儿好受些。
他说:“在边境,放眼望去,民有饥色,野有饿殍。
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的场面都可见。
相较而言,卖儿卖女算是最寻常不过的了。”
“好吧。”乐陶陶无法改变这种时代特征,只能接受。
毕竟她不可能拿现代的思维去批判茹毛饮血的年代。
“幸而班主人好。”说到班主少年面露一丝喜色。
乐陶陶便问:“班主?班主是谁?”
“越国来的伶人。”
“越国人?”
那可是商羽的老乡啊……乐陶陶想起了在竹屋的日子,心中泛起一阵暖意。
“嗯,班主原本乃越国乐官,后犯事被施了腐刑,便辗转来此建了倡馆。”
“腐刑?啥是腐刑?”
“或曰宫刑。”
“呃……那我知道了。想练此功必先自宫那个……”
乐陶陶又想起司马迁来。
“唉,真是的,动不动就动用残酷刑法,不把人当人。”
“尽管如此,但班主性知音,善歌舞,每为新声变曲,听到的人莫不感动。
他曾受越王器重,被封为协律都尉,每年两千石俸禄呢!”
“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被越王割了那啥……”
少年:“……”
“好吧,我承认他肯定从前是厉害的人物,专业上没得说。但男人没了那啥,已然是个废人了。”
“我不许你这么说班主。”
“实话是很难让人接受。”
“我知道。”
“不过他能收下你,说明你挺不错,应该有天赋,前途无量。”
“姐姐过誉了,我只是想吃口饱饭,喝碗热汤罢了。”
“开头当然是混个温饱,以后就得混出些名气来。”
“姐姐言之有理。”
“那你擅长的是啥?唱歌跳舞还是刚才的……耍剑?”
“啥都不擅长,还在戏班里做打扫的活儿。”
“哦,三年扫地僧嘛,正常。”
“扫地僧?”
“也就是刚入行呢要先打杂,付出点劳动,磨练下心性,然后师父才引领搞专业。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
“当真?”
“也可能是师父想徒儿白打三年工……”
少年:“……”
闲话间两人已从田埂走到了林子边界。
若非对此处十分熟悉,想必极易被困于其中走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