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萨醒来,他发觉自己变成了一个囚徒。
头痛欲裂,后脑勺鼓起一个大包,隐隐有鲜血沁出来。正是这巨大的、清醒的痛苦让意识慢慢回流,使他清醒过来。
在马车的木笼子里,他艰难地,抬头。
首先撞入视野的,是那一望无际的绿色海洋。高耸入云、遮天蔽日的不知名的巨大树木接连而起,树冠起伏的峰线像绿色的海浪,绵延数千英里,与更远处的山峦一起,占满整个视野。
天空中,两只成年的鹰隼,被一直巨大的肉翼龙鸟追逐着。
一切,犹如梦幻。
另外一辆马车的木笼里,躺着一只长着青色毛皮的长牙怪豹,被捆了四肢,在听到动静后,眼皮动了动,毫无生趣的黄褐色眼珠看了林萨一眼,又重新盯往地面。
林萨的待遇,跟怪豹差不多,唯一的优待就是只捆了双脚。
“醒了?精灵。哈哈哈哈,好心的精灵,真要好好谢谢你呐!我们找到了回家的路。”
黄褐色的乱发、污浊的粗麻短衫、黑皮毡靴,似乎是一个正在cosplay中世纪佣兵的大叔。他骑在马背上,正尽情的嘲笑着林萨,嘴角处溢出来的果酒,顺着荒草般杂乱的络腮胡滴下,落在身上剑痕斑驳又满是血污的皮甲上。
“精……精灵?”
林萨愣了三秒,似乎突然明白了什么,伸手往耳朵摸去,在触碰到尖耳的同时,脑海里翻江倒海一般涌现了无数信息,像是他本来就有的记忆,又像是深长的一场大梦。
穿越了!
林萨在认识到自己处境的同时,一下晕倒过去,哐当一声,脑袋撞在木笼上,脑海却在本能的运转,整合着无数的讯息。
在半昏半醒的状态下,他尽量搜索着与自己有关的信息。
精灵,是的。
我是一个精灵了。
实在是太幸运,也太tmd不幸了。
号称上古时期神灵的后裔,精灵实在有着太多的优点,他们普遍拥有更高的魔法天赋,更纯净的精神力,甚至是更久远的生命。所以他们骄傲,甚至说傲慢也丝毫不为过。
优雅、俊美、敏捷都是他们的优点。
但是,现在是人类帝国主宰着面积最大的土地,精灵的文明早已衰落,而且他们不知变通,傲慢地拒绝一切改变,最终只能龟缩在森林里,每日用歌喉吟唱着往日历史的辉煌,颂扬着精灵王的伟大。
现实却是,越来越多的精灵族人,成为了贵族老爷们的玩物和奴隶。
在奥特兰亚帝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几乎每一个公爵和侯爵,都会把拥有一两个精灵侍宠当成炫耀的资本。当上层的贵族兴起这样的风尚,子爵们和男爵们也开始追逐这样的潮流。四分五裂的的精灵王庭,根本难以发出有威慑力的声音,那声讨书上的可笑、华丽还带点单纯的文字,已经成为了帝国贵族间的经典笑料。
林萨,现在就是一个被捕的精灵。
他是怎样被抓的呢?
精灵是出名的成年早,衰老迟。以林萨精灵年龄二十五岁来算,虽然只能勉强算作是一个少年精灵,但是智商和体力已经堪比成年人类。在森林之中,只有能力高出他两个等级,还要精通捕猎和陷阱,有在密林中辨识方向的能力,才有可能抓住他。
当林萨在脑海里回忆起被捕的经过,实在是哭笑不得。甚至是连对两个佣兵的怨恨都消失了,只有对“自己”的愚蠢很是自责。
那天,林萨接了族里分配的一个任务,在森林里采集果子,结果碰到了两个佣兵。
确切的说,是两个因为捕捉云豹而受伤的佣兵,而且,这两个家伙还迷路了。
“美丽的、俊美的、高尚的精灵啊。您可以告诉我们走出森林的路吗?我们遭遇盗匪,在森林里迷路了。”
“遭遇盗匪?那你们还有空抓云豹?”
“不不不,这是我们的魔宠,它在对抗盗匪的战斗中受伤了。高尚的、无私的、美丽的精灵啊,请指引我们生存的方向吧。”
林萨还可以从记忆里,看到两个佣兵桑树皮一样的脸上,挤出的虚假笑容。
如果是现在的林萨,肯定是直接把两个混球带到亚龙的领地里,然后打一个响亮的口哨。
但是,当时那个纯粹的、单纯的、秉承优秀传统的少年精灵,很自然的就给两个混球指明了正确方向,甚至还要自告奋勇的带路。
哈,给两个佣兵带路,真是一个涉世未深的精灵啊……
可惜,精灵的优秀传统以及精灵的荣耀史诗中,都没有关于谎言和阴谋的描述。
林萨在大脑里迅速熟悉着这个世界,也迫切的想要知道,自己被抓以后,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命运。
经过深刻而成熟的思考,林萨穷尽脑海中已有的数据,确定自己将要面对这样的命运。
被当做奴隶卖掉,成为某个男贵族的侍宠。
被当做奴隶卖掉,成为某个女贵族的侍宠。
被当做奴隶卖掉,成为某个邪恶法师的小白鼠。
“噢,该死!如果悲惨的命运真的无法抵抗,我在此向伟大的自然女神和森林女神祈祷,保佑我让神秘的命运之轮来到第二个选项吧。”林萨默默地在心地喊出自己的愿望。
真是不知道,尊贵的女神真的听到这样的祈祷,该做出怎样的选择?
哗!
一盆冷水浇了下来。
“别装死,马上就要到古德堡了。给老子精神点,说不定还能多卖两个金币呢。”
咳咳咳,林萨咳出鼻腔的水。窘迫的样子,惹得两个佣兵哈哈大笑。
他知道,古德堡就是奥特兰亚帝国的一个郡,也是帝国东北方向最偏远的一个小城市。距离他被带出的精灵部落,大约有一百英里的距离。
“喏,喝点水吧。”
另一个干瘦的佣兵不由分说,把肮脏的水袋塞进林萨嘴里。
咕咚、咕咚。林萨皱着眉头被灌了两口水,突然觉得浑身的疼痛减弱了许多,但是,他身上的力气也在减弱,精神之海在变得模糊。两个呼吸后,他就只能瘫倒在地,靠着木笼的柱子才能够挺起脖子。
“嘿嘿,这灰荆棘的粉末,味道还不错吧。”
大胡子在旁边一脸鄙夷:“有必要吗?乌迪尔。这样的小精灵,我一只手就可以捏碎他的脖子。”
乌迪尔轻笑道:“我要先回城找特纳先生拿金币,你一个酒鬼,我可不放心。佣兵的格言指引我们,小心,才是我们这种危险职业者最优秀的品德。”
大胡子一脸不耐烦,挥挥手说道:“乌迪尔,别啰嗦啦。告诉特纳先生,按照他的吩咐,侍宠就安排在城西的石屋里。”
“好嘞,云豹我也一起带走。”
名叫乌迪尔的佣兵一夹马腹,带着云豹快速往前奔驰。
不远的前方,黑色山石砌成的高达三十米的城墙出现在地平线上,古朴而巨大的城门,像一个怪兽的大口,坐落在道路尽头。
“呃,该死。”
林萨心中悲苦。
特纳先生?怎么都不像是一个女贵族啊。甚至,有可能连贵族都不是。
“不!该死的!是不是贵族有什么重要,我为什么要关心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