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府邸内观心塔旁。
李裕坐在岸边垂钓,这时忽然一只金色的鹰隼划破长空,在高空盘旋两圈,然后直直堕向地面。
缓缓伸手,鹰隼便展翅迅急一停,安然地停在他手臂上。
抽出绑在鹰脚的密信,李裕细心阅读起来。
这只鹰隼是世上飞行最快的小型鸟类,金羽游隼,上身几点暗褐色,下身一抹黄褐色,羽翼最是标致,金黄耀眼,速度远超其它鸟兽,灵性十足,但桀骜无比,光是捕抓就得很大的费劲,训练更是用最上等的训鹰师,整个王府也不过两只,用来通报最火急的事。
他看完信上的内容,手上的纸条竟无火自.焚,他猛然金刚怒目,猛吼一声:“你这个臭猢狲崽子!”
霎时,观心湖波澜起万千。
狂风乱卷,使得对面湖岸的树都被猛吼吹飞数棵。
怒吼过后,他抽出一张纸,却没有笔墨,但接下来的一幕,连李骁阳也没见过。
纸张悬停在李裕面前,李裕伸手一指,湖面兴风起浪,一拖,天空颜色骤变,一拂,满天阴云消去,变得光芒万丈,直射湖心的那张纸,再一钩,字成,光芒散去,周天逐渐恢复到原来的模样。
这时,从观心塔走出一个瘦弱至极的男子,他对李裕说:“我已是十八年没见主公画出这道符,这又得要耗去主公多少年累计的内丹真灵。”
李裕抹去脸上的汗水,笑哈道:“谁叫我只此一个傻儿,值得。”
“不如让猎鹰和炉虎不用回来复命,直接赶往北荒。”这人正是司马魏。
李裕说:“好!那,先生不妨再算算我儿此行是否安全?”这问题已经被他问无数遍,几乎每天都要司马魏算上一算,但每次司马魏都不厌其烦,细心地为他解答。
“富贵险中求,骁阳此次会遭遇凶险,但他会得益更多,就如他手上的那把剑,很可能是万多年前的那把。”
李裕知道酒是年代越久远越香醇,但没听过剑越古老越好使啊,疑惑地问道:“剑?哪把?”
“历史已经遗忘了那把剑的名字,但还模糊记载它的故事。它是一柄至阴至阳之剑,以烈日至阳之核心凝成,从天而降,又落入无边地狱,受尽阴气侵蚀,但它发出的无尽阳炎摧毁了万千魂魄,造就了焚火炼狱,没有一个鬼魂能接近如此神兵,等到有一个煞鬼凭空出现,他拥有至阴至阳两股真元,拔起那柄至阴至阳的剑,斩开炼狱,归回人间,他那时几乎是主宰天地的神,一心想把人间毁成炼狱,咳咳咳~”他停下说话,气喘着。
“然后呢?”此时李裕期待地问。
“然后那邪神死了。”
闻言,李裕愣了一下,道:“啥?”
“历史只约莫记了那么多,还有记了一些此剑的特性,而且这只是失落的传说,没法考证。”
“哦,若真是有那样的宝物在他手里,或许真不必太担心,毕竟一柄天铸剑就足够举世骇俗了。”然后他拿出一张纸、紫金砚台和龙须流光硬毫,写上其它警告话语,再卷起悬空的纸,一同塞到游隼脚,轻抚它的头部,对它说:“去吧,去找你儿子李骁阳。”
随后金羽游隼便识性地展开华美的羽翼,疾飞向高空,转眼便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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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内。
李骁阳路上一直想用思考来打发时间,无奈跟前这妮子真是个话痨,但想从她口中套出点有用的消息也没有,一问三不知,无奈只能随便附和几句,谈天说地,可这妮子越说越起劲了,他正愁没完没了啊。
“你这种豪族子弟真爽,张口就是饭来,伸手就是金银,哪像我这等贫苦女子,要走这遭凶险路来混口饭吃。”
“那是那是,姑娘辛苦。”李骁阳当然知道干这等行镖运货的暴利,走一转挣到的比耕百千亩田地还要赚得多,岂会困苦。
伍晓琴伸出双手,做拿来的姿势,道:“那还快不表示表示?”
转了转眼珠,李骁阳微笑着从衣服里慢慢抽出一张百两银票。
见到如此大张的银票,伍晓琴顿时兴奋起来,像只小猫一样灵敏抓过去,幸亏李骁阳有准备,立刻把银票塞回去,再得一览两柱高峰。
他说:“天下哪有免费午餐这等好事。”
“什么免费的午餐,你不是天天吃吗?”伍晓琴从李骁阳穿着的华贵程度,就知道他肯定是个富家公子。
“额,我是说,你作为一个女子大侠,要再上一层高手风范,那得是做到无功不受禄啊。”
伍晓琴说:“说人话!”
“我要知道你们运的是什么货物。”
“嘿,这还不简单,现在我就问我爹去。”
伍晓琴正打算跨窗而出,这马车突然停了下来,像是受到了什么阻挡。
见情况有变,李骁阳瞬即把她扯下来说:“怎么停下来了?”他俩一同把头往外探。
观察外面的情况,伍晓琴解释说:“我们应该是到了北荒的关口据庸关了,那边的士兵正检查通行证呢。”又补充说:“爹跟我说,记住别在他们那边叫他们魔族北荒,他们非得砍死你不可,要叫他们圣族或冥族,北冥。”
“这我知道。”李骁阳听闻魔族专干些残忍的勾当,以血修身,阴阳双修术,还推尚苦行修,用折磨自己肉体的极端方法锻炼自己的肉身。他问:“旁边那两个商队是不是和我们不同路的?”
“应该是前往不同的地方,到前面岔路应该就会分开。”
“那就好。”李骁阳走下马车,走向旁边另一个商队。
而后伍晓琴透过车窗,只看到李骁阳跟别人说了几句,回来时还换了一身衣服,连裤子也换成了最普通的款式。
她又感到奇怪,好好的一身华贵服饰却换成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麻布衣裳,这时为何?
“你怎么把那身衣服换给别人了?”
“怎么?你想穿啊?我袜子还在,要不要换?”
她鄙夷道:“恶心!”
李骁阳清楚知道李家有两个很是厉害的勘察谍子,一名叫炉虎,鼻子特灵,二十里内的气味都能闻到还能分辨出是什么东西,李骁阳常笑他不如叫你炉狗算了。所以刚才李骁阳和别的商队里的人换套衣服,给炉虎的追踪增加难度。
还有一个叫猎鹰的勘察手,养着两只凤头娟鹰,虽说速度比不上李裕的那两只游隼,但视力可是更胜一筹,三十里内的兔子都能看见,不过主要是用来勘察敌人,要是在人多中认出李骁阳还是有难度。
有这两号神通人物,李骁阳走到哪都得小心翼翼。他看到前面关口树起的栅栏有半个城墙高,这一带过境只此一条路,想要偷渡走私基本不可能,除非跟着这等大商队,但入境俞深,戒备俞森严。
魔族守卫粗略检查后,收了一点小费,便放行。
转头望向白下城方向,李骁阳顿生不舍情绪。
————
白下城内。
余元勋按照李裕书信上的吩咐,一直在白下城等待猎鹰和炉虎的到来,在五天后,猎鹰和炉虎终于火急火燎地赶到。
“余哥哥!”
听到如此娇娆的叫声,余元勋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转头望向城门,便看到了一个身穿红色衣裳的绝色佳人,两肩膀上站着一白一黑两只鹰隼,身边还站着穿素色衣服的大鼻男子,拉着两匹骏马。
余元勋立即飞掠到他们面前。
“余哥哥!”女子立即拽住余元勋的手臂,殷勤道。
“恩,师妹,炉虎兄,很久不见。”余元勋试着甩开,无奈女子纠缠,只好由着她了。
“余哥哥,你知不知道我可想死你了。”女子柔声细语道。
站在一旁的炉虎嫉妒死了,在他面前,猎鹰从来没如此娇嗔,于是扬声道:“别老是前一句余哥哥后一句余哥哥的,烦死了!”
“哼!死狗,我叫别人什么关你什么事了。”猎鹰是余元勋曾经的师妹,受过他爹余洪的教导,性格古灵精怪,直到现在才有所收敛,而且一直很依赖余元勋,直到李家把她训为一流的勘察手。
“你的话就污染了我耳朵了,还说不关我事?”炉虎不忿道。
“那你就一边凉快去啊......”
“各位先别吵,办正事要紧。炉虎兄,你看看。”这时余元勋拿出两只鞋子,递给炉虎。
接过鞋子,炉虎仔细地嗅起来,片刻就好,说:“怎么这鞋有两股味道?”
看到炉虎皱眉,猎鹰掩着鼻子偷笑起来。
余元勋解释说:“这鞋曾被别人穿过,前者才是殿下。”
又闻了片刻,炉虎总算嗅出区别,道:“世子殿下往北边走了,刻不容缓,赶紧上路吧。”
于是三人立刻上马,向北边疾驰而去。
“余哥哥,那么久没见我,你就没什么话说吗?”猎鹰朿起长发到后头,留下两带柔发垂在两颊,又圆又大的水润眼珠,很是清新,胸脯不大不小,恰到好处,芊芊细腰,十足一个美人身姿,用李骁阳的评价,有八十五分的姿色咯,可是李骁阳现在是死都不愿意碰见她。
而炉虎除了鼻子大了一点外,也是一个样貌清秀的男子,他哼一声转过头去,不屑听他们的甜言蜜语。
余元勋对待这个小师妹以前是宠爱得很,所以感情一向很好,但只是兄妹情,没有越界的想法,倒是猎鹰一厢情愿。回话说:“此次前往北荒危险重重你们要多加小心。”
不满意余元勋的话,猎鹰努起小嘴,把气转嫁搭档炉虎身上了:“那当然了,这狗子就鼻子灵,功夫不见很行,哪次遇险不是要我帮忙,说你呢,大鼻子,这一行你可得格外小心。”
炉虎气上来了:“嘿,我又哪惹你了,哪次不是你惹的祸?”
“就有几次是你!还不认帐。”
“那你就是认了你也惹过事了?”
“谁认了?”
“哪次有危险不是我站在最前面了?”炉虎继续说着。
......
就在这两冤家的吵吵闹闹中,他们三人策马并肩奔走,前往北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