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这条街继续往前走,谢过朱松的程春,更加卖力地向众人介绍着鱼塘村。
当众人走到鱼塘村中段的时候,那条贯穿整个村子的河流,突然变宽了起来,朱松指着这条河,道:“程春,这条河叫什么?”
程春笑道:“王爷,这条河是从秦淮河中分流出来的,并没有官方的名字,我们村里的人为了方便,干脆都管它叫清河。”
“清河,倒是贴切。”朱松走到河边,看着清澈见底的长河,嘀咕道:“不过,跟梅明河一比却是差远了。”
朱松这家伙,感情还惦记着他给这条河取的名字呢。
“王爷,这条清河可以说养活了我们整个村子。”
听不清朱松在嘀咕什么,程春还以为朱松是在琢磨这条河为村里人带来的便利,便说道:
“我们鱼塘村虽说没有多少田地,但是这些土地却甚是肥沃,因为清河的存在,浇灌土地甚是方便。所以,村子里的人都是用那些土地来种菜,或是自家食用,或者担到南京城中去卖,可比种粮食要来得划算。”
朱松点点头,道:“现在已经入了秋,菜似是不好活了吧?”
程春笑道:“王爷您有所不知,每年的这个季节,地里的菜就全都掘掉了,因为下半年的农闲时间较长,村子里只会种上萝卜和白菜……”
“松伯伯,这个我知道。”
一直都像跟屁虫一样,跟在朱松屁股后头的小家伙们,终于蹦出来一个。
众人扭头一看,发现说话的是朱泰和。
“松叔父,我,我听府上送菜的伯伯说过。”
被这么多人看着,朱泰和有些羞恁,“因为天气的缘故,过了秋后菜都不好活了,所以都会种一些好养活的萝卜和白菜,等到收获了,可以窖藏到冬天,再拿出来自己食用或者去卖……”
听到朱泰和的话,众人才算是明白了过来。
说起来都有些脸红,朱松前世的时候吃菜倒是不少,但是对于种菜却是十窍通了九窍,还是一窍不通。
到现在了,竟然连个孩子都不如。
“这位小公子所言不错……”
程春接过了话头,又详细地介绍了一下清河周围的田地,这也让朱松对鱼塘村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
……
随着时间的推移,众人终于来到了清河的源头。
工部的人所选的建庄的地界儿,虽说也在鱼塘村范围内,可实际上还是与鱼塘村有着清河相隔。
在清河临近源头的地方,清河西面被划归给了朱松建庄子,而河东便是鱼塘村那片土地。
从河西到河东的清河上,架着一座石桥,石桥看起来应该是有些年头了,上头粗糙的雕琢,还带着名明显的宋代风格。
看来那个关于鱼塘村名字的传说,还真有可能是真的哩。
“王爷,您要不要去桥那边看看?”
上了那座有些年份的古桥,程春殷勤地指着地面被围起来的地界,问道。
就在朱松想要说话的时候,朱瞻基的声音传了过来:“松叔父,小心,小心水……哎呀!”
只是一句话,就没了下问。
也不用去问为什么了,因为一蓬河水已经当头淋下,让朱松等人瞬间成了落汤鸡。
河水中,一个看起来十来岁的小孩子,从桥下的河水中钻了出来,这小子光着个膀子,手里还紧紧抓着个鳖。
好家伙,那鳖的颜色竟然是橘黄色的,而且看那个头儿,竟然足有半尺见方,强劲有力的四足不停地划动着,脖子伸长,尖吻翕动,看起来像是在嘶嚎一样。
同样没有逃脱落汤鸡下场的程春,气急败坏地看着河中的小家伙,道:
“小旭,又是你个臭小子!竟然敢惊扰韩王殿下,还不快过来向韩王殿下赔罪?”
桥下的小家伙,原本小脸上还带着灿烂的笑容,听到这吼声之后,吓得顿时一个哆嗦,那只黄色的鳖差点从他手里头溜走。
“爹,爹,我,我不是故意的!”程旭期期艾艾地应了一声,犹豫着要不要爬上岸。
其实这程春还是挺聪明的,知道先朱松一步让这小子过来赔罪,要不然的话,没准韩王一生气,就把这小子给砍了呢。
他们老程家可就这么一根独苗苗,可不兴有半点闪失。
见自家小子被吓傻了,程春心里头着急啊,干脆噗通一声从桥上跳了下去,扭着程旭的脖子将他给拧上了石桥。
父子俩全都跪在朱松身前,程春道:
“王爷,这孩子是小的独子,都怪小的平日里的管教无方,惊扰到了王爷,还请王爷恕罪!”
“你一句恕罪就完了,这可是我今儿才换上的新衣服!”程春话音刚落,朱松还没说话,倒是朱徽煣一脸怒火地跳了出来。
朱松逃出丝绢擦了擦脑袋,撇了朱徽煣一眼,发现这小子虽说脸上生气,可是那双眼睛却是直勾勾地盯着被程旭抓在手中的鳖。
“这臭小子,八成是瞧上人家的东西了。”摇了摇头,朱松心里暗道,“跟谁学得,这都是。”
屁话,跟着你的时间最长,不是跟你学的,还能是跟谁学的?
朱徽煣的反应吓了程春父子俩一跳。
“不知道小公子想如何?”程春身子一颤,低声道。
听到这话,朱徽煣脸色一喜,张口道:“我要……唔!”
朱徽煣刚刚张开嘴,就被朱松给捂住了,后半句话生生地给咽了回去。
“无妨!”朱松把朱徽煣往解祯期与朱泰和中间一塞,对程春道:“你们父子俩都起来吧,不过是小孩子顽皮,本王还没有那么小心眼儿。”
“谢王爷,谢王爷!”
听到朱松这番话,程春这才松了口气,拉着程旭站了起来。
“松叔父,您干嘛啊……”朱徽煣有些不满地看着朱松。
朱松瞪了小家伙一眼,道:“再废话,回去就让你抄十遍《老子》。”
朱徽煣瞬间就变得郁闷起来,低声道:“我不过是想要看看那黄色的东西是什么,就知道欺负我。”
尽管被父亲强行拖上了石桥,但是那只橘黄色的鳖,却始终被这小子给死死地揽在手上,不过那只鳖不停地摇摆,摇头晃脑的样子,看起来有些滑稽。
朱松上下打量了一下程春的这个儿子,发现他长得颇为结实,而且还虎头虎脑的,肤色呈现健康的古铜色。
或许是因为胆怯吧,程旭也不敢抬头,只是抓着鳖的双手越发地紧了。
见朱松不停地打量着自家儿子,程春又有些紧张起来,瞥到小家伙手里的鳖,顿时眼睛一亮,道:“臭小子,手里头怎么还抓着这畜生?给我……”
“爹……”
手里的鳖被他老爹一把给抢走了,程旭有些委屈地叫了起来。
“爹什么爹,你小子差点把你爹我给坑死。”
程春瞪了他一眼,心里头在怪这小子不懂事同时,指着手中的鳖对朱松道:
“王爷,这条清河不比秦淮河,甚少有甲鱼,今日小儿能够摸到这只黄甲,乃是王爷带来的运气。小的别的不会,但是做这清炖甲鱼却是村中一绝,眼下已至午时,殿下不若便在小的家中用膳吧。”
鳖又叫甲鱼,众所周知,鳖肉味鲜美,营养丰富,而且有着清热养阴、平肝熄火的效用。
正所谓穷文富武,前世的时候,朱松从不吝啬食用这些滋补之物。
所以,在听到程春的话后,朱松先是一愣,旋即哈哈答笑了起来:“哈哈哈,好啊!本王已经很久没有品尝甲鱼了,就有劳程里长了。”
“爹,那是我捉来给娘补身子的。”
见他老爹就这么把好不容易到手的老鳖给送了出去,程旭不干了,“再说了,这河里甲鱼还多得是,干嘛非要这只黄甲啊?”
这样说着,程旭对朱松道:“王爷,若是您想要食用甲鱼的话,小的可以为您去抓个七八只,这一只就留给小旭吧。”
程春道:“小旭……”
“程春,你先别说话。”程旭的话挑起了朱松的好奇心,道:“程旭,告诉本王,既然这清河之中甲鱼颇多,你为何偏偏非要留下这只呢?”
“回王爷的话。”
程旭一见有戏,便说道:“前几日的时候,我娘在河边洗衣的时候,不小心滑下了清河,摔断了腿。城中的郎中虽然为我娘接上了腿,可是却说,我娘需要长期的静养,还说在这秦淮河中有一种黄色的甲鱼,这种甲鱼乃是大补之物,能够加快我娘伤口处的愈合,所以……”
“所以你便在这河中捕捉黄甲?”朱松笑了起来,“却是一个孝子。”
“王爷见笑了。”
程春有些尴尬地说道:“我那婆娘就是个糙命,不过是断了腿,庄稼人,谁没个磕磕碰碰的?多将养些日子夜就是了……王爷,这便与小的回家吧?也好尝尝小的手艺。”
“且慢!”
朱松摇摇头,道:“本王倒是觉得小旭说得不错,孝之一道,真正能够做到的没有几个。单单为了小旭的这一片孝心,黄甲就应该留给小旭。另外,本王还要感谢小旭,为这几个小家伙上了一课呢!”(未完待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