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其名的胖先生,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胖是他的特点,胖也是他的长处。
城外的繁华令肖恩感到不可思议。
除了没有城墙和没有高楼大厦,这里与普通的城镇并没有多少的区别。
“吃吃吃,算我的。”
一大桌子满满的菜肴摆在面前,肖恩却没有下手的欲望。
胖先生自顾自的吃着,无论是热气腾腾的土豆泥还是滋滋冒油的大骨棒子,只需一口,便进了他的肚子。
吃就像是胖先生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事,甚至他忘记了带肖恩来此的目的。
其他人仿佛也习惯了胖先生的吃相,整个饭馆内露出惊讶之色的,只有肖恩一人。
会吃的人,肖恩见过不少。
无论什么样的食材,只要经过一系列正确的处理,都能变成极为美味的菜肴。
当然,前提是,食材是新鲜的。
对于胖先生来而不拒,仿佛要将整个饭馆的食材吃干净的架势,或许,不干不净的东西被他吃下去,也会不当回事。
等到送菜的人停下了工作,饭馆老板笑眯眯搓着手走过来,接过满满当当的钱袋,说三两句爽口的恭维话,鞠三两个躬。
这顿饭,才算是结束了。
“我知道爱丽丝在哪。”
这便是胖先生吸引肖恩过来坐一坐,用个餐的理由。
满足的打了个饱隔,胖先生这才意识到,这里还有个忍耐到极限的肖恩。
“抱歉抱歉,”想要摸头,手却有点短,胖先生用他那标志性的大嗓门说:“老板,都没菜了,也该大样了吧。”
“对极了对极了,是该打烊了,你们打扫干净把门关上。”
对于胖先生的提议,无论是在饭馆里聊天的客人还是饭馆老板都没有任何异议,反而离开的人还会躬身向胖先生问好,笑嘻嘻地离开。
“人人都将我胖先生,因为我生下来就旁,长大了更胖,于是这个名字就一直陪伴着我......”
一个和颜悦色的胖子,话不急不缓地给肖恩说着他的事情。
肖恩就像回到了曾经的时光,每个人的身边都会有一个胖胖的朋友,比起打断胖先生的话,肖恩更想去托一托他的下巴,就像托起某个白胡子安先生的下巴一般。
“那么,你说的这些跟爱丽丝有什么联系呢?”
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能够提起爱丽丝名字的人,虽然不多,肖恩还是见过不少。
说起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大概胖先生属于稀少的男人而已。
是否与格林一样有特殊的地方,肖恩不得而知,至少当胖先生提起爱丽丝时,他并没有表现出 任何恐惧的意思。
胖先生:“这么说呢,一般人要找爱丽丝的话,要么是
头爆了找不了,要么问到我了我也会劝他不要找,找了也是白找。”
肖恩:“哦,那你怎么不劝我放弃呢?”
胖先生:“因为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不可能放弃的。”
自信的胖先生,自信的拍着肚皮。
小山一样的肚皮一颤一颤的,如同被风吹过的海面,波纹起伏。
肖恩有两个问题,为什么是个人就能看出他在找爱丽丝,另一个......
肖恩:“爱丽丝这个名字是个诅咒吗?怎么提起她的人大多都死了?”
胖先生:“诅咒,那可不是。爱丽丝这个名字从来都不是诅咒,诅咒的不过是那个人而已。”
肖恩:“我们也别废话了。你告诉我爱丽丝在哪,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
胖先生脸色不变,“要求?哈哈哈,你去打听打听,我胖先生在这里什么得不到。说钱,不说富可敌国,也算是腰缠万贯。说权势,你看看我这里的人,哪个对我不尊重,你觉得我还有什么事需要你帮我?”
呵呵~正题来了。
肖恩并没有被胖先生的话忽悠,这样的人,他可算见了不少。
不说话,肖恩闭上眼,等胖先生将正题说出来。
主动权在他,就算胖先生不说,他也不过是多花费些时间去找寻线索罢了。
多萝西知道爱丽丝,海尔凯撒也知道爱丽丝,那个被绿光女人带走的格林更是与爱丽丝有过亲密接触。
无论是谁,都比跟胖先生扯皮来得痛快许多,毕竟他们都有自己的需求,而肖恩更是能完成他们的要求。
这不,只要将最后的请帖交到长发城的城主,也就是长发女王手上,海尔凯撒到时候就不得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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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的沼泽地,这里有一座特殊的城市,稀少的土地让这座城市建立在水上,出行靠船,急事靠游则是这座城市最为显著的特点。
身穿绿色铠甲的骑士,背着一杆长枪,站在帆船上,平静着自己的内心,以便迎接即将到来的决斗。
他,绿龟骑士,与白兔骑士的第三千六百二十七次决斗。
“来了。”
船工按照事前商量好的丢掉了船桨,跃如水中,超岸边游去。
相同的是,迎面而来的小帆船,也是同样的作法。
河道两岸的房子,齐齐打开了窗户。
女人们为自己看好的男人鼓声叫好,朝两名骑士扔出自己的贴身衣物。
白色的、红色的、透明的,甚至带血的。
不一会儿,清澈的河道被各式的衣物填满,像是为这条河道创造出陆地,给两名骑士提供方便。
“你来了。”
“你也来了。”
“我可不会忘记失败的耻辱。”
“我也是。”
“今日,我的长枪就会穿过你的胸膛,为此感到荣幸吧,白兔!”
“呵,那得先问我的白毛之剑了,受死吧,绿毛龟!”
绿龟骑士亲水,这是必然的事情。
生在这座城,长于这座城,如果是个旱鸭子的话,那是会被人嫌弃的事。
他与白兔骑士交手过许多次,无论怎么置换战场,他们之间胜负之数都是五五开。
他敌不过白兔骑士的快剑,白兔骑士也打不破他的铠甲。
两人如同是天生的冤家,相知相斗,知道一人倒下。
这是宿命,也是孽缘。
绿龟骑士已经想不起他与白兔骑士第一次相间的情形,大概,白兔骑士也是如此。
决斗,是两人心中同样的想法。
“受死吧,白兔。今天,就是你的忌日。在这座城池,在这条河流,我是绝不可能输的。”
绿龟骑士胜:一千八百一十三次。负:一千八百一十三次。
这一次,他要赢。
白兔骑士毫不示弱地望着朝他飞驰而来的绿龟骑士,戏虐地笑道:“我只是觉得让你死在家乡是一件比较仁慈的事情,才答应在这里比斗的。”
绿龟骑士并没有回应白兔骑士的话,他的速度急剧上升,直到,火光一闪。
这是绿龟骑士悟出来的奥义,这份奥义也只有在有水的地方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白兔骑士是挡不住这招的,他,会是胜者,今天将会为多年来的比斗画下句号,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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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先声明哈,想皮一下,不喜勿怪哈。
艾露玛搓着小手,寻找着会够买商品的顾客。
昨晚点燃火柴见到外婆后,外婆告诉她,“火柴不能满足人们的心愿,都是假象。”
艾露玛:“可是外婆,那有什么能给人们带来幸福呢?”
外婆:“等你醒来,你就能够见到大伊万,将大伊万卖给大家,大家都能获得幸福的。”
于是。
“卖大伊万咯,卖大伊万咯。这位先生,你要买一个大伊万吗?带来幸福的大伊万。”
无论艾露玛怎么吆喝,都没有人来关顾她的生意。
夜色降临,空气变得越发寒冷。
仍旧没有卖出大伊万的艾露玛,也越发的焦急。
“我也想要幸福。”
艾露玛喃喃自语道。
嚓~
点燃火柴,美食出现在她的眼前。
艾露玛却没有在意,小小的火焰接触小小的线头,为这座小小的城市,带来了小小的幸福。(括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