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便已知道我已没有回路可走了——肖恩·费烈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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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一遇的大雨侵袭重金镇,给这座因为缺水转为以商业为重心的城市带来春雨的滋润。
大伙计无聊地趴在柜台上,今日的生意可谓是惨淡,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令那些贵太太都不愿出门,又怎么会来店内挑选精美的鞋子,多给自己一点小费呢。让他说的话,就不该来这么一场雨,让贵太太坐着马车逛街,才好来店里多买上一双新鞋。
大伙计有些心疼自己干瘪的钱包,昨晚在酒馆里花光了,都怪那个说好话不亚于自己的酒保,榨干自己最后一枚铜币换上一杯麦酒。
噗通一声,店门不远处的响声打断大伙计的深思。拨开店门口的幕帘,一个穿着破烂乞儿顶着大雨倒在水坑里,大伙计叹了口气,这个年头日子可真不好过,就连商业兴盛的重金镇也能见到乞儿的出没。
回到店内,大伙计走向后院,他得报告老板店门口的情况,就算不去救那个小乞儿也得把他赶远点,可不能让他死在头等店铺的门口。
胖胖的老板,躲在大伙计的举着的伞下,圆滚滚的身子倒是把大伙计大半个身子挤到雨中,让大伙计难堪却不敢言。
水洼里的乞儿挣扎着将头抬出水面,努力用劲想要躲到街边商铺的屋檐下避雨。越是用力,身上的伤口越是崩出鲜血,渐渐地染红了小小的水洼。
胖胖的老板捏着鼻子,嫌弃地观察者乞儿的情况,对大伙计说道:“用马车将他扔到城外去,手脚麻利点,别影响店里的生意。”
勾着身子,头发早已被打湿的大伙计点点头,他立马就去办。虽不忍心这样做,大伙计看着倒在水洼里的乞儿,只能叹息着这个世道谁又能救谁呢。
将老板送回店内,胖老板道了声晦气便钻进后房,算算最近以来的收入。
叹了口气,大伙计来到后院,将缰绳套在马匹上,心里向着自己信仰的神忏悔几句,毕竟不是他亲手挥舞屠刀杀死那个乞儿,他不过是把乞儿运往城外,生死由天罢了。
“你在做什么?这大雨天的为何要用马车?”
大伙计低着头向来人问好,面前的女子是胖老板最为宠爱的小女儿,大伙计可不敢惹她不悦,就算他是店里手脚最灵快的伙计也得被胖老板开除,这年头,好的活计可不好找。
“回小小姐,门口来了个乞丐,这不把他送到城外,万万不能让他死在咱们店门口······”
指了指,大伙计弓着身子,朝着小小姐道声歉,绕过她。大伙计想要快些将乞儿扔到城外,他可不想运送一具尸体去往乱葬岗。
“等等!”
大伙计转过头,迷惑地看着小小姐,脸上带着笑意问道:“怎么了,小小姐?”
“把伞给我,我要去看看。”
“别,小小姐······我来拿伞。”
未等大伙计劝阻,她拿着伞朝着乞儿走去,大伙计吃冒着雨跟上,可不能让小小姐出点意外。
“把他翻过来。”
她命令大伙计,一只手捂着鼻子,一只手在空中扇动,就算是大雨也没办法阻挡乞儿身上散发出来的恶臭味。
按照小小姐的吩咐,大伙计手插入泥潭,忍者恶心将乞儿翻过身,挥挥手将沾满泥土的手弄干净。
······
“小小姐,咱们还是先回去吧,乞儿有什么好看的,这大雨天的,您要是染上风寒可如何是好啊?!”
大伙计两只无处安放的手,因为沾了泥,他又不想弄脏自己的衣服,只好小声提醒她,大伙计也决定到店里找个手套,防止在搬运的时候弄脏了双手。
“嗯······”
“那咱们快些回去吧,小小姐这边走。”
“
我是说,”她叫住了大伙计,一字一句道:“将他搬回去,以后他就是店里的学徒了。”
“可是······”
没等大伙计解释,她便拿着伞回了店里,留下大伙计在雨中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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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怪样子!”
男人的声音很低沉,但却十分严厉地说。
那双浑浊的眼睛盯着肖恩,让他感到十分不快。
肖恩不怀疑那双老眼是否能看见东西,只是不相信他竟然能看见自己做鬼脸的事情。
肖恩觉得这或许就是胖老板猜到的,毕竟除了钱和客人,他的眼里可放不下任何人。
“我说过的,不要作怪模样!”
声音变得更加低沉,可他那双厚厚的嘴唇却几乎没有动过。
“不要挠手!”
干巴巴的话陆续传到肖恩耳里,给他一种一直被盯着的感觉,肖恩有些不耐烦,又不是他自愿来到这个店铺的。
“你现在是在一间头等店铺做事,记住!当学徒就要有等学徒的样子,往店门口一站,就得像一座雕像······”
肖恩不想知道为什么他得像一座雕像一样站着,他很想挠手,自从他醒来后,他就呆在这个店里了。
一个样貌猥琐的家伙告诉他,从今天起肖恩就是他们店里的伙计了,不,是学徒。能否变成伙计,还得看肖恩以后的表现。
肖恩很想挠挠手,他的胳膊上有许多的红斑、烂疮。这是被这片区域特有的蓝白疮虫咬伤的,令肖恩感到奇痒无比,难受极了。
“你在家里都干些什么活?”
胖胖的老板注视着肖恩,问道。
什么活?
肖恩歪着头,这个问题让他陷入了沉思。
他活了两辈子,也做过许多的事情。
上一辈子还在蓝星的他,从小到大干得最多的就是打游戏和应付考试,进入社会后,还未等他干出一番事业,就因受不了自己上司独特的癖好而辞职,成为一名专业写手。
因为码字上头,最终死在了电脑前。回想起那位追了自己八本书的读者,肖恩有些遗憾,江湖人称肖·从不断更·恩的他,却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断更,也是永远的停更。
新生于一个新大陆,肖恩不知道这片大陆在哪,但他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可没等肖恩享受几天贵族生活,他的家便被毁掉,肖恩只得踏上流浪的道路,直到他被人捡回来,在这家鞋店成为一名学徒。
肖恩并不想以一名学徒的身份待在这里,他面临着追杀,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胖老板倒不纠结,知晓肖恩来自于一个贵族家庭后,嗤之以鼻,挑衅地说道:“贵族?破落贵族还不如一个捡破烂的,连讨饭的都不如,甚至比不上偷东西的小贼!”
听到这,肖恩挺起胸膛,无比自豪地声明:“其实,我也偷过东西。”
他把手往斜面高跷的办公桌上一按,两只手活像猫的两只爪子,瞪着那双虚空而无神的眼睛惊恐地盯着肖恩,用低沉沙哑的嗓音,恶狠狠地说:“什——么?!你还偷过东西?是怎样偷的?”
见胖老板鼓起的脸颊,肖恩一五一十将以前偷东西的事情,挑选一些简单的告知他。
“好了,这算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就让它过去吧!不过,在我这里,你要是偷皮鞋或者是偷钱,我一定会把你送进监牢,一直关到你长大成人······”
胖老板说这些话时显得非常平静,说完他就去往店内,准备接待生意。肖恩张着嘴,他并不想呆在这个鞋店成为学徒。虽然肖恩被老板的小女儿救了回来,肖恩会为此表达谢意,可并不代表他就卖身与鞋店了。他的家虽然被毁了,他必须找到那个地方,那个他与鼻涕儿花上一辈子都要找到的神秘之地。
胖老
板出去了,肖恩只得硬着头皮追了上去,想要解释这一切,他现在给不出报酬,但可以先欠着啊,肖·诚实小郎君·恩岂是浪得虚名。
肖恩撞上正在休息的大伙计,正是大伙计将他抬会店里的,肖恩寻思着既然是鞋店的大伙计,那么也有一定的话语权吧。
可无论他怎么向将自己捡回来的大伙计解释,大伙计除了摇头拒绝外,就会搬出头等店铺的小小姐当做幌子,“你的命可是小小姐救下的,只有小小姐说你的离开,店里才会放你走,现在你就安心做个学徒吧!”
“可······”
大伙计早已离开,他要去接待来头等店铺的贵太太们。
肖恩翻开遮帘一角,只见大伙计半跪于地上,一脸谄媚地笑着。胖老板此刻也龇牙咧嘴的煞是难看,店内还有一个人叫做萨沙,他的脸涨得通红,仿佛只要看着那个贵太太,他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
肖恩不喜欢听他们说的话,感觉很没有营养,只希望大伙计和胖老板快点接待完客人,他还得向他们了解这座城市的名字,是否还在一直追逐自己的追兵的追逐范围内。
都是那该死的通缉令,肖恩低声骂了两句。
胖老板的手从口袋中抽出来,捏着那撮小胡子,媚笑地看着大伙计招待贵太太。他的两颊被这种假笑挤出一道道皱纹,可他绿豆大的双眼,此时却找不到了,仿佛一个瞎子。
大伙计这时挺直了身子,胳膊肘紧紧地贴在腰上,两只手五指张开,毕恭毕敬地悬在空中。
跪在女顾客面前,大伙计张开手指,为她量脚的大小。
他的手有些哆哆嗦嗦,谨慎地、轻轻地碰了碰一下那个女人的脚,仿佛自己稍微一不小心就会弄伤那只脚。恐怕弄伤的话,大伙计就得完蛋了,被开除不说,他的家产可赔不起。
肖恩深知其中的道道,叹了口气,毕竟他也曾活在这样的贵族家庭里。
萨沙眼红地盯着贵太太又肥又大的脚在大伙计的怀里乱窜,听着贵太太的叫声,有些受不了的回到柜台后面,瞪了一眼偷看的肖恩,满脸猴子屁股红的离开了。
“哎哟~你弄得我好痒哟······”
“太太,这是出于礼貌。”大伙计赶紧竭力地解释道。
肖恩无奈地放下帘子,看来一时半会儿等不到大伙计结束“招待”。
最终,肖恩还是以学徒的身份在头等店铺呆了下来。一是这座城市叫做重金镇,位于辛特兰大陆的西南方靠着大海,离那座高墙城市十分遥远,肖恩不用担心追杀自己的二人一猫。
二是,肖恩和鼻涕儿流浪的途中曾经听说过,重金镇也许会有前往那处神秘之地——战场的钥匙。鼻涕儿去往北方的一个城市,而肖恩来到重金镇,他们分开行动寻找钥匙。
呆在头等店铺,也算是一个掩护,保护肖恩寻找、打听钥匙的行动。
当天晚上,萨沙·卡夫卡,胖老板的侄子带着肖恩去往给他安排的住处,肖恩将其称作“狗窝”。
“只有大伙计讨了女顾客的欢心,店里的生意才会越来越好,即使女顾客不需要买鞋,也会来照顾店里讨人喜欢的小伙计。你怎么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动呢?!哎,真为你操心······”
一路上,萨沙不停地说。
肖恩停在耳里,倒像是萨沙在为今日面红耳赤、尴尬的模样找借口,毕竟被肖恩看到他的糗样。
带着羡慕又嫉妒的眼神,萨沙说了一路。
听着萨沙的唠唠叨叨,肖恩在萨沙的带领下来到了他暂住的房子,一幢四层小楼。
肖恩的房间被安排在阁楼,低矮的房间,如同肖恩形容的那般实属于狗窝。
推开阁楼的窗户,肖恩干脆躺在楼顶张开五指,透过指缝盯着漫天星海。
晚安世界,肖恩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