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日子,花意不再去鹿鸣书院,而是穿梭在大街小巷,查看何种生意来钱快。
转悠了小半个月,他发现若真是只图赚钱,这开赌场、开女支院、放高利贷是最便捷的。但这些生意都不算太正当,只怕楼沉风也不会给他搭线。
花意气馁地在街上晃悠,忽听得有人喊他。
“花公子,好久不见啊。”林瑜杵着根拐杖,一蹦一蹦地跳到他面前。
这人生得白白胖胖的,动起来的时候就像个皮球在地上弹跳。
“你腿怎么样了?”花意问道。
林瑜笑道:“大夫说伤筋动骨一百天,短时间内是没办法啦。不过我闲不住,就出来透透气。”他的脸又圆又白,笑起来就像个开口乐白面馒头。
花意问道:“你这是打算去哪儿转呢?”
林瑜暧?昧地笑道:“去个好去处,花公子要跟我一道吗?”
花意一瞧对方那表情,就知道那地方八成就是青楼。想了想,点头道:“好啊,一起去。”
林瑜喜出望外,杵着拐棍在前面带路。
都说一起扛过枪、同过窗、泡过妹子、同过房,那男人的交情可迅速飙升至好友行列。
花意和林瑜都在鹿鸣书院上学,勉强算是同过窗。如今,两人一起走进同一家花楼、还让同一人伺候,这泡妹子、同房也算是勉强达成了。
之所以说勉强,是因为林瑜去的不是青楼,而是小倌馆,里面全是一个个俊俏的少年郎,根本没有姑娘。这泡过妹子可以替换成泡过汉子……
“林公子,你可是好久都没来看小莺莺了。”那少年穿着薄纱,斜躺在贵妃榻上,委屈地瘪着嘴。
林瑜把拐杖放到一边,把绑着绷带的腿抬起来给他看:“少爷我都这副模样了,还不辞劳苦来看你。你不来安慰我,反怪罪起我来了。”
那自称“小莺莺”的少年郎忙从塌上起来,跪倒林瑜身旁,一脸关切地瞅着他的断腿:“哎,这得有多疼啊……”
花意就是闲得蛋疼才陪着林瑜来这种地方,此时他也没心情看两人腻歪,转头打量起屋里的摆设来。
瞅见高脚桌上有一个小锦盒,他一时好奇,打开来看了看。白色膏状物,似乎是用来保养用的。
花意拿到鼻子前嗅了嗅,还有点香。伸出手指抠了一坨白膏,他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啊?”
小莺莺哎呀一声,娇声道:“爷,那是玫瑰膏。奴这个月就这么一盒了,你仔细点用啊。”
花意脸一红,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是男男房事需要的润滑之物。
林瑜也笑道:“花公子,这玫瑰膏金贵着呢,平时咱们都是省着用的。”
花意脸更红了,问道:“难不成这东西很稀缺?”
林瑜点头道:“是很少啊,宫里每年会赏赐一些玫瑰膏给高门贵族,但也不多。这上京市面上的,就更少了。”
花意顿感诧异,上京男风盛行,小倌馆也不少,正是需要玫瑰膏的地方,怎么东西还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