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偷梁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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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人家笑话你啊?那你为什么不把自己打扮得漂亮?”碧吟霜眼珠子随意一转,心中就有了法子。

莫灵韵还不知道要被人算计,还傻乎乎的道,“我只这模样,打扮打扮难道还能成天仙吗?”

“没试过怎么知道。”碧吟霜定定的看着眼前,伸手到一旁,“翡翠,拿剪刀来,我给莫姑娘裁个新发型。”

翡翠半张着嘴想话,莫灵韵也忽然变得很害怕。

碧吟霜眉头微皱,问翡翠,“怎么了?”心中还道:我的动机有那么明显吗,似乎这就让人看穿了?

翡翠压低声音凑在她耳边,“姐,女子未出嫁之前头发是剪不得的。这不吉利啊,莫姐怕是不肯吧。”

“你倒迷信这些,她也是因为此吗?”碧吟霜回看莫灵韵,舒展眉头冲她笑,“不怕的,我从到大头发剪了十七八次,现在不还活得好好的,现在肚里都有了呢。留住男人的心,可比信这些歪道理好多了。”

莫灵韵满脸羡慕的看了看碧吟霜隆起的肚子,垂首道,“那就全凭嫂子编排了。”

碧吟霜爽朗的笑道,“这么快我又多了个弟妹啊!”

莫灵韵害羞的道,“嫂……嫂子不要取笑,我……我还是叫你姐姐好了。”

碧吟霜蔚然一笑,心想:那就随便人怎么叫了,称呼亲不亲的跟是否是我妹妹无关,“姐姐”这个称号自始至终都还是独孤梦叫着好听。

她这时边想着独孤梦,一边已拿起剪刀在莫灵韵脑袋上划拉。

莫灵韵不知头上剪得如何,倒也罢了,翡翠却是看得心惊胆战,她感觉姐不太会为人打理头发,有好几刀险些划出血来。

翡翠立时挤到碧吟霜身前,以手语底述,“姐,还是我帮忙来剪吧,由您做主用什么发型,我照着动手就好。姐您的手是杀人的手,我怕什么时候您一着急就把莫姐的脸开了。”

这句话全不发出声音,底下的莫灵韵是听不到的,不然她脸上的肉可就要齐齐抖三抖了。

“好你个丫头。”碧吟霜并不话,以真气直接传音到翡翠耳中,“记住,在剪的时候把她头上的那枚簪子取下,要不落痕迹的,最好别让她发现。”

她交了剪子给翡翠,翡翠又是用哑语,“姐就为了这枚簪子才跟莫姐亲近的吗?看来,我压力不。”

“是啊,办砸了剁手。”碧吟霜半开玩笑的道,“好好伺候着。”

莫灵韵看到为自己理发的换了人,也不见怪,只是一口口问着是不是弄好了。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在曼声低吟。

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

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远山前的近山脚下,是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是在附近全无人家的桥流水边。

没有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

可是这酒家的确就叫做杏花村。

杏花村是个的酒家,外面有的栏杆、的庭院,里面是的门户、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鼻子、嘴巴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你到处都可以看得见。

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邓定侯看得呆住了,直到丁喜替他介绍:“这就是这里的老板娘红杏花。”

邓定侯才勉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

他忽然发现这“聪明的丁喜”在选择女人这方面,实在一也不聪明。

丁喜道:“你听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

邓定侯道:“没有。”

他不是不会谎,也不是不会在女人面前谎,他不肯谎,只不过因为这女人实在太老。

丁喜笑道:“你没有听过这名字,也许只有两个原因。”

邓定侯道:“哦。”

丁喜道:“若不是因为你太老实,就是因为你太年青。”

邓定侯道:“我……我并不太老实。”他又了实话。

因为在这女人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还很年青。近二十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丁喜道:“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

邓定侯只有苦笑。

他实在不敢相信面前这老太婆,以前也曾经是个颠倒众生的名女人。

这位“名女人”居然还在朝他抛媚眼,居然还像个姑娘般嘻嘻地笑。

邓定侯忍不住问道:“这位红杏花姑娘,是你的老朋友?”

丁喜道:“不能算老朋友。”

邓定侯道:“是你的老相好?”

丁喜道:“更不能算是老相好。”

邓定侯道:“那么她究竟是你什么人?”

丁喜道:“她是我的祖母。”

邓定侯怔住。

他若骑在马上,一定会一个筋斗从马上栽下去,他若正在喝酒,这口酒一定会立刻呛进他的喉咙里。

现在他虽然并没有喝酒,也不是骑在马上,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好象已跌了七八十个筋斗,喉咙里还呛进了七八十斤酒。

“红杏花”用一双手捧着肚子上,已笑得直不起腰。

她哈哈的笑着,指着邓定侯,道:“这个人是什么人?”

丁喜道:“他叫做神拳诸葛。”

红杏花道:“就是五犬开花里面的一个?”

丁喜道:“嗯。”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

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是一个耳光掴了过去,大声道:“你几时肯认这种人做朋友的?”

丁喜道:“我从来也没有认过。”

红杏花道:“他不是你的朋友?”

丁喜道:“我也不是他的朋友。”

红香花道:“你是他的什么人?”

丁喜道:“犯人。”

红杏花上上下下看了他几眼,道:“你也有被人抓住的时候?”

丁喜叹了口气,苦笑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红杏花“哼”了一声,忽然一拳打在他肚子,怒骂道:“你这王八蛋真没出息。”

丁喜只有笑。

红杏花道:“你既然已做了他的犯人,还到这里来干什么?”

丁喜道:“来喝酒。”

红杏花道:“滚!”

丁喜道:“我们是来照顾你生意的,就算你是我祖母,也不能叫我滚。”

红杏花道:“我叫你滚,只因为你是我孙子。”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我叫你滚,你最好就是赶快滚。”

丁喜眼珠子转了转,道:“难道里面有个人是我见不得的?”

红杏花道:“不是人。”

丁喜道:“不是人?”

红杏花道:“里面连一个人都没有。”

丁喜道:“里面有什么?”

红杏花道:“有一杆枪。”

丁喜道:“枪?一杆什么枪?”

红杏花道:“霸王枪。”

霸王。

力拔山河兮气盖世。

枪。

百兵之祖是为枪。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有双枪、还有练子枪。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现在,这杆霸王枪就摆在丁喜面前的桌子上。

杏花村虽然又叫做不醉无归酒家,地方却并不,靠墙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丁喜走过去,摸了摸柔软的红毯和锦墩,嗅了嗅新摘下的花香,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杆枪日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它也比我有用?”

红杏花道:“哼。”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

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连邓定侯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丁喜拍了拍光滑的枪杆,道:“无论你日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也不羡慕你。”

他走回来自己替自己倒了杯酒,一口喝下去,微笑着道:“你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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