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计划是什么?”
金云傲,“你现在是自己人,又这样乖巧聪明,我也就不瞒你了。”
“你大寨主还将带来更厉害的强援?对付一个鲁通达,大寨主一人就够吧,再有你们这些人在旁辅助,应该万无一失,何必这么麻烦呢?”
……,“在火雷谷中,大哥的混天气象功完全不能发挥,而鲁通达却是如鱼得水。大哥和鲁通达曾有过一次交手,实力稍微占了上风,……”
“原来如此,那大寨主什么时候到?”
“等一等。”
万君武回头瞪了一眼:“你还要我等什么?”
狄侯先不回答,却问裘行健:
“还有没有人肯出更高的价?”
“大概没有了。”
“那么这匹马现在是不是已经可以算是我的?”
“是。”
狄侯转身面对万君武:“那么我就送给你。”
万君武也怔住。
“你什么?你真的要把这匹马送给我?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他不懂,别人也不懂,狄青麟却只淡淡地:
“我也不为什么。把一匹好马送给一位英雄,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又何必要为了什么?”
这就是狄青麟做事的标准作风。
夜,华灯初上,筵席盛开。美酒像流水般被倒进肚子,豪气像泉水般涌了出来。
万君武一直在不停地喝。
江湖中人人都知道他是海量——“万大侠不但刀法无双,酒量也一样天下无双。”
今天他当然喝得特别多。
他不能不接受狄青麟的好意,接受了后又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所以他喝酒,喝酒之后总是高兴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让他这么喝,因为喝酒的这地方是在花四爷的私室里,客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已经把每个人的来历都调查过了。
万君武常常告诉他的朋友:“在江湖中成名太快,并不是件好事。成名太快的人,晚上都难免有睡不着的时候。”
像他这种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不特别心,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就算有人想要他的命,也永远没有机会。
先退席的是狄青麟。
他一向不喜欢喝酒。他已很疲倦。主人为他准备的客房中,还有美人在等他——对大多数男人来,只要有最后一个理由就已足够。
大家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目送他出去,不但羡慕,而且佩服——“这位侯爷做事真漂亮,难怪女人们都爱死他了。”
花四爷也是海量。
他高大、肥壮、诚恳、热心,胖嘟嘟的一张脸上,连一机诈的样子都没有。虽然每年都要上别人几次当,可是他一都不在乎。
万君武问他:
“这次你买了几匹马?”
“连一匹都没有买。”
花四爷笑嘻嘻地解释:“因为金大老板和裘总管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害朋友,要他们让我上当,所以我只上别人的当,不上朋友的当。”
万君武大笑。
“得好,好极了,我敬你三杯。”
三杯之后,花四爷又回敬三杯,万君武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因为他喝酒有个秘诀——他能吐。喝多了就去吐,吐完了马上就能回来再喝。
这是他的秘密。
虽然他的师兄、弟子、死党,都知道他这个秘密,他却以为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只有装作不知道,所以他要去“方便”,他们只有让他一个人去。
很深的坑上面,用紫檀木装成个架子,架上铺着锦垫,坑底铺满鹅毛。
花四爷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一切都力求完美,连“方便”的地方也不例外。
万君武走进来,带醉的锐眼中露出赞赏之色。决定回去后也照样做一间。
于是他开始吐了。
这并不难,把食指伸进嘴里,在舌根上用力一压,就会吐出来。
这次他却没有吐出来。
他刚把食指伸进嘴里,就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托住了他的下颚,用他自己的两排牙齿,咬住了他自己的指头。
他痛极,可是叫不出。他用力以肘拳撞后面这个人的肋骨,可是这个人已经先了他肘上的“曲池穴”。
他苦练武功二十八年,可是现在全身的功夫力气,连一都使不出来。
他身经百战,杀人无算,要杀他的人也不少,只有这个人才能抓住最好的时机,把握住最好的机会。
他只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也愿意让他知道,在他耳边轻轻地:
“我告诉过你,我是来害你的。我已调查过你很久,对你的每件事我都很清楚,也许比你自己还清楚。我也知道你一定要来吐。”这个人的声音冷冷淡淡,“所以你死得并不冤。”
万君武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只可惜他已永远没有机会出来。
最后他只看见了一道淡淡的刀光,淡得就像是黎明时初现的那一抹曙色。
然后他就觉得心口一阵剧痛,一柄刀已刺入他的左胸肋骨间,刺人他的心脏。
一柄其薄如纸的刀。
没有人能形容这把刀出手的速度。
拔出时也同样快。
一柄太薄太快的刀刺人再拔出后,伤口是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
所以没有人会替万君武复仇。
因为他的死,只不过由于他的酒喝得太多,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都认为一个人如果酒喝得太多,往往就会突然暴毙。
大家当然更不会想到刚送了一匹名马给他的狄侯,和这件事有任何关系。
所以名马还是随灵柩而去,狄侯还是陪伴着他的美人走了。
等到他下次出现时,大家还是会用一种既羡慕又佩服的眼光去看他,还是没有人会相信他曾经杀过人,在无声无息无形无影间杀人于一刹那中。
这就是狄青麟杀人的标准方法。
车厢宽大舒服,马匹训练有素,车夫善于驾驭,坐在狄侯的这辆用一斛明珠向某一位王妃换来的马车上,就像是坐在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上那么平稳,甚至感觉不出马在行走。
思思穿着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一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她男人的嘴里。
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让男人享受她。
她不愿失去现在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可是她知道现在已经快要失去他了。
狄侯从来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留恋太久。
可是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想法子留住他。
狄青麟看看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看看她露在丝袍外的一双纤柔完美的脚。
他知道她在丝袍里的**是完美而**的。
她的**丰满光滑柔软,在真正兴奋时,全身都会变得冰凉,而且会不停地颤抖。
她懂得怎么才能让男人知道她已完全被征服。
想到她完美的**,狄青麟身体里忽然有一股热流升起。
他经历过太多女人,只有这个女人才能完全配合他,让他充分满足。
他决定让她多留一段时间,他身体里的热意已使他作下这个决定。他的手轻轻潜入了她丝袍宽大的衣袖,她的胸膛结实坚挺,盈盈一握。
想不到她却忽然问了他一句很奇怪的话。
“我知道你跟万君武早就认得了。”思思问狄侯,“你们之间有没有仇恨?”
“没有。”
“他以前有没有得罪过你?”
“没有。”
思思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问:“那么你为什么要杀他?”
狄青麟身上热意立刻凉透。
思思还在继续:“我知道一定是你杀了他,因为他死的时候,恰巧就是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你回来后又特别兴奋,一个晚上要了三次,比你第一次得到我时还要得多。以前我曾经听我一个大姐过,有些人只有在杀了人之后才会变成这样子,变得特别疯,特别野,就像你昨晚上一样。”
狄青麟静静地听着,一反应都没有。
思思又:“我还知道你贴身总是藏着把很薄很薄的刀。我那个大姐也告诉过我,用这种刀杀了人后,很不容易看出伤口。”
狄青麟忽然问她:
“你那位大姐怎么会懂得这些事的?”
“因为她有个老客人,是位很有名的捕头,这方面的事没有一样能瞒过他的。”思思,“别人都他心如铁石,对我那个大姐却好极了,在我大姐面前,简直温柔得像条狗。”
狄青麟心里在叹息。
她不该认得她那位大姐的,一个女人不应该知道得太多。
思思看看他,轻抚他苍白的脸:
“什么事你都用不着瞒我,我反正已经是你的人了,不管你做了什么事,我都一样会永远跟着你。”她柔声,“所以你可以放心,你的事我绝对不会出去,死也不会出去。”
她的声音温柔,她的手更温柔。
她很快就感觉到他又兴奋起来,鲜红的丝袍立刻就被撕裂。
她放心了。
因为她知道她用的这种方法已有效,现在他已经不会再抛下她了,也不敢再抛下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