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当家,你以前……我是指做山贼以前,是干什么的呢?”我傻傻地发着疑问,因为我觉得以他这种姿容体魄,一定是有什么苦衷,不然怎么会甘心做区区山贼,冒着被官府围剿的风险,干着那些不被提倡的事,比如打劫、绑票。
他用那双凌厉的眼睛上下扫了我一遍,然后悠悠道:“你不是飞云帮的人,不必跟他们一样叫我大当家。”
我道:“那叫你薛大哥好了。”
他笑:“我怕是也承受不起。”
我一愣,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看出了我是寻花侯,不能够呀,这里离我的地盘远了十万八千里,我们光是走水路都走了好几天,他断没有可能认得我,又或者,他看出来我是女人,想一想也不能够,我的嗓音向来不细,行为举止和男儿一样洒脱奔放,更何况我的喉结和裹胸都没出过半点差错,他到底……
薛让再一笑,“放心,这世间每个人都拥有秘密,我不想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只是看你身着显贵,这衣裳的料子是云霓坊特有的,而云霓坊只对皇家进贡,当然,也有可能被富商家私下采购,你非富即贵,被我飞云帮绑来一定满心怨气,我自然承受不起你叫我一声薛大哥。”
“呃……”我搔搔头,“薛大哥好眼力,不过我一开始虽然不情愿在此,但现在觉得还算有趣,等还了你的桌子再闯荡江湖也不迟。”
“闯荡江湖?放眼之下都是江湖,你还想去哪闯荡?”
我不理解他话中的高深,只觉得薛大哥很有内涵,我道:“我是想去找一个人。”
薛让:“什么人?”
我:“……”
薛让:“嗯,明白。”
我什么都没说他都能明白,也太厉害。我是为汤擒才离开锦衣玉食的家,躲避皇上的特殊对待,躲避满朝纷争,躲避狐朋狗友的纸醉金迷,暂时,我还没有察觉到后悔。
大当家又喊来了弟兄几个,帮忙把木头抬回寨子里,我围着它绕了好几圈,还是一筹莫展,木工老爷子抽完一袋旱烟,这才起身朝我走来,“愣着做什么,锯啊。”
“现在?”
“趁着新鲜,柔韧性好,开始锯吧。”
我没再纠结我的虎口还疼不疼的问题,因为身处这样一个男人遍地的帮派,我不能像个女人一样娇气,不仅会被鄙视,也许还会被怀疑,所以我拿起锯子,按照老爷子的指示,开始赶工。
那种感觉很充实,这是我自己从不曾体会的,不仅仅指从未接触过的木工活,还是指这种倾尽心血和全力去专注干一件事,虽然直到傍晚太阳落山,我都没完成老爷子吩咐的十分之一工作量,但是我连吃三碗饭的时候,再也不心虚了。
我值得。
有人说,闯荡江湖会让人成长,我觉得,留在这里也挺让人开眼界,看着二当家忙进忙出,看着书生举着算盘算账,看着薛让下山处理纷争,看着飞云帮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闲着,大家都在忙忙碌碌。
以前我觉得岁月漫长,一杯好酒就能喝一下午,可现在我只觉得每个时辰都过的飞快,快得让人抓不住,从晴空日露到夜幕繁星,一切都是那么的生机盎然。
他们与我,与曾经的我,太不相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