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生的孩子,看上去都是一个样子,小小的,红红的,像是猫崽一样,实在瞧不出有什么漂亮的,或者像自己的地方,不过既然是林向晚说的,楚狄也就欣然接受,“是么?这次真的要谢谢你,要不是你,他不会这么顺利的来到这个世界。”
他居然谢她?这男人脑子抽了么?他搞错没有?!
“该谢的应该是他母亲吧?怀胎十月,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只是做了我的本职工作而已。”林向晚回答,目光仍落在婴儿房中一排排的小床上。
她喜欢孩子,发自内心的喜欢,她喜欢看着他们的眼睛,当你和他们注视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会在他们清澈得黑得发蓝的眼眸里软化,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世界都会变得干净许多。
她清楚地记得自己生叶楠时的每一次宫缩,身体几乎要坏掉的剧痛并没有吓倒她,当听到叶楠的第一声哭声时,她觉得自己付出的一切代价都值得。
没有什么能比一个新生命更宝贵。
她给他取名叫“楠”,就是希望他可以像家乡的楠木一样,可以端直茁壮的成长,不畏风雨的洗礼,终成栋梁之材。
“叶向晚,你在计划什么?”楚狄的手指在她指尖轻触着,薄茧划过她的白皙的手指,留下一道如虫爬过的搔痒,“你想要什么?”
顺着她的目光,他看见自己的儿子,被包裹在襁褓中的小生命,懵懵的在黑甜乡里酣睡,甜美的模样就像是偷溜进人间的天使。
“你觉得呢?偷走你儿子,让你悔恨终身?”林向晚扭头问他,四年没见,他好像又变高了一些,三十岁的人还会再长个儿么?“如果真的是这样,你会害怕么?”
“你觉得呢?”楚狄反问她,“你也知道,我从来不是个多情的人。”
“我当然知道你有多冷血,所以我也不会做这种蠢事,好好地看着他吧,千万别离开他,孩子一眨眼就长大了,而你错过的时光将永远也不会回来。”抽回自己的手,林向晚淡淡地答道。
虽然从种种迹象来看,楚狄并不看重这个孩子,或许他早就知道了季茉莉背着他做的一些丑事,但就算他什么都知道了。林向晚也绝不会危险去动这个孩子。倒不是她有多善良,只是因为这孩子本来就生父不详,如果被她弄走了,以后要是查出来,肯定就会赖在她头上,她才不要卷进这种狗扯烂羊皮的破事,她只要在旁边静静的看着就好。
命运自有它的安排,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这些话……说得你好像很有教育孩子的经验一样,叶向晚,有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他的目光探寻似地在她眼底来回地扫荡着,林向晚心里微微一颤,不过只是一瞬间,她就恢复了常态,“教育孩子的经验我没有,替我接生的经验我倒是不少。不说了,我要下班了。”
再扯下去,不知道他还会说出什么不着边际的话,林向晚已经觉得很累了,不打算再浪费自己的时间,她道了个别,转身要走。
楚狄拦住她的,“我送你回去。”
“楚先生,身为一名新晋爸爸,你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在这里陪着你太太?”这人什么时候学会的这种招数,像块臭膏药一样,林向晚挑眉,一脸的不快。
不过她的不快,却影响不了楚狄的好心情,“你的话提醒了我,我失去了一次做父亲的机会,我现在想弥补回来。”
他说话的时候,身体微向前倾着,从口中呼出的热气喷薄在她的脖颈上,让她细嫩的肌肤马上泛起一层轻粟,林向晚有种危险的感觉,并不是因为楚狄说话时的语气十分暧昧,而是因为他说的这句话本身。
他好像在暗示些什么。
警惕地向后倒退了几步,离他远了一些,林向晚毫不掩饰地用手揉搓着微微发烫的脖颈,“失去了一次机会,正好抓住这一次,别让自己再遗憾了,再见,楚先生。”
再也不给楚狄任何说话的机会,匆忙的再次道别,林向晚像只受惊吓的兔子般飞快地消失在他的视线之中。
楚狄望着她仓皇离开的身影,眼睛中慢慢地升起一抹类似悲伤的情感。
他那话是什么意思?在暗示她,他已经知道叶楠的存在了么?林向晚坐在出租车上,来回反复地把楚狄的话想了几遍。
不可能的,她已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让别人发现叶楠的存在,楚狄肯定不会知道叶楠的事情,如果知道了这件事,以他的个性,绝不会只是问问这么简单,他只不过是随口说说,她不能自己吓自己,她一定要停止这种胡思乱想。
虽然理智一遍一遍地这样告诉自己,但林向晚心中仍是忐忑不安地,以至于她到了地方下了出租车,在确定没有人尾随之后,仍是心神不宁地在小区外转了四五个区,才像做贼一样摸回自己家。
林向晚蹑手蹑脚进了家门,一时没有防备和另外一个和她同样蹑手蹑脚仿佛怕踩死地上微生物的身影撞到一起,她尖叫了一声,然后顺手抄起放在门前的一尊维纳斯石膏像。
“师兄!!人吓人吓死人的!!你在干嘛?”就在要砸下石膏像的时候,林向晚看清了是沈士君,她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把石膏像放到一旁,轻捂着胸口靠在墙壁上。
沈士君一向是最注重形象的人,可现在却灰头土脸的,领带歪到一旁,西服扣子也崩开了几个,模样十分狼狈,他把林向晚拉到沙发上,才轻声道,“你在外面的时候,有没有遇到那位姓莫的小姐?”
“她怎么都追到这里了?现在的姑娘简值猛于虎也啊!!师兄,你老实交待吧,你到底把人家怎么了?人家对你穷追猛打到这份儿上了。”
“我能怎么她?她不怎么我就算是好事了!!!”面对着林向晚置疑的目光,沈士君炸毛。“林向晚,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么?那位莫小姐……我真的是惹不起了……”
说起这件事,沈士君就觉得头大如斗,姓莫的小姐,原名莫洛洛,是位多国混血的美女,目前在H市的H大学里学习古典文学。
沈士君回国后,不能免俗地被H大作为毕业生杰出代表请回学校里进行演讲。演讲原本进行的很顺利,沈士君演讲稿准备得极其充分,再加上他的语言诙谐,风度翩翩,演讲完毕掌声经久不息。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这场师生皆满意的演讲,却让他惹上了大麻烦。
莫洛洛的祖母是意大利人,而祖父则是中国人,父亲与混着西班牙和爱尔兰血统的母亲结婚后,生下了她。
莫洛洛从小在海外生活长大,性格如法兰西玫瑰般热情奔放,但她却一直向往着华国古老而神秘的文化,并认为拥有一头黑发和黑色瞳孔的华国男子,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男人。
在听过沈士君的演讲以后,莫洛洛就深深的被他所折服了,并且展开了热情的追求……
和林向晚一样,沈士君是个有些冷情的人,或者说,他所有的热情,以及对爱情的向往,都奉献给了一个人,对于别人,沈士君连个笑容都欠奉。
在美国的时候,也有洋妞向沈士君示好,但都被他轻而易举又不失礼节的拒绝了,所以最开始,他以为他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拒绝莫洛洛,但莫洛洛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并不吃他这一套。
她如神探一般在短短的时间里摸清了沈士君租住的小区,让自己的倩影时不时的出现在沈士君的眼前,在她发现沈士君采取了惹不过躲得过的逃避方式后,她就十分大胆地以学妹的身份在沈家老太太大寿的时候,出席了寿宴,而后数次“顺路”拜访了沈家父母,让沈家从上到下,从老到小,没有一个不知道她的。
莫洛洛天生一张娃娃脸,虽然已经22岁,看上去却像个高中生一般,无论是笑起来的样子,还是不高兴时嘟起嘴的模样,都十分可爱又自然。
对于这样一个乖巧可爱又嘴甜的孙媳妇儿,沈家老太太简值是喜爱极了,但沈士君却被害惨了。
他从小接受的教育,都是让他成为一个绅士,保护女孩子,温柔地对待女孩子。从没人教过她,在遇到这种牛皮糖时,他应该怎么办。
“师兄,我说你就从了吧,我看莫小姐人挺好的。”林向晚没心没肺的说着,完全不顾沈士君的感受。
沈士君冷冷地白了她一眼,“我也觉得你挺好的,你为什么就不肯从了我?”
“呃……师兄,不一样的,莫小姐青春貌美,家世又好,哪儿像我拖儿带女的,负担太重。”
“我既然做了叶楠的干爹,就代表我不在意做他亲爹,多养你们两个,我还负担得起。再说,买一送一,怎么算都是我赚了。”
林向晚额上冒汗,隐约记起沈士君上大学的时候,好像是学校辩论队的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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