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狄只是觉得蹊跷,林向晚是何时与沈士君走得这样近,还有沈家,竟然允许自己的子侄一辈与那样身世不清不楚的女子交往,他只是想问问林向晚,她对他这样吝啬,连一条短信都不肯回给他,他碰她一下,她就像是躲避瘟疫一样躲闪不及,而对别人,她怎么就能笑得如此灿烂?不设防备?
到底和她在一起三年的,是沈士君,还是他楚狄?!
到底她生的孩子,是他的种,还是别人的?!
如果是他的,为什么她不让自己接近叶楠,难道那孩子是沈士君的,或者是别人的?
无穷无尽疯狂的念头,在看到林向晚小鸟依人的靠在沈士君怀里时,蜂拥而出。林向晚不知道,她看向沈士君时毫无掩饰的笑容,就像是火山中喷发而出的岩浆,倒灌进楚狄的心中,烫得他痛苦不堪。
他想一拳将她身边的男人打倒,然后一拳接一拳直到让他无法再爬起来,甚至是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但是他不能做。如果说楚狄现在还有理智的话,那么他所有的理智都去控制住他的手脚。不让他做出追悔莫及的事情。他宁可自己此刻是一无所有,那么他就能无所顾及,但是他不行,他是楚狄,楚氏的总裁,为了公司,还有公司里的几千员工,他现在不能乱来。
原来财富还有让人如此痛苦的一面,他以前从不知晓。
楚狄不想看他们,他想别过头,闭上眼,关上耳。但有种力量强迫他看下去,冥冥中有个声音对他讲,看吧,好好地看吧,你不珍惜的人,有人珍惜,你不要的幸福,有人肯要。
你以为全世界的人都会为你停留么?
蠢货。
伏特加的后劲极强,如一计燃烧弹将他心头所有的猜疑与嫉妒都烧起来,烧得疯狂,烧得熊烈,烧光了理智,也烧没了冷静。
*
这次展示的玉镯,是西汉时期的羊脂玉浸血后形成的血玉,镯口极窄,就算是林向晚手腕细,也是费了些劲才套上去的。
血玉的成色极好,血色直达玉心,色彩殷实厚重,镯身上还雕刻着精美的蝠纹,一看就是旧时宫廷御用之物。林向晚因为在医院长年不见天日,再加上她的身体不好,所以肤色白皙到几乎透明,在这样的肤色映衬下,白与红竞相绽放,相辅相成,竟带给人一种极为瑰丽妖娆的感觉。
拍卖方为了扩大拍品的名声,拍出更好的价格,就给所有拍品都杜撰了一个相对的传说。
林向晚腕上的这枚玉镯,相传就是西汉王族公主少时所配,后来公主远嫁它做为公主最心爱的配嫁一直未离其左右,再后来因外敌入侵王朝动荡,公主与爱人共赴沙场,最后公主为了保护爱人而被敌军一箭穿心,心头热血流淌而下,浸在白色的玉石里,就变成今天的血玉。
故事凄美动人,让在场的心软的女士都唏嘘不已,但或许是因为太凄惨了,使人生出畏惧的心情,想要购买它的人反而少了许多。
林向晚站在展示台前,强忍着脚趾快要断掉的剧痛,撑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向过往的潜在买家展示着自己手上的镯子,可支着手臂等了许久,都没见有人停下脚步仔细端看。
脚上实在是疼得忍无可忍,林向晚见四下没人注意到她,于是就很没有职业道德的遁了。
她溜到展示馆后门的防火通道里,想要坐下来歇歇脚,可没想到通道门一打开,林向晚就尝到一股浓烈的香烟味。
因为刚从灯火通明的地方出来,眼睛一时还无法适应通道里的幽暗,所以林向晚只是模模糊糊地看到墙角站着一个高大的身影,身影手中还夹着刚刚点燃的香烟。
怔了片刻,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手上还带着价值百万的拍品,马上后知后觉地跳开一步,做出防卫的姿态,“你是谁?在这干嘛?”
“林小姐?”随着一声熟悉的叫声,身影向前走了一步,“是我,徐云起。”
“咦?你怎么在这儿?”林向晚惊讶道,眼睛过了一会儿习惯了黑暗,认出前面的人果然就是几个月前和自己在拳场曾经一起共事过的家伙。
林向晚虽然和徐云起相处的时间虽不长,但两人也算是过命的交情,一认出他,她立刻高兴的凑过去,拍了徐云起肩膀一下,“你不是在美国打拳,什么时候回国的?”
他乡遇故知,徐云起看起来心情也很好,回给林向晚一个灿烂的微笑,一口白牙在黑暗之中格外显眼,“我不打拳了,现在在给老板做保镖,老板来参加拍卖会,所以我也跟过来了。林小姐也是来买东西的么?还在做医生么?”
“我哪买得起这么贵的拍品,是来帮忙的。”林向晚晃了晃自己的手臂,红色的镯子发出幽幽的朱光,“医生是我的老本行,当然还在做,不过我现在可是正式的主治医师了,猜猜我看哪一科?”
徐云起含头笑,老实的摇摇头,故意把炫耀的机会留给林向晚。
林向晚很得意的答道,“妇产科,没想到吧。”
“我以为你会看外科的。你的手艺那么好。”徐云起像是想起了什么时候,把手里的香烟捏掐掉,丢到一边去,“见到你真是太好了,艾瑞克听说我回来,还特意让我带话给你,我正愁怎么才能找到你呢。”
虽然两人都是在H市,但H市这么大,想要找一个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徐云起初来乍到,正是两眼一摸的时候,没想到竟然会在拍卖会上这么偶然的遇见林向晚,心里也是极高兴的。
“大个子怎么样了?我走得匆忙,也没来及去医院看他,他的伤好了么?”
“嗯,我走之前,他已经痊愈了,女儿也过来了。你介绍给他在运输公司做保全的工作,他干得很顺手,我离开拳场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让我找到你,说是要好好谢谢你。”
林向晚临走的时候,拖了当地黑帮一个小头目,给艾瑞克在运输公司里找了份工作,艾瑞克虽然有一只眼睛失明了,不过他身材魁梧,又会格斗技巧,人又实在,相信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一定能做得很好。
果然,艾瑞克没让她失望。
林向晚高兴地摆手道,“都是他自己努力的,谢我干什么,我不过是传句话。你呢?你拳打得那么好,怎么舍得放弃?”
“没什么舍不得的,刀口舔血的买卖,终究不是长久事。有命赚钱,不一定有命花。保镖虽然辛苦些,起早贪黑,不过赚个平安钱,国内没有外面那么乱,没什么危险。而且……”徐云起望着林向晚笑笑道,“你不在拳场了,大家心里都不踏实,怕万一受了伤,都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治。”
“呀,铁公鸡没给你们再配医生?”林向晚和徐云起聊得兴起,干脆把高跟鞋甩到一边,站在楼梯上和他平视。
徐云起看她不羁的样子,心里觉得十分神奇,这个女人明明外表看上去是个极柔弱而又文静的模样,身体又不是很好,但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你总不会觉得无聊,她就像是个小火炉,随时随地都可以温暖别人。
“拳场贴了广告出去,可是一直没有招到合适的人,也有社区学校的医科生想要来试试,不过只待了一个晚上,就都逃跑了。”
林向晚笑得合不拢嘴,这个结果就算徐云起不说,她也能猜出来。
那样血腥而恶劣的环境,人如野兽一般为了生存拿命去拼,并不是人人都像她一样没心没肺地只为了赚钱,对旁边血肉横飞,惨叫连连的场面当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一颗心在那样的环境里,日复一日,终将变得无坚不摧。
两个人聊着,几乎忘了时间,直到林向晚的手机叫起来,她才恍然发现已经过了那么久,用力的拍了一下额头,“我得赶快回去了,要不然耽误了拍卖,沈大妈会吃掉我的,你也得赶快回去了吧?过了这么久,雇主恐怕已经被人大卸八块了。喂,手机号给我一个,我们时常联系,我请你吃饭。”
把徐云起的手机输到自己的手机里,林向晚提着裙子就往拍卖会场里跑,徐云起一把拉住她,“鞋子。”
林向晚哀嚎一声,把15厘米的高跟鞋飞快地套在脚上,踉踉跄跄地冲了出去。
幸好,因为今天来的贵宾极多,所以拍卖会一时还未开始,林向晚龇牙咧嘴地把手镯褪下来还给拍卖人,自己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喘气。
只不过还没等她把位子坐热,沈士君就如一条逆流而上的鱼,穿过人群来到她身边。
“跑到哪里去了?找都找不到你,别再躲清静了,奶奶要见你。”
沈士君口中的奶奶,就是沈家老太太,沈氏拍卖会的主办人,林向晚在以前的拍卖会上曾经看见过她,老太太虽已耄耋之年,但一头银发精神矍铄,说话的时候底气十足,就像是个老神仙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