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寻衅滋事(四)
经过多方打听,春亮终于从孙二娘的嘴里得知,其实今天一大早就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至于是什么人所为,她没有看清楚。此事确实不是野猪干的,而是人为的。一般人不会干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除非有什么深仇大恨!
因此,一家人便把此事赖在了臭婆娘的身上。为了防止她再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一家人都处处小心谨慎起来。先把屋外值钱的东西统统搬到屋内,每天几次到农园和果山上去巡逻,随身携带棍棒、镰刀等工具。
几天下来,死八婆没有来家里闹了,其实地方也没出现什么损失。也许闹够了,她也筋疲力尽了吧。几日后的一大早,死八婆那个瘟神又出现了。
梅兰立即通知大家,准备做好防范工作。佛招没有携带什么刀具之类的东西,至少事情还不算太严重。就在大家为此歇了一口气时,她从裤袋里拿出一瓶黑乎乎的东西。大家定睛一看,原来是敌敌畏农药。大家一看事情不妙,都不约而同地捏了一把汗。
“识相的话,最好赔钱给我,不然我就死在你的家里!”
大家都知道,死八婆曾经服毒自杀过好几次,真要再来一次,那也是随随便便的事情。她真要死了,不替她惋惜什么。关键是死在自己的家里,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大家都想顺顺利利地过日子,谁愿意受牢狱之灾啊?
由于一切来得太突然,大家都着急得不知所措,不知该说些什么来应付。
“你先等等。就算要让我们赔钱给你,那也要到银行里取完钱才行呐!”
“要去赶紧去!别跟老娘我浪费时间!”
“你说要赔钱?到底要陪多少钱?”
“最少十万!少一分都不行!”
海峰怒目圆睁地瞪着她,暗自骂道:“十万块钱,你去抢银行得了!”
春亮转身准备退回到屋内,海峰拉住他的手,眼神示意他不要去!
“爹,你放心好了!”
他走进屋里,从钱包里拿出一张信用卡,展现在她的跟前,说道:“那你先等等啊,我马上就过来!”
佛招以为他真取钱去了,心里乐得开了花,忍住不笑出来。谁知道他走到半路,却报了警。很快,派出所民警赶来了。他把他们领到了家里。佛招突然发现情况有变,脸色顿时黑了下来。
“你怎么回事?怎么跑到别人家服毒自杀?”
“你们最好不要过来!不然我就死在你们的面前!”
“你先把农药瓶子放下来,有什么话到派出所再说!”
“钱没到手,我是不会跟你们到派出所的!”
“赔什么钱?”
“我的手指都被他们弄断了!叫他们还钱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怎么回事?”
“先到屋里再说!”
春亮把为首的派出所民警拉进屋里,把事情的真相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民警听完之后,差点拍案而起,一本正经地说道:“你们两夫妻都是读书人,怎么一点都不懂法呢?你们知不知道,那位妇女要是到公安局报案的话,根据她手里的那份七级伤残报告,公安局可以立案调查取证,追究你舅妈的刑事责任!如果你们都同意私了的话,我们可以不立案处理!”
“可是她昨晚还毁了我田里的一半庄稼呢?”
“如果你有证据的话,你也可以公安局去报案!”
“目前还没有证据,所以……”
“没有证据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菁菁没想到事情会闹得那么严重,便走到另一间房间里,通过电话的形式把民警的原话告诉给舅妈。
打完电话后,菁菁又回到他们的身边。
“我舅妈说,等下她会过来!”
“这样吧,既然不立案处理!那我们就把此事转交给司法所处理!到时候司法所会派人对此事进行调解!”他点打开手机通讯录,指着其中的一个号码,“这是岳所长的手机号码,你把它记下来,等下打个电话给他!”
春亮跑到里屋打电话去了,而为首民警走到死八婆的跟前,说道:“等下司法所会过来处理此事,你不要那么激动!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能还公道最好!不还的话,老娘立即死在你们面前!”
“说了不要那么激动!你要相信司法所工作人员!”
说完没多久,派出所民警开着警车走了。
此时,屠夫三走了过来,故意挖苦道:“你个发神经的,闹够了没?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还闹死闹活的,也不怕别人笑话!你要死就快点去死!”
“你就那么想着我死?”她从地上站了起来,双手紧紧护着那只农药瓶子,“那你老娘我就偏偏不死了!咋的!我死了,你才好跟狐狸精过日子是吧?想得美!”
屠夫三一看她竟然把糗事都说了出来,顿时恼羞成怒,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佛招也毫不示弱,扔下农药瓶子后与他扭打在一起。围观的村民本想劝架的,但是一想到死八婆的为人,都光看着热闹。不久,屠夫三的兄弟走了过来,总算把架给劝住了,并把屠夫三拉回到屋里。
不久,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来了。春亮以为司法所会派几个精干人员过来,没想到来的只是一个背有点驼的老头子。
“我是司法所的岳所长,你们这里到底怎么回事?”
春亮把事情的情况再次描述了一遍。
“这件事情不是一时就能处理得了的,要不这样吧,你们双方都到我所里来一趟,到时再面对面详谈怎么样?”
此时的佛招迫切希望离开这个鬼地方,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春亮和她的舅妈也希望把此事给解决了,也跟了过去。
到了所里,春亮发现,这位岳所长看起来是一个枯老头,但是处事老辣干练,语气随和爱听,逻辑思维敏捷,说起话来一套有一套的。经过将近一天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见解——赔偿佛招2.5万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