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忆,意料之外脱险境。
看着石魔,一步步慢慢的走向徐偶像,我怎么能就这么看着呢,我才不要别人牺牲自己,来救我,更何况是我的兄弟。
我急速跑向徐偶像身前,档在了他的前面,对着他说道“如果此刻,你牺牲自己来救我,我令愿,和你一起被这石魔吃掉。”
徐偶像说道“不,你还有凌儿姑娘,如果你死了,凌儿姑娘会怎么样,她该有多难过。”
我回答着他“如果凌儿知道了,是你牺牲自己来救我,我并没有阻止的话,她会看不起我,会一辈子看不起我,我不要这样,所以长卿大哥,你不要老想着牺牲自己,寻找七神器如此重担,难道你就忍心让我一个人去吗?”我将放满东西的储物袋还给了徐偶像。
此时石魔,又笑了起来,不过这次是奸笑,我很怀疑这石魔是不是有精神分裂,一会看起挺和善,此时看起来,却是那么的猥琐奸恶,只听见他的笑声回荡于墓室之中“哈哈,好感人的兄弟情意,既然,你们两个都愿意为对方牺牲,那么,我就两个人一起吃。”
他突然变的更加巨大起来,看起来,也变得更加狰狞。
对于石魔的力量,我们还并没有了解,但既然能与飞蓬一战,那力量,可以说是变态级了。
徐偶像拿出了,已经注入轩辕剑兵魂的星辰剑,那种王者的霸气,让石魔都不免动容起来“这把剑,给我的感觉好熟悉,好熟悉的王者之气,但不可能是那把剑,绝对不可能,因为那把剑的力量绝对不仅如此。”
我们两个也完全,没听懂这石魔在说什么。
石魔自己呢喃了几句之后,又变得不是那么狰狞了,他看起徐偶像说道“小子,你手上拿的是什么神兵利器。”
徐偶像说道“乃蜀山开山神剑,星辰剑。”
听到徐偶像这么说,那石魔是一阵惊讶“真的是星辰剑?”
石魔重复的问了几句。
徐偶像见此,便也认真的回答,“没错的确是星辰剑。”
这时,那石魔又发疯似的笑了起来,“哈哈,哈哈,终于等到了,终于等到了,”看着这多变的石魔,我想到了那些修行极高的家伙,脾气都很古怪,而且大部分都是疯子,神经病。而这个石魔,也的确是个古怪的老家伙。
但从他说的话语气里,我可以感受到,他非常的兴奋,似乎,已经期待了很久。
我带着一些好奇心,便问起了他“刚刚听你说,等到了?不知是等到了什么。”
这疯疯癫癫的怪物,听我这样问道,便也回答着我“在很多年前,我还是人没有成魔的时候,那是我还年幼的时候,我的父母就离世了,在他们临死前,就告诉了我一件事情,我们家里有一个使命,就是要一直在等待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我们家族的宿命之人,有一天,这个人会手持一把名叫星辰剑的神剑,来找我,不管这个人提出什么条件,我都要答应他,帮他做三件事情,只要我帮了这个人做三件事情,他们在九泉之下,便可能坦然见列祖列宗,但直到我后来,一念成魔,再被毁坏肉身,在天魔的帮组下,不得以以石成身,成为三大魔之一的石魔,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没有碰到这个宿命之人,我以为我再也碰不到了,因为我在这样这一个地方,会有谁来呢,但最后我终于等到了,我们家族应该等的宿命之人,我父母的心愿也可以,这么多年,我也可以实现了。”
听到石魔这么仔细的解释,我们两个人,才是勉强的明白了。
徐偶像听完,便说道“一切自有天意,早有注定,既然你我也有此缘,那你可否帮我治好,我这位兄弟。”
石魔回答道“没问题,既然是宿命之人的吩咐,我必然达成,但我只能帮你做三件事情,治好他已经算是一件事情了。”
徐偶像说道“恩,那就拜托你,将他体内的怨气快点驱除掉吧。”
石魔走向了我,他没开始驱除的时候,我还以为要什么很复杂的过程呢,结果他只是一挥手,我的身体里,就像有什么东西,被召唤出去,想必就是那怨气,没几秒钟,我便感觉,我再也感觉不到体内的那股怨气了。
石魔替我驱除完怨气之后,便又问起徐偶像“不知你还有事情,需要我做的吗?”
徐偶像说道“这个…….第二件事请,就是让我们两个平安离开这里,回到龙山县城中,至于第三件事情,就是希望你以后尽量多做好事。”
徐偶像一说完,石魔就说道“就这些事情?”
徐偶像肯定的回答道“没错,就是这些事情,但你必须要做到,不然就不算完成这些事情。”
石魔回答道“我石魔也算是一言九鼎,必定会完成你说的事情,那么现在,我就先送你们两个人离开这里吧。”
又是一挥手,我们两个人的身后,便出现了一扇光门。
看见了光门,我心里顿时感觉轻松了许多,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我迫不及待的先穿过了光门,徐偶像也跟着走了进来,光门里面,是一阵漩涡,我们两个被这漩涡卷起,被这漩涡卷的,我是有点吃不消,但不知道徐偶像感觉怎么样,应该也感觉不太好。
大约卷了十几秒,这漩涡突然消失了,我们两个此时已经回到了,龙山县城外的树林里,此刻已经大约凌晨三四点的样子了,树林的风景依旧,但不同的是,已经没有了,那讨厌的怨气。
我和徐偶像两个人,慢慢的走回城中,走在半路,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我将我随身携带的手机,拿给了徐偶像,并对徐偶像说道“长卿大哥,帮我再在这个里面,弄点电,行不。”
徐偶像接过了,我山寨版的爱疯五,回答者我“没问题。”
然后,运气雷电之力,掌握的恰到好处,丝丝电力,慢慢的注入我的手机内,强悍的山寨手机,不管用的时间多久,只要一有电量,它便能像刚刚买来的那么好用。由于有电的原因吗,这家伙,便自己开机了,铃声是我最喜欢的歌,熟悉的旋律,让我在这个朝代,想起了在现代的生活。
大约充到了百分之70的电量,我就叫徐偶像停下来了。
将收起后,我们继续往前走,回到了城中,我此刻无比的想念着,我心里牵挂的那个人。我想见到她,迫不及待,连一秒都不想再去耽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