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方曼还是起了个大早。她想看看那家古着店在不在,心中也蠢蠢欲动地想去试试那件旗袍。还有那个店主,她好像不是现代人一样,就像是穿着那身旗袍,从民国穿越而来。
方曼依旧如昨天那样,买了两个包子拿着,走到小巷时,她犹犹豫豫,看起来鬼鬼祟祟的,好似特务一般。方曼在心中暗自觉得自己过于紧张,现在大清早的,外面又都是人,自己害怕什么呢?况且那条小巷又不偏,随时可能会有人经过,一旦有危险,自己只要大喊几声就够了。想到这,方曼吸了一口气,朝小巷走去。
小巷还是如昨日那样冷冷清清,没有人气。方曼注意到昨天经过的几幢房子门窗紧闭,今日却都开着。虽然那黑黢黢的窗子里,看不出有没有人在,但她的心已经放松,至少这个地方确实有人,只是现在太早了,他们都没起床而已。她在心中安慰自己,便朝着巷子的中部走去,她期待能在前面看见什么人。但是没有,前面的路上空空荡荡,连一只猫都没有。
又走了两步,方曼停下了脚步,她看见了大红色的门店,上面的招牌写着:“何日君再来”。
“是店名吗?”方曼心中疑惑,她朝前继续走,才发现今天店门居然开着,而那位美丽的店主就站在门外,摆弄着几盆花。
店主显然也发现了她,她放下手中的剪刀,整个人热情而欢乐地朝方曼走去:“小姐,又是你啊。”她的眼睛笑成月牙,嘴角有两个酒窝,看起来十分舒服。
那位店主还是穿着昨天的那身月白色旗袍,方曼此时才注意到她的发型,头发微卷,盘于脑后,又带着一点细碎的刘海,与方曼在历史书上看到的那些民国女子的发型如出一辙。她有些惊讶,不禁怀疑起这个店主到底是不是人了?
“小姐怎么称呼?今天来是想看昨天看的那件旗袍吗?”店主微微躬身,看着方曼。
“方曼。我…..”方曼正要说自己确实想看昨日的那件旗袍,又觉得自己看了好像也没用,那件旗袍看着做工精美,自己肯定买不起。
“方小姐要是想穿那件旗袍,现在就可以去穿。小店有规矩,若是那旗袍与小姐有缘,分文不取,让您拿回去。”店主笑着说完,方曼一愣,怀疑自己听错。
“我没听错吧,旗袍不要钱?”方曼着重地问。
店主点点头,似乎不是开玩笑。现在方曼倒是纠结了,如果这家店不是黑店的话,那为什么衣服不要钱?
店主似乎看出她的疑惑,接着说:“小姐可知道每一件汇聚人心血的东西,都是有灵气的。”
方曼摇摇头,她还是头一次听说有这样的理论。若是这样,那她的那些教材还有资料,恐怕早就成精了。
店主微微一笑,依旧很认真地说:“古有‘玉石通灵性’的说法,所以玉石的拥有者,必须终日佩戴玉石,以达成‘养玉’的目的。《红楼梦》中,贾宝玉生下来所携带的那块玉吗,便是他的命根子,因为上面沾附了他的灵气。但其实每一件汇聚了人心血的东西,都是有灵气的。这些东西会找到自己最适合的主人,从而完成自己的使命。”
“使命?”方曼不解。
“前世今生,前因后果。小店的东西都有一段故事,小姐哪天有时间?可以来小店坐坐,我可以给你讲讲这些故事。”店主没有强求与推销,而是故弄玄虚地说要讲故事,令方曼更是好奇。
“方小姐上学快迟到了吧。”店主好心提醒。
方曼一看表,离上早自习还有十五分钟。她向店主道了一声谢,狂跑着地朝巷尾冲去。
店小二端上两笼灌汤包与醋,便下去忙自己的。顾曼看着放在自己面前简简单单的早点,不禁一笑。
“你笑什么?”方之生问她。
顾曼拿起筷子:“我笑你原来早点只吃两笼灌汤包,我还以为你与你表哥一样,都喜欢点一大堆东西。”
方之生听出里面的嘲讽,但是他也不生气,而是耐心地解释说:“我表哥他确实十分浪费,我也与他说过几次,不过他改不了。我们方家的家风一向崇尚节俭,所以我很少早点吃的浪费。”
顾曼点点头,她夹了一个灌汤包,轻轻咬一口,汁液满溢,浓香飘鼻。
“好吃。”顾曼吃过后说。方之生笑了笑,为她又夹了一个。
顾曼端着方之生为她夹的那个灌汤包笑,还是头一次有男人这样绅士而礼貌地对她。在欢场待久了,顾曼原本单纯的性格变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来百乐门的那些人,大多数都是来寻欢作乐的,就连周汉海也不例外,倒是像方之生这样的愣头青,还是很少见的。
他们吃过早饭,方之生要送顾曼回家,顾曼却不是很愿意。顾曼的家住在和平里,里面纵横交错,虽然看着干净,但是顾曼一家都挤在一个小小的亭子间里,看着却十分杂乱。
顾曼心里是很惶恐的,像方之生这样的少爷,怕是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住的地方。其实顾曼的工资还不错,但是父亲的债,还有弟弟的学费她都要顾及,一个月刨开水电费与柴米油盐的钱,顾曼所剩无几。她不敢搬离那个地方,也不敢有什么奢侈性地消费,生活压迫着她,让她没了尊严。
“你真的不要我送吗?”方之生又问了一遍。
顾曼点点头,她想方之生与她之间的交集还是不要太深,两个人身份悬殊,到最后也是没有结果。
“那好吧,我过几日有假,到时候我可以约你吗?”方之生询问顾曼,顾曼看着他的脸,突然觉得老天爷真是残忍。
如果父亲没有破产,如果她可以早点遇到方之生,如果她没有在百乐门工作,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有千万种可能。顾曼想哭,她一眼就能看到与方之生的未来,他们的未来,就是不可能。
但是她还是点点头,她拒绝不了方之生那样诚恳的笑容,也拒绝不了自己内心的渴望。
与方之生分手回家,顾曼又过起了声色犬马的生活。她每日晚出早归,与那些客人打打闹闹,可是方之生的脸时不时会跳出来,提醒着她,她真的是爱上他了。
又过了几日,顾曼在家中吃了晚饭,拿着手提包出门坐车,刚出弄堂,一个人熟悉的人影就闪到了她面前。方之生笑嘻嘻地看着她,几日不见他似乎瘦了,眼睛的轮廓更加明显,眸子亮亮的,看着十分精神。
“上班吗?”方之生问。
顾曼点点头,她疑惑地问:“你怎么来了?”
“我找表哥要你家的住址,他说不知道,后来是表哥问了Mary才知道的。”方之生十分高兴,像个孩子。
顾曼朝前走了两步,她头上戴了一顶墨绿色的圆形帽,就像所有在上海生活的时髦女郎一样。“你来找我做什么?你放假了?”顾曼不想在自己家附近停留太久,如果被邻里看见了,又不免在背后嚼舌根。他们知道她是做什么的,顾曼心里不在乎,既然出来做了这一行,还在乎什么脸面呢!但是方之生不同,在顾曼心中,他还很单纯,顾曼不想听别人说方之生的坏话。
“没有,但是我想见你。”方之生坦诚地说。
顾曼惊讶地看着他,方之生这句话算是告白吗?这么直白与坦诚,就像是他与她在一起多年。
“对不起,是我轻浮了。”方之生见顾曼不说话,以为是自己太唐突,略带歉意地说。
“你是不是对很多女孩子都这样说过?”顾曼装作生气地问。
方之生摇摇头,这时有一辆黄包车过来揽客,顾曼扶着车门,准备上车。
“你明天有时间吗?我们去湖心公园划船吧。”方之生有些焦急,他觉得顾曼是真的生气了。
顾曼不说话,她盯着方之生,突然凑过去,轻浮地在他耳边说:“好啊。”
顾曼软糯而娇气的声音在方之生耳边响起,她的这个招数在欢场上屡试不爽,她想自己真是太下作了,居然这样对方之生。方之生的耳根渐渐变红,他脑子一片混沌,耳根的红色如爆裂的鲜血,在他脸上炸裂开来。
“那好,那我明天来接你。”方之生傻傻地一笑,与他那精致的面容相比,竟有几分不协调。
顾曼妖娆地坐上车,旗袍的开衩处露出她洁白而细腻的小腿。方之生瞟了一眼,立即收回目光,顾曼笑了笑,立即轻轻拉了拉衣服,催促着黄包车,朝百乐门走去。
“你说的是真的?”放学后周安怡与方曼走在回家的路上,两人手上拿着在校门口买的烤肉串,边走边说。
“嗯。”方曼咬下一块肉,郑重地点点头。
“那明天下午不上课,我陪你去看看吧。”周安怡提议,方曼想了想,点点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