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含胸拔背,气沉丹田,声凝咽腔,用西北风的风格吼出了一段歌词。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三两岁呀没了娘呀.跟着爹爹,还好过呀;就怕爹爹娶后娘呀.亲娘呀,亲娘呀.
我唱不出于文华的悲惨凄凉柔美,说实话,我唱着这歌儿时,心里蛮有些搞笑的味道,不过现在可不能笑,做戏要做全套。
娶了后娘,三年半呀;生个弟弟比我强呀.弟弟吃面,我喝汤呀;端起碗来泪汪汪呀.亲娘呀,亲娘呀.
唱到这儿,倒也唱出了一点感觉。这歌让我唱得别有一番凄绝的味道,想着十年前过世的妈妈,要蕴酿出这种感觉也不很难。
亲娘想我,谁知道呀;我想亲娘在梦中呀.桃花开了杏花落呀我想亲娘一阵风呀亲娘呀,亲娘呀.
我小心控制着情绪,既要在歌里加入情感,又不能完全沉浸其中,我时刻注意着那几人的动静。
用了一个长长的收尾结束了这名叫《小白菜》的歌,我没有进一步的动作,静待结果。说实话,对他们的反应,我心里没底。
耳中一声男人的哭嚎打破了沉寂。我惊讶了,转过那丛青竹,看到的是九阿哥和其他几个锦衣玉袍的人,其中一人蹲在地上哭得伤心。
九阿哥褐袍玄衣,美玉折扇,一副翩翩佳公子形象。可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是个权势薰天、肆意妄为的家伙。他俊魅邪肆的长相更增加了我的这种感觉。此时他那好看的眉正紧锁着,智狡沉郁的目光毫不掩饰地探究着我。
他身旁站着一个素色衣袍的人,那人面色净白如玉,黑眸红唇,从骨子里透出股风雅智贤。虽然被我盯着打量,却从容如春风拂面。他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如果说九阿哥是个神秘的、有着魔力的黑色猫眼石,那他就是颗极品明珠,温润莹泽、秀质内敛,不张扬,却无人会忽略,不露锋芒,却光华四射。
这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八贤王,八阿哥吧!
大概盯着那他的时间有些长,九阿哥投向我的目光有些恼火。我后知后觉地现,一不小心,自己已犯了忌讳。毕竟九阿哥算是我名义上的男人吧,当着他的面,肆无忌惮地打量另一个好看的男人,似乎太过份了些。
我扮乖顺地低下头,福身叫了声“爷”。
这个时代的小家碧玉应该是这个作派吧!我努力按自己心中的标准饰演着刘春桃这一角色。既然要在他府中潜上一阵子,就要努力扮好角色,不能引人怀疑。
九阿哥冷哼一声,说道:“你不待在你的福兮院,跑到这儿来乱嚎什么?扰了爷们的雅兴,成何体统!”说话时,他眼睛瞟了蹲在地上的男人一眼。
这种肆意妄为之徒也冠冕堂皇地用上了“体统”两字,倒让我好笑。不过,他刚才的那一眼,是在暗示我那男人是我惹哭的么?
我莫名其妙,但还是垂眸说道:“春桃听说母亲病重,心中悲伤,才不知不觉地唱了出来,没想到扰了几位爷的雅兴,春桃罪该万死,请爷责罚!”说着,我把膝盖重重地往跪,听候落。
九阿哥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八阿哥弯腰轻拍那人肩头,温和地说道:“十弟,你是想起了温僖母妃了吗?不要太难过了!”
原来这是十阿哥,我的白菜》勾起他对已故生母的思念情绪了。这可是我始料未及的,心有歉意。
八阿哥温润和煦的嗓音很有安慰人的效果,让人听着就心绪平和。十阿哥渐渐平复了情绪,他站起身来,看了一眼满脸歉疚的我,对九阿哥说道:“九哥,不要责怪她了,她这也是无心之过。”
九阿哥关切地看着十阿哥说道:“老十,别太伤心了就好。”又转向我,蹙眉道:“起来吧。”
我站起身,膝盖有些疼,我对十阿哥说道:“谢十爷大人大量,不追究春桃之过。”
他摆了摆手,说道:“算了,你也是一片孝心,不过这歌越听越心酸,你自己以后也少唱,省得伤心。”
谁说的十阿哥粗笨鲁莾?在我看来,他不但胸怀宽广,而且关心起人来,心思细腻。他身形高大魁梧,声音洪亮,确实容易给人粗莾的感觉,但我一直认为人不可貌相。
我见过的最凶悍的一个杀手,曾经应一个富商要求,追杀坑了富商的一个黑社会老大。那老大身边也有一骠人马,但这杀手不慌不忙地将他身边的干将和家人一一杀死,把老**到穷途末路,最终自杀。这样厉害的一个杀手不但身型矮小,长得文质彬彬,还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怎么看怎么像是医生、律师之类的人物。任谁也想不到他是圈子里手法最凶悍的杀手。
外貌和实际差距最大的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他的外貌长得确实很容易让人误会,另一种是本人刻意而为,故意给人造成假象。十阿哥应该是前者吧,不过也可能两者兼有。除太子外,十阿哥是母家身份最高贵的一个阿哥,若是表现得太出色,恐怕最易遭忌的就是他。他母妃身份虽高贵,但却早亡,不露锋芒也许是一个无人护佑的孩子最好的自我保护方式吧!
“九哥,这就是你前一阵子刚娶进门的小九嫂吧?”站在九阿哥另一侧的一个十七、八岁的锦衣少年忽然说道。他刚才站在旁边一直没吭声,所以我并没注意他。现在他说了话,我才打量起他来。
这是一个眼睛很大,精光四射的少年。脸上带着明显的霸气与自信,配上他英俊的小帅哥相貌,倒并不让人反感,反而有一种自然的吸引力,让人不知不觉地愿意跟着他的思路、追随他的步伐。这少年再过两年,定是个了不起的领袖型人物。
九阿哥弯了弯唇角算是默认了,十阿哥接道:“九哥,你在大街上看到姑娘一见钟情,立马收回府中金屋藏娇的事已经街知巷闻了,你看,连十四也听说了。”说这话时,老十是笑着的,他情绪变化还挺快,赶上我们现代的八零年后生人了。
“细看还真是挺像的。”十四围着我转了一圈,打量了一番,说道。他说得隐晦,但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他是说我长得像那个纯禧格格。这小子还真是肆无忌惮。
八阿哥拍了拍九阿哥的肩,无声的语言在两人之间交流。九阿哥和裕亲王府的纯禧格格的这段情史看来已不是秘密,好像人人皆知。只有我这个替身还有些不明所以。刘春桃这是什么破命格啊?
我一脸悲戚。在他们看来却是另一番道理。十阿哥说道:“你别难过,你娘只是生病,起码你还见得到,你常回去看看,也许她就好了。”十阿哥语含关切,让我心里有些微感动。
我微笑着回道:“十爷说得是!谢谢十爷的安慰。”瞟了我家男人一眼,就不再说话。老十对我关心再多也只能限于安慰这一层,还是要我家男人了话才算。
九阿哥轻咳一声,说道:“明天让小五陪你回去看看吧!”
他说这话时,眼睛并没有看我,但我知道他是对我说的。
几人在这里呆够了,又准备把自己关到书房里。八阿哥走时对我笑了笑。九阿哥又把我从头到脚地审视了一番,蹙着眉走了。十阿哥看我的目光最是和善。小十四么,一脸的坏笑,他说道:“你那歌唱得还不够悲切,骗不了九哥,今天若不是十哥帮你,搞不好,你会受顿皮肉之苦!”
听听,这个自以为是的小屁孩,说出来的话多么欠扁!
不过他说的今天十阿哥帮了我倒没说错。行,我记住了,十阿哥,以后我偷谁家也不去偷你家就是了。
第二天一早,小五就来了,看来是得了九阿哥的吩咐。他引我从边门出去,那里早已有一辆马车等候,小五自己驾车把我送到了位于大栅栏外的刘春桃的家。
顺治朝实行满汉分居,满人住在内城。汉人,无论你是多大的官儿,只要是汉人,就只能住在外城。白天,汉人可以由外城进入内城做生意或办事,而一到夜晚宵禁时,必须回到外城。内城和外城之间修建栅栏进行隔绝,人们通过栅栏出入内外城区。其中最大的一个栅栏,就是著名的大栅(读音shi二声)栏(读音四声,加儿化音)。靠近大栅栏的外城区聚集了许多汉族官员,这些文人官吏经常逛书市,淘旧书,使这里的书肆生意异常火爆。久而久之,吸引了各地的书斋来此摆摊开店,形成了著名的“京城雅游之所”。
刘春桃的家就住在这里,只不过刘大只是个小吏,住在一个普通的四合院中,不若那些著名的汉族大员住的是花园豪宅。
让我意外的是刘大相貌普通、形容猥琐。看刘春桃的相貌,还以为他爹也是个中年美男。见面后她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人家九爷可是天潢贵胄,以你的出身,能进九爷府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第二句话:人要惜福,好好伺候九爷、九福晋。第三句话:人不能忘本,飞上枝头了,可别忘了照顾还在穷窝里的老爹、老娘,还有兄弟们。第四句话:去吧!
我无语了。难怪刘春桃会被这样带进九阿哥府,原来她爹就是个卖女求荣的奴才。人家肯要她女儿,正是求之不得。人家不肯要,还恨不得倒贴着把女儿送进去呢!这样的品性也算是个读书人?
刘春桃竟有个这样的爹!以前自己没爸爸,羡慕别人有爸爸,可如果有个刘春桃同学这样的爸爸,还真不如没有。
以前我和妈妈过,母女相依为命,虽然日子过得苦,但起码妈妈是真疼我。有了好吃的,自己一点也舍不得吃,一定要留给我吃;为了给我买套新校服,不再穿别人捐献的旧衣服,背着我打两份工。其中第二份工是在一家写字楼里打扫卫生间。我一直都不知道,直到有一天,她劳累过度晕倒在卫生间。
从那时起,我才真正开始跟着狼人学习做一个名偷儿。我要钱,我要妈妈不再这么辛苦,我要自己不再成为妈妈的负担!不过,这已是我初见狼人的两年后。那之前,我心里一直抗拒做一个偷儿。
几年后,当我有能力让妈妈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时,她竟早已离去。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死不瞑目。她是为没有看到我上完大学而不甘,她担心我没钱继续完成学业。那是一份无法说出的亲人间的眷恋之情。
子欲养而亲不在,当你真正体会到时,才知道那是种什么滋味。妈妈没有享受过一天好日子。
其实,我是幸运的,我有一个这样的妈妈,而没有一个刘大那样的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