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打猎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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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这些后,冯阳光退回到王军身边,从他手中接过牛弓。

牛弓是冯阳光为这张弓起的名字。

接着,拉弓搭箭,瞄准刚刚所画靶子的最中心。

王军全程在旁边围观,虽然他有些不相信冯阳光这弓能一箭命中靶心,不过,并没有说出来,而是在旁边默默看着,君子不语的道理他还是懂得。

不一会,冯阳光瞄准好,右手一松,木箭如闪电般射出去。

嘣!

木箭直接笔直的钉在树上,发出一阵沉闷的声音。

王军看到这一幕,瞪大眼睛。

没办法,实在是太让人惊讶了,要知道这箭只是削尖了的木箭而已,居然会有那么大杀伤力,要是对人射,射到要害处,那还不得当初死亡?

“看来我是小看光小子了!”

话说回来,因为冯阳光是第一次射,难免有些不熟练,准头有些差,所打中的位置并不是十环,只是八九环而已。

接着,他又连续射出几箭。

咻咻咻的声音不断。

第三箭后,他所射出的箭全都是十环,正中靶心,十米之内,指哪射哪,牛的一批。

王军的表情越来越精彩。

等冯阳光从树上拿回箭的时候,王军感慨道:“没想到你小子还有这一手,在这纯属屈才了,去一线该多好。”

冯阳光不在意道:“我感觉在这挺不错的,寂静,环境好,空气好,比在城里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他把牛弓背在背上,手里拿着十支木箭,转头对道:“老王,我去搞点野味回来吃,你别让火熄了!”

王军还在沉浸于冯阳光超神的箭法上,也没听冯阳光再说什么,随意的点了点头。

“嗯!你去吧!”

得到回复之后,冯阳光迈动双腿,消失在丛林边缘,深入里面。

“等等!光小子说他要去搞野味?!!!”

王军突然回过神来,这里是原始森林,很多野兽都是保护动物,除非主动攻击他们,否则是不能主动对这些野兽、动物出手的。

可惜,现在已经晚了,冯阳光早就离开了。

要是其他人他到不担心,最多搞回来一只野兔、野鸡啥的。

可,冯阳光不一样,他有那吓人箭术,王军害怕他打只大型动物回来,比如鹿,或者其他,那可就完了。

“希望光小子知道什么动物是保护动物!”

……

话分两头,进入丛林的冯阳光并没有着急赶路,而是,一边走,一边向四周张望,一方面是想找猎物,另一方面则是想找一些天然调料。

边防站里只有盐,其他什么都没有,这多没趣,

他可不想费劲力气搞点野味,最后做出来却难吃的要命,那太亏了。

刚走没一会,冯阳光就从地上发现了第一个目标植物。

这种植物长在地上,一颗一颗的,像是一串葡萄一样,连颜色都很像。

这种东西叫草果,咬下去会有一股辛辣味,用来提香或者去腥都是极好的,而且,草果还是一味中药,能祛湿驱寒,健脾开胃,反正是百利无一害的好东西。

采摘一些后,冯阳光继续上路。

他再次感受到兵王技能的强悍,要是没有技能之前,来这种地方就是两眼一抹黑,能不能活下去都成问题,毕竟这可是丛林,吃到有毒的东西就得出事。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这片原始丛林就跟他家后花园一样,非常熟悉,不只能活下去,还能活得特别好。

冯阳光运气不错,接下来又找到几种替代品,野山椒,是花椒,还有一种辣椒,他叫不上名字,只知道有辣椒的作用。

还不止如此,他还采到很多野果,树莓,黑莓,这两种冯阳光有深刻的印象,小时候特别喜欢吃。

他还采了几个吃起来非常酸的红醋粟,准备拿回去坑王军玩。

走着走着,突然,冯阳光眼角瞟到不远处一个草丛动了一下,幅度不是太大,换为一般人根本不会注意。

他测算了一下草丛距离他的位置,也不算太远,

那个草丛距离他应该有八九米,也不算特远,完全在他的射程范围内。

他把背着的弓拿在手里,开弓搭箭。

虽然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是先射一箭总没错。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犹豫就会败北。”

看那动静应该是小型动物,不用怕惊动它。

冯阳光瞄准好,松开弦。

咻——

射出去的箭,闪电般射进草丛中,消失不见。

于此同时,草丛剧烈摇动,突然,从里面跳出一只被箭射中脖子的山鸡。

山鸡剧烈挣扎,不断扑腾着翅膀,还没跑多远,就倒地死翘翘了。

“原来是一只山鸡,这下有口福了。”

山鸡不同于家养的鸡,肉质好,十分紧实,也没有那么大腥味,说是山珍也不为过。

冯阳光跑到山鸡面前,别说,这山鸡挺漂亮的,特别是尾巴上的羽毛。

他捡起山鸡,把箭收回,感受到手中的重量,喃喃道:“不错,不错,还挺重,再来一只兔子就能打道回府了。”

冯阳光继续往前走。

此时,他的逆天幸运发挥了作用,还没走出多远,视野中就出现一只野兔,正在距离他六七米的位置啃东西吃,甚至还能看到它三瓣嘴巴在动。

“啧啧啧!运气好,就是没办法。”

没有犹豫,他继续拉弓搭箭,瞄准好,一松手,咻一声,箭射了出去,精准的击中兔子,兔子挣扎了一下才去西天。

这一幕要是被那什么爱心人士看到,一定会声讨,兔兔那么可爱,为什么要杀兔兔。

对于这种圣母婊,冯阳光一律不给她们好脸色。

“OK!齐活了!”

有两样野物就足够他跟王军吃了,多的话太浪费,谁叫这没有冰箱,存储不了太长时间。

冯阳光来到已经死亡的兔子旁边,捡起兔子,朝记忆中有小河的地方走去,准备把这两只猎物处理好在拿回去。

来到河边不远处,还未靠近河,耳边满是哗啦啦的流水声。

正准备靠近的时候,冯阳光第一眼就看到河边有个骇人的东西,一条比他大腿还粗的蟒蛇,正从水中往游上岸,忍不住感叹道:“我滴个妈耶,好大的蛇啊!”

虽然他不怕这东西,但是还是忍不住有些紧张,可能这就是与生俱来对蛇的恐惧吧。

幸好蟒蛇往对面岸上走的,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往蟒蛇游走的反方向走了一会,这才开始处理两只猎物。

拥有兵王技能的他,匕首自然玩的也很溜。

噗呲一声,他用匕首刺进野兔胸膛中,给它来了个开膛破肚,极其熟练的清理内脏,剥皮。

一切处理好之后,用随手采的芭蕉叶把兔肉给包裹起来,同时放上来时顺手采的调料,山鸡也是一样。

两只猎物都处理好之后,他踏上了回边防站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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