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哨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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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太好了。”

在这一瞬间,惟功的眼角竟然是有点儿湿润了。

战马就是这个时代的坦克,毫无疑问的决定战局走向的兵种。事实上在空心方阵和拿破仑火炮战法出现之后,骑兵仍然是战场之神,仍然是具有决定性的战略力量。

甚至在一战中,出现枪机之后,骑兵在多个战场仍然有不俗的表现。

在这个时代,骑兵的重要地位是无须多说的,当然养骑兵的费用可也就是高多了。但只要稍有进取心的将领,就一定会建立属于自己的骑兵队伍!

对惟功来说,他期盼这一点也是很久很久了!

“这些马是属下到口外亲自谈的,在蓟州才全部到齐,一共是四百一十五匹,全部是五岁到七岁口之间,训练极佳,不论是冲刺,长途奔驰,都很不坏,每匹马均价是六十八两,用银两万八千二百二十二两,沿途怕它们受罪,每日还喂鸡蛋,精料,费用也是数百两之上了。”

马光远谈起马来就是神采飞扬,十分的内行。

他确实也是一个难得的懂马的人,挑出来的战马一看就都是上等货色,不需要他多讲解,顺字行这边已经全涌上去了,每个人都拦了一匹马儿,受不释手的抚摸着。

便是惟功自己,也是如此。

英国公府是一等的大府了,惟功早前两年也没有自己的马,出门都是临时拔给他座骑,都是寻常马匹,有时候甚至就是给头大青骡子骑骑也罢了,这半年多来他地位越来越高,也是配了一匹红枣马给他,马性温驯,也高大,但岁口大了,冲刺无力,不是惟功喜欢的那种好马的标准。

“这银子花的很值!”

听到惟功的话,马光远高兴的合不拢嘴,他拉过一匹近六尺高的大马过来,一身乌黑,只有四蹄雪白,马性看样子也烈,被拉过来时,也是不停的打着喷鼻,用四蹄踩踏着雪地,撩起一块块沾满了雪的泥块来。

“这厮脾气烈,要价二百,如果不是难驯服,估摸着一千都差不离了。”

“一千?这么值钱?”

“呵呵,”马光远笑了一声,谈起马他就是如数家珍,“这样的马是上等战马,北虏那边等闲是不会往外卖的,这样的马到口外,立刻就被识货的人给买走了,上等战马值几百上千银子,有什么稀奇的?”

“原来如此。”

“这马给俺吧,俺能驯服它。”

“想的美!”马光远呵呵一笑,将马的缰绳递给惟功,笑道:“这是属下精心给大人挑选的,大人请吧。”

“好,我试试!”

这马并没有备鞍,如果不是要给惟功试骑,怕是缰绳也不会配,有二十几个穿着棉袍子的北虏鞑子,恶形恶状的长相,眼神倒还好,每个人正是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这十来年与北虏有的地方还在打,但在口外贸易的地方,已经有不少北虏跑进来找活路了,大明这边也是既往不咎,你来打就刀枪弓箭火铳伺候你,你来投诚效力,那也肯定会有你发挥的地方。

大明的武官中,鞑官着实不少,甚至在皇城禁军中都有很多蒙古鞑官。

可能是蒙古人给朝廷的印象就是直率没心眼,只要投效就靠的住,事实上恰恰相反。这些家伙毫无节操可言,几十年后努儿哈赤誓师伐明,从开原铁岭一线杀进来,沈阳和辽阳都是卫城和镇城,是大明五级城池中最高等和第二等,驻军都有数万人,城高壕深,按正常来说,建奴那点攻城术根本打不下来,但可惜的就是辽东明军任用的蒙古鞑官更多,在建奴杀来之时,他们很快就是与蒙古人暗中勾结,然后这些蒙古人献城投降,害惨了城中的汉人军民。

所以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一点不错,但可惜的就是虽然有这样的教训,明军仍然任用蒙古人,结果到崇祯年间时祖大寿守锦州,仍然是一群蒙古人开了外城投降,真是叫人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大人,这些北虏有二十余人,全部是巴林部的,据他们自己说是在边境牧马,不过我看他们多半是混马帮的,有几个还在宣府干过夜不收,后来嫌饷俸低了没继续干下去,本事是肯定有的。”

惟功点点头,又指着混在马群中的十来个穿着箭衣,戴着毡帽,任雪花落在身上却都是面无表情,毫无反应的大汉,问道:“这些呢?”

“这也是按大人你的吩咐,分别是在山海关和迁安一带招的分属蓟镇和辽镇的夜不收。”

“很好!”惟功露齿一笑,点头道:“他们来了,马军才算真正有了训练。”

“是!”

马光远眼中满是兴奋之色,答道:“这些家伙,骑马能睡在马上睡觉,射箭几乎都是百步穿杨的神射,另外精通跟踪,埋伏,刑讯,也善于隐藏自己的踪迹,还精通蒙语,每个人都懂五六种兵器,也知道怎么阵而后战……属下都是一个个试过,把那些吹牛皮的都筛出去了。”

他的武功虽然不是顶尖的,但能在顺字行体系内做到二柜,又在舍人营当了局百总,本身的武功还是很扎实的,骑术也很傲人,既然这么没口子的夸赞,带来的肯定都是了不起的好手。

惟功对训练骑兵有自己的全套想法,虽然他肯定会步骑并重,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肯定靠骑兵打天下。

这时候招来的这些精英人物,就是要把自己麾下小子们带上路,练好基本功的好角色了。

只是看这些家伙一个个面色冷硬,气质彪悍,眼神冷漠甚至带几分凶残的样子,恐怕也未必是容易服人的。

“他们在外镇一个月有两斗粮,一两五钱的月俸,不过只能拿到七折,他们又不能和将领亲兵学去贪污马匹的豆料钱,这些家伙是经常要出外的,动辄在草原上呆十天半个月,马匹不好就要了命了。所以一个个过的很清苦,此次我给他们一个月三两的月俸,保证不打折,再加两斗粮,按季发布和鞋子,给他们在军营附近安家,安置家小,所以这么一请就都来了……”

马光远还是在絮絮叨叨的说着,他这一次差事真的是办的很漂亮,也足有这么夸耀自己功劳的本钱。

但惟功竖起手掌,止住了他。

一个大汉策马往惟功这边来,在靠近不到三步的地方才勒住战马,在马匹前蹄还在腾空而起时,他已经从马上跳了下来。

整个动作发生的极快,等这汉子跳马下来走到惟功跟前的时候,几个近卫才反应过来,抽出刀剑,站在惟功身前。

“若是我要动手,你们就是慢了。”

这个汉子身量并不太高,中等个头,身上也并没有大块的肌肉,只是身形显的很匀称,没有一丝的赘肉在身上,灰袍箭衣,没有戴毡帽,而是悬挂在脑后,所以头发上有一些落雪,发丝也是湿漉漉的。

在他身上,悬挂着一柄看起来很沉重的腰刀,应该是用精铁打制而成,悬在腰上,看起来沉甸甸的。在这汉子身后的马匹上,有五根短而锐利的标枪,在另外一侧是一杆长铁矛,是用上等的硬木制成的矛身,矛头和长杆的连接处加了铁套保护,这样加重了矛的重量,也保护了铁矛不会被人一刀削断。

加上毯子,水囊,葫芦,撒袋,弓箭,这是一个标准的经常野战和深入敌镜的骑兵的装备。

听了这汉子的话,李青和罗二虎等人都是十分愤怒,李青道:“吹什么牛皮,你这厮叫什么名字?一会到了营里,我和你比武,不论是射箭还是刀枪剑戟,由你挑。”

李青在近卫中是武艺排名够的上的一个,所以也是有强大的自信。

“俺叫赵雷,”灰袍汉子眼中毫无激动,只是一片死灰,只有瞳孔的最深处,似乎还残留着一丁点的人类情感。看着神情激愤的李青,他冷冷道:“我从不同人比武,我只杀人。”

“赵哥你又要惹事么。”

“就是,俺们好不容易找到这么好的差事,别弄砸了。”

看到赵雷的动作,又有几个夜不收上来,嘴上是劝,但手中隐隐都靠近自己的兵器,万一打起来,便是第一时间动手。

“不,我不是要惹事。”赵雷向惟功僵硬的抱了抱拳,躬下身去,谢道:“大人,我只是上来代一家老小多谢你,开出这么厚的俸禄,我等可以养家糊口。”

“只是代家人么?”惟功看了看四周,感受到一道道含着轻蔑或是敌意,或是无所谓的眼神,呵呵一笑,问道:“你自己呢?”

“我自己?”

赵雷很认真的想了想,答道:“我自己当然想留在边镇,这十来年我们几乎天天都杀鞑子,和他们厮杀惯了,杀那些犯边的畜生,我感觉高兴。另外,我也很服戚帅。”

“那就不服我了?”

“小人是佩服戚帅,也会服从大人的军令。”

“你这么说,我也想和你比试了……”惟功面无表情,说道:“可惜你只杀人,不比武,而我倒是杀人和比武都能的。”

他虽然身量长大,但明显就是一个少年的模样,这赵雷看来是一个直爽的军汉,倒没有惹事的心思,只是在草原和边镇呆久了,真的是没有和人勾通的本事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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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淡墨青衫其他书: 谋明 大魏王侯 大明1617 回到明朝当太子 锦衣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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