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行动力都很强,寻找罗宾父母的计划,当天就开始了。
贫民区也有自己的电视和广播系统,如果能通过他们散播罗宾找寻父母的消息,那效率就相当高了,可他们没钱,这不是他们可以选择的方式。
于是,罗宾和吴天二人先合计了一番,按照吴天对地形的了解,把整个贫民区划分成几个区域,然后打算以落脚点为中心,从近到远,一个区域一个区域地开始找。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便开始按照制订的计划,开始四处找人打听了。
每到一处人多的聚集地,罗宾都会找一些看起来像是长期混迹于此的人,然后拿出照片,向他们打听。
可情况并不想他预想的那么乐观,由于从离落脚点近的区域开始找,最开始的一段时间,每天回落脚点还问题不大,可越到后面距离越远,还来回跑的话,效率就很低了,每天有很大一部分时间要用在赶路上,后来俩人干脆带上行囊,每天走到哪就在哪落脚了,反正也就是一个能遮风挡雨可以睡觉的地方而已。
而打听消息的结果更是让人沮丧,得到明确答复的,都是没见过照片上的人,其他的则基本是连个正常的回应都没有,更有的甚至还是恶语相向。
但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拿什么填饱肚子,还要时时提防着黄凌峰那拨人,免得被他们堵上。
罗宾带来的几块面包早就吃完了,吴天在他落脚点储备的干粮也消耗一空。
二人又不得不开始做些鸡鸣狗盗的事情了,吴天对此毫无心理负担,毕竟靠这个吃了几年饭,现在更是以此自力更生了。
罗宾开始还跟之前一样,多少心中还有些疙瘩,可跟吴天混久了,时不时被吴天的奇谈怪论,歪理邪说给洗脑一番,也变得坦然起来,他清楚意识到,没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只有活着才有找到父母可能。
时间一天天过去,除了刚开始时,遇到过黄凌峰一伙人几次,但被二人机敏地躲了过去,还有执行觅食行动时,偶尔被人发现追赶一通之外,就再无什么意外了,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转眼又是三个月过去,贫民区已经被两人找了一大半地方,罗宾手里的通讯器还是没有收到过任何人发过来的连线请求,给父母发出的呼叫也还是提示无法接通。
好在有吴天的陪同,罗宾也并不显得沮丧。
当天色暗下来时,天空隐隐有雷声,晚上应该会下雨,二人赶紧找到一处被主人遗弃的破旧房子,虽说四壁漏风,但好在屋顶还算完好,不至于让他们幕天席地被雨淋个透。
两人走了一天,也有些累了,各自从行囊中拿出铺盖,找个平整的地方铺好,再随便吃点东西糊口,随后就都躺在地铺上聊了起来。
“要是贫民区找完了,还找不到你的爸妈,你接下来去哪里找?”吴天先问道。
“去我原来住的那地方附近吧。”
“如果,我是说如果,还是没有你父母的消息呢?”
“那就继续找,这个城市找不到,就去别的城市找。”
罗宾很是坚定。
吴天轻吐一口气,然后喃喃说出一句不该是在他们这个年龄说出的话:“其实,挺羡慕你的,有自己的目标,知道该干什么。而我,只知道活着,却不知道为什么活着。”
罗宾怔了一下,他第一次在吴天这个看起来没心没肺,天生一个乐天派的身上感受到了落寞和悲哀。
谁说年少不识愁滋味,此刻的两人,就以一种远超同龄人的成熟,表达着和感受着本应是成年人才有的情绪。
罗宾不喜欢这种氛围,想调节一下气氛。
“你得继续帮我找我父母啊,我不都付给你一条面包了!”
“照你的意思,我这辈子都卖给你了,你的面包真值钱!”
吴天翻了个白眼。
“哈哈,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嘛,不如跟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好啊,你管饭!”
两人插科打诨地瞎聊起来,聊着聊着就说到黑虎身上了。
“你是怎么训黑虎的?我就从没见过这么听话还黏人的猫!”
“嘿嘿,这个不是哥哥我吹,对付猫猫狗狗的,可是我的独门绝技,以前跟着麻三做事的时候,就只有我没被狗追过。”
吴天自鸣得意,接着往自己脸上贴金。
“本帅哥,天生人格魅力强大,阿猫阿狗的见了我,无不被我的风范所折服,自然对我俯首帖耳了!”
“喂,那不叫人格了吧,应该叫猫格,狗格吧!?不然怎么折服它们?”
“众生平等,都一样,都一样!”吴天开始和稀泥。
“对了,今天怎么还没看到黑虎找过来?”
“没事,夜猫子,天亮前肯定会自己出现的。”
吴天刚说完这句话,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的猫叫:“喵呜——”
这是黑虎的声音,两人立马警觉地起身,甚至开始收拾东西,这是他们已经养成的习惯,一有风吹草动就准备挪窝避祸。
两人刚把铺盖胡乱地塞进行囊,就见黑虎从一扇破窗户窜了进来,躲到吴天脚下,颈后寒毛炸立,竖着尾巴弓着腰,一副随时扑咬上去的姿势。
吴天一看这情形,知道事情只怕不简单,用手把罗宾往屋子另一边的窗户边拉了拉。
“情况有点不对,待会你先从窗户里走。”
罗宾对吴天敏锐的危险察觉能力很是信任,毫不犹豫就向那扇窗户靠过去。
“老大,就是这小子,养猫养狗很有一套。”
是黄凌峰那巴结的声音,吴天在麻三身边的几年可没少听到过。
只见黄凌峰已站在门口,手指着吴天,正给一个彪形大汉指认。
彪形大汉一步跨入屋内,“喵呜——”黑虎又是一声尖嚎。
此人扫了一眼吴天脚下的黑虎,直接问道:“你就是吴天?”
“是我,不知道这位老板找我有什么事?”
吴天不认识面前这人,看这阵势,却是不敢轻易得罪,说话也小心翼翼。
“我们老大……”
黄凌峰邀功似的抢着介绍,被那大汉用眼角一瞟,立马吞下剩下的话,闭嘴退到一边去了。
“是这样的,我这人平时没事喜欢养些猫猫狗狗的,但养得不好,就想找个懂的人帮我调教调教,听说小兄弟很有门道,今天就特意过来想请小兄弟帮个忙,不知道小兄弟愿不愿赏个脸去我寒宅走一趟。”
大汉说完,习惯性地用双手往后拢了拢自己油光水滑的大背头。
吴天一眼看到他的左手小拇指少了一截,右手无名指戴了一枚镶着一颗硕大的祖母绿的戒指。
“是他,杨九指!”
冷汗一下从吴天的额头渗出,这个人在整个贫民区算得上一个禁忌,以卖狗肉起家,因为头脑灵活,加上心狠手辣,硬是从一个草根成长为一方豪强,经营了一个以斗狗为主的地下赌场,手下更是达到近百人。
听说此人是小时被狗咬掉了左手的一截小拇指,从此对猫狗之类的动物是恨之入骨,只要没主的,那是见了就杀,后来干脆做起了卖狗肉的营生,攒下一笔钱后,发现斗狗来钱更快,就拉上几个狐朋狗友开了个小赌场,没想到却越做越大,隐隐成了贫民区的一方势力。
据说他驯狗很简单,就是饿和打,把每只狗都弄得疯了一样,除了看到他会躲,见到其他不管人还是狗都会不顾一切的撕咬,每次斗狗完了,无论输赢,只要伤重,都一律亲手弄死,以至到后来,猫狗一类的动物看到他都会躲,而且他不仅对猫狗如此,对人更狠,只要得罪他,除非他扳不倒的,否则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差不多都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种人,要说他喜欢杀狗还可信,要说他喜欢养狗,吴天估计是打死也不会信的。
“不敢当!不知道我可以为老板做些什么?”
猜到对方身份后,吴天说话越发谨慎,生怕一不小心惹恼对方,被他给灭了。
“哈哈,那就是答应帮我了!?小兄弟够爽快。”
杨九指看到吴天很是上道,心情大好,走上前热情地搂住吴天的肩膀,就往外走。
“走,上车去,我们边走边说。”
黑虎吓得躲开,吴天却是没动脚,转而看向正站在窗户边的罗宾。
杨九指见吴天不动,脸色不觉一沉,再看吴天盯着罗宾似乎有话要说,立马一拍自己额头,换上一副笑脸。
“瞧我这眼神,没看到这里还有一个小兄弟呢!既然是吴天兄弟一起的,就都过去吧。”
吴天现在是骑虎难下,从没想过自己这种小角色会因为养猫这事跟杨九指这个层面的人有所交集,有些后悔刚才不该那么答话,可要不那么说,以杨九指的性子,绝对做得出当场翻脸狠狠收拾二人的事,甚至恼羞成怒下要了两人的性命对他来说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可杨九指这么一副强买强卖的做派,只怕去给他做成了事,最后也没有什么好果子吃啊,没做成那就更不用想了。
罗宾见吴天没动,自己更不会动,甚至身体还微微往窗户那边侧了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