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暴雨的缘故,又或者是昨晚流星的缘故。精灵弗洛吉萨觉得今日落日平原的清晨,比他印象中的更美。他面容俊美,身材精瘦,金发过腰,穿着睡衣伸展了腰肢,躺在淡色野餐布上,一把剑身半透明的一只半手剑放在一旁,他拿起一本装帧精美的书——《白银将军》,从东方射来的阳光,恰好越过草坡上端落在纸面上。
剑与书。弗洛吉萨最喜欢的两样东西,他认为这两样最能代表自己的文明,强大而文明。精灵手中的书尽管已被他读过不下百次,但他的热情依然与第一次阅读时一样,因为他今日躺在落日草原的山坡上。当年,白银将军在落日平原点师,百万精灵军队过草原,去征讨神信徒,要用剑与书打造一个横贯大陆的帝国。弗洛吉萨想,说不定,白银将军曾在我现在躺的山坡上,检阅部队。银色的高头大马缓缓从无声的军队面前走过,清风吹着他披风猎猎作响。
想到这。弗洛吉萨血管中一贯冷静流淌的血液,开始有了热度。广阔的草原安静得似乎只属于他一人,这也是他身穿睡衣的原因。
精灵火红的眼眸一行行扫着书上的文字。血管中的血液愈来愈热,仿佛书是火星点燃了他血液中的火。弗洛吉萨爱极了这个感觉,他喜欢胸腔充满了热情的感觉,无论“火星”是爱情还是处于对自身文明的骄傲。这也是他作为一位精灵,频繁外出冒险的原因,他总是能在人类中碰到“火星”——爱情或骄傲。
血液要沸腾了。它们在他血管里闹腾了起来,弗洛吉萨抑制不住胸膛中的热情。他高声朗诵着书中文字,一旁低头吃草的金毛兽,这只有着长长金毛,长着向后弯角,四蹄,重达两吨,性格温顺的野兽被吓到了。它抬起头,咀嚼着满口青草,两只大眼惊讶地看向自己主人。
精灵对它微微一笑。这只跟了他三年的金毛兽,极少见过它主人激动的样子。
“波比没事,继续吃你的草吧,我的朋友。”
金毛兽却停下了咀嚼。野兽的直觉令它感到不安,它摇了摇尾巴,抬起四蹄,向着坡地跑。
“它准是被我吓到了。”
他摇了摇头,准备继续读书。空气中传来一种细微的扰动,弗洛吉萨放下书,仔细聆听,发觉声音从坡背传来。弗洛吉萨轻皱眉头,弯腰提剑,他讨厌有人在他“血液火热”时打扰他。因为这种状态可遇不可求,与其它的精灵不同,他不喜欢太久的平静生活,他嗜好“血液火热”的感觉。
要不要先穿上铠甲?他想,至少把睡衣脱了。
声音愈来愈近。他的长耳朵认出了声音,是马蹄声!弗洛吉萨立刻跑到坡顶,望去,看到远处一群响马带着一阵飞扬的尘土,正追着一位骑在黑马上的少女。响马们表情凶狠,银发少女一身普通旅行者打扮,怀里的小女孩缩在她怀中。黑马屁股后插了支箭矢,血染红了大半个屁股,银发少女用力地挥舞马鞭,可受伤的黑马已经快要透支了生命力,飞扬的尘土就要淹没了她们。
弗洛吉萨顾不上什么睡衣。他直接冲向响马们,在奔跑时,他的血液愈来愈火热,血管里的血就要沸腾了。这是什么回事?不,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了!他看到了尘土淹没了两女,于是呼唤着元素的力量,剑身燃着熊熊火焰。他双手舞着一只半手剑,期望贪婪的“草原秃鹫”能够被他吓到。
响马们对弗洛吉萨的速度没有清晰的认识。他们很快要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等他们发觉一位舞着火焰剑的疯子速度比马还快时,弗洛吉萨已经冲到了五十米处。
“快把她们给绑走!”
“快!”
“一个火焰疯子!”
精灵听到他们的呼声。更着急了,虽然对方是陌生人,与他并无交集。他积蓄了力量,快步起跳,高举利剑,在空中他飞舞的金发逐渐染上了火焰的颜色。
一位响马瞪着眼睛看着跃来的精灵。一团弧形火焰从精灵的剑刃溅出,火焰随即淹没了他,他惨叫着,身下受惊的马儿将他掀倒在地。精灵冲进响马群里,就好像老虎扑进了狗群般,响马们的坐骑被火焰吓得不受控制。火焰延长了精灵的剑,精灵每挥出一剑,在纷乱的战局中,就有一位响马尖叫着跌落在地,而马毫发无损,惊叫着跑开。
在混乱中。他看到一把旧斧头砍中了黑马的头,黑马失了前蹄,两人直接从马上摔落下。弗洛吉萨顾不上杀敌,他扔下剑,速度爆发,冲向一身华服的小女孩去了。银发少女身形纤瘦,离他较近。精灵伸出双手,他期望银发少女不要误会,认为这双手是为了救她而伸,从而受了伤,这样他会很愧疚。
精灵与银发少女擦身而过。他忍不住偏过头,看了一眼身侧,他看到银发少女冰冷的碧色眼眸,充满了冷静,做好了落地的准备。他才放下心来,向前一跨步接住了惊慌的小女孩。
小女孩直接落入了他的怀中。弗洛吉萨低头看到怀中的金发小女孩时,顿时忘记了响马、火焰、救人。怀中的小女孩有着一张柔白精致的脸,她长长的睫微颤着分开,慢慢露出了晶莹血红的眼瞳。她是那么的害怕,那么的脆弱又那么的精致,好像一只鸟儿,抱在怀里,能感受到鸟儿微弱的心跳。精灵双臂的肌肉,不由自主地放松了下来,深怕将怀中颤抖鸟儿给勒坏。
她睁开了眼睛。弗洛吉萨在她眼中看到了自己的,他对惊魂未定的小女孩露出温和的微笑。小女孩微张着小嘴,恐惧在他善意的微笑下,如阳光下的阴影般褪去。她注视着他,眼睛充满名曰安心的情绪,身体不再颤抖。弗洛吉萨的心脏狠狠撞着他胸膛,血液沸腾了。她是我的“火星”!精灵想。他有一种保护她一辈子的冲动,就像对待他的妹妹,用烈焰与剑驱逐周围的黑暗,将光明永驻于她周围。
“喵!!!!”
一声刺耳的猫叫声将他从一种迷幻的梦惊醒。弗洛吉萨心神回到了战场,他轻轻放下小女孩。重新打量战场,才发现银发少女跌倒在地上,一根套索勒入了她手臂,响马拖着她,逃离精灵。一只杂种猫试图要咬断绳索。
弗洛吉萨立刻冲向他的剑。要来不及了!我的剑在另外一边,而我不可能每时每刻都跑得比马快。他心想,一种淡淡愧疚从心底升起。
他拔起了剑,转过头。银发少女给了他惊喜,她用短剑割断了套索,响马想捞起她,精灵立刻挥舞着自己的剑,向他们发射火焰。残余的三五位响马,如恋恋不舍的秃鹫,一步三回头,最后精灵靠近,才策马逃跑。
弗洛吉萨心怀愧疚。走向躺在地上的银发少女,她那么瘦,应该站不起来了吧。
但银发少女总是比他所想的更坚强。她缓缓站起来,背对着精灵,似乎没有看到精灵伸出的援手。她抓住自己错位的手腕,狠狠一扯,发出令人骨疼的响声。
“您还好吗?”弗洛吉萨用精灵语问道。
“嗯?”满身尘土的银发少女转过头,精灵才发现她的左手只有三只指头,心中的愧疚更深了些。看到精灵,银发少女露出了感激的笑容,“实在是太感谢你了。”她眼中含着感激的泪光,“你真是我们的救世主,我们两个可怜的女人差点被响马们抓住,卖到肮脏的奴隶市场…..”
她叽叽咕咕用通用语说了一大堆。脚边的杂种猫不屑地叫了几声。
弗洛吉萨却什么都没听进去,因为他看到了银发少女半长的耳朵,她是一位半精灵!身上留着一半的精灵血统。但是她说着粗鲁的通用语,穿着不合身的皮甲,手腕上系着肮脏的旧神徽,身上只有一把可怜的短剑,满身尘土,就像位落魄的佣兵。
与落魄外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尘埃都无法盖住的洁白肌肤,她那张完美继承精灵精致的脸,她太像精灵了,如果不是那半只耳朵。
弗洛吉萨很难受。准是谁做错了什么,她不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