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宾馆,钱神满是好奇地问白乌鸦:“白乌鸦,老话说的真好,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去长青市才几天?怎么就这么会说话,会办事了?我可还记得你以前有多浑,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人,能跟你说上几句话,估计就得生了打掉你的牙的冲动。”
“啊?是吗,我会办事了?”钱神的这个问题让白乌鸦陷入了一种呆滞的状态,白乌鸦仔细想了想,方才在酒吧跟金庆喝酒时,自己的确牛逼哄哄的,会说话会办事,有眼力劲儿,知道什么时候该说啥,什么时候该劝酒。可这些,自己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呢?
白乌鸦突然一下子迷茫了,好像他真的变成了一个,老院长希望他成为的,一个会办事的圆滑的人。白乌鸦并不是想违背老院长的意愿,他也很高兴自己能做到老院长所要求的。可真正令白乌鸦迷茫的是,自己是怎么学会,又是什么时候学会办事、学会圆滑的呢?
我的天啊!这太可怕了!
白乌鸦躲进卫生间,锁上门,匆匆洗了把脸。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像一时间认不出镜子里的人是谁了。白乌鸦只好闭上眼睛,仔细地想。他想到自己有可能一直在改变,这些年在老院长昼夜不停的教育下,白乌鸦为人处事的这项能力早已在潜移默化地变化。还好还好,白乌鸦原来是这样学会做人的啊,这个原因挺容易让白乌鸦接受的。
然后在白乌鸦准备出门好好睡上一觉的时候,白乌鸦突然有了另一个想法,就是自己的变化根本和老院长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他从生来骨子里就藏着一大堆做人的技能,只不过这些年在孤儿院有老院长罩着,他用不出来罢了。然后当白乌鸦踏上社会,不得不谨言慎行才能达到目的的时候,他身体里埋着的关于做人的技能,便全然一下子蹦出来了!
这个想法让白乌鸦浑身起满了冷汗!白乌鸦义正词严地告诉自己:你变化的原因一定不是这一个,一定是你刚才想到的第一个原因!
不知道为什么,白乌鸦特别害怕第二个想法,他也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害怕第二个想法。好像他的第二个想法里面,藏着一只足以把他一口吞掉的野兽一样。那只野兽沉睡在他的第二个想法中,只要他有一丝毫的迟疑,相信了他的第二个想法,那只野兽就会全然苏醒,从他的脑子里跳出来一口把他吃掉!
白乌鸦强迫自己不再去想第二个想法,同时他强迫自己相信了他的第一个想法。白乌鸦紧张又焦虑地从卫生间出去的时候,钱神看他脸色苍白,六神无主,担忧地问道:“你怎么了?”
白乌鸦怔怔说道:“我也不知道,我好像已经不是我了——”说罢白乌鸦拼命地摇头:“不不,我就是我!”
钱神纳闷:“你究竟怎么了?”
好在方才喝了不少酒,白乌鸦装着一团乱糟糟东西的脑袋有些懵。他连裤子都没脱就躺在床上,拉上被子,有气无力地对钱神道:“没事了,关灯睡觉。”
“莫名其妙。”
白乌鸦做了一整晚的梦,醒来的时候,白乌鸦感觉自己做了很多梦,那些梦都支离破碎地消融在日出的第一抹霞光里面了,所以白乌鸦怎么也记不起他究竟梦见了什么了。不过白乌鸦可以肯定,他做了一个带着色彩的非常奇幻的梦,好像他的梦里真的有一头巨大的色彩斑斓的野兽,还有那只野兽张开的血淋巨口。
他从床上走起,揉揉脑袋,好像昨天折磨他许久的关于那两个想法的事情,白乌鸦已经不怎么在乎了。
好了,不要再管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了,快起床做你今天要做的事,你还有很多要紧的事情去做,不要把想法放在那些没用的事情上去了。白乌鸦在心底给自己加油鼓劲道。
他拿出手机看了看,这一觉直接睡到了上午十点。钱神此时已经起过床了,从这里可以听见他在卫生间洗漱的声音。白乌鸦坐在床边想先穿裤子,发现不知道把裤子放在哪儿了,他下床开始找,找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裤子正在自己身上穿着。然后钱神从卫生间出来,白乌鸦钻进去洗漱。
他给金庆洪珠打电话的时候,那边正好刚睡醒。电话里金庆表现得很热情,看来白乌鸦已经得到他的信任了。他们在电话里约在人民公园大门口见面,白乌鸦跟钱神吃过早饭,就直接去了人民公园。
山金庆和洪珠已经爬过两座了,这两人一直都养尊处优的比较懒,所以爬山这么累的事,他们是肯定不会再做了。金庆说他们今天计划去看水,山城除了各种宏伟山川比较出名外,还有隐秘在山间的几片湖也尤为出名。金庆已经联系好了一辆可以带他们直达其中一条明湖的私家租车,问白乌鸦要不要一起去,白乌鸦立马就给答应了。
白乌鸦奉承金庆道:“金大哥还真是大手笔呀!出门旅游,竟然还雇了直达景点的私家专车,我看这一路的租金不会少吧?”
金庆虚荣心爆满,无比得瑟地笑道:“也不多,一两千块而已!出门玩嘛,这点钱根本就算不上钱啊!”
唉,就让你先高兴这两天吧!白乌鸦在心底说道:等老子把你带到长青市,给你送到你哥哥手里——你花了你哥哥这么多钱,我看你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不过在这之前,白乌鸦难得能傍一次大款,也真的要好好享受享受。
一路上几人谈天说地,白乌鸦惊奇地发现,他和金庆竟然有很多共同语言。他们竟然喜欢同一个电影明星,最喜欢看的电影也是同一部;更操蛋的是两个人在上学时候语文都特别好,爱看的书也是同一种。这让白乌鸦有一种跟金庆臭味相投的感觉。
经过这大半天的相处之后,白乌鸦发现金庆除了心眼有点小之外,其他性格都还是挺好的——并且金庆的小心眼也仅仅体现在他找姬朝和王闯报仇的事件上,其他问题上金庆的心眼倒是算大的。例如无论白乌鸦怎么开他的玩笑,他的都不生气;例如金庆对白乌鸦大方得很,这一路钱神几乎没掏一分钱。虽说金庆花的是他哥金先生挣的钱,但金庆怎么说也把这些钱搞到手了,在金庆看来,这些钱八成已经是属于他的了——这么算来,金庆花的好像是他自己的钱。
这样一来,白乌鸦倒是有些于心不忍了——他一想到把金庆送到他哥手里,那么这位跟自己还做过几天朋友的金大哥就要吃苦受罪,白乌鸦便对金庆生出了一股子可怜。
白乌鸦还发现一件事,就是金庆特别爱洪珠,洪珠也特别爱金庆,他们交流时看彼此的眼神足以说明这一切。白乌鸦肯定他们是真爱,爱得通透且义无反顾。而洪珠看上去不是一个糊涂女人,她为了金庆而放弃金先生一定有她的道理。那么先暂且不管洪珠为什么这样做,只从她和金庆是真爱这层来看,所谓的插足第三者,究竟是金庆还是金先生呢?
当然白乌鸦不会因此改变他一开始的计划,只是,他在施行计划的过程中,心态怕是要翻天覆地地变了。
也对,这世界上根本没有能说的准的人,能说得准的事儿!
奇怪,白乌鸦为什么要想也对?
白乌鸦意识到以上这些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三四点的。这时他们在名湖把能看的能玩的都给看完玩完了,之后几人上车回去,在车上,白乌鸦问起了今晚和王闯干架的事儿!
白乌鸦也没有很直接地问,只旁敲侧击道:“对了金大哥,昨晚你说今晚要找那个黄毛报仇,这可是真的?!”
“哼!”听见这个,金庆冷冷一笑,语气间全是憎恨:“这个当然是真的,其余的白兄弟就不要过问,今晚跟着我一起去看戏就好。老哥今晚要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痛快,什么叫做解气!”
白乌鸦装作一副不太相信的模样,说:“金大哥啊,我可知道那个王闯是本地的人,多少也会有些势力。当然我不是不相信大哥,小弟只是想问问,大哥你准备怎么报仇?找人跟他打架?”
“对!”金庆语气恶狠狠道:“就是打!”
“哎呀!”白乌鸦面色担忧道:“大哥,你可别怪小弟说话难听,小弟是不想让大哥吃亏。大哥你想啊,这可是人家的地盘,你跟他打架能带多少人?别再被他给打了,那可就划不来了!”
“白老弟,你这就小瞧我了啊!”金庆向白乌鸦比出了五个手指头,说:“大哥我请了足足五百人,也都是下起手来不要命的主!那黄毛就算再牛逼,也不能在山城只手遮天吧?山城可不只有他一个黑社会,比他牛逼的黑社会大有人在!老子可是花血本请了一群地下组织的人,我就不信干不了他区区一个黄毛!”
果然是这样,白乌鸦不禁惊愕,只是在上学时候被人给打了一顿,至于下这个的血本去报仇吗?
想着白乌鸦问道:“金大哥,你请那么多人得多少钱啊!”
金庆摇了摇头,说:“这个白老弟就不用管了,只等着看戏就好。”
“不是啊,我是说金大哥跟那个黄毛随便能有多大仇呢?至于下这么大的血本去报这个仇?”白乌鸦建议道:“我觉得金大哥与其这样,还不如找几个杀手给他干了呢!这样不仅能少花点钱,还能干的不漏声色。”
“诶!仇倒没有多大,只是时间长了,在我心里慢慢憋大了。”金庆开始表达内心的想法:“白老弟你说得对,找杀手的确是既便宜又省事。可是我的目的不仅仅是杀了他而已,我要报仇!他打了我,我也要打他!他不是混黑社会的吗?社会人渣一个,所以我也要找其他黑社会帮我报仇,让他这个黑社会被别的黑社会给干趴下,岂不是比找人杀了他更加解气?再说都是一群黑社会而已,死了伤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权当花点钱稍微为民除害了。”
“大哥牛逼!”白乌鸦打从心里赞赏道:“大哥好见解!”
“还有。”金庆冷笑着说:“其实我给那群黑社会下的命令不仅仅是打王闯,而是,打!死!王!闯!”
白乌鸦打了个寒颤,说:“该死,那黄毛该死!”
“白老弟,你不要觉着大哥心狠,大哥有多恨他,你不懂!”金庆突然矫情道。
白乌鸦当然不懂,金庆为什么非要打死王闯。当年要打金庆的主凶是姬朝,金庆尚没有威胁姬朝生命的打算,为什么又非得对一个帮凶王闯下死手呢?
白乌鸦提醒金庆:“金大哥,今晚干仗的时候,咱们一定要站得靠后点,千万被给人误伤了。”